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回报,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5-43号),202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5,966,075.4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596,607.5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51,396,952.9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81,587,820.84元,公司资本公积余额556,569,237.35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53,301,249.02元。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股本134,52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3,452,4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4,881,200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452,400.00 | 20,178,600.00 | 62,088,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 55,966,075.49 | 93,341,126.16 | 106,946,897.04 |
研发投入(元) | 12,823,611.48 | 15,413,723.95 | 13,325,241.33 |
营业收入(元) | 419,462,944.08 | 435,406,568.95 | 398,088,103.4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元) | 381,587,820.8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元) | 381,587,820.84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元) | 95,719,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 | 85,418,032.9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5,719,00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总额(元) | 41,562,576.7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 3.32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均进行现金分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积现金分红总金额为95,719,000.00元,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业绩、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行业特点,在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