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00元,共计募集资金62,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386.79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7,61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于2021年9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37.3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475.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7号)。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3,085.32万元,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0,619.1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466.1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3,934.13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1,543.60万元)。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投入2,930.79万元,实现利息、理财收益369.57万元及138.37万元,截至2024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948.00万
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10,986.13万元,其差异原因为:(1)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印花税13.87万元;(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入的结构性存款共计1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 金 额(万元) |
一、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 16,356.98 |
减:本期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 2,930.79 |
加:本期利息收益 | 369.57 |
加:本期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收益 | 138.37 |
二、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 13,934.13 |
三、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2,948.00 |
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印花税 | -13.87 |
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 | 11,000.00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于2021年10月1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注 | 32050159533600002587 | 956,717.61 |
32050259533600000006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 | 512907138010234 | 245,448.9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93070078801700000487 | 28,277,866.00 |
合 计 | 29,480,032.59 |
注:该专户监管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余额合计为110,000,000.00元,未到期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收益 起止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3511期(3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性 | 10,000,000.00 | 2024年10月21日-2025年1月21日 | 1.1%或2.15%或2.3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7324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性 | 100,000,000.00 | 2024年12月2日-2025年2月28日 | 0.85%或2.15%或2.35% |
合 计 | 110,000,00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30.7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超募资金合计15,075.85万元,本期超募资金部分用于“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及“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剩余暂时用于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8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9月18日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不超过41,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情况参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之“(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相关内容。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948.00万元(与应结余募集资金13,934.13万元差异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印花税13.87万元),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
及其配套项目”中的二期工程三车间的拟生产产品进行调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二期工程三车间)”和“建设研发中心”的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受“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建设研发中心”投资额相应增加、“建设研发中心”实施地点调整以及“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的拟生产产品的调整的影响,同时综合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整体工程进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中的二期工程三车间及“建设研发中心”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和“建设研发中心”分别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等重大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2,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30.7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085.3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075.8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7.18%[注6]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注2]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注3]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 | 是 | 26,900.00 | 41,164.00 | 2,658.34 | 30,242.70 | 73.47 | 2025年12月 | 2,943.33 | 否 | 否 |
建设研发中心 | 是 | 3,500.00 | 4,500.00 | 272.45 | 2,842.62 | 63.17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40,400.00 | 55,664.00 | 2,930.79 | 43,085.3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二期工程三车间:受市场环境、整体工程进度、项目投入、拟生产产品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募投项目进度不及原计划预期。“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受整体工程进度、项目投入调整、实施地点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进度不及原计划预期。为保证募 |
第 7 页 共 11 页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未达到预计收益原因:“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由于项目投入增加,固定成本及相关房屋、机器设备折旧摊销费用较高,成本较高,二期三车间设备尚未安装,同时叠加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竞争发生变化,部分产品价格有所下降,导致本年度未能实现预计效益
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未达到预计收益原因:“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由于项目投入增加,固定成本及相关房屋、机器设备折旧摊销费用较高,成本较高,二期三车间设备尚未安装,同时叠加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竞争发生变化,部分产品价格有所下降,导致本年度未能实现预计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15,075.85万元,拟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及“建设研发中心“。2024年部分超募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详见[注1]和[注2]之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江北新区C-PARK综合服务区(罐区南路88号)”,详见[注4]之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品变更情况 | “年产 8000 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其中的二期工程三车间)中拟生产产品的调整将为后续的产能建设提供必要的资源,详见[注5]之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1年10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5,011.30万元,2021年10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10,619.1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全部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948.00万元(与应结余募集资金13,934.13万元差异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印花税13.87万元),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不超过1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不超过63,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3,5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41,5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2024年度依据上述决议将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注2]由于募投项目原投资计划编制时间较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工、材料等建设成本上涨,同时生产区及研发中心建筑面积有所增加、主体设备材料和全流程自动化监测以及安全环保等公用工程的投入亦有所增加,以上因素致使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需求相应增加。经公司2023年8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9月18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及“建设研发中心”的总投资额由35,400.00万元(含土地款)调整为50,664.00万元(含土地款),并使用超募资金15,075.85万元对该项目增加投资,投资增加金额超过超募资金(含募集资金历年产生的利息收入)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注3]经公司2023年12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其中的二期工程三车间)及“建设研发中心”完成时间由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经2024年12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二期工程三车间)”和“建设研发中心”的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注4]经2023年2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2023年公司拟将“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江北新区C-PARK综合服务区(罐区南路88号)”,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为增加研发中心的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变更
[注5]经2024年5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拟将“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中的二期工程三车间的拟生产产品进行调整,取消苯乙酮产品,减少DPS产品设计能力500吨/年,增加1,2-己二醇产品设计能力1,000吨/年,本次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变更
[注6]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系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 | 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 | 41,164.00 | 2,658.34 | 30,242.70 | 73.47 | 2025年12月 | 2,943.33 | 否 | 否 |
建设研发中心 | 建设研发中心 | 4,500.00 | 272.45 | 2,842.62 | 63.17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45,664.00 | 2,930.79 | 33,085.32 | 72.45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26,900.00万元调整为41,164.00万元、二期工程三车间的拟生产产品调整;“建设研发中心”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3,500.00万元调整为4,500.00万元,增加实施地点“江北新区C-PARK综合服务区(罐区南路88号)”,详见附件1[注2]、[注4]和[注5]之说明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二期工程三车间:受市场环境、整体工程进度、项目投入、拟生产产品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募投项目进度不及原计划预期。“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受整体工程进度、项目投入调整、实施地点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进度不及原计划预期。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未达到预计收益原因:“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由于项目投入增加,固定成本及相关房屋、机器设备折旧摊销费用较高,成本较高,二期三车间设备尚未安装,同时叠加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竞争发生变化,部分产品价格有所下降,导致本年度未能实现预计效益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