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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5-022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 分配基准:2024年度。

2.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192,204,696.5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049,871.90元;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1,364,387.3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2024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1,136,438.73元,扣除2024年支付2023年度对股东的利润分配49,917,949.56元,2024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64,352,239.2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68,190,543.63元。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9,908,265股变更为487,946,985股。

3. 兼顾回馈股东及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拟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487,946,98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9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6,354,963.58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29%。

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 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6,354,963.5850,050,858.3832,908,979.6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53,049,871.90166,489,841.85140,758,124.8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064,352,239.2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68,190,543.63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29,314,801.5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53,432,612.8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29,314,801.56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

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的需要,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对公司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2.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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