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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5-02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4号楼5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或其他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刘海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珊珊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不具备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355,996.60万元,实收股本72,548.83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充分有效调动公司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5)。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8.75万股;拟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7.50万股;

2、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条

件,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60.00万股;拟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60.00万股。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68.75万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77.50万股。

以上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6)。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备查文件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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