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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的要求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的

要求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深交所重组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对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轮”)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的要求的情况进行核查,具体说明如下。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一、杭汽轮简介与主营业务概述

杭汽轮是国内领先的工业透平机械装备和服务提供商,主要设计、制造工业汽轮机、燃气轮机等旋转类工业透平机械。杭汽轮的主营业务涵盖工业汽轮机、燃气轮机、发电机、水轮机等一系列重大装备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运维,以及高效清洁能源电站总承包,核心产品工业汽轮机被誉为“装备制造业的皇冠”。杭汽轮的用户遍及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钢铁、煤炭、电力、冶金、能源、核电等领域。

二、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杭汽轮符合创业板定位的核查情况

根据《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深交所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海联讯系创业板上市公司,就杭汽轮符合创业板定位说明如下:

(一)杭汽轮符合《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三条关于创业板定位的要求

根据《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三条:

“保荐人应当顺应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创业板定位,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推荐能够通过创新、创造、创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一)能够依靠创新、创造、创意促进企业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和生产力发展路径,促进科技成果高水平应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新动能发展壮大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

(二)能够通过创新、创造、创意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推动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企业。”

1、杭汽轮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1)凭借多年持续的技术创新,杭汽轮积累形成透平领域技术体系,有效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多年来,杭汽轮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发展核心,不断提升产品技术性能,从产品结构、核心部件、基础设计、制造工艺等方面进行科研攻关,升级迭代透平领域技术体系,积累形成了“多目标气动寻优技术”、“强度振动仿真技术”、“机械运转指标控制技术”、“叶片表面处理技术”、“自主燃机开发技术”等技术,具体如下:

1)多目标气动寻优技术:结合精确的仿真与计算,旨在同时改善多个气动

性能指标(如效率、稳定性、成本等),以实现整体性能的最佳平衡设计。同时,杭汽轮运用前沿的计算流体动力学技术和优化算法,对汽轮机的核心部件进行深入的气动性能模拟与分析,大幅缩减原型测试的频率和开销。该技术不仅极大地推动了产品的设计和研发,同时也体现了对社会资源的尊重与节约。目前,该技术已在杭汽轮多项工业项目中得到应用,累计运行时长超过数百万小时。

2)强度振动仿真技术:通过转子动力学计算、一维及三维有限元仿真计算和试验,获得汽轮机轴承-转子-基础系统动力学特性,汽轮机叶片静强度、振动频率、动强度安全裕量。杭汽轮开发了TMS_ANAP转子动力学分析及报告自动生成程序,有效提高了汽轮机转子动力学响应试验准确性,实际试车临界转速偏离小于5%,有效地提高了汽轮机一次试车合格率;杭汽轮开发了叶型变换程序V2.0、枞树型、倒T型低压叶片一维强度计算程序、叶片三维FEA动应力APDL计算程序,降低了叶片气动强度结构开发周期30%,拓宽了调节级低压扭叶片温度、负荷及变转速要求,提高了叶片运行寿命和可靠性,进而增强了杭汽轮汽轮机参数覆盖范围。

3)机械运转指标控制技术:在机械运转试验中,振动被公认为评估产品性能的核心指标之一,它对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杭汽轮技术团队在设计、工艺、质量、转子加工制造以及机组装配等各个环节深入研究优化,通过转子设计优化、叶片排序与软件开发、轴承选型与标准升级等方面发力,机械运转试验振动值控制良好,优于国际标准要求。

4)叶片表面处理技术:杭汽轮拥有多项先进的叶片表面处理技术,包括汽轮机末级叶片防水蚀技术、亚临界汽轮机调节级喷嘴渗硼技术、燃机叶片表面处理技术等,能够制造出几何精度高、表面质量好的叶片,提升产品的透平性能和质量。

5)自主燃机开发技术:杭汽轮自2016年起发力自主燃机研制技术,牵头成立了浙江省首批三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之一的“浙江省燃气涡轮机械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高端动力装备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装备制造业燃气涡轮机械产业技术联盟”等协同创新平台。杭汽轮为我国民用中小型燃机领域少数具备自主研发基础的企业,通过了国内首个成功的民用燃机压气机整机试验,

并完成了总体及关键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已完成部件及整机制造,正在开展整机性能考核运行试验台建设。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杭汽轮不断丰富、提升自身在透平领域的核心技术体系,该等技术在实际生产中的深化运用,一方面极大地提升了生产效率、促进了资源节约,另一方面更好地提升了产品性能及稳定性,从而有效推动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2)杭汽轮取得了丰富的创新型研发成果,行业内具备较强的技术话语权杭汽轮系工信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务院国资委认定的“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2023年认定,全国仅200家)。2024年,杭汽轮的工业透平研发创新团队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称号(全国仅50个)。杭汽轮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下设国家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浙江省燃气涡轮机械制造业创新中心、高端激光制造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为技术创新提供强有力支撑。杭汽轮为工业汽轮机国家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截至2024年末,杭汽轮共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24项(主持4项)、行业标准25项(主持7项)、团体标准6项。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杭汽轮取得了卓越的创新成果,得到了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的充分肯定,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省、市、行业科技奖项数十项,中国专利优秀奖2项。近年来,杭汽轮先后主持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1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1项、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2项、浙江两化融合联合基金项目1项、浙江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5项等。

凭借持续的技术革新,杭汽轮在石油、化工、钢铁、热电联产、电站给水泵等领域制造了多个国内第一和国际国内首台套产品,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1项国际首台(套)产品认定、8项国内首台(套)产品认定。杭汽轮在恒力石化年产150万吨乙烯装置(现行在运的全球最大单线乙烯装置)中提供的驱动裂解气压缩机用10万千瓦等级汽轮机,是现行在运的全球最大功率驱动用工业汽轮机,被浙江省政府认定为“国际首台套”产品,这也代表着杭汽轮在工业汽轮机领域,具备同全球同行业公司“同技术、同标准、同

领域”的竞争能力。目前,杭汽轮已经具备了15万千瓦等级驱动用工业汽轮机和20万千瓦等级反动式发电用汽轮机的设计制造能力,可以满足世界上各类装置对工业汽轮机的使用要求。

2、杭汽轮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情况

(1)与新能源等新产业的深度融合

清洁低碳正成为当前能源发展的主旋律。生物质和光热作为新能源之一,能够提供可持续的电力来源并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对积极落实“双碳政策”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杭汽轮致力于为生物质和光热电站提供可靠稳定的汽轮机组,现已经拥有应用于各类生物质电站和光热电站的高效汽轮机技术,并积极参与东南亚新能源发电市场竞争,为全球节能减排及能源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在清洁低碳能源发展的背景下,制造业皇冠上的“明珠”燃气轮机被高度重视。燃气轮机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国防安全的大国重器,是“双碳政策”战略下清洁低碳能源体系的支柱性装备。杭汽轮以打造我国“中小型燃气轮机制造基地”为目标,加快自主燃气轮机的研制脚步。杭汽轮首台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HGT51F型燃气轮机于2024年7月正式产成,并于2025年1月顺利完成首次点火试验。未来,杭汽轮将立足于现有产品市场,继续以科技创新驱动企业发展,积极挖掘创新潜能、激发创造活力,进一步向新能源等方向延伸,从能源数智化上做优做强现有产业,从能源综合低碳装备化上壮大产业链,不断推动创新、创造、创意成果产业化发展。

(2)与大数据、数字化、智能化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深度融合

1)持续推进数字化、智慧化工厂建设,提升生产效率

杭汽轮以数据为驱动,持续推进制造基地数字化工厂建设,运用信息化技术来协同制造资源实现柔性化生产,围绕降本增效、智能制造、加强工艺创新、强化过程控制,摸索推进叶片打磨、油漆喷涂、叶片自动化单元等智能制造模式。2023年,杭汽轮以“未来工厂”建设与认定为抓手,完成数据驾驶舱平台开发,开展基地3D虚拟工厂建设,从而为杭汽轮优化生产经营模式、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提供了基础保障。

2)智慧能源管理助推工厂低碳发展杭汽轮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自2006年便导入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同时,杭汽轮亦高度重视能源技术开发及余能回收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充分运用“互联网+”方式,创新探索杭汽轮能源管理智慧化、信息化、绿色化发展路径。

杭汽轮持续推进制造基地能源管理智慧系统项目,通过对总装试车排放蒸汽进行余热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12MWP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全面投入使用、探索推进对雨水、锅炉浓水、试车冷凝水等各类水资源的回收再利用等一系列能源技术项目改造实施,助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二)杭汽轮符合《创业板暂行规定》第四条关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标准

根据《创业板暂行规定》第四条:

“本所支持和鼓励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一)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5%;

(二)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5%;

(三)属于制造业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或者数字经济等现代产业体系领域,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的企业,或者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创业板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2022年-2024年,杭汽轮研发投入分别为2.94亿元、2.77亿元和1.78亿元,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5,000万元;2024年,杭汽轮营业收入为66.39亿元,超过3亿元。杭汽轮符合《创业板暂行规定》第四条中的第二套标准。

(三)杭汽轮不属于《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五条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或禁止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企业根据《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五条:

“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

(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纺织业;(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

(十)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禁止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杭汽轮主要从事工业汽轮机、燃气轮机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为工业汽轮机、燃气轮机及配套。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杭汽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C34),不属于《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行业,也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等禁止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企业。

三、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杭汽轮符合创业板定位,本次交易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深交所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的要求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徐海霞曲达郭丽华
封自强卢乾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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