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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学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学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学斌作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王学斌,1966年2月出生,现任临沂大学食品研究院院长、教授,全国人大代表,政协临沂市第十六届常委,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始终秉承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工作监督职能和独立性,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61500

1、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2024年度,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了《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了《2023年度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30万吨/年磷石膏烟气制酸改50万吨/年硫磺制酸改造项目暨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3次会议均已出席,并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报告期内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参与投票表决,2024年度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所有关联交易均严格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确保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的日常运营未构成重大影响,同时保障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免受损害。相关议题的审议与决策流程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决策过程合法有效。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并对重点事项进行关注,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三)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董治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该事项提名和聘任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相关审议和聘任程序均合法合规。

(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议工作中表现优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合理,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

审议和选聘程序均合法合规。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督促对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知识和审计技能的培训,提升经营质量,规避经营风险,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及时督促年审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考察与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通过微信、电话、网络/现场会议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日常运营及财务状况,对相关议案提出合理意见,并借助参加现场会议期间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内部治理、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外部环境对公司经营影响等信息,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9天,公司管理层及时详细解答本人关注询问事项,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切实保障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

2、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3、报告期内,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的诉求和建议。本人通过持续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法规、规章制度和

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各项会议,认真审议相应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合理意见,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履职,发挥好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本人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监管精神,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上为独立董事王学斌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请审议。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学斌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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