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伟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努力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王伟,男,1972年7月出生,本人曾在山东华日集团总公司、广东雅倩化妆品有限公司、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山东亿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会计和企业管理工作,历任主管会计、财务科长、财务主任、财务总监、总经理、执行总裁等职务。2019年4月至今任北京荣通鸿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8月至今任山东深流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报告期内,在召开董事会前,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在履职过程中,本人还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6 | 1 | 5 | 0 | 0 | 否 |
1、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2024年度,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24日、2024年9月20日、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委员会 会议名称 | 审议议案 |
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内审工作报告》《2024年一季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4年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关于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专项说明的议案》。 |
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30万吨/年磷石膏烟气制酸改50万吨/年硫磺制酸改造项目暨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 |
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4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子公司贷款增加担保的议案》。 |
2024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本人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本人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现场办公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21天,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日常工作中,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保持沟通,通过面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主动获悉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同时,持续关注市场动态和外部环境变化,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指导职能,充分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多次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财务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探讨交流,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重点并就关注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对待需董事会审议的每个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得相关信息。
3、报告期内,本人学习并加深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专业的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总体评价与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按时出席相关会议。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交换意见,结合自身专业和经历在会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持续提升个人履职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更专业的建议,为公司发展助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独立董事王伟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请审议。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伟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