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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613公司简称:奥精医疗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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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产生实质性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具体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崔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苗晓英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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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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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2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1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7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98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底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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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奥精医疗 | 指 |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奥精有限 | 指 | 北京奥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
实际控制人 | 指 | EricGang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 |
北京奥精器械 | 指 | 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奥精 | 指 | 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潍坊奥精健康 | 指 | 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潍坊奥精医学 | 指 | 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
嘉兴奥精 | 指 | 嘉兴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奥精 | 指 | 海南奥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HUMANTECHDENTALGMBH | 指 | 德国HumanTechDental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观韬中茂律师/观韬中茂 | 指 |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立信会计师/立信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银河九天 | 指 | 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嘉兴华控 | 指 | 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北京奇伦天佑 | 指 | 北京奇伦天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BioVeda | 指 | BioVedaChinaRMBInvestment,Limited |
上海百奥财富 | 指 | 上海百奥财富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COWIN | 指 | COWINCHINAGROWTHFUNDI,L.P同创中国成长基金一期合伙企业 |
国投创合 | 指 | 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镜心 | 指 | 杭州镜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医疗器械 | 指 | 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 |
第三类医疗器械 | 指 | 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
生物医用材料 | 指 | 指用于诊断、治疗、修复或替换人体组织或器官或增进其功能的一类高技术新材料,包括天然材料、合成材料或天然材料与合成材料的复合材料 |
骨缺损 | 指 | 骨的结构完整性被破坏的现象,常造成骨不连接,延迟愈合或不愈合,及局部的功能障碍 |
FDA | 指 | 美国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 |
510(k) | 指 | 指根据美国《FD&C法案》,未豁免进行产品上市登记的产品需要进行产品上市登记 |
人工骨 | 指 | 指可以替代人体骨或者修复骨组织缺损的人工生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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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奥精医疗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AllgensMedicalTechnology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Allgen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EricGangHu(胡刚)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5号1幢1#厂房西区二层015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4-08-27,公司发布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等事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开拓路5号3层A305”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5号1幢1#厂房西区二层015”。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中关村医疗器械园2期35号楼3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26 |
公司网址 | www.allgensmed.cn |
电子信箱 | information@allgensmed.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仇志烨 | 赵笛弟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26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园2号楼 | 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26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园2号楼 |
电话 | 010-56330938 | 010-56330938 |
传真 | 010-56330938 | 010-56330938 |
电子信箱 | information@allgensmed.com | information@allgensmed.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部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奥精医疗 | 68861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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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常明、周末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 |
办公地址 |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徐妍薇、张云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5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 |
办公地址 | /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206,033,014.77 | 226,475,894.98 | -9.03 | 245,305,139.72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200,430,853.46 | 218,427,930.77 | -8.24 | 240,282,309.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662,162.69 | 54,231,840.71 | -123.35 | 95,217,271.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371,119.81 | 25,766,199.74 | -210.11 | 80,059,300.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03,287.90 | 51,678,545.68 | -137.93 | 102,054,525.91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 1,402,874,383.57 | 1,382,079,651.19 | 1.50 | 1,302,927,79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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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净资产 | ||||
总资产 | 1,539,163,337.61 | 1,526,256,853.43 | 0.85 | 1,459,216,334.75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41 | -121.95 | 0.7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41 | -121.95 | 0.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9 | -210.53 | 0.6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1 | 4.08 | 减少4.99个百分点 | 7.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4 | 1.94 | 减少3.98个百分点 | 6.2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8.82 | 20.09 | 减少1.27个百分点 | 23.4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03%,主要系报告期内,主营产品骨科人工骨修复材料的集中带量采购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虽然产品产销量有显著提升,但单位出厂价格下降,导致公司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6.22万元,同比减少123.35%,主要系骨科人工骨的集采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产品单位出厂价格下降,营业收入减少,以及产销量大幅增加导致主营业务成本增加;集采实施后市场活动增多导致市场活动费用增加;报告期内完成对德国HumanTechDental公司的收购,拓展了口腔种植新业务,增加销售人员和市场活动,使销售职工薪酬和销售费用增加;2024年末公司给予部分优质经销商信用账期延长的优惠政策,使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以及公司在报告期内补缴了税款,增加税负成本影响所致。
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37.11万元,同比下降
210.11%,主要系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37.93%,主要系公司收到的其他往来款较上期相比减少,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职工薪酬、支付各项税费及销售费用较上期增加导致现金流出所致。
2024年总资产同比增长0.85%,与上期基本持平。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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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7,360,874.94 | 52,880,013.16 | 48,070,362.48 | 57,721,764.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938,107.45 | 2,283,949.98 | -4,333,817.07 | -17,550,403.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432,713.90 | -2,199,525.52 | -9,599,144.08 | -20,005,164.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0,216.95 | -7,327,590.21 | -11,171,067.91 | 985,587.1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37,448.22 | -588,939.38 | -338,358.2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39,389.96 | 15,750,010.30 | 8,723,868.1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7,915,548.63 | 18,017,899.35 | 10,225,642.2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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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60,327.81 | 100,159.08 | -114,805.8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991,800.21 | 4,012,787.97 | 2,774,451.9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31,301.67 | 800,700.41 | 563,922.77 | |
合计 | 15,708,957.12 | 28,465,640.97 | 15,157,971.6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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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2,179,050.90 | 895,574,212.19 | -6,604,838.71 | -35,784,838.71 |
合计 | 902,179,050.90 | 895,574,212.19 | -6,604,838.71 | -35,784,838.71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度,公司在董事会统筹部署下,始终践行“深耕再生医学,成就生命健康美好”的发展理念,高效推进各项运营工作,确保核心业务保持稳健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战略规划目标,持续强化研发创新、生产管理及市场运营体系建设,多维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本年度重点经营成果如下:
1、以技术创新为引领,推动研发成果转化
作为技术密集型的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制造企业,公司坚持长期研发投入战略,通过持续的技术积累在细分领域建立领先优势。当前研发投入强度位居行业前列,技术储备覆盖高端再生医学材料研发、新型植入类医疗器械产品设计、先进生产流程和制造工艺等关键环节,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本年度研发项目取得系列突破:8月,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完成注册申报并获国家药监局受理;11月,全资子公司北京奥精器械可吸收胶原蛋白止血海绵获得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其余在研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经北京市人社局批准,公司成功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此举将有效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为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搭建高端平台。
产能建设方面,全资子公司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由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准予核发的人工骨修复材料产品(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193131531、国械注准20143132075、国械注准20193171523)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鲁药监械生产许20240086号),作为受托生产企业通过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形成年产200万盒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的标准化产能,为集采实施后快速增长的临床需求和公司市场拓展提供产能支持,充分保障人工骨修复材料的临床供应。此外,公司入选“2024年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支持单位,表明在知识产权创造、国际布局等方面获得权威认可,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
2、市场开拓步伐加快,业绩增长动能充沛
2024年公司共新开发医院900余家,其中由于骨科人工骨全国集采落地实施新增的医院数量为800余家,终端医院数量较2023年底增加90%。公司组织和参与的行业展会、学术沙龙会、招商会全年共百余场,覆盖全国近30个省区市,超过10000人次参加或到访;进行核心医院科室会及沟通会600余次,服务医护人员近万人。公司凭借综合竞争优势与众多经销商建立和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在相互支持、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为公司带来了更多销售机会,保证主营业务增长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战略布局方面,公司4月完成对德国HumanTechDental公司的全资收购,正式进军口腔种植领域。通过整合现有销售网络,组建专业口腔营销团队,建立多元化分销体系,已推出具有自身特点的种植解决方案并获得市场积极反馈,该业务板块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有望成为新的业绩增长点。
国际市场开拓取得实质进展:人工骨修复产品在东南亚、拉美等多国完成临床试用,2024年8月马来西亚医疗器械管理局(MDA)正式授予公司BonGold?产品D类注册证,为东南亚市场拓展奠定基础。2024年公司还参加多场海外市场活动,目前正与多个国际合作伙伴推进市场准入工作,全球化布局步伐持续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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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管理能力升级本报告期工作中,公司系统优化内部控制机制,持续深化运营管控效能。重点强化决策层在战略实施中的引领作用,通过科学论证提升重大决策的精准度。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框架,形成覆盖各业务模块的规范指引,确保运营流程有序开展。构建覆盖全员的成本管控网络,实施资金配置动态监测机制,集中资源用于战略发展和效益提升。建立经营数据动态解析机制,强化过程监管效能,及时调整运营偏差。同步推进绩效评估体系升级,建立多维考核指标,强化责任传导机制,有效提升团队执行力和部门协同效率。通过系统性优化,既夯实了基础管理架构,明晰权责划分,畅通信息传导渠道,从而提升组织效能;又创新实施矩阵式管理模式,推动管理体系向精细化、高效化演进,为年度目标达成奠定制度基础。
4、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助力企业长远发展公司着力构建双向沟通机制,系统搭建包含教育培训、能力评估、人才储备、文化培育在内的综合发展平台。基于员工能力图谱实施个性化成长规划,通过实战演练、项目参与及专项培养等方式,强化职业素养与专业技能融合提升,实现人才与组织的协同进化。创新文化培育路径,将价值理念植入人才发展全流程,整合优势资源打造特色文化载体,通过场景化建设推动文化管理体系迭代升级。建立文化要素与人才战略的联动机制,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格局。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奥精医疗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高端生物医用材料及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于2011年率先研发出成分和结构与人体天然骨组织高度相似的矿化胶原仿生骨修复材料,并完成了技术产业化和临床转化的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逐渐建立起以胶原蛋白及其复合材料为主要原料的研发体系,以再生医学理念和技术手段为依托的产品设计开发,广泛应用于不同科室手术的产业链布局,并已构筑覆盖全国医院的营销网络,并逐渐向海外延伸。
公司陆续推出了“骼金”、“齿贝”、“颅瑞”等一系列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产品技术国际原创,可引导骨组织再生,最终被人体降解吸收,产品均已取得中国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分别用于骨科、口腔或整形外科、神经外科的骨缺损修复。“BonGold”产品是我国首个取得美国FDA510(k)市场准入许可的国产人工骨修复产品,用于骨科的骨缺损修复,并于报告期内获得马来西亚D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024年4月,公司完成对德国口腔种植企业HumanTechDental公司的收购,正式进入种植体这一主流口腔医疗器械领域。公司在现有的营销网络和渠道资源的基础上,打造出一支专业的口腔种植产品营销团队,精准定位中高端口腔种植产品市场,采取多渠道分销模式,与人工骨修复材料“齿贝”协同整合,针对不同市场需求制定多元化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口腔种植业务的团队建设、渠道招商、市场推广和营销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果,基本建立起覆盖全国主要地区的经销网络,为未来业绩增长打下了良好基础。
2024年11月,公司可吸收胶原蛋白止血海绵产品获批中国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243142230),该产品适用于手术过程(除眼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中的止血,可用于在通过压力、结扎或其他传统止血方法无效时的毛细血管、小静脉和小动脉出血的止血,广泛应用于各类医疗场景。胶原蛋白海绵产品的成功获批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再生医学材料产品线,并有望在骨科、口腔科等领域与现有人工骨产品形成协同。此外,胶原蛋白也是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的核心原材料,未来公司人工骨修复材料有望采用自产胶原蛋白作为原材料,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的自主研发专注于生物医用材料领域,面向骨骼及人体多种组织缺损修复的临床需求开展了多项高端再生医学产品研发。在研项目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在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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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材料的力学强度和降解特性,该项目已完成临床试验观察随访并取得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并已于报告期内提交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其他在研项目包括胶原蛋白贴敷料、口腔引导组织再生膜、面团状仿生骨修复材料、骨水泥改性用人工骨粉、神经管鞘、人工皮肤等一系列高端再生医学材料产品,这些项目均按计划稳步推进中。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公司主要从事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通过向经销商及终端医院销售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产品实现收入和利润。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产品的销售。
2、采购模式公司设立物资部负责原材料采购的主要工作,具体职责包括:①采购前的供应商开发、询价、议价、合同/订单商谈、规格确认、合同/订单签订等;②采购后的合同/订单跟进、付款、接收、验收、组织入库、发票核销、档案归档整理等。物资部依据相关部门对原材料的需求情况制定采购计划,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采购周期、款项结算政策等因素将采购计划分解为到货需求,并将到货需求以合同/订单的形式传递给合格供应商清单中的供应商。原材料到货后,物资部执行接收工作,组织品质管理部共同执行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完毕后执行入库工作。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经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亦存在少量向医院等医疗机构直销的情况,产品主要在国内市场进行销售。公司设立市场部和销售部负责产品销售的主要工作,其中市场部的具体职责包括品牌宣传、学术推广、产品培训、产品技术支持等工作,销售部的具体职责包括经销商招募和管理、销售支持等工作。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约定产品经销区域,按经销商的采购订单进行发货,销售价格由公司与经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经销商负责将公司的产品销售至医院等医疗机构。
4、生产模式
公司设立生产部负责产品生产的主要工作,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并保持适量的安全库存。销售部门根据历史数据以及销售目标的分析,预测未来一个季度的销售订单,生产部门制定未来一个季度的生产计划。由生产部门协调和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同时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根据生产计划安排每月投产批次,每批次生产周期约为45天,季度生产计划可随销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生产过程中,生产部门严格依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组织生产,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标识和处理;品质管理部负责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进行检验,以确保生产过程稳定及可控、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C358)”;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4.2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中的“4.2.2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设备制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上证发[2019]30号),公司所属行业为“生物医药”领域中的“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属于重点推荐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
骨骼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之一,具有构成人体支架、协助身体运动、保护关键器官、发挥造血功能、储存钙磷元素等重要作用。骨缺损是指骨的结构完整性被破坏。外伤、退行性病变、肿瘤、先天畸形等一系列病因往往会导致各类骨缺损产生。在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所致创伤骨折、脊柱退行性疾病、人工关节翻修、骨肿瘤、骨结核等骨科疾病造成骨缺损或功能障碍的手术患者超过600万人;除了骨科领域,口腔种植、神经外科开颅手术等也涉及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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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修复。尽管骨组织具有一定的自愈能力,但超过临界尺寸的骨缺损基本无法自行愈合。使用骨修复材料进行植骨干预是治疗骨缺损的主要方法,骨修复材料通常是指通过手术植入人体以修复骨骼缺损的器件和材料,属于生物医用材料。自体骨长期以来是骨移植材料的临床金标准,但存在骨量有限和供区部位并发症等问题;取材自人尸体的同种异体骨面临着数量有限、法律风险等问题。设计和制备具有良好理化性能和生物学特性的理想人工骨修复材料,一直是生物材料领域的世界性难题。
截至目前,尽管人们针对骨修复材料开展了长期且大量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并出现了不同材质和结构设计的多种产品,但尚未出现一种在临床应用疗效方面可以取代自体骨的仿生骨修复材料。近年来,随着骨修复材料的发展,自体骨的临床使用比例逐步下降。复合材料以及纳米工程技术能够改善单一材料的微观结构、生物可降解性等特性,有望为组织工程材料的开发提供理想的支架材料,为细胞、生长因子等提供载体,是构建组织工程材料的核心。未来,通过在理想的支架材料上复合细胞、生长因子等有诱导和促进骨组织再生能力的活性物质,有望产生在临床效果方面能够取代自体骨的人工骨修复材料。支架材料作为细胞、生长因子等的载体,是构建组织工程材料的核心;细胞、生长因子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但目前以干细胞为主的细胞治疗在临床应用上仍受到政策和技术方面的较多限制,临床使用和推广限制较大;生长因子类产品在国外的临床应用中曾导致许多问题,作为载体的支架材料及其与生长因子的结合方式、生长因子的临床使用剂量等关键问题还在研究和发展当中。人工骨修复材料未来的研发重点将是不断优化支架材料的特性以及不断深入发展骨组织工程理论体系和产品设计。
复合材料相较于单一成分材料在微观结构、理化性能、生物可降解性、生物活性等方面具有更优良的性能,是生物医用材料中再生医学材料领域目前主流的研发方向之一。公司的仿生矿化胶原骨修复材料,属于人工骨修复材料中的仿生复合材料,其仿生合成工艺接近人体天然骨的矿化过程,通过体外仿生矿化技术可以使Ⅰ型胶原蛋白及羟基磷灰石有序排列,从而形成成分及微观结构均与人体天然骨接近的人工骨修复材料,该种材料主要具备如下优势:(1)材料植入体内后可在引导骨修复的同时被完全降解吸收,且材料的降解速率与新骨再生速率一致;(2)产品规格型号丰富,适用范围广,可广泛应用于有植骨需求的临床科室;(3)材料具有良好的骨传导性及引导骨再生能力;(4)具有优秀的安全性,极低的免疫原性,无毒副作用。
生物医用材料行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知识密集型行业,综合了材料学、生物学、医学、工程学等多个领域的知识和技术。研发能力提升和技术工艺的稳定需要长期积累,且生物医用材料行业对于生产环境、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均具有较高的要求。新进企业难以在短期内实现足够的技术积累、研发能力,并生产出质量稳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公司的仿生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属于目前骨修复材料领域具有先进研发思路的产品之一,公司通过对仿生矿化技术的进一步研发,将不断加强公司核心产品的性能优势。此外,公司还致力于多种高性能再生医学材料的研发和临床转化,拓展产品线和业务领域,巩固和增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奥精医疗通过创新研发新型医疗器械来满足临床需要,围绕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的相关领域开发一系列高端生物医用材料产品,逐步丰富产品线,多层次提升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经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高性能生物医用材料的研发和临床转化。目前,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产品已覆盖国内除港澳台之外的全部省、市、自治区,临床使用的医疗机构包含北京天坛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上海六院、上海长征医院、广州南方医院、武汉同济医院、武汉协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等多家核心医院,得到临床专家的一致认可。
公司作为牵头单位先后承担了国家“863”重大项目课题、“十一五”和“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十三五”和“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等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研发项目。报告期内,公司除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还被列入2024年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拟支持单位名单。由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标准《增材制造定制式矿化胶原基颅骨修复体》被认定为中关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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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修复材料在临床主要应用于骨科、口腔科、神经外科,由于各个科室的具体临床需求不同,对于骨修复材料的选择偏好有所区别;此外,行业内不同企业的资金实力、主要产品、研发方向、市场策略等均有所差异,因此,骨修复材料市场在不同应用领域形成了不同的行业竞争格局。目前,我国骨修复材料行业总体呈现出中外企业并存、技术路线多样化、较为分散的竞争格局,尚未出现明显的行业龙头企业。未来,随着骨修复材料行业市场规模的扩大、临床应用需求的增加、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深化实施,造成患者二次创伤和供区并发症风险的临床取自体骨将日益减少,同种异体骨来源有限且存在一定的法律和伦理问题,而进口人工骨价格普遍较高,预计国产人工骨修复材料的临床使用数量和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
公司基于各类骨缺损填充和再生修复的临床需求,形成了覆盖骨科、神经外科、口腔科和整形外科的全产品线,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能够为临床提供全身各类骨缺损填充和再生修复的人工骨修复材料的公司,且具备研发、生产和销售全链条运营能力。在材料特性方面,公司继续保持对天然骨骼高度仿生的技术优势,并通过不断研发创新,将矿化胶原的优越性拓展到更广泛的临床使用方法中,如术中将矿化胶原材料与患者自体血液提取的富血小板血浆或浓缩生长因子结合,达到更佳的治疗效果。在产品规格方面,公司在售产品涵盖了不同形状、尺寸的多种规格型号骨修复材料,以适应不同临床需要。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产品基于再生医学的思路发挥临床作用,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从消费终端来讲,属于高值医用耗材。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壮大自身业务,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再生医学是通过使用创新的医疗手段重建患病或受损组织,或支持患病或受损组织再生的科学,具有覆盖学科面广、知识内容更新快等特点。其中,生物材料以组织工程支架的方式对机体进行修复,细胞在生物材料表面和内部粘附、增殖、分化,形成形态和功能与相应组织、器官一致的新的组织,在此过程中,材料不断被爬行替代,从而达到修复创伤和重建功能的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创新医疗器械的发展高度重视,通过《“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国家宏观纲领性政策的相继出台,鼓励医疗器械的创新发展,为医疗器械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巨大动力。
近十余年来,我国医疗器械行业一直保持高速发展态势,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2752家,同比增长1.36%;共有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42.95万家,同比增长3.91%。2024年我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营业收入预计约为1.35万亿元,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医疗器械市场。2024年,我国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数量达到2655件,同比增长27.7%,近五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7.0%。根据中国高技术产业年鉴数据显示,我国规模以上医疗器械企业研发经费占营收比重保持在4%左右,高于高技术产业整体2.5%左右的水平。
在促进医疗器械行业快速、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我国在医疗器械监管、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方面的建设也在持续进行。2023年3月起,种植牙集采已在我国全面落地实施。据行业观察,集采已带来种植手术费用的显著下降,单颗种植牙整体费用从平均1.5万元降至6000~7000元,并使得种植牙在我国的渗透率得以提升。有行业报告指出,2024年我国种植牙临床需求量已超过680万颗。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在报告期内并购获得的口腔种植体产品将迎来业务快速发展的良好契机。同时,公司矿化胶原人工骨产品作为种植牙手术中使用比例非常高的骨修复材料,在种植牙手术量快速增长的趋势下,将会有更大的市场需求,并与口腔种植体产品在渠道建设和临床使用上形成良好协同。在骨科领域,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也于2024年内在全国各地陆续落地实施,创伤、脊柱、关节等各类骨科手术的植骨费用得到大幅降低,使骨科手术大量的植骨需求得以满足。人工骨集采有助于减少广大患者相关医疗开支,减轻医保支付压力,并有望减少骨科手术中造成患者二次创伤和并发症风险的取自体骨操作,使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等高性能医疗产品能够得到更多更广泛的临床应用,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为“健康中国2030”做出贡献。我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趋势愈加明朗,公司将积极应对,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灵活应对市场竞争,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加大产品研发投入,正面迎接行业挑战,全力支持并响应国家集采政策,服务于更多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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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公司的核心技术包括体外仿生矿化技术、胶原蛋白提取和纯化技术、矿化胶原基引导组织再生膜制备技术、矿化胶原基人工骨膜制备技术、矿化胶原基颅骨修复体制备技术等几大类,技术来源均为原始创新,公司核心技术均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原研技术。公司拥有完善的研发项目管控体系,主要核心产品均以内部研发团队为主进行开发。同时,公司注重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临床的合作研究及技术开发。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行新技术和产品开发,以及核心技术成果的转化。随着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产品的日益丰富,中国药监局和美国FDA近年来批准了多项人工骨产品,但奥精仿生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从成分和结构方面与天然骨组织高度一致,产品的技术水平仍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在公司的核心技术中,基于体外仿生矿化技术的人工骨修复材料产品已处于产业化生产阶段,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为应对集采实施后快速增长的临床需求,公司开展了核心技术相关产品的委托生产。2024年9月,奥精医疗全资子公司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由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准予核发的人工骨修复材料产品(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193131531、国械注准20143132075、国械注准20193171523)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鲁药监械生产许20240086号),作为受托生产企业通过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基于胶原蛋白提取和纯化技术的胶原蛋白海绵项目已于2024年11月获批中国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接下来要进行生产许可证申报等产业化生产准备工作。基于体外仿生矿化技术的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项目已处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申报阶段。基于核心技术的其他几项在研产品分别处于材料测试、小试和工艺验证、动物实验等阶段。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3 | -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胶原蛋白海绵项目所提交的注册资料及补正资料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认可;2024年2月接受北京市药监局的注册体系核查复审并顺利通过;11月,可吸收胶原蛋白止血海绵产品获批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243142230)。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项目于2024年8月按计划提交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申请,取得注册受理通知书,标志着该项目已正式进入技术审评阶段;10月,该项目接受北京市药监局的注册体系核查并整改通过。
基于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和海外市场布局,2024年,奥精医疗人工骨修复产品“BonGold”通过了马来西亚医疗器械管理局的审核,并于8月成功取得马来西亚D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024年公司还完成越南、印度尼西亚两国的注册资料提交工作,并分别获得两个国家监管部门的受理反馈,进入注册审核阶段。2025年2、3月,公司矿化胶原人工骨系列产品陆续获批印度尼西亚、越南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授权6项。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授权76项。同时,公司不断践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通过了GB/T29490-202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持续获得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认可,被列入2024年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拟支持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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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公司作为牵头单位承担的“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新一代功能型仿生矿化胶原儿童骨缺损再生植入器械的研究及临床转化”(项目编号:2023YFC2412300)正式通过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完成项目结题。2024年12月,山东省科技厅对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承担的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新一代功能型仿生矿化胶原人工骨材料的开发及临床转化”(项目编号:2019JZZY011106)的综合绩效进行批复,项目获得优秀评价并验收通过。
公司及合作单位基于临床需求,持续在再生医学领域探索突破,面对大面积颅骨缺损修复这一临床难题进行攻关。报告期内,公司作为牵头单位承担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个性化具有引导骨再生功能的颅骨仿生复合修复材料研发”正式启动实施。公司在原有矿化胶原基颅骨修复材料的基础上,针对颅骨大面积缺损修复的特点和临床需求,对材料的设计和制备技术,以及相应医疗器械产品开发展开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多项科研和产业化成果,并进入动物实验准备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还参与了多项团体标准的制定。2024年3月,由奥精医疗牵头起草的团体标准T/CAMMT68—2024《增材制造定制式矿化胶原基颅骨修复体》由中国机械制造工艺协会正式发布。该标准对定制式矿化胶原基颅骨修复体的原材料要求及技术要求进行了创新,填补了我国这一细分领域的空白,为相关定制式颅骨修复产品提供了指导标准。公司还参与了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增材制造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增材制造数字光处理磷酸钙生物陶瓷的工艺控制和确认》标准的起草与发布。
奥精医疗基于人工骨修复材料及相关领域再生生物材料的研究与转化,夯实了仿生矿化、胶原蛋白提取和纯化等核心技术。2024年3月,公司的高仿生可降解再生人工骨修复材料入选《北京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3年版)》,此次入选是继入选2021、2022版后的再次入选,相应的技术平台被认定为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此外,基于公司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2024年12月,奥精医疗经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设立园区类博士后工作站。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 | 6 | 94 | 76 |
实用新型专利 | 2 | 1 | 50 | 47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1 | 1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2 | 2 |
合计 | 4 | 7 | 147 | 126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8,767,871.53 | 45,504,233.46 | -14.80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38,767,871.53 | 45,504,233.46 | -14.8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8.82 | 20.09 | 减少1.2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主要系“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项目已进入注册阶段,测试化验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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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 | 2,685.04 | 466.14 | 7,090.62 | 提交注册申报并受理,通过注册质量体系核查。 | 2025年完成发补意见的答复并提交,取得注册证。 | 行业领先 | 各类无植骨禁忌的骨缺损修复。 |
2 | 针对美国市场的脊柱用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 | 1,866.11 | 309.42 | 1,340.95 | 完成生物学评价部分试验,以及完成可行性动物预实验。 | 2025年年底前完成有效性动物实验和生物学评价 | 行业领先 | 脊柱退行性疾病、脊柱椎体间和(或)椎板间植骨融合等脊柱骨隙的骨缺损修复。 |
3 | 针对欧盟市场的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 | 2,497.08 | 69.60 | 811.74 | 项目停止 | / | 行业领先 | 各类无植骨禁忌的骨缺损修复。 |
4 | 胶原蛋白海绵 | 1,900.46 | 103.36 | 1,930.58 | 通过注册体系核查整改和发补意见答复,取得了注册证。 | 2025年第2季度取得产品生产许可 | 行业领先 | 术中止血及浅表组织缺损修复。 |
5 | 胶原蛋白贴敷料 | 2,500.00 | 175.87 | 584.22 | 完成委托生产合同以及质量协议的签订,基本完成工艺验证和产品定型。 | 2025年年内完成注册检验 | 行业领先 | 创面愈合、疤痕修复及各类寻常型面部痤疮、过敏等。 |
6 | 口腔引导组织再生膜 | 2,500.00 | 0.16 | 37.62 | 完成产品优化并工艺定型 | 2025年年内完成注册检验 | 行业领先 | 屏蔽结缔组织长入骨缺损区域,以及引导骨组织生成的作用。 |
7 | 颅骨修复定制体 | 2,944.25 | 154.34 | 702.22 | 完成结题和验收 | / | 行业领先 | 颅骨修复定制体:大面积颅骨缺损的个性化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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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骨科、口腔科手术器械类产品 | 77.43 | 0.00 | 62.75 | 完成1项产品设计策划和样品制备 | 2025年年底完成1项器械工具的产品备案 | 行业领先 | 与人工骨修复材料配合使用,以缩短手术时间、提高人工骨修复材料植入的便捷性。 |
9 | 新一代功能型仿生矿化胶原儿童骨缺损再生植入器械的研究及临床转化——“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1,590.00 | 55.47 | 2,109.23 | 完成结题和验收 | / | 行业领先 | 儿童骨缺损修复。 |
10 | 新一代功能型仿生矿化胶原人工骨材料的开发及临床转化 | 6,000.00 | 14.85 | 1,670.27 | 完成项目的结题和验收 | / | 行业领先 | 新一代仿生矿化胶原人工骨材料:各类无植骨禁忌的骨缺损修复。 |
11 | 神经管鞘 | 5,000.00 | 50.83 | 184.18 | 完成发明专利的布局并取得授权 | 2025年开展注册检验 | 行业领先 | 神经管鞘:修复受损神经。 |
12 | 人工硬脑(脊)膜 | 1,800.00 | 0.00 | 132.63 | 项目停止 | / | 行业领先 | 人工硬脑(脊)膜:颅脑、脊柱损伤后各类硬脑(脊)膜的修复以及先天性的胎儿神经管畸形等的治疗。 |
13 | 人工皮肤 | 3,450.00 | 155.34 | 397.30 | 完成发明专利的布局并取得授权 | 2025年开展注册检验 | 行业领先 | 人工皮肤:非感染创面的真皮层缺损修复与重建。 |
14 | 个性化具有引导骨再生功能的颅骨仿生复合修 | 1,320.00 | 614.20 | 614.20 | 完成科研项目的内部立项,配合完成注册检验的送检。 | 2025年年内配合进行生物学评价和动物实验 | 行业领先 | 开发具有引导骨再生功能的个性化人工颅骨修复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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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材料研发——“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
15 | 引导骨再生骨修复膜 | 1,605.75 | 881.77 | 881.77 | 完成委托生产合同以及质量协议的签订,基本完成工艺验证和产品定型。 | 2025年开展注册检验 | 行业领先 | 人工骨膜;适用于骨性腔洞或骨缺损的填充,促进骨折愈合,替代自体植骨。 |
16 | 面团状仿生骨修复材料 | 1,600.00 | 283.99 | 283.99 | 完成委托生产合同以及质量协议的签订,基本完成工艺验证和产品定型。 | 2025年开展注册检验 | 行业领先 | 新型可塑形的油灰状骨材料;可根据骨缺损的形状任意塑形,有效填充骨缺损区域。 |
17 | 骨水泥改性用人工骨粉 | 1,500.00 | 272.01 | 272.01 | 完成委托生产合同以及质量协议的签订,基本完成工艺验证和产品定型。 | 2025年开展注册检验 | 行业领先 | 生物型改性骨水泥的人工骨粉;使用于椎体成形术,提供丙烯酸类树脂骨水泥的机械性能和生物相容性。 |
18 | 针对美国市场的颅骨用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 | 1,300.00 | 142.73 | 142.73 | 完成生物学评价部分试验以及完成可行性动物预实验。 | 2025年年底前完成有效性动物实验和生物学评价 | 行业领先 | 颅骨修复材料;应用于填充颅骨骨骼系统中的骨质缺损。 |
19 | 其它 | 560.00 | 126.70 | 504.72 | 生产线建设,德国子公司研发 | 2024年完成胶原原料自动化生产线建设 | 行业领先 | 不涉及 |
合计 | / | 42,696.12 | 3,876.78 | 19,753.73 | / | / | / | / |
情况说明
针对欧盟市场的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项目因欧盟医疗器械监管新法规(MDR)的实施导致公告机构认证效率降低,公司人工骨产品出海策略目前主要面向新兴国家市场,因此将项目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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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硬脑(脊)膜项目的产品临床价格和竞品数量较立项时发生较大变化,预计将较难满足立项时设定的市场营销计划和盈利目标,因此将项目停止,本情况已于2024年6月1日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4 | 2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8.86 | 10.8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397.82 | 1,338.8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58.24 | 58.2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5 |
硕士研究生 | 9 |
本科 | 7 |
专科 | 3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60岁及以上 | 1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
奥精医疗的主要产品人工骨修复材料依托于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体外仿生矿化核心技术,构建出主要成分及微观结构均与人体骨骼类似的人工骨修复材料,矿化胶原成分结构与人体天然骨相似,材料可引导新骨再生,并被降解吸收,最终被新生骨组织替代。矿化胶原与天然骨在成分和结构上的相似性是产品的主要优势,仿生材料为骨组织再生提供了适宜的微环境,更适合细胞生长和功能的发挥。自成立以来,奥精医疗坚持“深耕再生医学、成就生命健康美好”为使命,依托持续的技术创新,逐步建立起国内领先、符合国际标准的研发技术及产业化平台,密集布局人工骨修复材料、引导组织再生膜、软组织修复材料、创面敷料等一系列生物材料领域。2011年率先在国际上研制出成分和结构均与天然人体骨组织高度相似的矿化胶原仿生骨材料,并实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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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临床转化和产业化,陆续推出了“骼金”、“齿贝”、“颅瑞”等一系列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目前公司的矿化胶原仿生骨系列产品已取得3项中国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1项美国FDA510(k)市场准入许可,报告期内还取得了马来西亚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成功进入东南亚市场。产品目前已被广泛应用于骨科、口腔科、神经外科等领域的骨缺损修复。
胶原蛋白提取和纯化也是奥精医疗自主研发的一项核心关键技术,公司依托该技术已建立起拥有自动化生产线的胶原蛋白原材料和产品生产基地,能够提供各类规格、不同等级的胶原蛋白原材料,并能够生产满足植入类医疗器械要求的胶原蛋白海绵医疗产品。基于胶原蛋白提取和纯化技术,公司自主研发的止血用胶原蛋白海绵已于2024年11月获批中国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接下来要进行生产许可证申报等产业化生产准备工作。该胶原蛋白海绵产品适用于手术过程(除眼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中的止血,可用于在通过压力、结扎或其他传统止血方法无效时的毛细血管、小静脉和小动脉出血的止血,广泛应用于各类医疗场景,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再生医学材料产品线,并有望在骨科、口腔科等领域与现有人工骨产品形成协同。此外,胶原蛋白也是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的核心原材料,未来公司人工骨修复材料有望采用自产胶原蛋白作为原材料,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奥精医疗自成立以来连续主持和牵头组织国家和省部级多项重大研发项目。报告期内,公司作为牵头单位承担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个性化具有引导骨再生功能的颅骨仿生复合修复材料研发”正式启动实施;公司作为牵头单位承担的“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新一代功能型仿生矿化胶原儿童骨缺损再生植入器械的研究及临床转化”,以及子公司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承担的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新一代功能型仿生矿化胶原人工骨材料的开发及临床转化”均顺利通过结题验收。公司近年来还先后荣获中华医学会医学科学技术一等奖、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日内瓦国际发明展金奖等多项殊荣。
2、产品及市场布局优势
公司产品自上市以来,通过市场营销和学术推广深入有机结合,实现了销售网络的逐年扩大,且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报告期内,骨科人工骨的集中带量采购在全国各地陆续落地实施,使用公司产品的终端医院数量大幅增加。经过多年积累和集采的推动,公司主要产品已在国内众多知名三甲医院应用。此外,公司的产品覆盖了多个科室,增强了医疗机构对公司产品和品牌的信任度;多个产品在同一家医院的使用也节省了沟通成本,提高了经销商渠道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便利了医院的供应商管理,达到互利共赢的效果。此外,日渐丰富的产品也提高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公司产品的临床效果、品牌认可度、企业影响力都得到行业内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赞誉。报告期内,公司共新开发医院900余家,凭借综合竞争优势与众多经销商建立和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在相互支持、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为公司带来了更多销售机会,保证主营业务增长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3、管理团队优势
优秀的管理团队是公司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石。公司管理团队严谨务实、积极进取、富有前瞻性的战略眼光,经过多年发展,管理团队在技术研发管理、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骨修复材料行业的理解力及敏锐的洞察力不断加强,能够基于行业发展及自身实际情况建立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业务模式,为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公司还非常注重管理人才的引进,并持续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以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为基础,不断夯实团队各层级人才,持续提升管理团队的市场敏锐度和经营管理水平。
4、品牌质量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自主创新研发、打造品牌形象,通过建立严格的品牌和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逐步与行业内多家企业建立起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并通过多项国际国内相关资质认证,树立了自身的品牌地位。作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研发、采购、生产、检验和销售等各个环节。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我国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注册制度。公司的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需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审查发证。同时,公司的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的主要出口国也实行相应的产品注册或认证制度。公司目前所有已上市产品均已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市场准入许可,但若未来产品注册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公司的产品注册证无法正常续期,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在新产品上市时,中国及其他国家将进行严格监控,可能导致新产品取得产品注册证周期较长或无法取得产品注册证的情形发生,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随着行业内竞争对手不断增多、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增加,未来可能会不断涌现出创新产品和先进技术。若公司未能持续跟踪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并对现有产品进行及时更新迭代,则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近年来,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快速发展,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众多国内外企业纷纷加入竞争,行业竞争愈加激烈。由于医疗器械行业具有较高的利润率水平和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未来可能会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到本行业,市场竞争预计将进一步加剧。此外,在新产品上市时,中国及其他国家将进行严格监控,可能导致新产品取得产品注册证周期较长或无法取得产品注册证的情形发生,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主要采用经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随着经销商数量的持续增多,维持经销商销售网络的健康与稳定发展是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无法对经销商的实际运营进行直接控制,存在因经销商销售或售后服务不当产生品牌声誉受损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亦存在主要经销商在未来经营活动中与公司不能保持稳定、持续的合作的可能性,将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随着行业内人才竞争愈加激烈,若出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大规模流失的情况,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新产品技术泄密、研发进程受阻或停顿等风险,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生产成本变动、产品结构变动、产品市场表现、市场竞争程度及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若未来上述影响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
/
毛利率将会面临下降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若因公司管理原因,或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导致生产规划与生产安排出现重大调整,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因设立时间较短以及业务发展阶段等原因,公司子公司海南奥精、北京奥精器械、嘉兴奥精、山东奥精、潍坊奥精健康、潍坊奥精医学、HumanTechDental单体均未实现盈利。若未来不能按照预计规划和目标开展业务,公司该等子公司将存在短期内难以盈利的风险。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医疗器械关乎人类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系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行业发展对医疗卫生政策较为敏感。近年来,国家为鼓励医疗器械加快技术创新、加速进口替代,在政策层面给予了较大的扶持力度。如果未来行业鼓励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一定影响。此外,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行业相关监管政策将不断完善、调整,中国医疗卫生市场的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如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如公司应对集中带量采购的措施不力,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目前骨科行业正处于集采下的行业重塑期,公司可能面临产品市场价格下降风险,进而导致毛利率下降,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生产经营和精细化管理,提升公司产品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公司所属的医疗器械行业存在受国家卫健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多个主管部门多重监管的情形,行业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等多项监管条例和管理规定。如果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能根据国家有关医疗改革、监管政策方面的变化进行及时有效的经营调整,或未能持续满足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政策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对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定期自查,并定期对各业务系统进行合规性培训。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C358)”;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4.2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中的“4.2.2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设备制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上证发[2019]30号),公司所属行业为“生物医药”领域中的“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属于重点推荐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
/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高端生物医用材料及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通过对材料设计、生产工艺的深度研发,对生产技术和流程组织的持续改进,公司已具备快速高效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公司所生产的人工骨修复材料性能稳定、品质优良、知名度高,拥有大量长期的合作伙伴。随着公司在产品研发、工艺优化、成本控制、质量改进方面的持续不断投入,将进一步巩固行业头部企业的地位。
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取得稳定发展。2024年,公司在研产品管线各项目取得较大进展,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项目顺利提交注册申请并获国家药监局的注册受理,胶原蛋白海绵项目获国家药监局颁发的可吸收胶原蛋白止血海绵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其他在研产品项目也都按计划稳步推进中。
奥精医疗的科创成果广受官方认可。2024年,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2024年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拟支持单位名单。2024年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对于强化知识产权基础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应用、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这对于企业而言,意味着能够显著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管理及国际布局能力,增强自身的技术壁垒与市场竞争力,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进而推动企业的持续创新发展与国际化战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024年,公司着力于企业创新能力的建设,并获得了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设立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培养工作,标志着奥精医疗在推动科技创新、打造高端人才方面,又迈出了坚定的一步。意味着公司将在生物医用材料基础研究、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并且能够在再生医学领域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公司在本年度进一步巩固市场开拓成果,使公司的销售情况呈现出向好态势。2024年共新开发医院900余家,其中由于骨科人工骨全国集采落地实施新增的医院数量为800余家,终端医院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90%。公司组织和参与的行业展会、学术沙龙会、招商会全年共近百场,覆盖全国近30个省区市,超过10000人次参加或到访;进行核心医院科室会及沟通会600余次,服务医护人员近万人。公司凭借综合竞争优势与众多经销商建立和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在相互支持、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为公司带来了更多销售机会,保证主营业务增长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2024年4月,公司完成对德国口腔种植企业HumanTechDental公司的收购,正式进入种植体这一主流口腔医疗器械领域。公司在现有的营销网络和渠道资源的基础上,打造出一支专业的口腔种植产品营销团队,精准定位中高端口腔种植产品市场,采取多渠道分销模式,与人工骨修复材料“齿贝”协同整合,针对不同市场需求制定多元化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口腔种植业务的团队建设、渠道招商、市场推广和营销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果,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国主要地区的经销网络,为未来业绩增长打下了良好基础。
2024年上半年,全国各省区市陆续开展本次集采中选产品的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并从4月底起开始陆续落地执行。本次全国集采中选产品价格平均降幅70%,其中,人工晶体类耗材价格平均降幅60%,运动医学类耗材价格平均降幅达到74%。从报告期内的集采执行情况看,创伤、脊柱、关节等各类骨科手术的植骨费用得到大幅降低,使骨科手术大量的植骨需求得以满足。集采推动人工骨临床使用上量,并使得生产企业出货量快速增长的促进效应很快显现出来。基于对集采放量的研判,奥精医疗于2023年便提前布局新的产能建设。2024年9月,全资子公司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由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准予核发的人工骨修复材料产品(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193131531、国械注准20143132075、国械注准20193171523)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鲁药监械生产许20240086号),作为受托生产企业通过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形成年产200万盒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的标准化产能,为集采实施后快速增长的临床需求和公司市场拓展提供产能支持,充分保障人工骨修复材料的临床供应。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06,033,014.77 | 226,475,894.98 | -9.03 |
/
营业成本 | 59,600,685.73 | 39,237,341.56 | 51.90 |
销售费用 | 48,001,433.24 | 37,692,658.78 | 27.35 |
管理费用 | 75,597,292.33 | 84,349,702.21 | -10.38 |
财务费用 | -388,218.67 | -116,927.72 | -232.02 |
研发费用 | 38,767,871.53 | 45,504,233.46 | -14.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03,287.90 | 51,678,545.68 | -137.9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20,071.14 | -118,079,517.17 | 112.0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0,381.13 | -32,219,291.77 | 103.2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减少9.03%,主要系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集中带量采购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虽然产品产销量有显著提升,但单位出厂价格下降,导致公司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增加51.90%,主要系本期新增产品线口腔种植体成本较高,以及较上年同期人工骨修复材料产销量增加导致成本上升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增长27.35%,主要系集采实施后导致市场活动费用增加;报告期内完成对德国HumanTechDental公司的收购,拓展了口腔种植新业务,增加销售人员和市场活动,使销售职工薪酬和销售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减少10.38%,主要系股份支付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388,218.67元,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和利息费用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减少14.8%,主要系“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项目已进入注册阶段,测试化验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137.93%,主要系公司收到的其他往来款较上期相比减少,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职工薪酬、支付各项税费及销售费用较上期增加导致现金流出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增加13,229.96万元,主要系购买固定资产减少、投资理财赎回及理财收益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增加103.26%,主要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员工行权增加现金流入、偿还债务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分析具体内容见下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疗器械制造业 | 200,430,853.46 | 56,489,928.54 | 71.82 | -8.24 | 61.03 | 减少12.1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减(%) | 减(%) | (%) | ||||
BONGOLD | 57,495.92 | 31,931.67 | 44.46 | 653.16 | 1,022.71 | 减少18.28个百分点 |
单牙抗旋基台 | 116.81 | 106.19 | 9.0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骼金 | 144,714,280.69 | 39,306,646.11 | 72.84 | -3.87 | 61.88 | 减少11.03个百分点 |
齿贝 | 39,321,533.22 | 14,262,443.31 | 63.73 | 82.1 | 168.37 | 减少11.66个百分点 |
颅瑞 | 13,853,632.04 | 1,201,740.01 | 91.33 | -70.07 | -78.08 | 增加3.17个百分点 |
口腔种植体 | 2,483,794.78 | 1,687,061.25 | 32.0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东北地区 | 8,158,396.31 | 1,505,067.89 | 81.55 | -33.47 | -17.76 | 减少3.53个百分点 |
海外 | 190,381.92 | 589,027.41 | -209.39 | 2,393.88 | 20,610.07 | 减少272.13个百分点 |
华北地区 | 39,241,924.48 | 9,521,464.13 | 75.74 | -11.44 | 32.51 | 减少8.04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115,864,479.94 | 33,629,297.82 | 70.98 | 20.08 | 114.72 | 减少12.79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11,646,719.54 | 1,992,562.00 | 82.89 | -30.76 | -2.52 | 减少4.96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6,391,795.86 | 3,820,884.67 | 40.22 | -72.4 | -10.23 | 减少41.4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2,952,595.30 | 829,047.95 | 71.92 | -26.89 | 9.13 | 减少9.27个百分点 |
西南地区 | 15,984,560.11 | 4,602,576.67 | 71.21 | -25.08 | 37.79 | 减少13.1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经销模式 | 191,217,061.00 | 55,521,460.39 | 70.96 | -9.76 | 58.94 | 减少12.55个百分点 |
直销模式 | 9,213,792.46 | 968,468.15 | 89.49 | 41.01 | 553.69 | 减少8.2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在行业、产品结构方面增加了口腔种植体的品类;分地区收入除华东地区外其他地区受集采政策影响各地收入均有下降,华东地区口腔产品收入增加本期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本年销售模式中直销模式收入较上年有大幅增长;本年较上年增加境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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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骼金 | 盒 | 276,127 | 291,515 | 142,447 | -21.16 | 1.72 | -11.33 |
颅瑞 | 盒 | 60,858 | 23,678 | 26,655 | -10.15 | -73.42 | 473.6 |
齿贝 | 盒 | 670,137 | 488,585 | 215,856 | 424.1 | 334.25 | 484.91 |
BonGold | 盒 | 100 | 1,840 | -100 | 284.62 | -7.95 |
产销量情况说明本年齿贝产品生产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骼金及颅瑞产品生产立方数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医疗器械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40,927,360.17 | 72.96 | 21,851,560.30 | 62.29 | 87.3 | 本年生产量增加,使用生产材料增加 |
医疗器械制造业 | 直接人工 | 3,735,967.91 | 6.66 | 3,757,107.25 | 10.71 | -0.56 | 基本持平 |
医疗器械制造业 | 制造费用 | 11,432,286.19 | 20.38 | 9,471,698.96 | 27.00 | 20.7 | 增加山东潍坊生产产能,折旧摊销费用增加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人工骨修复材料 | 直接材料 | 40,924,937.68 | 72.96 | 21,851,560.30 | 62.29 | 87.29 | 本年生产量增加,使用生产材料增加。 |
人工骨修复材料 | 直接人工 | 3,736,353.96 | 6.66 | 3,757,107.25 | 10.71 | -0.55 | 基本持平 |
人工骨修复材料 | 制造费用 | 11,434,322.63 | 20.38 | 9,471,698.96 | 27.00 | 20.72 | 增加山东潍坊生产产能,折旧摊销费用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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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本年生产量增加导致生产成本增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发生变动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796.8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3.9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4,811.96 | 24.01 | 否 |
2 | 客户二 | 585.69 | 2.92 | 否 |
3 | 客户三 | 512.60 | 2.56 | 否 |
4 | 客户四 | 462.69 | 2.31 | 否 |
5 | 客户五 | 423.90 | 2.11 | 否 |
合计 | / | 6,796.84 | 33.91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677.3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1.3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一 | 3,964.84 | 49.83 | 否 |
/
2 | 供应商二 | 811.99 | 10.20 | 否 |
3 | 供应商三 | 647.20 | 8.13 | 否 |
4 | 供应商四 | 160.08 | 2.01 | 否 |
5 | 供应商五 | 93.24 | 1.17 | 否 |
合计 | / | 5,677.35 | 71.34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人民币4,800.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35%,主要系集采实施后导致市场活动费用增加;报告期内完成对德国HumanTechDental公司的收购,拓展了口腔种植新业务,增加销售人员和市场活动,使销售职工薪酬和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为人民币7,559.7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38%,主要系股份支付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人民币3,876.7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8%,主要系“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项目已进入注册阶段,测试化验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为人民币-388,218.6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1,290.95元,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和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37.93%,主要系公司收到的其他往来款较上期相比减少,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职工薪酬、支付各项税费及销售费用较上期增加导致现金流出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229.96万元,主要系购买固定资产减少、投资理财赎回及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3.26%,主要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员工行权增加现金流入、偿还债务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 | 情况说明 |
/
的比例(%) | 的比例(%) | 动比例(%) | ||||
货币资金 | 156,714,432.71 | 10.18 | 161,251,900.09 | 10.57 | -2.81 | 主要系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95,574,212.19 | 58.19 | 902,179,050.90 | 59.11 | -0.73 | 主要系理财赎回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67,159,276.75 | 4.36 | 59,270,254.21 | 3.88 | 13.31 | 主要系给予的经销商信用账期延长,报告期内部分销售款尚未到回款期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0,088,663.78 | 0.66 | 6,400,321.13 | 0.42 | 57.63 | 主要系未收回房屋租金所致。 |
存货 | 54,577,004.67 | 3.55 | 32,704,015.74 | 2.14 | 66.88 | 主要系为产品集中采购保证供货量,增加安全库存量;收购德国HumanTechDental公司,增加了口腔种植体的库存量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4,035,165.94 | 0.26 | 31,261,921.79 | 2.05 | -87.09 | 主要系大额存单到期赎回减少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73,109.10 | 0.00 | 332,868.07 | 0.02 | -78.04 | 主要系在建工程转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6,996,011.28 | 0.45 | 3,806,530.50 | 0.25 | 83.79 | 主要系本期租赁房屋增加资产所致。 |
商誉 | 24,618,560.01 | 1.60 | 100.00 | 主要系收购德国HumanTechDental公司增加商誉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493,242.32 | 2.31 | 34,656,067.96 | 2.27 | 2.42 | 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838,789.91 | 1.55 | 21,733,836.44 | 1.42 | 9.69 | 主要系与递延所得税负债抵销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3,622.28 | 0.02 | 4,891,250.57 | 0.32 | -95.02 | 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减少所系。 |
应付账款 | 12,952,487.19 | 0.84 | 10,387,177.69 | 0.68 | 24.70 | 主要系应付的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5,106,825.69 | 0.33 | 10,231,987.68 | 0.67 | -50.09 | 主要系预收的货款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7,436,116.31 | 1.13 | 11,336,135.29 | 0.74 | 53.81 | 主要系业务拓展导致的人员及薪酬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6,147,233.23 | 0.40 | 1,893,048.03 | 0.12 | 224.73 | 主要系本期未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3,844,038.52 | 0.25 | 11,567,810.75 | 0.76 | -66.77 | 主要系“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拨经费本期已拨付给课题承担单位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20,935.89 | 0.43 | 5,067,985.20 | 0.33 | 30.64 | 主要系本期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3,204.77 | 0.01 | 306,959.62 | 0.02 | -50.09 | 主要系待转销项税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40,752,173.33 | 2.65 | 45,352,173.33 | 2.97 | -10.14 | 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4,980,791.14 | 0.32 | 2,996,525.33 | 0.20 | 66.22 | 主要系本期租赁房屋增加租金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4,904.64 | 0.02 | 1,280,048.68 | 0.08 | -79.31 | 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13,324,699.93(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87%。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情况 |
固定资产 | 108,660,962.01 | 抵押借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52,641,071.27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19,416,950.80 | 抵押借款 |
合计 | 180,718,984.08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医疗器械行业依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升和医保覆盖比例的提升完成了高速发展,且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老年人口总量及占比逐年增长,医疗服务需求明显增加,我国高值医用耗材类医疗器械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医疗器械行业监管体系随着国家监管法律法规的完善更加规范,促进了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此外,医疗器械行业政策对国产医疗器械产品大力支持,极大加速了国产产品替代进口产品。公司致力于骨组织的修复与再生,属再生医学材料学科。组织工程是当前临床实现组织再生修复较为理想的途径,生物材料作为组织工程的基石,决定了组织、器官再生与修复的程度。公司主营的人工骨修复材料是基于仿生理念进行研发和生产制造的生物材料,在微观结构与成分方面均与天然骨组织高度相似,在良好生物相容性的基础上实现了与植入部位组织的生物适配,并能够引导缺损骨组织的再生修复。
公司主要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领域中的高值耗材,是现代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技术支撑。随着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产品日益丰富。骨科医疗器械中主要核心产品均已实施带量采购,2023年11月,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2号)》,明确将“骨类重建物”纳入带量采购范围。此次带量采购施行后,基本覆盖了骨科医疗器械的主要核心产品。
(2).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细分行业 |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医用耗材 | 骨科 | 人工骨修复材料 | 第三类医疗器械 | 1.四肢各类闭合性骨折骨缺损修复或难愈合部位骨折或开放性骨折缺损的二期修复;2.骨折延迟愈合、不愈合或畸形愈合;3.脊柱椎体间、横突间和(或)椎板间植骨融合;4.各类截骨矫形植骨融合;良性骨肿瘤或瘤样病变切除后骨缺损修复;5.骨科其他各类无植骨禁忌的骨缺损修复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否 | 是 | 是 |
医用耗材 | 神经外科 | 人工骨修复材 | 第三类医 | 1.开颅钻孔造成的颅骨缺损的填充;2.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否 | 是 | 是 |
/
料 | 疗器械 | 去骨瓣减压术造成的颅骨缺损的填充;3.开颅铣刀造成的骨缝的填充;4.术中咬除颅骨造成的各种颅骨缺损的修复;5.神经外科其他各类无植骨禁忌的骨缺损修复 | |||||||||
医用耗材 | 口腔或整形外科 | 人工骨修复材料 | 第三类医疗器械 | 1、口腔或整形外科骨缺损的填充与修复;2、口腔或整形外科其他各类无植骨禁忌的骨缺损修复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否 | 是 | 是 |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治疗领域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骨科 | 14,477.18 | 3,933.86 | 72.83 | -3.83 | 61.99 | -11.04 | 不适用 |
口腔科 | 4,180.54 | 1,594.96 | 61.85 | 93.60 | 200.11 | -13.54 | 不适用 |
神经外科 | 1,385.36 | 120.17 | 91.33 | -70.07 | -78.08 | 3.17 | 不适用 |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024年,奥精在研产品管线各项目均取得实质进展,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项目顺利提交注册申请并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受理,胶原蛋白海绵项目获批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其他在研产品项目均按计划稳步推进中。
奥精医疗的科创成果还受到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认可,公司符合被支持条件,被列入2024年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拟支持单位名单。2024年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对于强化知识产权基础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应用、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这对于企业而言,意味着能够显著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管理及国际布局能力,增强自身的技术壁垒与市场竞争力,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进而推动企业的持续创新发展与国际化战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奥精医疗作为牵头单位承担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个性化具有引导骨再生功能的颅骨仿生复合修复材料研发”于报告期内正式启动实施。公司将在原有生物活性颅骨修复材料的基础上,向大面积颅骨修复材料的技术和产品开发跨出重要一步,将对广大颅骨缺损患者带来新希望。
(2).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 | 聚酯/胶原基人工骨修复材料 | 第三类医疗器械 | 1、四肢各类闭合性骨折骨缺损修复或难愈合部位骨折或开放性骨折缺损的二期修复;2、骨折延迟愈合、不愈合或畸形愈合;3、各类截骨矫形植骨融合;良性骨肿瘤或瘤样病变切除后骨缺损修复;4、其他各类无植骨禁忌的骨缺损修复 | 否 | 否 | 注册受理 |
胶原蛋白海绵 | 止血用胶原蛋白海绵 | 第三类医疗器械 | 适用于术中创面的止血及浅表软组织缺损的修复 | 否 | 否 | 注册获批 |
(3).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止血用胶原蛋白海绵的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
/
(4).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不适用
(5).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6).研发投入情况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 | 466.14 | 466.14 | 2.26 | -82.99 | 提交注册申报并受理,通过注册质量体系核查。 | |
针对美国市场的脊柱用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 | 309.42 | 309.42 | 1.50 | 246.69 | 完成生物学评价部分试验以及完成可行性动物预实验。 | |
针对欧盟市场的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 | 69.60 | 69.60 | 0.34 | -51.76 | 项目停止。 | |
胶原蛋白海绵 | 103.36 | 103.36 | 0.50 | -67.71 | 通过注册体系核查整改和发补意见答复,取得了注册证。 | |
胶原蛋白贴敷料 | 175.87 | 175.87 | 0.85 | -39.72 | 完成委托生产合同以及质量协议的签订,基本完成工艺验证和产品定型。 | |
口腔引导组织再生膜 | 0.16 | 0.16 | 0.00 | -97.41 | 完成产品优化并工艺定型。 | |
颅骨修复定制体 | 154.34 | 154.34 | 0.75 | -30.82 | 完成结题和验收。 | |
骨科、口腔科手术器械类产品 | 0.00 | 0.00 | 0.00 | -100.00 | 完成1项产品设计策划和样品制备。 | |
新一代功能型仿生矿化胶原儿童骨缺损再 | 55.47 | 55.47 | 0.27 | -87.22 | 完成结题和验收。 |
/
生植入器械的研究及临床转化“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
新一代功能型仿生矿化胶原人工骨材料的开发及临床转化 | 14.85 | 14.85 | 0.07 | -82.50 | 完成项目的结题和验收。 | |
神经管鞘 | 50.83 | 50.83 | 0.25 | 92.17 | 完成发明专利的布局并取得授权。 | |
人工硬脑(脊)膜 | 0.00 | 0.00 | 0.00 | -100.00 | 项目停止。 | |
人工皮肤 | 155.34 | 155.34 | 0.75 | 15.01 | 完成发明专利的布局并取得授权。 | |
个性化具有引导骨再生功能的颅骨仿生复合修复材料研发——“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614.20 | 614.20 | 2.98 | 不适用 | 完成科研项目的内部立项,配合完成注册检验的送检。 | |
引导骨再生骨修复膜 | 881.77 | 881.77 | 4.28 | 不适用 | 完成委托生产合同以及质量协议的签订,基本完成工艺验证和产品定型。 | |
面团状仿生骨修复材料 | 283.99 | 283.99 | 1.38 | 不适用 | 完成委托生产合同以及质量协议的签订,基本完成工艺验证和产品定型。 | |
骨水泥改性用人工骨粉 | 272.01 | 272.01 | 1.32 | 不适用 | 完成委托生产合同以及质量协议的签订,基本完成工艺验证和产品定型。 | |
针对美国市场的颅骨用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 | 142.73 | 142.73 | 0.69 | 不适用 | 完成生物学评价部分试验以及完成可行性动物预实验。 | |
其它 | 126.70 | 126.70 | 0.61 | 369.26 | 生产线建设,德国子公司研发 |
/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采用经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亦存在少量向医院等医疗机构直销的情况,产品主要在国内市场进行销售。公司设立市场部和销售部负责产品销售的主要工作,其中市场部的具体职责包括品牌宣传、学术推广、产品培训等工作,销售部的具体职责包括经销商招募和管理、产品技术支持等工作。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约定产品经销区域,按经销商的采购订单进行发货,销售价格由公司与经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经销商负责将公司的产品销售至医院等医疗机构。
(2).销售费用情况分析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职工薪酬 | 23,040,315.94 | 48.00 |
市场推广费 | 19,659,151.43 | 40.96 |
差旅费 | 3,179,927.84 | 6.62 |
其他 | 2,122,038.03 | 4.42 |
合计 | 48,001,433.24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902,179,050.90 | 6,350,717.03 | 942,180,000.00 | 955,135,555.74 | 895,574,212.19 | |||
合计 | 902,179,050.90 | 6,350,717.03 | 942,180,000.00 | 955,135,555.74 | 895,574,212.1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始终秉承“深耕再生医学,成就生命健康美好”的使命,以“不断创新的技术,更高品质的产品,认真周到的服务,成为再生医学领域国际一流企业”为愿景,以“负责的态度、创新的思维、高效的执行力”为核心价值观,积极调整战略战术,把握机遇,迎接挑战,专注于再生医学材料领域,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团队的执行力和凝聚力,不断开拓新产品、新领域,有效提升公司收入和利润规模。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面对行业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公司在2025年将着力进行如下工作。
1、加速海外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口腔种植体海外并购项目落地,人工骨在新的国家获批注册证,公司积极走向海外,采取精准定位、分步实施的战略开拓国际市场。2025年,公司将大力发展口腔种植产品的国际业务,并发掘和充分利用与现有业务的协同效益,促进业务的高效协同发展。并积极寻找新的商业机会,使公司能够覆盖更多的产品品类、占领更多细分市场,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成长奠定基础。
2、大力拓展国内市场营销
在国内市场开拓方面,公司将积极响应集采等行业政策引导,继续发挥已有客户资源和营销网络的优势,加大营销网络覆盖力度,提升营销中心的区域辐射能力、学术推广能力及地区竞争优势,积极拓展市场份额,提升产品渗透率。同时,公司将继续推进营销管理系统的使用,将公司各营销网点信息有效整合,提升管理效率。营销管理系统将增加客户和渠道管理职能,增强客户黏性。
3、积极推动技术和产品研发
公司将持续拓展产品管线及业务渠道,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内生动力。公司将持续加大对研发项目的投入、加强研发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研发团队的研发能力,加快研发成果转化为性能优良的高质量产品,为实现丰富产品种类、加快产品升级提供技术保障。公司也将持续对新技术、新业态进行关注和投入,以创新为动力推进总体战略。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已建立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权责明确、独立运作、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且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运作。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性建议。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1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4年1月11日 | 通过1.《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7日 | 通过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7.《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1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4年6月18日 | 通过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以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2.《关于更换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1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4年9月13日 | 通过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等事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EricGangHu(胡刚) | 董事长 | 男 | 56 | 2022/11/29 | 2025/11/29 | 9,487,066 | 9,487,066 | 0 | 不适用 | 168.35 | 否 |
崔孟龙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7 | 2022/11/29 | 2025/11/29 | 0 | 380,000 | 380,00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 159.5 | 否 |
宋天喜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4 | 2022/11/29 | 2025/11/29 | 0 | 200,000 | 200,00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 123.28 | 否 |
田国峰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22/11/29 | 2025/11/29 | 0 | 150,000 | 150,00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 101.97 | 否 |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 |||||||||||
黄晚兰 | 董事、副总经理 | 女 | 82 | 2022/11/29 | 2025/11/29 | 3,764,537 | 3,764,537 | 0 | 不适用 | 153.23 | 否 |
金豫江 | 董事 | 男 | 52 | 2022/11/29 | 2025/11/29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赵凌云 | 独立董事 | 女 | 53 | 2022/11/29 | 2025/11/29 | 0 | 0 | 0 | 不适用 | 8.00 | 否 |
李晓明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2/11/29 | 2025/11/29 | 0 | 0 | 0 | 不适用 | 8.00 | 否 |
徐久龙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2024/05/30 | 2025/11/29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吴永强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9 | 2022/11/29 | 2025/11/29 | 0 | 0 | 0 | 不适用 | 81.88 | 否 |
韩小垒 | 监事 | 男 | 39 | 2022/11/29 | 2025/11/29 | 0 | 0 | 0 | 不适用 | 69.79 | 否 |
邢怡诺 | 监事 | 女 | 27 | 2024/05/30 | 2025/11/29 | 0 | 0 | 0 | 不适用 | 10.42 | 否 |
仇志烨 | 副总经理、董秘、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1 | 2022/11/29 | 2025/11/29 | 0 | 190,000 | 190,00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 145.28 | 否 |
王玲 | 财务负责人 | 女 | 47 | 2022/11/29 | 2025/11/29 | 0 | 166,250 | 166,25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 83.71 | 否 |
崔福斋 | 首席科学家 | 男 | 80 | 2022/11/29 | 2025/11/29 | 6,334,793 | 6,334,793 | 0 | 不适用 | 153.23 | 否 |
方拥军(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22/11/29 | 2024/05/30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郗砚彬(离任) | 监事 | 男 | 45 | 2022/11/29 | 2024/05/30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9,586,396 | 20,672,646 | 1,086,250 | / | 1,266.64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EricGangHu(胡刚) | 1969年出生,男,美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拥有清华大学材料科学和工程专业学士学位、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物理专业硕士学位、美国芝加哥大学物理专业硕士学位;1998年6月至2001年10月在AT&TBellLab担任项目经理、技术总监职务,2001年10月至2006年10月在BankofAmerica担任国际贸易市场部总监职务,2002年7月至2006年12月在IRoam,Inc.担任总经理职务,2006年10月至2016年3月在ExpressScriptsInc.担任市场总监职务;2004年12月至2005年11月、2006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的董事长职务。 |
崔孟龙 | 1978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拥有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清华大学材料物理化学专业硕士学位、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2004年7月至2013年1月担任应用材料中国有限公司工艺技术专家、项目经理等职务,2013年3月至2019年4月担任北京天瑞星光热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5月至今担任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担任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
宋天喜 | 1981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拥有大连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学士、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在国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12年8月至2014年2月担任公司的技术部副经理职务,2014年3月至2017年8月担任公司的技术部经理职务,2017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的研发部经理、研发总监职务,2018年至今担任发行人的技术部经理职务,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
田国峰 | 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北京交通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9月至2005年6月担任石家庄亚星大药房采购主管职务,2005年8月至2016年1月担任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区域销售经理职务,2016年2月至2017年5月担任公司销售大区经理职务,2017年6月至2021年10月担任公司销售总监职务;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职务。 |
黄晚兰 | 1943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统计师;1962年至1976年在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任职,1976年至1993年在北京照相机总厂任职,1993年至2002年在北京联迪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财务总监职务;2004年12月至2005年11月担任公司的董事职务,2004年12月至2016年1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担任公司的总经理职务,2016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职务,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的董事职务。 |
金豫江 | 1973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拥有清华大学物理专业学士学位、国际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1996年10月至1997年12月在香港伟仕集团公司担任数字视频事业部业务主管职务,1998年1月至2002年6月在邓白氏国际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担任咨询顾问职务,2002年7月至2005年10月在英迈国际(中国)有限公司担任平台销售部经理职务,2005年11月至2007年12月在研华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担任数字视频事业部总监职务,2007年12月至2010年5月在北京润成恒信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2010年5月至今在北京华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华控科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人、董事总经理职务;2017年8月至今在公司处担任董事职务。 |
赵凌云 | 1972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新加坡国立大学化工系博士学位,2007年至2014年任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博士后、助研、副研究员,2014年至今任清华大学材料学院副研究员。 |
李晓明 | 1977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拥有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2006年4月至2007年4月在荷兰Twente大学进行博士后学习,2007年4月至2009年4月在日本北海道大学担任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外国人特别研究员,2009年4月至2013年6月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担任副教授的职务,2013年6月至2015年7月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担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职务,2015年至今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职务。 |
徐久龙 | 1982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自2004年7月至2007年8月任黑龙江中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职务;自2007年9月至2014年9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职务;自2014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行部主管职务;自2021年11月至今任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内部审计部部长职务。 |
吴永强 | 1976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齐齐哈尔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1999年7月至2001年5月在牡丹江康佳电器有限公司任生产部生产计划;2001年7月至2010年5月在北京亚都室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工艺主管、人事行政主管职务,2010年7月至2016年4月在北京纳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工业系统人力资源高级经理职务,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担任北京奥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人事经理职务,2017年9月至2020年3月在北京南丁格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人力资源总监职务,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在北京远东集团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人力资源总监职务,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人事总监职务。 |
韩小垒 | 1986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3月至2017年3月在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7年3月至2017年9月在潍坊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17年9月至2019年8月在潍坊欣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2019年8月至今担任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邢怡诺 | 1998年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2018年9月至2020年8月,任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产品运营;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任北京百胜伟业文化有限公司产品运营;2021年10月任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4年5月30日至今担任公司的监事。 |
仇志烨 | 1984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拥有华中科技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士、博士学位,研究员职称,北京市优秀人才、北京市科技新星、北京海英人才;2012年9月至2014年11月在清华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担任公司的新产品开发部经理职务,2015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职务;2022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职务。 |
王玲 | 1978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0年10月至2003年6月在北京智胜创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会计职务,2003年7月至2006年4月在北京思创贯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会计职务,2006年5月至2008年6月在鹰豪数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职务;2008年7月至2015年9月在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职务,2015年10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财务主管职务,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任公司财务经理职务,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职务。 |
崔福斋 | 1945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拥有清华大学工程物理专业学士学位、工程物理专业硕士学位、材料专 |
业博士学位,教授职称,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获得者;1984年至1987年在荷兰FOM分子原子物理研究所进行博士后研究,1987年8月至2011年5月在清华大学材料学院担任副教授、教授职务;2004年12月至2012年12月担任公司的总经理职务,2005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的董事职务,201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的首席科学家职务。 | |
方拥军(离任) | 1972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至2016年1月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MPAcc中心主任、副院长、教授,2016年1月至2021年9月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副处长、教授,2021年9月至今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
郗砚彬(离任) | 1980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拥有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学士学位、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化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执业药师,项目管理师;2007年8月至2013年2月在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究院项目经理职务,2013年3月至2015年8月在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科研管理部经理职务,2015年8月至今在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2017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的监事职务。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金豫江 | 北京华控科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合伙人、董事总经理、董事 | 2010.5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黄晚兰 | 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17.3 | - |
黄晚兰 | 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1 | - |
黄晚兰 | 海南奥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9 | - |
黄晚兰 | 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3 | - |
黄晚兰 | 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3 | - |
黄晚兰 | 潍坊兰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1 | - |
黄晚兰 | 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6 | - |
EricGangHu(胡刚) | 海南奥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21.9 | - |
崔孟龙 | 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19.5 | - |
崔孟龙 | 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21.8 | - |
崔孟龙 | 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2.7 | - |
金豫江 | 北京谷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10 | - |
金豫江 | 安徽佳力奇碳纤维科技股份公司 | 董事 | 2017.11 | - |
金豫江 | 湖北华控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4 | - |
金豫江 | 江苏肯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5 | - |
金豫江 | 中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5 | - |
/
金豫江 | 北京华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3 | - |
金豫江 | 北京华控科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5 | - |
金豫江 | 鑫精合激光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8 | - |
金豫江 | 上海清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3 | - |
金豫江 | 中航动力株洲航空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2 | - |
金豫江 | 博睿康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11 | - |
金豫江 |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 董事 | 2017.11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结合当前市场水平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1、除独立董事外,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参照资本市场中独立董事薪酬的平均水平确定。董事薪酬报股东大会审议。2、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监事薪酬报股东大会审议。3、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报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正常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250.64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509.98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徐久龙 | 独立董事 | 聘任 | 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名为独立董事 |
邢怡诺 | 监事 | 选举 | 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
方拥军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因个人原因离任 |
郗砚彬 | 监事 | 离任 | 因个人原因离任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4/25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3.《关于公司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14.《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15.《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16.《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8.《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5/30 | 审议通过: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2.《关于更换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 | 2024/7/26 | 审议通过: |
/
十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2.《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开户事宜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8/26 | 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4.《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10/28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EricGangHu(胡刚)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4 |
崔孟龙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4 |
黄晚兰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4 |
金豫江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4 |
田国峰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4 |
宋天喜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4 |
李晓明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4 |
赵凌云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4 |
徐久龙 | 是 | 3 | 3 | 3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5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徐久龙、赵凌云、宋天喜 |
提名委员会 | 李晓明、赵凌云、田国峰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赵凌云、徐久龙、黄晚兰 |
战略委员会 | 李晓明、徐久龙、崔孟龙 |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4/19 |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1.《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12.《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1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1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无 |
2024/8/26 |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无 |
2024/10/24 |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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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19 | 2024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1.《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12.《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1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1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无 |
2024/4/19 | 2024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1.《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12.《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1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1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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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19 | 2024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1.《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12.《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1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1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无 |
(三)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3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3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7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45 |
营销人员 | 63 |
/
研发人员 | 24 |
财务人员 | 7 |
管理人员 | 32 |
合计 | 27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5 |
硕士 | 20 |
本科 | 79 |
专科 | 117 |
大专以下 | 50 |
合计 | 271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1、公司薪酬体系以员工的岗位职责为基础,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绩效表现来确定具体薪酬。同时为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参考行业市场的薪酬水平,保持外部的市场竞争力。
2、员工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基本工资是为了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要的收入,岗位工资是以岗位价值为基础确定的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是以员工绩效表现为发放依据的浮动收入,奖金是根据公司整体运营情况、业绩达成、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收入。
3、公司为员工建立健全多重福利保障制度,按月足额缴纳五险一金,为员工缴纳补充医疗基金,同时按时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企业文化及战略发展需求、经营目标和岗位技能的实际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涵盖新员工入职培训、员工岗前培训、在岗员工技能提升培训、通用类培训等在内。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20,180.5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1,064,164.02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清晰的现金分红政策,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合理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时,应充分考虑未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并考虑公司未来从银行、证券市场融资
/
的成本及效率,以确保分配方案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及发展。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时,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应充分考虑利润分配后的股份总额与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无未弥补亏损的条件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的投资计划或单笔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现金支出事项。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优先保障现金分红的基础上,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股本规模合理时,公司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成长、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公司应当在每年年度董事会上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在满足前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应当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和股东大会批准,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6)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第(三)款规定处理。
(7)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的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该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公司利润分配程序:a、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规定和公司经营状况,研究制定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b、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c、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年度净利润为亏损,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已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情况。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662,162.69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330,822,403.8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22,401,117.3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22,401,117.3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42,509,031.3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52.7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141,733,584.4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20.91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奥精医疗2023年限制性股票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5,016,500 | 3.7624 | 53 | 36.30 | 10.26 |
/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激励计划计划名称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奥精医疗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5,016,500 | 0 | 250,800 | 2,218,250 | 10.153 | 5,016,500 | 2,218,250 |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奥精医疗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已完成 | 19,361,740.63 |
合计 | / | 19,361,740.63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崔孟龙 | 董事、总经理 | 760,000 | 0 | 10.153 | 380,000 | 380,000 | 760,000 | 18.04 |
仇志烨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核心技术人员 | 380,000 | 0 | 10.153 | 190,000 | 190,000 | 380,000 | 18.04 |
田国峰 | 董事、副总经理 | 570,000 | 0 | 10.153 | 285,000 | 150,000 | 570,000 | 18.04 |
宋天喜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570,000 | 0 | 10.153 | 285,000 | 200,000 | 570,000 | 18.04 |
王玲 | 财务负责人 | 332,500 | 0 | 10.153 | 166,250 | 166,250 | 332,500 | 18.04 |
合计 | / | 2,612,500 | 0 | / | 1,306,250 | 1,086,250 | 2,612,500 | / |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与公司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盈利情况、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成效等多方面挂钩,发放薪酬最终根据考评结果由董事会决定。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体系的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结合内外部环境、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评估、更新和完善,提高了企业管理和决策效率的同时,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保障,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执行。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各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资产,同时在不影响独立自主经营管理的前提下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子公司严格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公司报告制度所规定的重大事项信息,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信息。
/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无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ESG管理,一直全力支持开展ESG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切实落实环境保护责任,重视废弃物排放和管理工作,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运行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公司通过法定信披、机构投资者调研、业绩说明会、E互动等方式强化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和相关投资者知情权和利益,保持良性互动。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视股东权益、职工权益、客户和供应商权益、环境保护等方面,积极回馈社会,促进公司与社会以及相关利益群体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二、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7.83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无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人工骨修复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生产产品为人工骨修复材料,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形。公司产生的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以及员工日常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及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能源资源较少。公司将实行内部降本增效工作,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原材料、设备利用率,以降低资源消耗。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存在重污染的情况,有一定的污水、噪声、废气和固体废物产生,具体情况如下:
(1)污水
公司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纯水制备废水、粗洗废水、精洗废水以及员工日常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
(2)噪声
公司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使用纯化水设备、空调机组、空压机、离心机、均质机、冻干机、封口机、医用密闭粉碎机、通风橱风机等车间内设备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
(3)废气
公司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微生物实验产生的生物性废气。
(4)固体废物
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员工日常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积极组织环保课程的培训,通过内训与外训相结合、并借助网络资源的形式,开展培训。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在采购设备时,生产设备尽量选用技术先进的节能设备,以减少电能损耗。公司将实行内部降本增效工作,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原材料、设备利用率,以降低资源消耗。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采购设备时,生产设备尽量选用技术先进的节能设备,以减少电能损耗。公司将实行内部降本增效工作,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原材料、设备利用率,以降低资源消耗。
/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三、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国产高端生物医用材料及相关医疗器械研发,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组建了具有生物医学、新材料、医疗器械等多领域复合型的研发团队,围绕高端生物医用材料领域开展持续性的研发,并承担了众多国家级和省部级的重大研发项目,公司已经建立完整的产品研发体系和架构,不断引进多学科多技能高端人才,完善和优化研发团队梯队建设,同时,北京的生产基地拥有万级洁净生产车间,并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了公司产品的先进性、有效性和高可靠性。同时,公司在骨修复材料的细分领域已建立起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具有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
在积极践行公司发展理念以及达成公司经营目标的前提下,公司聚焦政府、股东、员工、上下游合作伙伴等共行者的需求,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共同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奥精医疗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深耕医疗器械领域,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人工骨修复材料。公司已构建健全的研发与创新管理体系,通过实施一系列规范化制度,为技术研发水平的稳步增强奠定了制度基础。以流程优化为重心,公司打造了一套系统化的研发管理框架,贯穿技术战略制定、项目立项、创新实践、产品研发及工艺优化全流程。
此外,公司坚持以产品战略为导向,聚焦核心能力建设,强化技术创新引领作用,持续增强技术储备与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强高端人才的培育与吸纳,扩大专家团队的行业影响力,组建了一支技术扎实、专业过硬且富有开拓精神的研发队伍。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公司构建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研发创新全周期。针对专利申报建立递进审查机制,通过构建“预防-识别-阻断”的全链条防控体系,严格限制涉及基因安全、人工智能伦理风险的创新方向。公司特别建立技术创新负面清单制度,动态更新禁止研发的技术目录,对存在威胁公共健康、可能诱发技术滥用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专利申请实施一票否决。在成果转化阶段增设伦理追踪评估程序,确保技术应用切实履行科技向善的企业公民责任。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循国家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相关法规要求,持续强化数据安全体系构建,通过部署权限管理系统、数据加密技术等基础防护措施,全面提升信息资产保障能力,系统性完善网络与数据治理框架。为强化统筹管理,公司创新设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双组长领导机制,全面督导网络安全建设与数字化转型战略落地,重点履行以下职责:审批企业网络安全发展规划、重要制度规范及重大事项决策;协调解决跨部门网络安全治理难题;推动网络安全体系建设、资源调配及跨领域协同等工作,保障网络安全治理机制高效运转。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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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1.35 | 捐赠至潍坊南王皋村的办公家具费用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0.20 | 潍坊市公益项目“助力老年幸福食堂” |
救助人数(人)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公司重视股东利益保护,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等互动交流平台及方式,积极建立公开、公平、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加深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安全和满意度,尊重并维护员工个人合法权益。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29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10.70 |
员工持股数量(股) | 7,760,001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5.72 |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互利共赢原则,与供应商、客户发展长期合作关系。公司配备了专业的销售、服务及研发团队,始终秉承深耕再生医学,成就生命健康美好的使命,以不断创新的技术,更高品质的产品,认真周到的服务,成为再生医学领域国际一流企业为愿景,以负责的态度、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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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思维、高效的执行力为核心价值观,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精品的产品及服务,最终为千万患者带去福音。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公司建立了符合行业规范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及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符合中国GMP要求的高标准生产线。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包括:专利权、商标、著作权等,公司高度重视组织指导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运行,有专门部门负责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管理体系,文件归档,上报侵权风险事件等;法务部负责组织和指导公司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及诉讼的应对。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奥精医疗党支部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党建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党建工作深度融入公司治理体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上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支部全体党员同志牢记使命,勇担责任,以党建为引领,以业务为核心,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的同频共振、互促共赢。
本年度,奥精医疗党支部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主动融入区域党建创新生态圈,成功加入中关村科学城创新合伙人党建联合会。通过这一平台,我们不仅加强了与行业内优秀党组织的交流学习,还成功对接了多项产学研合作项目,有效整合了行业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开辟了新路径。这一举措不仅彰显了企业开放合作的发展理念,也为推动行业共同进步贡献了积极力量。
在支部建设方面,我们持续深化“三会一课”制度,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有效增强了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体党员同志积极响应组织号召,在科研攻关、生产一线、市场拓展等关键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群众攻坚克难,共同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有效激发了全员创新创效的热情,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回复了投资者提出的各类问题,保障了投资者知情权,较好的传递了公司业务亮点及发展前景。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0 | 不适用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http://open.sseinfo.com/ir2/?id=618&language=zh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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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充分尊重中小投资者,平等对待股东,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其次,提升重大会议交流中公司高管的参与度。公司自科创板上市以来,在业绩发布会以及重大活动交流期间,均由公司董事长和多位高管出席,有助于投资人全面、正确的理解公司的战略方向、经营情况等。积极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专业性。公司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从各方面提升对公司内部和行业外部的理解和判断。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投资者沟通交流活动,包括不限于组织大型公开交流活动、参与证券公司组织的策略会、接待投资者到厂区参观调研、电话会议沟通交流、上证e互动等方式,将公司的长期价值与经营情况精准传达给投资者。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在提高市场透明度方面,公司搭建多元化的沟通渠道。除了接待调研、IR电话接听、投资者关系邮件反馈、上证e互动等传统沟通方式,公司积极运用先进的路演平台全方位地与中小投资者交流。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各次全会重要部署,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深远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通过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在坚持根本原则的基础上开拓创新,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加强监督执纪,将监督工作与企业改革发展深度融合,引导干部员工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履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EricGang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 | 详见注1 | 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李玎、北京银河九天 | 详见注1 | 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嘉兴华控、北京奇伦天佑、BioVeda、上海百奥财富、COWIN、国投创合、杭州心、中小企业发展、厦门中南弘远、潍 | 详见注1 | 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坊高精尖、南通乔景天助、厦门中南星火、北京宏福 | ||||||||
股份限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详见注1 | 详见注1 | 是 | 详见注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EricGang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 | 详见注2 | 详见注2 | 是 | 详见注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李玎、北京银河九天 | 详见注2 | 详见注2 | 是 | 详见注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嘉兴华控、北京奇伦天佑、BioVeda、上海百奥财富、COWIN、国投创合、杭州镜心、中小企业发展、厦门中南弘远、潍坊高精尖、南通乔景天助、厦门中南星火、北京宏福 | 详见注2 | 详见注2 | 是 | 详见注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详见注2 | 详见注2 | 是 | 详见注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3 | 详见注3 | 是 | 详见注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详见注4 | 详见注4 | 是 | 详见注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5 | 详见注5 | 否 | 详见注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玎、北京银河九天、嘉兴华控、北京奇伦天佑、BioVeda、上海百奥财富、COWIN、国投创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6 | 详见注6 | 否 | 详见注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及核心技术人员 | ||||||||
其他 | 华泰联合证券、观韬中茂、立信、东洲 | 详见注7 | 详见注7 | 否 | 详见注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8 | 详见注8 | 否 | 详见注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9 | 详见注9 | 否 | 详见注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10 | 详见注10 | 否 | 详见注1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详见注11 | 详见注11 | 否 | 详见注1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12 | 详见注12 | 否 | 详见注1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嘉兴华控、北京奇伦天佑、BioVeda | 详见注13 | 详见注13 | 是 | 详见注1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详见注14 | 详见注14 | 否 | 详见注1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EricGang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承诺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遇除权、除息时上述股票价格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2、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如本人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对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人亦将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上市之日至本人减持之日,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5、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本人未积极承担上述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在公司的薪酬(如有),有权扣减本人或受本人控制的主体在公司的现金分红(如有),并有权决定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采取限制转让措施,直至本人承担完毕全部赔偿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玎和北京银河九天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承诺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本企业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
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遇除权、除息时上述股票价格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2、对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人/本企业亦将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3、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上市之日至本人/本企业减持之日,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4、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本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本人/本企业未积极承担上述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本企业或受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主体在公司的现金分红(如有),并有权决定对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采取限制转让措施,直至本人/本企业承担完毕全部赔偿责任。”
(三)除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单位亦将同等遵守上述锁定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承诺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2、在本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承诺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3、如本承诺人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承诺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4、如本承诺人为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5、若在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6、对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承诺人亦将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7、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报酬和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9、本承诺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不因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限售与减持承诺。”注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EricGang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对于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人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事先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人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或国家法律、法规对上述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并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自公司上市之日至本人减持之日,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4、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5、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解锁期满后减持意向的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公司、并同意归公司所有。”
(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玎和北京银河九天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1、本人/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对于本人/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人/本企业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本人/本企业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或国家法律、法规对上述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并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自公司上市之日至本人/本企业减持之日,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4、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5、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解锁期满后减持意向的上述承诺,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公司、并同意归公司所有。”
(三)除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其他持股5%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1、对于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企业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本企业将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或国家法律、法规对上述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企业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解锁期满后减持意向的上述承诺,若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将按照届时有效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责任。”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对于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人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或国家法律、法规对上述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并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自公司上市之日至本人减持之日,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4、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5、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解锁期满后减持意向的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公司、并同意归公司所有。”
注3:稳定股价的承诺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特做如下承诺: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回购公司股票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股价,同时保证回购或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及上述人员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将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一、启动和停止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1、启动条件自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2、停止条件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或实施前,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预案。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第一顺位为公司回购股份(1)公司以稳定股价为目的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或表决权)。(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5)公司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6)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7)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2、第二顺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1)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和不会迫使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10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3)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①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②实际控制人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③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20%。3、第三顺位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1)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则启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但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10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①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税前,下同)的20%;②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
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③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20%。若公司上市后3年内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三、相关约束措施1、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须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承诺,则发行人可将其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以及当年薪酬(如有)予以扣留,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注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一)公司承诺如下:“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依法在一定期间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购回方案,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采用的方式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要约收购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它方式,购回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果因利润分配、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若本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二)实际控制人EricGang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承诺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依法在一定期间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存在欺诈发行行为,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购回方案,购回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采用的方式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要约收购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它方式,购回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果因利润分配、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若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人将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同时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
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本人停止领取现金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注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一)公司承诺如下:“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和稀释后每股收益)受股本摊薄影响,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呈下降趋势。在后续运营中,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以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一、积极提高公司竞争力,加强市场开拓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积极研发新产品。同时,公司将不断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及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二、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内控体系、制度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三、建立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股东的回报措施。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公司依照科创板相关业务规则制订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规定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分配条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已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具体计划,将按照上述规定和计划实施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实现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四、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充分论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规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对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同时,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以争取尽早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实际控制人EricGang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承诺如下:“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如公司上市后拟公布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7、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8、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
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上市后拟公布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6、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注6: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发放其当年的奖金、津贴;(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4)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实际控制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1、如本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赔偿:①将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②若本人在未完全履行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2、如本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玎和北京银河九天承诺:“1、如本人/本单位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本单位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赔偿:①将本人/本单位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②若本人/本单位在未完全履行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本单位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2、如本人/本单位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四)除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除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如本单位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单位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4、若因本单位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单位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或根据发行人、本单位与投资者协商确定。5、如本单位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6、在本单位完全消除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直接导致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单位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1、如本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因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2、如本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注7:中介机构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1、华泰联合证券为奥精医疗本次发行上市所制作、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华泰联合证券为奥精医疗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华泰联合证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承诺:“1、本所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出具的专业意见,确保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本所已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如本所在本次发行上市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出具的公开法律文件对重大事项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最终的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本着积极协商和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根据本所过错大小承担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的按份赔偿责任。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三)会计师、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资产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因本评估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注8:上市后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分红政策的承诺公司关于上市后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分红政策的承诺如下:“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后适用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注9:招股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诺如下:“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事实经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已进行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如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事实经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本公司将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后不时修订的规定执行。有其他主体同时作出此项承诺的,本公司将与该等主体就有关赔偿承担共同及连带的责任。若以上承诺内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董事长将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消除因公司未履行承诺所造成影响的补救措施或原承诺因遭遇不可抗力因素或与法律法规冲突已无法履行时的替代承诺,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注10: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如下:“1、本公司股东及其上层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2、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3、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向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并已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1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EricGang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如下:“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奥精医疗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奥精医疗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奥精医疗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奥精医疗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奥精医疗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与奥精医疗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奥精医疗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奥精医疗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同受本承诺的约束;如因违背上述承诺而给奥精医疗造成任何损失,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12: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如下:“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奥精医疗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奥精医疗章程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法定程序与奥精医疗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奥精医疗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3、本人承诺不利用本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违规占用或转移奥精医疗的资金、资产或者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奥精医疗提供担保,不损害奥精医疗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在认定是否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的奥精医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如有表决权),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5、如因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并给奥精医疗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注13:不谋求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公司股东嘉兴华控、北京奇伦天佑以及BioVeda关于不谋求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如下:“自本声明与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成功上市期间以及公司上市实施完成后60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将不会谋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也不以与公司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协议、安排等其他任何方式谋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且不会协助或促使任何其他方通过任何方式谋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本公司同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带来的不利后果,并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注14: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EricGang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在册员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2017年1月1日至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被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与员工发生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如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上市前存在未按规定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被任何有权机构要求或责令支付和补缴,或因前述行为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本人将承担上述全部支出,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65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常明、周末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1、4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200,000.00 |
/
合伙) | ||
保荐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5月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5月17日 | 547,666,677.62 | 500,816,913.05 | 500,816,913.05 | 0.00 | 417,499,959.88 | 不适用 | 83.36 | 不适用 | 28,208,773.86 | 5.63 | 64,257,500.00 |
合计 | / | 547,666,677.62 | 500,816,913.05 | 500,816,913.05 | 417,499,959.88 | / | / | / | 28,208,773.86 | / | 64,257,5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215,742,500.00 | 6,533,763.78 | 167,253,079.93 | 77.52 | 2025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及胶原蛋白海绵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45,855,000.00 | 2,022,233.52 | 45,937,703.59 | 100.18 | 否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运营管 | 是 | 否 | 70,000,000.00 | -2,630.90 | 70,631,632.68 | 100.90 | 否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票 | 理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营运资金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104,961,913.05 | 15,980,437.58 | 130,002,573.80 | 123.86 | 否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引导骨再生骨修复膜/面团状仿生骨修复材料/骨水泥改性用人工骨粉 | 研发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47,057,500.00 | 3,674,969.88 | 3,674,969.88 | 7.81 | 2028年10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针对美国市场的脊柱用、颅骨用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 | 研发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17,200,000.00 | 2028年10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500,816,913.05 | 28,208,773.86 | 417,499,959.88 | / | / | / | / | / | / | / | / | /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时间(首次公告披露时间) | 变更类型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 | 2024年6月18日 | 调减募集资金 | 280,000,000.00 | 215,742,500.00 | 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 | 调减原募投项目中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
设项目 | 投资金额 | 投入资金 | 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以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发布《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
/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72.98万元置换截至2021年6月8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已出具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258号)。目前,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672.98万元。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4月25日 | 10,000.00 | 2024年4月25日 | 2025年4月25日 | 1,500.00 | 否 |
其他说明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通知存款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元。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8,074,130 | 21.06 | -28,074,130 | -28,074,130 | 0 | 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05,259,204 | 78.94 | 2,218,250 | 28,074,130 | 30,292,380 | 135,551,584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33,333,334 | 100.00 | 2,218,250 | 2,218,250 | 135,551,584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5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激励对象为51人,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18,25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5月9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33,333,334股增加至135,551,584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219号《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股,并于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33,333,33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4,708,819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8.5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624,515股。EricGang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李玎、北京银河九天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该部分限售股28,074,13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0.71%,于2024年5月21日起上市流通。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EricGangHu(胡刚) | 9,487,066 | 9,487,066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4-5-21 |
崔福斋 | 6,334,793 | 6,334,793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4-5-21 |
黄晚兰 | 3,764,537 | 3,764,537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4-5-21 |
李玎 | 727,733 | 727,733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4-5-21 |
北京银河九天 | 7,760,001 | 7,760,001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4-5-21 |
合计 | 28,074,130 | 28,074,130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5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激励对象为51人,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18,25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5月9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33,333,334股增加至135,551,584股。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219号《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股,并于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33,333,33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4,708,819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8.5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624,515股。EricGang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李玎、北京银河九天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该部分限售股28,074,13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0.71%,于2024年5月21日起上市流通。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13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90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HUERICGANG | 0 | 9,487,066 | 7.00 | 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北京奇伦天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8,468,000 | 6.2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0 | 7,760,001 | 5.72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BioVedaChinaRMBInvestmentLimited | 0 | 7,584,445 | 5.6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崔福斋 | 0 | 6,334,793 | 4.67 | 0 | 无 | 0 | 境内 |
/
自然人 | |||||||
宁波泽泓子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镜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311,110 | 3.1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黄晚兰 | 0 | 3,764,537 | 2.7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百奥财富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97,661 | 2,966,349 | 2.19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嘉兴华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93,459 | 2,675,745 | 1.97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国投创合(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368,565 | 1.7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HUERICGANG | 9,487,066 | 人民币普通股 | 9,487,066 | ||||
北京奇伦天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8,46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468,000 | ||||
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7,760,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7,760,001 | ||||
BioVedaChinaRMBInvestmentLimited | 7,584,445 | 人民币普通股 | 7,584,445 | ||||
崔福斋 | 6,334,793 | 人民币普通股 | 6,334,793 | ||||
宁波泽泓子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镜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11,11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11,110 | ||||
黄晚兰 | 3,764,537 | 人民币普通股 | 3,764,537 | ||||
上海百奥财富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66,349 | 人民币普通股 | 2,966,349 | ||||
嘉兴华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75,745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5,745 | ||||
国投创合(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68,565 | 人民币普通股 | 2,368,565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崔福斋系EricGangHu(胡刚)的岳父,黄晚兰系EricGangHu(胡刚)的岳母,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李玎系崔福斋、EricGangHu(胡刚)、黄晚兰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无控股股东。EricGang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7.12%、4.75%、2.82%;黄晚兰系北京银河九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银河九天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82%;李玎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为0.55%。2017年4月6日,EricGang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银河九天、李玎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作出如下约定:
(1)EricGang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银河九天、李玎在其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在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中保持一致,在下列事项中采取一致行动、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①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权;②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提案权;③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名权。EricGang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银河九天、李玎所推荐的董事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
(2)如果EricGang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银河九天、李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当按照黄晚兰的意向进行表决。因此,EricGang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共同控制的公司的股份比例为21.06%;除EricGang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银河九天、李玎以外,公司的其他股东对公司的持股比例较为分散,EricGangHu(胡刚)、崔福斋、黄晚兰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崔福斋、EricGangHu(胡刚)、黄晚兰 |
国籍 | 中国、美国、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首席科学家、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过去10年未曾控股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920号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精医疗)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奥精医疗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奥精医疗,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收入确认 | |
奥精医疗主要从事人工骨修复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2024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0,603.30万元,由于营业收入是奥精医疗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者期望而操纵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所以我们将营业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奥精医疗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收入披露详见附注三(二十六)、附注五(三十三)。 |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1)了解、评价和测试奥精医疗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选取重要客户检查奥精医疗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奥精医疗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分析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波动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波动,分析波动原因及其合理性;(4)选取重要及异常样本,检查收入确认支持文件,包括财务记账凭证、销售合同、订单、收货确认单、销售发票、收款单,物流记录验证收入确认的准确性、真实性;(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选取样本,检查支持文件,验证是否记录在 |
/
四、其他信息
奥精医疗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奥精医疗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奥精医疗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奥精医疗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奥精医疗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奥精医疗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奥精医疗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2025年4月25日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56,714,432.71 | 161,251,900.0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895,574,212.19 | 902,179,050.9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67,159,276.75 | 59,270,254.2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8 | 8,248,123.79 | 7,680,661.1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0,088,663.78 | 6,400,321.1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54,577,004.67 | 32,704,015.7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035,165.94 | 31,261,921.79 |
流动资产合计 | 1,196,396,879.83 | 1,200,748,124.9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52,641,071.27 | 55,597,991.87 |
固定资产 | 七、21 | 173,505,417.88 | 182,427,784.25 |
在建工程 | 七、22 | 73,109.10 | 332,868.0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6,996,011.28 | 3,806,530.50 |
无形资产 | 七、26 | 25,356,633.73 | 22,062,398.7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24,618,560.01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35,493,242.32 | 34,656,067.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3,838,789.91 | 21,733,836.4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43,622.28 | 4,891,250.5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42,766,457.78 | 325,508,728.45 | |
资产总计 | 1,539,163,337.61 | 1,526,256,853.4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2,952,487.19 | 10,387,177.6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5,106,825.69 | 10,231,987.6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7,436,116.31 | 11,336,135.29 |
应交税费 | 七、40 | 6,147,233.23 | 1,893,048.0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844,038.52 | 11,567,810.7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6,620,935.89 | 5,067,985.2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53,204.77 | 306,959.62 |
流动负债合计 | 52,260,841.60 | 50,791,104.2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40,752,173.33 | 45,352,173.33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4,980,791.14 | 2,996,525.33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0,941,503.25 | 22,191,742.2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264,904.64 | 1,280,048.6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6,939,372.36 | 71,820,489.59 | |
负债合计 | 119,200,213.96 | 122,611,593.8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35,551,584.00 | 133,333,33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966,590,272.49 | 926,924,889.6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93,775.1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6,886,146.23 | 45,832,496.5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54,140,155.97 | 275,988,930.9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02,874,383.57 | 1,382,079,651.19 | |
少数股东权益 | 17,088,740.08 | 21,565,608.3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19,963,123.65 | 1,403,645,259.5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39,163,337.61 | 1,526,256,853.43 |
公司负责人:崔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会计机构负责人:苗晓英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2,200,343.56 | 148,959,398.1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95,574,212.19 | 902,179,050.9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67,648,057.86 | 59,270,254.2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5,719,516.37 | 5,628,731.1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06,204,977.72 | 171,824,005.8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8,175,852.69 | 32,702,386.1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3,144.50 | 29,690,491.3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05,756,104.89 | 1,350,254,317.7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35,300,680.34 | 59,235,168.4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334,869.43 | 9,826,199.63 | |
在建工程 | 73,109.1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996,011.28 | 3,806,530.50 | |
无形资产 | 1,776,458.76 | 2,199,083.9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432,135.96 | 4,028,796.8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91,921.8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6,096.63 | 762,202.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4,071,283.30 | 79,857,981.42 | |
资产总计 | 1,469,827,388.19 | 1,430,112,299.1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0,866,649.98 | 24,895,140.5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205,601.61 | 10,225,677.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410,018.35 | 9,196,192.16 | |
应交税费 | 5,417,025.12 | 986,109.84 | |
其他应付款 | 1,032,922.60 | 5,777,741.2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20,935.89 | 967,985.2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6,168.05 | 306,770.30 | |
流动负债合计 | 47,079,321.60 | 52,355,616.2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980,791.14 | 2,996,525.3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80,048.6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980,791.14 | 4,276,574.01 | |
负债合计 | 52,060,112.74 | 56,632,190.2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5,551,584.00 | 133,333,33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04,507,141.42 | 864,841,758.5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6,886,146.23 | 45,832,496.59 | |
未分配利润 | 330,822,403.80 | 329,472,519.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17,767,275.45 | 1,373,480,108.9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69,827,388.19 | 1,430,112,299.19 |
公司负责人:崔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会计机构负责人:苗晓英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206,033,014.77 | 226,475,894.98 |
其中:营业收入 | 206,033,014.77 | 226,475,894.98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225,153,067.35 | 210,454,698.07 |
其中:营业成本 | 59,600,685.73 | 39,237,341.56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574,003.19 | 3,787,689.78 |
销售费用 | 七、63 | 48,001,433.24 | 37,692,658.78 |
管理费用 | 七、64 | 75,597,292.33 | 84,349,702.21 |
研发费用 | 七、65 | 38,767,871.53 | 45,504,233.46 |
财务费用 | 七、66 | -388,218.67 | -116,927.72 |
其中:利息费用 | 2,946,041.75 | 3,128,449.33 | |
利息收入 | 3,498,926.17 | 3,265,080.1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239,391.14 | 16,961,011.1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1,564,831.60 | 2,917,676.0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6,350,717.03 | 15,100,223.3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9,234,516.71 | -1,416,829.5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01,283.8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637,448.22 | -588,939.3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360,897.46 | 48,994,338.4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84,821.24 | 193,308.4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660,328.75 | 93,149.3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936,404.97 | 49,094,497.5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8,202,626.03 | -3,871,977.6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139,031.00 | 52,966,475.2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139,031.00 | 52,966,475.2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662,162.69 | 54,231,840.7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76,868.31 | -1,265,365.4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293,775.12 | -228,313.54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3,775.12 | -228,313.54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3,775.12 | -228,313.54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93,775.12 | 32,677.99 | |
(7)其他 | -260,991.5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7,432,806.12 | 52,738,161.7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955,937.81 | 54,003,527.1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476,868.31 | -1,265,365.4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09 | 0.41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09 | 0.4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崔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会计机构负责人:苗晓英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98,466,854.78 | 218,367,064.84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52,292,161.68 | 35,167,890.86 |
税金及附加 | 1,123,172.25 | 843,142.80 | |
销售费用 | 46,420,786.79 | 37,352,641.19 | |
管理费用 | 48,290,045.82 | 65,723,472.29 | |
研发费用 | 45,493,272.27 | 47,684,130.28 | |
财务费用 | -3,230,519.21 | -3,121,180.96 | |
其中:利息费用 | 185,639.61 | 48,435.97 | |
利息收入 | 3,430,381.45 | 3,182,631.94 | |
加:其他收益 | 758,758.64 | 887,622.5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1,564,831.60 | -10,733,572.3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350,717.03 | 15,100,223.3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876,382.90 | -6,079,825.7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3,030.4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39,626.37 | 6,207.2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322,455.49 | 33,897,623.46 | |
加:营业外收入 | 84,820.30 | 183,308.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477,204.84 | 7.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930,070.95 | 34,080,924.46 | |
减:所得税费用 | 7,393,574.60 | -398,951.5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536,496.35 | 34,479,875.9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536,496.35 | 34,479,875.9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536,496.35 | 34,479,875.9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崔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会计机构负责人:苗晓英
/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2,459,428.79 | 210,505,228.3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330,553.5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933,282.70 | 13,707,327.9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7,392,711.49 | 226,543,109.8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2,852,609.36 | 62,969,434.3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6,608,599.56 | 53,854,945.4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925,267.68 | 18,845,686.9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4,609,522.79 | 39,194,497.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6,995,999.39 | 174,864,564.2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03,287.90 | 51,678,545.6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38,553,000.00 | 31,512,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5,890,067.89 | 190,731.9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51.00 | 206,2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4,445,618.89 | 31,908,931.9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426,340.44 | 21,901,830.6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42,180,000.00 | 128,086,618.49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4,619,207.31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0,225,547.75 | 149,988,449.0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20,071.14 | -118,079,517.1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521,892.25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521,892.25 | 25,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21,916.73 | 32,047,826.6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778,758.52 | 17,064,607.1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70,835.87 | 8,106,858.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471,511.12 | 57,219,291.7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0,381.13 | -32,219,291.7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4,631.75 | 87.6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537,467.38 | -98,620,175.6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1,251,900.09 | 259,872,075.7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6,714,432.71 | 161,251,900.09 |
公司负责人:崔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会计机构负责人:苗晓英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7,954,979.98 | 210,272,527.3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76,658.84 | 4,301,914.4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2,431,638.82 | 214,574,441.8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0,305,434.57 | 71,791,537.9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0,612,534.93 | 45,726,449.9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653,554.58 | 15,786,676.3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435,456.72 | 42,614,654.5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2,006,980.80 | 175,919,318.8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24,658.02 | 38,655,122.9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38,553,000.00 | 31,512,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5,890,067.89 | 190,731.9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01.00 | 204,72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4,445,568.89 | 31,907,451.9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128,229.04 | 26,040,570.5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42,180,000.00 | 125,627,419.41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76,065,511.85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6,373,740.89 | 151,667,989.9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928,172.00 | -119,760,538.0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521,892.2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00,000.00 | 13,616,048.3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521,892.25 | 13,616,048.3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132,961.20 | 14,043,334.4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642,919.64 | 15,325,488.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775,880.84 | 29,368,822.4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253,988.59 | -15,752,774.0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52.02 | 87.6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759,054.59 | -96,858,101.5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8,959,398.15 | 245,817,499.7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200,343.56 | 148,959,398.15 |
公司负责人:崔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会计机构负责人:苗晓英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3,333,334.00 | 926,924,889.61 | 45,832,496.59 | 275,988,930.99 | 1,382,079,651.19 | 21,565,608.39 | 1,403,645,259.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3,333,334.00 | 926,924,889.61 | 45,832,496.59 | 275,988,930.99 | 1,382,079,651.19 | 21,565,608.39 | 1,403,645,259.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 2,218,250.00 | 39,665,382.88 | -293,775.12 | 1,053,649.64 | -21,848,775.02 | 20,794,732.38 | -4,476,868.31 | 16,317,864.07 |
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3,775.12 | -12,662,162.69 | -12,955,937.81 | -4,476,868.31 | -17,432,806.1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18,250.00 | 39,665,382.88 | 41,883,632.88 | 41,883,632.8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218,250.00 | 20,303,642.25 | 22,521,892.25 | 22,521,892.2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9,361,740.63 | 19,361,740.63 | 19,361,740.6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53,649.64 | -9,186,612.33 | -8,132,962.69 | -8,132,962.6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53,649.64 | -1,053,649.6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8,132,962.69 | -8,132,962.69 | - | -8,132,962.69 |
配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 |
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5,551,584.00 | 966,590,272.49 | -293,775.12 | 46,886,146.23 | 254,140,155.97 | 1,402,874,383.57 | 17,088,740.08 | 1,419,963,123.65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3,333,334.00 | 887,733,224.49 | 228,313.54 | 42,384,508.99 | 239,248,412.28 | 1,302,927,793.30 | 22,789,323.71 | 1,325,717,117.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 | 133,333,334.00 | 887,733,224.49 | 228,313.54 | 42,384,508.99 | 239,248,412.28 | 1,302,927,793.30 | 22,789,323.71 | 1,325,717,117.01 |
余额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191,665.12 | -228,313.54 | 3,447,987.60 | 36,740,518.71 | 79,151,857.89 | -1,223,715.32 | 77,928,142.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8,313.54 | 54,231,840.71 | 54,003,527.17 | -1,265,365.47 | 52,738,161.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9,191,665.12 | 39,191,665.12 | 41,650.15 | 39,233,315.2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9,563,883.76 | 39,563,883.76 | 39,563,883.76 | |||||||||
4.其他 | -372,218.64 | -372,218.64 | 41,650.15 | -330,568.49 |
(三)利润分配 | 3,447,987.60 | -17,491,322.00 | -14,043,334.40 | -14,043,334.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447,987.60 | -3,447,987.6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043,334.40 | -14,043,334.40 | -14,043,334.4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 |
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3,333,334.00 | 926,924,889.61 | 45,832,496.59 | 275,988,930.99 | 1,382,079,651.19 | 21,565,608.39 | 1,403,645,259.58 |
公司负责人:崔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会计机构负责人:苗晓英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3,333,334.00 | 864,841,758.54 | 45,832,496.59 | 329,472,519.78 | 1,373,480,108.9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3,333,334.00 | 864,841,758.54 | 45,832,496.59 | 329,472,519.78 | 1,373,480,108.9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18,250.00 | 39,665,382.88 | 1,053,649.64 | 1,349,884.02 | 44,287,166.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536,496.35 | 10,536,496.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18,250.00 | 39,665,382.88 | 41,883,632.8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218,250.00 | 20,303,642.25 | 22,521,892.2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9,361,740.63 | 19,361,740.6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53,649.64 | -9,186,612.33 | -8,132,962.6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53,649.64 | -1,053,649.6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132,962.69 | -8,132,962.69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5,551,584.00 | 904,507,141.42 | 46,886,146.23 | 330,822,403.80 | 1,417,767,275.45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3,333,334.00 | 825,277,874.78 | 42,384,508.99 | 312,483,965.80 | 1,313,479,683.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3,333,334.00 | 825,277,874.78 | 42,384,508.99 | 312,483,965.80 | 1,313,479,683.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563,883.76 | 3,447,987.60 | 16,988,553.98 | 60,000,425.3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479,875.98 | 34,479,875.9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9,563,883.76 | 39,563,883.7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9,563,883.76 | 39,563,883.7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447,987.60 | -17,491,322.00 | -14,043,334.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447,987.60 | -3,447,987.6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043,334.40 | -14,043,334.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3,333,334.00 | 864,841,758.54 | 45,832,496.59 | 329,472,519.78 | 1,373,480,108.91 |
公司负责人:崔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会计机构负责人:苗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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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批准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769900489W。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19号”《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33.3334万股,并于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类。
2021年7月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3,333.3334万元,股份总数13,333.3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3,555.1584万股,注册资本为13,555.1584万元,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5号1幢1#厂房西区二层015,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中关村医疗器械园2期35号楼3层。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高端生物医用材料及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崔福斋、黄晚兰、EricGangHu(胡刚)。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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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德国HumanTechDental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欧元。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0.5%以上且金额大于20万元人民币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0.5%以上且金额大于20万元人民币 |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0.5%以上且金额大于20万元人民币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占合同负债总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20万元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负债余额的30%以上 |
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总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2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总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20万元 |
重要的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5%以上且金额大于1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5%以上,或子公司净利润占集团合并净利润的10%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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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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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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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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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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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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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关联方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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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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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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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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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研发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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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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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外购专利 | 10年 | 直线法 | 0.00% | 预计受益期限 |
外购软件 | 10年 | 直线法 | 0.00% | 预计受益期限 |
技术使用费 | 10年 | 直线法 | 0.00% | 预计受益期限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直线法 | 0.00% | 土地使用权年限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并按以下方式进行归集:研发项目核算研发费用,归集各项支出。2)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3)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
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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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车间改造 | 直线法 | 5年 |
装修费 | 直线法 | 10年 |
其他 | 直线法 | 5年 |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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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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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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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经销模式下,公司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组织发货,经销商确认收货后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在直销及代理销售模式下,公司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组织发货,终端客户使用后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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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者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作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售后租回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及租赁变更详见前述“(1)使用权资产”、“(2)租赁负债”及“(4)租赁变更”。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公司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会导致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
/
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售后租回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附注“五、37作为承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5)售后回租”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其他说明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9%、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5% |
教育税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 | 3%、2% |
/
计缴 |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7.73%、25%、20%、15% |
房产税 | 计税房产余值、房屋租赁收入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每平方米11.2元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 20 |
海南奥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 |
嘉兴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 |
HUMANTECHDENTALGMBH | 27.73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审核,并于2023年11月30日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审核,取得编号为GR202311003803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依规定,本公司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子公司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审核,并于2023年11月30日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审核,取得编号为GR202311005620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依规定,本公司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嘉兴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海南奥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
/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493.56 | 2,992.56 |
银行存款 | 156,708,939.15 | 141,196,407.91 |
其他货币资金 | 20,052,499.62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56,714,432.71 | 161,251,900.0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5,201,043.33 |
其他说明期末无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95,574,212.19 | 902,179,050.90 | /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895,574,212.19 | 902,179,050.90 | / |
合计 | 895,574,212.19 | 902,179,050.9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3,473,883.88 | 62,389,741.27 |
1年以内小计 | 33,473,883.88 | 62,389,741.27 |
1至2年 | 44,198,858.85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9,500.00 | |
5年以上 | 9,500.00 | |
合计 | 77,682,242.73 | 62,399,241.2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7,682,242.73 | 100.00 | 10,522,965.98 | 13.55 | 67,159,276.75 | 62,399,241.27 | 100.00 | 3,128,987.06 | 5.01 | 59,270,254.21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7,682,242.73 | 100.00 | 10,522,965.98 | 13.55 | 67,159,276.75 | 62,399,241.27 | 100.00 | 3,128,987.06 | 5.01 | 59,270,254.21 |
合计 | 77,682,242.73 | 100.00 | 10,522,965.98 | 67,159,276.75 | 62,399,241.27 | 100.00 | 3,128,987.06 | 59,270,254.2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3,473,883.88 | 1,673,694.21 | 5.00 |
1至2年 | 44,198,858.85 | 8,839,771.77 | 20.00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9,500.00 | 9,500.00 | 100.00 |
合计 | 77,682,242.73 | 10,522,965.9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3,128,987.06 | 8,252,653.61 | 858,674.69 | 10,522,965.98 | ||
合计 | 3,128,987.06 | 8,252,653.61 | 858,674.69 | 10,522,965.9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741,401.1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客户 | 货款 | 465,550.00 | 无法收回 | 总经理审批 | 否 |
合计 | / | 465,550.00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经本公司多次催款,对方公司无回应,经查询确认,客户已做注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坏账损失的确认条件,该笔应收账款符合坏账确认标准,经管理层批准确认坏账。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22,169,735.50 | 22,169,735.50 | 28.54 | 1,108,486.78 | |
客户二 | 3,575,450.00 | 3,575,450.00 | 4.60 | 178,772.50 | |
客户三 | 2,754,350.00 | 2,754,350.00 | 3.55 | 545,020.00 | |
客户四 | 2,677,860.00 | 2,677,860.00 | 3.45 | 133,893.00 | |
客户五 | 2,545,100.00 | 2,545,100.00 | 3.28 | 509,020.00 | |
合计 | 33,722,495.50 | 33,722,495.50 | 43.41 | 2,475,192.28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078,687.21 | 85.82 | 5,889,997.82 | 76.68 |
1至2年 | 145,666.68 | 1.77 | 645,699.30 | 8.41 |
2至3年 | 144,964.00 | 1.89 | ||
3年以上 | 1,023,769.90 | 12.41 | 1,000,000.00 | 13.02 |
合计 | 8,248,123.79 | 100.00 | 7,680,661.1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主要为北京东直门医院临床观察款1,000,000.00元,因相关临床研究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故尚未结算。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客户一 | 2,732,400.00 | 33.13 |
客户二 | 1,000,000.00 | 12.12 |
客户三 | 720,000.00 | 8.73 |
客户四 | 459,117.66 | 5.57 |
/
客户五 | 452,555.07 | 5.49 |
合计 | 5,364,072.73 | 65.04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088,663.78 | 6,400,321.13 |
合计 | 10,088,663.78 | 6,400,321.1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5,792,908.16 | 6,737,180.06 |
1年以内小计 | 5,792,908.16 | 6,737,180.06 |
1至2年 | 5,731,751.28 | 0.10 |
/
合计 | 11,524,659.44 | 6,737,180.16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及租赁费 | 10,152,591.79 | 5,773,438.53 |
押金及保证金 | 708,262.61 | 656,957.60 |
备用金 | 303,486.16 | 56,837.80 |
代扣代缴款 | 359,398.58 | 249,083.40 |
其他 | 920.30 | 862.83 |
合计 | 11,524,659.44 | 6,737,180.16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36,859.03 | 336,859.0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31,604.32 | 1,131,604.3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32,467.69 | 32,467.69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435,995.66 | 1,435,995.6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账面余额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上年年末余额 | 6,737,180.16 | 6,737,180.16 | ||
上年年末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新增 | 24,551,071.91 | 24,551,071.91 | ||
本期终止确认 | 19,763,592.63 | 19,763,592.63 | ||
其他变动 | ||||
期末余额 | 11,524,659.44 | 11,524,659.44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336,859.03 | 1,131,604.32 | 32,467.69 | 1,435,995.66 | ||
合计 | 336,859.03 | 1,131,604.32 | 32,467.69 | 1,435,995.6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9,888,075.00 | 85.80 | 租赁费 | 1-2年 | 1,325,919.38 |
客户二 | 383,436.15 | 3.33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19,171.81 |
社保公积金 | 349,401.58 | 3.03 | 代扣代缴 | 1年以内 | 17,470.08 |
员工 | 231,486.16 | 2.01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11,574.31 |
客户三 | 213,853.50 | 1.86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10,692.68 |
合计 | 11,066,252.39 | 96.03 | / | / | 1,384,828.26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826,491.59 | 10,826,491.59 | 8,776,248.51 | 8,776,248.51 | ||
在产品 | 6,875,090.74 | 6,875,090.74 | 6,913,332.26 | 6,913,332.26 | ||
库存商品 | 37,356,047.62 | 480,625.28 | 36,875,422.34 | 17,014,434.97 | 17,014,434.97 | |
合计 | 55,057,629.95 | 480,625.28 | 54,577,004.67 | 32,704,015.74 | 32,704,015.74 |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193,030.43 | 681,909.12 | 394,314.27 | 480,625.28 | ||
合计 | 193,030.43 | 681,909.12 | 394,314.27 | 480,625.28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分类的税费 | 1,504,972.33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3,659,375.36 | 1,564,368.86 |
预付费用 | 375,790.58 | 449,900.05 |
大额存单 | 27,742,680.55 | |
合计 | 4,035,165.94 | 31,261,921.79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2,250,959.46 | 62,250,959.4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2,250,959.46 | 62,250,959.4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652,967.59 | 6,652,967.5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56,920.60 | 2,956,920.60 | |
(1)计提或摊销 | 2,956,920.60 | 2,956,920.6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9,609,888.19 | 9,609,888.1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2,641,071.27 | 52,641,071.2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597,991.87 | 55,597,991.87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73,505,417.88 | 182,427,784.25 |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73,505,417.88 | 182,427,784.2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研发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7,209,698.46 | 44,291,220.89 | 1,812,963.31 | 1,131,786.22 | 12,908,915.17 | 247,354,584.0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48,460.01 | 569,089.09 | 452,109.74 | 822,875.19 | 1,985,734.08 | 7,178,268.11 |
(1)购置 | 26,256.57 | 569,089.09 | 452,109.74 | 480,555.26 | 1,985,734.08 | 3,513,744.74 |
(2)在建工程转入 | 3,018,414.41 | 285,786.00 | 3,304,200.4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03,789.03 | 56,533.93 | 360,322.9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2,189.52 | 24,059.52 | 66,657.29 | 228,848.34 | 17,436.40 | 759,191.07 |
(1)处置或报废 | 24,059.52 | 66,657.29 | 228,848.34 | 17,436.40 | 337,001.55 | |
(2)其他 | 422,189.52 | 422,189.52 | ||||
4.期末余额 | 190,135,968.95 | 44,836,250.46 | 2,198,415.76 | 1,725,813.07 | 14,877,212.85 | 253,773,661.0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9,299,554.66 | 19,952,829.79 | 1,458,786.76 | 541,864.52 | 3,673,764.07 | 64,926,799.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9,646,537.46 | 3,303,510.11 | 120,364.08 | 238,260.13 | 2,247,289.54 | 15,555,961.32 |
(1)计提 | 9,368,553.68 | 3,303,510.11 | 120,364.08 | 238,260.13 | 2,247,289.54 | 15,277,977.54 |
(2)—企业合并增加 | 277,983.78 | 277,983.7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011.41 | 63,324.43 | 119,903.80 | 15,278.27 | 214,517.91 |
/
(1)处置或报废 | 16,011.41 | 63,324.43 | 119,903.80 | 15,278.27 | 214,517.91 | |
4.期末余额 | 48,946,092.12 | 23,240,328.49 | 1,515,826.41 | 660,220.85 | 5,905,775.34 | 80,268,243.2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1,189,876.83 | 21,595,921.97 | 682,589.35 | 1,065,592.22 | 8,971,437.51 | 173,505,417.8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7,910,143.80 | 24,338,391.10 | 354,176.55 | 589,921.70 | 9,235,151.10 | 182,427,784.25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3,109.10 | 332,868.07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3,109.10 | 332,868.0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建筑装饰工程 | 73,109.10 | 73,109.10 | 332,868.07 | 332,868.07 | ||
合计 | 73,109.10 | 73,109.10 | 332,868.07 | 332,868.07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建筑装饰工程 | 9,238,437.77 | 332,868.07 | 8,905,569.70 | 3,304,200.41 | 5,861,128.26 | 73,109.10 | 100.00 | 99.21%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9,238,437.77 | 332,868.07 | 8,905,569.70 | 3,304,200.41 | 5,861,128.26 | 73,109.10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241,562.56 | 4,241,562.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7,639,136.76 | 7,639,136.76 |
—新增租赁 | 7,639,136.76 | 7,639,136.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41,562.56 | 4,241,562.56 |
—处置 | 4,241,562.56 | 4,241,562.56 |
4.期末余额 | 7,639,136.76 | 7,639,136.7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35,032.06 | 435,032.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37,150.73 | 1,337,150.73 |
(1)计提 | 1,337,150.73 | 1,337,150.7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29,057.31 | 1,129,057.31 |
(1)处置 | 1,129,057.31 | 1,129,057.31 |
4.期末余额 | 643,125.48 | 643,125.4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996,011.28 | 6,996,011.28 |
2.期初账面价值 | 3,806,530.50 | 3,806,530.50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技术使用费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318,316.80 | 7,180,000.00 | 485,870.18 | 1,910,000.00 | 31,894,186.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874,421.43 | 451,517.25 | 13,325,938.68 | ||
(1)购置 | 451,517.25 | 451,517.2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2,874,421.43 | 12,874,421.4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2,318,316.80 | 20,054,421.43 | 937,387.43 | 1,910,000.00 | 45,220,125.6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455,002.00 | 5,385,013.41 | 233,439.78 | 1,758,333.00 | 9,831,788.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6,364.00 | 9,443,940.70 | 50,399.08 | 90,999.96 | 10,031,703.74 |
(1)计提 | 446,364.00 | 1,151,537.74 | 50,399.08 | 90,999.96 | 1,739,300.78 |
(2)企业合并增加 | 8,292,402.96 | 8,292,402.9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901,366.00 | 14,828,954.11 | 283,838.86 | 1,849,332.96 | 19,863,491.9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416,950.80 | 5,225,467.32 | 653,548.57 | 60,667.04 | 25,356,633.7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863,314.80 | 1,794,986.59 | 252,430.40 | 151,667.00 | 22,062,398.7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HUMANTECHDENTALGMBH | 24,618,560.01 | 24,618,560.01 | ||||
合计 | 24,618,560.01 | 24,618,560.01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HUMANTECHDENTALGMBH | HumanTechDentalGmbH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 无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HUMANTECHDENTALGMBH | 24,618,560.01 | 30,000,000.00 | 2025年-2030年 | 2025年收入增长率71.97%2026年收入增长率56.06%2027年收入增长率36.19%2028年收入增长率35.66%2029年收入增长率24.74%2030年收入增长率0.00%折现率13.60% | 收入增长率依据未来经营计划;净利润依据预测期预测收入减去预测成本费用后得出;折现率为税前加权平均资金成本 | |||
合计 | 24,618,560.01 | 30,000,000.00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爱普益2栋1层车间改造 | 2,559,679.21 | 332,000.00 | 2,257,463.04 | 634,216.17 | |
洁净车间改造 | 1,017,461.68 | 125,871.60 | 891,590.08 | ||
装修费 | 30,958,371.29 | 6,967,228.64 | 4,006,691.40 | 33,918,908.53 | |
其他 | 120,555.78 | 72,028.24 | 48,527.54 | ||
合计 | 34,656,067.96 | 7,299,228.64 | 6,462,054.28 | 35,493,242.32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2,095,701.54 | 1,946,997.15 | 3,465,846.09 | 546,965.98 |
可抵扣亏损 | 61,119,549.97 | 15,279,887.49 | 103,365,922.24 | 18,332,921.97 |
递延收益 | 20,941,503.25 | 5,235,375.81 | 22,191,742.25 | 3,328,761.34 |
股权激励 | 25,136,551.88 | 3,770,482.78 | 39,563,883.76 | 5,934,582.56 |
租赁负债 | 629,807.19 | 94,471.08 | 3,964,510.53 | 594,676.58 |
合计 | 119,923,113.83 | 26,327,214.31 | 172,551,904.87 | 28,737,908.4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6,394,212.19 | 959,131.83 | 42,179,050.90 | 6,326,857.64 |
购进时一次性扣除折旧的固定资产 | 9,787,623.07 | 1,593,624.60 | 9,241,889.65 | 1,386,283.45 |
使用权资产 | 1,337,150.73 | 200,572.61 | 3,806,530.50 | 570,979.58 |
合计 | 17,518,985.99 | 2,753,329.04 | 55,227,471.05 | 8,284,120.67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88,424.40 | 23,838,789.91 | 7,004,071.99 | 21,733,836.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88,424.40 | 264,904.64 | 7,004,071.99 | 1,280,048.68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2,245.71 | |
可抵扣亏损 | 76,756,683.08 | |
合计 | 76,808,928.79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6年 | 9,009,808.41 | ||
2027年 | 2,884,492.82 | ||
2028年 | 5,042,442.70 | ||
2029年 | 25,633,157.28 | ||
2030年 | 13,266,737.04 | ||
2031年 | 7,241,407.79 | ||
2032年 | 7,355,753.04 | ||
2033年 | 4,141,953.06 | ||
2034年 | 2,180,930.94 | ||
合计 | 76,756,683.0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设备款 | 243,622.28 | 243,622.28 | 4,891,250.57 | 4,891,250.57 | ||
合计 | 243,622.28 | 243,622.28 | 4,891,250.57 | 4,891,250.57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固定资产 | 135,349,512.37 | 108,660,962.01 | 抵押 | 抵押借款 | 132,393,979.15 | 112,131,140.27 | 抵押 | 抵押借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62,250,959.46 | 52,641,071.27 | 抵押 | 抵押借款 | 62,250,959.46 | 55,597,991.87 | 抵押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22,318,316.80 | 19,416,950.80 | 抵押 | 抵押借款 | 22,318,316.80 | 19,863,314.80 | 抵押 | 抵押借款 |
合计 | 219,918,788.63 | 180,718,984.08 | / | 216,963,255.41 | 187,592,446.94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采购款 | 9,819,688.74 | 7,241,331.44 |
服务费 | 3,132,798.45 | 3,145,846.25 |
合计 | 12,952,487.19 | 10,387,177.69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北京通和立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900,815.00 | 合同未执行完成 |
合计 | 2,900,815.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5,106,825.69 | 10,231,987.68 |
合计 | 5,106,825.69 | 10,231,987.6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1,062,454.22 | 67,333,470.89 | 61,256,057.39 | 17,139,867.7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73,681.07 | 4,915,457.61 | 4,892,890.09 | 296,248.59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1,336,135.29 | 72,248,928.50 | 66,148,947.48 | 17,436,116.31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891,962.60 | 60,867,821.88 | 54,804,259.85 | 16,955,524.63 |
二、职工福利费 | 664,006.55 | 664,006.55 | ||
三、社会保险费 | 170,491.62 | 2,929,822.66 | 2,915,971.19 | 184,343.0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62,799.63 | 2,776,054.28 | 2,762,900.37 | 175,953.54 |
工伤保险费 | 7,691.99 | 148,725.98 | 148,028.42 | 8,389.55 |
生育保险费 | 5,042.40 | 5,042.40 | ||
四、住房公积金 | 2,871,819.80 | 2,871,819.8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1,062,454.22 | 67,333,470.89 | 61,256,057.39 | 17,139,867.72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65,551.84 | 4,752,843.70 | 4,731,124.50 | 287,271.04 |
2、失业保险费 | 8,129.23 | 162,613.91 | 161,765.59 | 8,977.55 |
合计 | 273,681.07 | 4,915,457.61 | 4,892,890.09 | 296,248.59 |
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50,722.05 | 467,696.88 |
企业所得税 | 4,437,613.83 | |
个人所得税 | 426,351.79 | 376,138.9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1,424.46 | 27,445.75 |
教育费附加 | 26,324.77 | 11,762.4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7,549.84 | 7,841.64 |
房产税 | 319,798.09 | 333,545.99 |
土地使用税 | 183,747.20 | 459,368.00 |
印花税 | 223,701.20 | 209,248.36 |
合计 | 6,147,233.23 | 1,893,048.03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844,038.52 | 11,567,810.75 |
合计 | 3,844,038.52 | 11,567,810.7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及保证金 | 723,528.90 | 5,760,737.85 |
应付费用款 | 457,120.22 | 105,163.45 |
工程设备款 | 2,663,389.40 | 5,701,909.45 |
合计 | 3,844,038.52 | 11,567,810.75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600,000.00 | 4,1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020,935.89 | 967,985.20 |
合计 | 6,620,935.89 | 5,067,985.20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 | 153,204.77 | 306,959.62 |
合计 | 153,204.77 | 306,959.6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40,752,173.33 | 45,352,173.33 |
合计 | 40,752,173.33 | 45,352,173.3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截至本期末,本公司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长期借款账面价值为4,600,000.00元。
说明:2019年3月13日,子公司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0523260的借款合同,该合同借款本金为2,6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借款合同剩余借款金额为1,17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金额为260.00万元。该项借款合同以京(2019)大不动产权第0030719号房产作为抵押物,同时由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子公司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京(2019)大不动产权第0030719号房产作为抵押物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2021年2月1日,子公司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支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20年1117第119号借款合同,该借款授信本金8,000.0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借款合同剩余借款金额为1,065.22万元。以鲁(2020)潍坊市坊子区不动产权第0042763号、第0042764号、第0042765号、第0042766号不动产权作为抵押物。
2023年4月26日,子公司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潍农商坊子固借字2023年第5-499号的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金额为2,500.0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借款合同剩余借款金额为2,3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金额200.00万元。该项借款合同以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号职工宿舍、6号厂房、7号厂房作抵押。抵押不动产证号为:鲁(2020)潍坊市坊子区不动产权第0042763号、鲁(2020)潍坊市坊子区不动产权第0042765号、鲁(2020)潍坊市坊子区不动产权第0042766号、鲁(2018)潍坊市坊子区不动产权第0052771号作为抵押物。抵押合同编号为潍农商坊子高抵字2023年第5-499号。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7,630,005.71 | 4,285,952.29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628,278.68 | 321,441.76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020,935.89 | 967,985.20 |
合计 | 4,980,791.14 | 2,996,525.33 |
其他说明:
无
/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2,191,742.25 | 480,000.00 | 1,730,239.00 | 20,941,503.25 | 政府补助 |
合计 | 22,191,742.25 | 480,000.00 | 1,730,239.00 | 20,941,503.2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负债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奥精健康产业园建设补助 | 22,191,742.25 | 1,250,239.00 | 20,941,503.25 | 与资产相关 | ||
十四五专项研发费 | 480,000.00 | 4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2,191,742.25 | 480,000.00 | 1,730,239.00 | 20,941,503.25 |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3,333,334.00 | 2,218,250.00 | 2,218,250.00 | 135,551,584.00 |
其他说明:
本年度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本2,218,250.00股。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74,942,390.73 | 54,092,714.76 | 929,035,105.49 | |
其他资本公积 | 51,982,498.88 | 19,361,740.63 | 33,789,072.51 | 37,555,167.00 |
合计 | 926,924,889.61 | 73,454,455.39 | 33,789,072.51 | 966,590,272.4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资本公积变动原因系股权激励第一期行权及计提股份支付所致。
/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3,775.12 | -293,775.12 | -293,775.12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93,775.12 | -293,775.12 | -293,775.1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93,775.12 | -293,775.12 | -293,775.1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5,832,496.59 | 1,053,649.64 | 46,886,146.23 | |
合计 | 45,832,496.59 | 1,053,649.64 | 46,886,146.23 |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5,988,930.99 | 239,248,412.2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75,988,930.99 | 239,248,412.2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662,162.69 | 54,231,840.7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53,649.64 | 3,447,987.60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132,962.69 | 14,043,334.4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4,140,155.97 | 275,988,930.9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0,430,853.46 | 56,489,928.54 | 218,427,930.77 | 35,080,366.51 |
其他业务 | 5,602,161.31 | 3,110,757.19 | 8,047,964.21 | 4,156,975.05 |
合计 | 206,033,014.77 | 59,600,685.73 | 226,475,894.98 | 39,237,341.56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20,603.30 | 22,647.59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560.22 | 804.8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2.72 | / | 3.55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560.22 | 出租固定资产504.27万元,技术服务收入43.70万元,销售原材料收入12.24万元 | 804.80 | 出租固定资产753.76万元,技术服务收入9.06万元,销售原材料收入41.97万元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560.22 | 804.80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20,043.09 | 21,842.79 |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总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BONGOLD | 57,495.92 | 31,931.67 | 57,495.92 | 31,931.67 |
单牙抗旋基台 | 116.81 | 106.19 | 116.81 | 106.19 |
骼金 | 144,714,280.69 | 39,306,646.11 | 144,714,280.69 | 39,306,646.11 |
齿贝 | 39,321,533.22 | 14,262,443.31 | 39,321,533.22 | 14,262,443.31 |
颅瑞 | 13,853,632.04 | 1,201,740.01 | 13,853,632.04 | 1,201,740.01 |
口腔种植体 | 2,483,794.78 | 1,687,061.25 | 2,483,794.78 | 1,687,061.25 |
按经营地分类 | ||||
东北地区 | 8,158,396.31 | 1,505,067.89 | 8,158,396.31 | 1,505,067.89 |
海外 | 190,381.92 | 589,027.41 | 190,381.92 | 589,027.41 |
华北地区 | 39,241,924.48 | 9,521,464.13 | 39,241,924.48 | 9,521,464.13 |
华东地区 | 115,864,479.94 | 33,629,297.82 | 115,864,479.94 | 33,629,297.82 |
华南地区 | 11,646,719.54 | 1,992,562.00 | 11,646,719.54 | 1,992,562.00 |
华中地区 | 6,391,795.86 | 3,820,884.67 | 6,391,795.86 | 3,820,884.67 |
西北地区 | 2,952,595.30 | 829,047.95 | 2,952,595.30 | 829,047.95 |
西南地区 | 15,984,560.11 | 4,602,576.67 | 4,602,576.67 | 4,602,576.67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经销模式 | 191,217,061.00 | 55,521,460.39 | 191,217,061.00 | 55,521,460.39 |
直销模式 | 9,213,792.46 | 968,468.15 | 9,213,792.46 | 968,468.15 |
合计 | 200,430,853.46 | 56,489,928.54 | 200,430,853.46 | 56,489,928.5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03,550.02 | 466,847.41 |
教育费附加 | 258,655.41 | 199,662.0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72,436.94 | 133,107.98 |
房产税 | 1,654,578.38 | 2,068,278.04 |
土地使用税 | 737,809.08 | 829,689.39 |
车船使用税 | 5,189.28 | 3,324.88 |
印花税 | 132,259.15 | 86,780.07 |
残保金 | 3,892.47 | |
其他 | 5,632.46 | |
合计 | 3,574,003.19 | 3,787,689.78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3,040,315.94 | 15,470,334.81 |
差旅费 | 3,179,927.84 | 2,177,760.08 |
市场推广费 | 19,659,151.43 | 19,153,690.64 |
其他 | 2,122,038.03 | 890,873.25 |
合计 | 48,001,433.24 | 37,692,658.78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支付 | 19,361,740.63 | 39,563,883.76 |
职工薪酬 | 25,252,807.60 | 21,257,951.16 |
办公费 | 1,987,484.93 | 1,161,662.57 |
房租物业费水电 | 1,086,156.67 | 2,528,174.81 |
折旧与摊销费 | 15,072,429.08 | 12,599,452.32 |
服务费 | 11,046,119.51 | 6,105,070.49 |
其他 | 1,790,553.91 | 1,133,507.10 |
合计 | 75,597,292.33 | 84,349,702.21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978,166.13 | 13,388,184.31 |
试验检验费 | 5,320,136.32 | 10,779,400.42 |
材料费 | 12,371,224.97 | 13,565,428.19 |
折旧费 | 6,390,885.50 | 4,991,607.57 |
房租及物业费 | 272,912.61 | 2,263,155.57 |
其他 | 434,546.00 | 516,457.40 |
合计 | 38,767,871.53 | 45,504,233.46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946,041.75 | 3,128,449.33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85,639.61 | 179,759.95 |
减:利息收入 | 3,498,926.17 | 3,265,080.12 |
汇兑损益 | 133,473.25 | -121.08 |
手续费支出 | 31,192.50 | 19,824.15 |
合计 | -388,218.67 | -116,927.72 |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153,523.80 | 15,630,839.00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1,211,000.88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85,866.16 | 119,171.30 |
其他 | 1.18 | |
合计 | 2,239,391.14 | 16,961,011.18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贴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培训区管企业补助资金 | 792,258.00 | 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1年院士站运营支持经费(园区管理服务费)工作站一般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 | 7,091.00 | 9,600.00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3,935.80 | 与收益相关 | |
奥精健康产业园建设补助 | 1,250,239.00 | 1,250,239.00 | 与资产相关 |
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 | 11,7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专项补贴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海淀区人民政府上地街道办事处企业奖励资金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大兴区1+N产业政策资金 | 1,7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153,523.80 | 15,630,839.00 |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564,831.60 | 4,065.25 |
大额存单利息 | 2,685,297.22 | |
其他综合收益转投资收益 | 228,313.54 | |
合计 | 11,564,831.60 | 2,917,676.01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350,717.03 | 15,100,223.34 |
合计 | 6,350,717.03 | 15,100,223.34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135,380.08 | 1,092,426.5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99,136.63 | 324,403.03 |
合计 | 9,234,516.71 | 1,416,829.57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01,283.84 | |
合计 | -201,283.84 |
其他说明:
/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637,448.22 | -588,939.38 |
合计 | 637,448.22 | -588,939.38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不用支付的应付款 | 84,820.30 | 183,308.00 | 84,820.30 |
其他 | 0.94 | 10,000.45 | 0.94 |
合计 | 84,821.24 | 193,308.45 | 84,821.2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税收滞纳金 | 968,052.48 | 968,052.48 | |
对外捐赠 | 15,470.93 | 12,000.00 | 15,470.93 |
其他 | 676,805.34 | 81,149.37 | 676,805.34 |
合计 | 1,660,328.75 | 93,149.37 | 1,660,328.75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673,370.77 | 2,190,553.0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470,744.74 | -6,062,530.68 |
合计 | 8,202,626.03 | -3,871,977.67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936,404.9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340,460.7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402,147.8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7,290,719.5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375,204.5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972,027.4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7,573,020.61 |
预计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转回时的适用税率不同于本年度适用税率的差异影响 | 2,880,303.70 |
所得税费用 | 8,202,626.0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 | 3,498,926.17 | 3,265,080.12 |
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 | 989,152.14 | 3,084,648.75 |
往来款 | 406,681.50 | 7,357,599.10 |
其他 | 38,522.89 | |
合计 | 4,933,282.70 | 13,707,327.9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主要系本报告期代收往来款较上年减少所致。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48,700,188.21 | 35,444,313.32 |
往来款 | 5,893,863.65 | 3,738,184.18 |
捐款 | 15,470.93 | 12,000.00 |
合计 | 54,609,522.79 | 39,194,497.5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主要系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费 | 670,835.87 | 8,106,858.00 |
合计 | 670,835.87 | 8,106,858.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主要系融资租赁费上年已到期,本期无发生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长期借款 | 45,352,173.33 | 4,600,000.00 | 40,752,173.3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67,985.20 | 6,620,935.89 | 4,274,432.89 | 793,552.31 | 6,620,935.89 | |
租赁负债 | 2,996,525.33 | 7,639,136.76 | 715,909.19 | 4,938,961.76 | 4,980,791.14 | |
合计 | 53,416,683.86 | 14,260,072.65 | 4,990,342.08 | 10,332,514.07 | 52,353,900.36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7,139,031.00 | 52,966,475.2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01,283.84 | |
信用减值损失 | 9,234,516.71 | 1,416,829.5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5,277,977.54 | 13,495,932.8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337,150.73 | 3,249,971.57 |
无形资产摊销 | 1,739,300.78 | 1,295,262.1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462,054.28 | 4,871,513.9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37,448.22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1,149.3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350,717.03 | -15,100,223.3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079,515.00 | 3,128,449.3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564,831.60 | -2,917,676.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10,694.12 | -3,142,667.6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530,791.63 | -2,919,863.0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353,614.21 | -12,714,145.0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153,868.11 | -30,389,907.4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5,787,088.58 | 38,519,742.8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03,287.90 | 51,678,545.6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56,714,432.71 | 161,251,900.0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1,251,900.09 | 259,872,075.7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537,467.38 | -98,620,175.6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6,295,511.85 |
其中:HUMANTECHDENTALGMBH | 26,295,511.85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676,304.54 |
其中:HUMANTECHDENTALGMBH | 1,676,304.54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4,619,207.31 |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56,714,432.71 | 161,251,900.09 |
其中:库存现金 | 5,493.56 | 2,992.5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56,708,939.15 | 141,196,407.9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0,052,499.62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6,714,432.71 | 161,251,900.0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5,347,230.23 |
其中:美元 | 20,336.50 | 7.1884 | 146,186.90 |
欧元 | 691,104.26 | 7.5257 | 5,201,043.33 |
应收账款 | - | - | 8,720.48 |
欧元 | 1,158.76 | 7.5257 | 8,720.48 |
应付账款 | - | - | 584,034.51 |
其中:欧元 | 77,605.34 | 7.5257 | 584,034.51 |
应付职工薪酬 | 239,558.76 | ||
其中:欧元 | 31,832.09 | 7.5257 | 239,558.76 |
应交税费 | 7,554.22 | ||
其中:欧元 | 1,003.79 | 7.5257 | 7,554.22 |
其他应付款 | 325,392.00 | ||
其中:欧元 | 43,237.44 | 7.5257 | 325,392.00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子公司HUMANTECHDENTALGMBH,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均为德国,记账本位币为欧元。2024年4月30日,本公司完成对HUMANTECHDENTALGMBH的收购,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85,639.61 | 179,759.95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 | 729,269.17 | 565,184.40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赁费用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400,105.04 | 8,672,042.40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400,105.04(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收入 | 4,120,277.13 | |
合计 | 4,120,277.13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14,322,825.00 | 9,888,075.00 |
第二年 | 4,509,528.24 | 4,434,750.00 |
第三年 | 4,883,419.41 | 4,509,528.24 |
第四年 | 4,883,419.41 | 4,883,419.41 |
第五年 | 4,883,419.41 | 4,883,419.41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8,952,935.59 | 13,836,355.00 |
合计 | 42,435,547.05 | 42,435,547.05 |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978,166.13 | 13,388,184.31 |
耗用材料 | 12,371,224.97 | 13,565,428.19 |
折旧摊销 | 6,390,885.50 | 4,991,607.57 |
试验检验费 | 5,320,136.32 | 10,779,400.42 |
其他 | 707,458.61 | 2,779,612.97 |
合计 | 38,767,871.53 | 45,504,233.46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8,767,871.53 | 45,504,233.46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HUMANTECHDENTALGMBH | 2024年4月30日 | 26,295,511.85 | 100.00 | 收购 | 2024年4月30日 | 股权转让协议 | 6,879,766.44 | -409,548.12 | 3,524,738.79 |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HUMANTECHDENTALGMBH |
合并成本 | |
--现金 | 26,295,511.85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26,295,511.85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676,951.84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24,618,560.01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不适用公司取得德国HumanTechDental公司100.00%股权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系以HumanTechDental公司截至2024年4月30日依照交割日净资产为基础,经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公允价值确定。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不适用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收购HumanTechDental公司100.00%股权,合并成本为26,295,511.85元。购买交割日,公司取得HumanTechDental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676,951.84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24,618,560.01元确认为商誉。其他说明: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HUMANTECHDENTALGMBH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8,937,788.33 | 5,426,472.90 |
货币资金 | 1,678,433.92 | 1,678,433.92 |
应收款项 | 179,418.48 | 179,418.48 |
存货 | 2,125,924.48 | 2,125,924.48 |
其他流动资产 | 271,252.80 | 271,252.80 |
固定资产 | 82,751.00 | 26,217.07 |
无形资产 | 4,600,007.65 | 1,145,226.15 |
负债: | 7,260,836.49 | 7,260,836.49 |
应付款项 | 107,893.32 | 107,893.32 |
/
应付职工薪酬 | 422,168.81 | 422,168.81 |
应交税费 | 23,363.81 | 23,363.81 |
合同负债 | 263,043.81 | 263,043.81 |
其他应付款 | 6,079,348.60 | 6,079,348.6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4,000.54 | 354,000.54 |
租赁负债 | 11,017.60 | 11,017.60 |
净资产 | 1,676,951.84 | -1,834,363.59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1,676,951.84 | -1,834,363.59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其公允价值。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4年1月22日,本公司新设子公司嘉兴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除上述事项外,本期公司不存在其他合并范围变更的情况。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 | 3,900.46 | 北京 | 科学研究、产品制造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 | 2,777.78 | 山东 | 科学研究、产品制造 | 64.80 | 投资设立 | |
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 | 500 | 山东 | 科学研究、产品制造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 山东 | 512.8205 | 山东 | 科学研究、产品制造 | 97.50 | 投资设立 | |
海南奥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海南 | 1,000 | 海南 | 科学研究、产品制造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嘉兴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 | 1,477 | 浙江 | 科学研究、产品制造 | 100.00 | 投资设立 | |
HUMANTECHDENTALGMBH | 德国 | 3万欧元 | 德国 | 科学研究、产品制造 | 100.00 | 收购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5.20% | -4,425,578.69 | 17,014,307.52 |
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2.50% | -51,289.62 | 74,432.5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7,757,206.91 | 233,580,154.32 | 251,337,361.23 | 150,407,583.72 | 52,593,676.58 | 203,001,260.30 | 25,085,915.04 | 242,418,058.38 | 267,503,973.42 | 150,751,290.19 | 55,843,915.58 | 206,595,205.77 |
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 3,844,184.49 | 3,844,184.49 | 240,631.96 | 240,631.96 | 5,148,919.06 | 696,991.62 | 5,845,910.68 | 190,773.28 | 190,773.28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235,053.08 | -12,572,666.72 | -12,572,666.72 | 6,214,632.99 | 15,302,096.83 | -3,857,167.93 | -3,857,167.93 | 8,362,664.24 |
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 -2,051,584.87 | -2,051,584.87 | -1,278,523.19 | 5,767,790.27 | 5,767,790.27 | -1,505,008.69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2,191,742.25 | 1,250,239.00 | 20,941,503.25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2,191,742.25 | 1,250,239.00 | 20,941,503.25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250,239.00 | 1,250,239.00 |
与收益相关 | 903,284.80 | 14,380,600.00 |
合计 | 2,153,523.80 | 15,630,839.00 |
其他说明:
无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应付账款 | 12,952,487.19 | 12,952,487.19 | 12,952,487.19 | ||||
其他应付款 | 3,844,038.52 | 3,844,038.52 | 3,844,038.5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757,229.41 | 8,757,229.41 | 6,620,935.89 | ||||
长期借款 | 39,833,971.41 | 1,697,844.42 | 41,531,815.83 | 40,752,173.33 | |||
租赁负债 | 2,118,653.84 | 2,862,137.30 | 4,980,791.14 | 4,980,791.14 | |||
合计 | 25,553,755.12 | 41,952,625.25 | 4,559,981.72 | 72,066,362.09 | 69,150,426.07 |
项目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应付账款 | 10,387,177.69 | 10,387,177.69 | 10,387,177.69 | ||||
其他应付款 | 11,567,810.75 | 11,567,810.75 | 11,567,810.7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67,985.20 | 5,067,985.20 | 5,067,985.20 | ||||
长期借款 | 2,996,525.97 | 6,486,248.67 | 40,485,387.33 | 1,336,309.00 | 51,304,470.97 | 45,352,173.33 | |
租赁负债 | 1,681,924.10 | 1,314,601.23 | 2,996,525.33 | 2,996,525.33 | |||
合计 | 30,019,499.61 | 8,168,172.77 | 41,799,988.56 | 1,336,309.00 | 81,323,969.94 | 75,371,672.30 |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2)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期末本位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期初本位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初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5,347,230.23 | 16,561.19 | ||||
其中:美元 | 20,336.50 | 7.1884 | 146,186.90 | 2,338.26 | 7.0827 | 16,561.19 |
欧元 | 691,104.26 | 7.5257 | 5,201,043.33 | |||
应收账款 | 8,720.48 | |||||
欧元 | 1,158.76 | 7.5257 | 8,720.48 | |||
应付账款 | 584,034.51 | |||||
欧元 | 77,605.34 | 7.5257 | 584,034.51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9,558.76 | |||||
欧元 | 31,832.09 | 7.5257 | 239,558.76 | |||
应交税费 | 7,554.22 | |||||
欧元 | 1,003.79 | 7.5257 | 7,554.2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期末本位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期初本位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初折算人民币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325,392.00 | |||||
欧元 | 43,237.44 | 7.5257 | 325,392.00 | |||
合计 | 6,512,490.20 | 16,561.19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895,574,212.19 | 895,574,212.19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95,574,212.19 | 895,574,212.19 | ||
(1)债务工具投资 | 895,574,212.19 | 895,574,212.19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95,574,212.19 | 895,574,212.19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崔孟龙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总经理) |
仇志烨 | 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 |
宋天喜 | 董事、公司副总经理 |
田国峰 | 董事、公司副总经理 |
金豫江 | 董事 |
王玲 | 公司财务负责人 |
吴永强 | 监事 |
韩小垒 | 监事 |
邢怡诺 | 监事 |
徐久龙 | 独立董事 |
李晓明 | 独立董事 |
赵凌云 | 独立董事 |
崔菡 |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 |
李玎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26,000,000.00 | 2019-4-28 | 2029-3-20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上述担保为本公司为子公司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0523260的借款合同形成的担保。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1,207,646.94 | 14,670,261.96 |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崔孟龙 | 100,000.00 | 1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崔涵 | 97,400.00 | 102,500.00 |
其他应付款 | 胡刚 | 100,000.00 | 1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韩小垒 | 0.1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218,250.00 | 33,789,072.51 | ||||||
合计 | 2,218,250.00 | 33,789,072.51 |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0.09299元/股 | 4个月 |
其他说明无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模型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股价、无风险收益率、历史波动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预计可行权的股份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58,925.624.39 |
其他说明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4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0.2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授予501.65万股限制性股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9,361,740.63 | |
合计 | 19,361,740.63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2025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3,962,206.00 | 62,389,741.27 |
1年以内小计 | 33,962,206.00 | 62,389,741.27 |
1至2年 | 44,198,858.85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减:坏账准备 | 10,513,006.99 | 3,119,487.06 |
合计 | 67,648,057.86 | 59,270,254.2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8,161,064.85 | 100.00 | 10,513,006.99 | 13.45 | 67,648,057.86 | 62,389,741.27 | 100.00 | 3,119,487.06 | 5.00 | 59,270,254.21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7,663,563.26 | 99.36 | 10,513,006.99 | 13.54 | 67,150,556.27 | 62,389,741.27 | 100.00 | 3,119,487.06 | 5.00 | 59,270,254.21 |
关联方组合 | 497,501.59 | 0.64 | 497,501.59 | |||||||
合计 | 78,161,064.85 | 100.00 | 10,513,006.99 | / | 67,648,057.86 | 62,389,741.27 | 100.00 | 3,119,487.06 | / | 59,270,254.2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3,464,704.41 | 1,673,235.22 | 5.00 |
1至2年 | 44,198,858.85 | 8,839,771.77 | 20.00 |
关联方组合 | 497,501.59 | ||
合计 | 78,161,064.85 | 10,513,006.9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3,119,487.06 | 7,976,343.46 | 582,823.53 | 10,513,006.99 | ||
合计 | 3,119,487.06 | 7,976,343.46 | 582,823.53 | 10,513,006.9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65,55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客户 | 货款 | 465,550.00 | 无法收回 | 总经理审批 | 否 |
合计 | / | 465,550.00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经本公司多次催款,对方公司无回应,经查询确认,客户已做注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坏账损失的确认条件,该笔应收账款符合坏账确认标准,经管理层批准确认坏账。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22,169,735.50 | 22,169,735.50 | 28.36 | 1,108,486.78 | |
客户二 | 3,575,450.00 | 3,575,450.00 | 4.57 | 178,772.50 | |
客户三 | 2,754,350.00 | 2,754,350.00 | 3.52 | 545,020.00 | |
客户四 | 2,677,860.00 | 2,677,860.00 | 3.43 | 133,893.00 | |
客户五 | 2,545,100.00 | 2,545,100.00 | 3.26 | 509,020.00 | |
合计 | 33,722,495.50 | 33,722,495.50 | 43.14 | 2,475,192.28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06,204,977.72 | 171,824,005.80 |
合计 | 206,204,977.72 | 171,824,005.8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49,356,922.93 | 35,780,271.47 |
1年以内小计 | 49,356,922.93 | 35,780,271.47 |
1至2年 | 34,865,633.53 | 34,963,273.43 |
2至3年 | 31,963,273.33 | 89,163,695.79 |
3至4年 | 80,163,695.79 | 6,012,418.14 |
4至5年 | 6,012,418.14 | 5,950,278.89 |
5年以上 | 3,906,278.89 | |
小计 | 206,268,222.61 | 171,869,937.72 |
减:坏账准备 | 63,244.89 | 45,931.92 |
合计 | 206,204,977.72 | 171,824,005.80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05,015,324.74 | 170,951,299.78 |
押金及保证金 | 703,948.83 | 656,157.60 |
备用金 | 303,486.16 | 56,837.80 |
代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 245,462.88 | 205,642.54 |
合计 | 206,268,222.61 | 171,869,937.72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5,931.92 | 45,931.92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7,029.80 | 47,029.8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29,716.83 | 29,716.83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3,244.89 | 63,244.8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45,931.92 | 47,029.80 | 29,716.83 | 63,244.89 | ||
合计 | 45,931.92 | 47,029.80 | 29,716.83 | 63,244.8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39,538,174.42 | 67.65 | 关联方往来款 | 1-4年 | |
客户二 | 46,464,238.82 | 22.53 | 关联方往来款 | 1-5年 | |
客户三 | 19,012,911.50 | 9.22 | 关联方往来款 | 1-3年 | |
客户四 | 383,436.15 | 0.19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19,171.81 |
代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 245,462.88 | 0.12 | 代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 1年以内 | 12,273.14 |
/
合计 | 205,644,223.77 | 99.71 | / | / | 31,444.95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5,300,680.34 | 135,300,680.34 | 59,235,168.49 | 59,235,168.49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35,300,680.34 | 135,300,680.34 | 59,235,168.49 | 59,235,168.49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39,004,600.00 | 39,004,600.00 | ||||||
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潍坊奥精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 830,568.49 | 830,568.49 | ||||||
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 | 39,800,000.00 | 40,000,000.00 | |||||
海南奥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HUMANTECHDENTALGMBH | 26,295,511.85 | 26,295,511.85 | ||||||
嘉兴奥精生物科技有 | 9,970,000.00 | 9,970,000.00 |
/
限公司 | |||||
合计 | 59,235,168.49 | 76,065,511.85 | 135,300,680.34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7,946,941.87 | 51,782,992.18 | 218,074,026.93 | 35,142,152.06 |
其他业务 | 519,912.91 | 509,169.50 | 293,037.91 | 25,738.80 |
合计 | 198,466,854.78 | 52,292,161.68 | 218,367,064.84 | 35,167,890.86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总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骼金 | 144,714,280.69 | 38,066,403.31 | 144,714,280.69 | 38,066,403.31 |
颅瑞 | 13,853,632.04 | 1,119,502.18 | 13,853,632.04 | 1,119,502.18 |
齿贝 | 39,321,533.22 | 12,565,502.34 | 39,321,533.22 | 12,565,502.34 |
BonGold | 57,495.92 | 31,584.35 | 57,495.92 | 31,584.3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地区 | 8,158,396.31 | 1,437,600.15 | 8,158,396.31 | 1,437,600.15 |
华北地区 | 39,078,331.64 | 8,980,686.05 | 39,078,331.64 | 8,980,686.05 |
华东地区 | 113,651,026.92 | 30,454,863.99 | 113,651,026.92 | 30,454,863.99 |
华南地区 | 11,646,719.54 | 1,916,461.05 | 11,646,719.54 | 1,916,461.05 |
/
华中地区 | 6,391,795.86 | 3,710,520.35 | 6,391,795.86 | 3,710,520.35 |
西北地区 | 2,952,595.30 | 797,737.14 | 2,952,595.30 | 797,737.14 |
西南地区 | 15,984,560.11 | 4,449,697.70 | 15,984,560.11 | 4,449,697.70 |
海外 | 83,516.19 | 35,425.75 | 83,516.19 | 35,425.75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经销模式 | 188,834,502.65 | 51,379,472.55 | 188,834,502.65 | 51,379,472.55 |
直销模式 | 9,112,439.22 | 403,519.63 | 9,112,439.22 | 403,519.63 |
合计 | 197,946,941.87 | 51,782,992.18 | 197,946,941.87 | 51,782,992.1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422,934.77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564,831.60 | 4,065.25 |
大额存单利息 | 2,685,297.22 | |
合计 | 11,564,831.60 | -10,733,572.30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37,448.2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39,389.9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7,915,548.6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60,327.8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991,800.2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31,301.67 |
合计 | 15,708,957.1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91 | -0.09 | -0.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4 | -0.21 | -0.21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EricGangHu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6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