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马政生,作为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独立地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积极出席2024年度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经自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和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 股东大会 |
履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出席
方式
履职期间股东大会召开
次数
列席次数
列席方式
6 | 6 | 5 | 1 |
现场/委托授权
4 | 3 |
现场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于所有的会议议案,本人都在会议前进行了审阅,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谨慎、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认真负责核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其披露情况、监督和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情况,共发表了6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 会议届次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4年4月
17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西安万德能源化学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
同意
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024年4月23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案》《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 |
2024年5月
29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024年7月8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
审议《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2024年8月
20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
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
2024年10月25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2、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4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出席方式 | 投票情况 |
战略委员会会议 4 0 现场 同意
提名委员会会议 1 0 现场 同意独立董事专门委员
会会议
1 0 现场 同意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
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及北交
所新发布的各项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履职能力。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仅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及时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研发项目进展、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情况;还有两次单独到公司与相关人员就公司业务开展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技术与市场发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研讨等,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以及技术开发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累计现场履职16天,全面掌握公司日常经营动态及各项决策执行情况。除现场参会与考察研讨外,本人通过电话、微信通讯等多渠道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了密切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发展动态,适时提出专业性、合理化意见与建议,充分发挥了参与与决策、专业咨询与现场指导的职能。同时,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时刻关注各类媒体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了解公司舆情动态,并对管理层履职情况、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性等方面进行核查,确保公司治理符合规范要求。
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高度配合,为本人提供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保障,并在资料获取、会议安排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为高效尽责履职创造了良好地软硬件条件。
七、培训与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陕西证监局及陕西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种专项培训与学习活动,系统知悉并掌握了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与合规准则。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学习,帮助本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等进行了深刻理解与学习。同时,结合北京证劵交易所相关实践案例,进一步提升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合规治理及风险防控方面的专业判断能力,增强了履职能力。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各阶段经营状况和各项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与要求,一如既往地忠实勤勉地履行独董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为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政生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