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873 证券简称:中设咨询 公告编号:2025-037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 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大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大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要求,对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外,大信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财务报表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内部控制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