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报告期内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意见,积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曾任北京和君咨询集团合伙人,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同有三和中医药发展基金会理事、秘书长,大日广业(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在2024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年度,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参加12次。本着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次数4次,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1次,因其它业务安排,未能现场参加股东大会3次。
2、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事项,本人出席并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同时,通过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终绩效和薪酬的审核,认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薪酬发放合理、合法,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报告期内,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战略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出席并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履行主要职能,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本人全部出席,并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履行主要职能,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董事会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对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全部出席,并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4年度,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4、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拓展等状况,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内
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安排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方案、年报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对公司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战略规划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提出合理建议。
7、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职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以公开、
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机构聘任、股权激励计划进展等事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董事会采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的影响。2025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同时,本人将加强与其他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和合作,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关注重大经营事项,及时掌握公司运营信息,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
希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xhr@tongyousanhe.com
独立董事:解浩然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