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5-02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宁波华翔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5〕800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300.50万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9,067.75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65,620.15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27,373.6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因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327,373.66万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和盈余情况,以及响应近期加大股东回报的号召,本次会议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最新总股本813,833,12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69元(含税),共分配股利381,687,734.2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892,048,842.81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0.05%。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
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81,687,734.22 | 514,342,529.44 | 203,458,280.5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53,005,012.56 | 1,030,346,388.67 | 985,122,997.46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656,201,531.4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273,736,577.0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99,488,544.1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989,491,466.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99,488,544.16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2、2023、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人民币 1,099,488,544.1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