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人姚建军作为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客观、独立地行使股东会赋予的权力,勤勉尽责,与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姚建军:1964年4月出生,清华大学工学硕士。曾任上海MAGNA车镜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维蒙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运营总监、上海佛吉亚汽车排气系统有限公司运营总监、上海佛吉亚汽车排气安亭工厂总经理、上海佛吉亚排气系统东部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均按照规定履行职责,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0次年度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
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应出席会议(次)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 (次) | 召开股东会(次) | 亲自出席(次) | |
姚建军 | 1 | 1 | 0 | 0 | 0 | 0 |
报告期内,本人均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认真审议议案。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2024年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召开专门委员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我将在后续任职期间内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后续任职期间内,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将重点关注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
(一)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法人治理情况。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多次主动问询,积极跟踪关注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履行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公众股东的利益; (三)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通过通讯和现场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同时,不断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和能力,进一步丰富作为独立董事的知识架构,以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2025年,本人将继续保持独立性,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公司经营层的沟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利用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管理决策提供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姚建军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