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1、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公司股份后174,778,4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43,352.63元(含税)。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认为:《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63,736.0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2,535,358.95元。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方案: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公司股份后174,778,421股为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223,8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43,352.63元(含税)。
具体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以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485,915.45 | 3,467,240.90 | 9,419,446.5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863,736.06 | 20,315,888.09 | 57,690,741.26 |
研发投入(元) | 34,484,788.86 | 32,617,845.94 | 26,945,002.16 |
营业收入(元) | 865,718,875.77 | 819,145,374.47 | 823,043,644.0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51,401,328.3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52,535,358.9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3,372,602.8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2,956,788.4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3,372,602.8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94,047,636.9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3.75%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1)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024年半年度已实施分红总额与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合计数。
(2)回购注销金额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23,372,602.8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拟定的,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