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勤勉尽责地对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责,现将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以3票赞成,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等8项议案。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以3票赞成,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以3票赞成,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以3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二)监事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
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管理层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切实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能够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运营状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定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人民币3元总价购买了南方增材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其49%股权,并承担前述少数股东应缴未缴的出资义务共计49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还以自有资金向南方增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外投资项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与目标,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发展壮大、巩固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未新增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存续关联交易及新增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能够保证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互利双赢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存续及新增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存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1、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方风机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731.11万元保函业务提供质押保证。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狮山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整的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包括子公司(广东南风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方风机设备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公司自有不动产抵押担保等。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额度14,529.65万元。
(六)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所处行业以及公司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自身的特点,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涵盖公司内部的各项经济业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均能按照内控制度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和检查监督情况。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有效。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