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任独立董事共5位,分别为陆雄文先生、谢荣先生、白彦春先生、田雍先生、陈力女士。
公司于近日收到5位独立董事提交的《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5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结合5位独立董事出具的《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陆雄文先生、谢荣先生、白彦春先生、田雍先生、陈力女士符合上述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备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