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结合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和公司重点业务,本次内部控制评价严格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以纳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公司以及所有子公司组织机构中的各职能部门为基础,涵盖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考虑不同区域、不同性质、不同业务类型及实际业务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重点关注单位。2024年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公司所有重要的业务活动和内控的五个要素,重点关注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内部监督、信息系统、投资者关系、发展战略、市场营销、信用销售、采购及外包、资金活动与担保、信息与沟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生产与成本、质量与安全、全面预算、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信用销售、采购及外包、资产管理、财务报告、质量与安全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5.82%,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2.3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考虑企业近年来经营状况大幅度波动,以及本年度税前利润实现情况,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初步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我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缺陷分类 | 认定标准 | |
定量标准 | 定性标准 | |
重大缺陷 | 具有以下特性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漏报的影响金额占公司当年合并财务报表收入总额0.5%以上(含0.5%)的一项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监督无效; 5、其他: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
重要缺陷 | 具有以下特性的缺陷,应认定为重要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漏报的影响金额占公司当年合并财务报表收入总额0.3%以上(含0.3%)至0.5%的一项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 1、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未加以改正;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较大错报; 3、其他: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
一般缺陷 | 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漏报的影响金额占公司当年合并财务报表收入总额0.3%以下的一项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缺陷分类 | 认定标准 | |
定量标准 | 定性标准 | |
重大缺陷 | 具有以下特性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潜在负面的影响金额达到公司当年合并财务报表收入总额0.5%以上(含0.5%)的一项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重大决策程序缺失或不科学;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4、关键的经营管理业务制度缺失或不合理导致系统性失效; 5、其他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控制缺陷。 |
重要缺陷 | 具有以下特性的缺陷,应认定为重要缺陷: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潜在负面的影响金额达到公司当年合并财务报表收入总额0.3%以上(含0.3%)至0.5%的一项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造成不利后果; 2、重要经营管理业务制度缺失或不合理; 3、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4、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其他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控制缺陷,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 |
一般缺陷 | 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潜在负面的影响金额达到公司当年合并财务报表收入总额0.3%以下的一项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根据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针对公司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均按照整改计划完成了相应的整改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体系基本健全,未发现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发展有重大影响之缺陷及异常事项。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