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洁”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新安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69号)文核准,新安洁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采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7元,募集资金总额35,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132.8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087.1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8-1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3,087.1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2,357.11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77.69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730.01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6.77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3,087.12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84.46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384.46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00 | |
差异 | G=E-F | 384.46 |
注: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均已完成,其中: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于2021年销户,利息208.96万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浙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于2024年销户,利息175.50万元已用于募投项目-购置设备。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按既定用途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0元,并于2024年12月25日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浙商银行之间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33,087.1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30.0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087.1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募投项目-购置设备 | 否 | 5,000.00 | 730.01 | 5,000.00 | 100.00 | [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3,000.00 | 23,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4.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87.12 | 3,087.12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33,087.12 | 730.01 | 33,087.12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2020年8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的情况。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公司2020年9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
超募资金投向 | 补充流动资金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公司2021年3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额募集资金3,087.12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超额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环卫设备购置项目致力于优化升级环卫设备,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设备购置进度取决于新项目的开拓、现有设备磨损程度等因素。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2020年8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安洁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安洁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新安洁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并与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安洁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