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暨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公告和其他上网文件,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在与交易对方的协商过程中尽可能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传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如该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能否取得上述审议通过、批准及最终取得上述审议通过、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