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33,333,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瑞泰新材 | 股票代码 | 30123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晓斌 | 许烨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2幢30楼 |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2幢30楼 | ||
传真 | 0512-55911196 | 0512-55911196 | ||
电话 | 0512-56375311 | 0512-56375311 | ||
电子信箱 | mark@rtxc.com | xuye0206@rtxc.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化学品以及有机硅等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锂离子电池材料产能释放速度远大于需求增长速度,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最主要产品电池材料价格持续下降。同时,公司的在建和新投产项目较多,导致管理费用和折旧摊销等成本亦明显增加。尽管公司不断开拓全球市场,优化客户结构,加强降本增效,并持续研发创新,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仍出现明显下滑。另外,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下的参股上市企业、重要原材料供应商天际股份(002759.SZ)在2024年度因计提大额商誉减值,以及主要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幅度较大等原因而出现亏损1,360,884,613.61元,在权益法核算下,公司确认投资损失81,415,451.89元。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1,954,593.52元,同比下降43.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4,600,941.21元,同比下降81.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1,688,257.01元,同比下降81.59%。
(1)电子化学品业务
公司生产的主要电子化学品包括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超级电容器电解液和光学材料等。
A、锂离子电池电解液
根据研究机构EVTank统计,2024年中国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为152.7万吨,同比增长34.2%,中国电解液出货量的全球占比继续提升至90%以上。中国电解液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从中国电解液企业竞争格局来看,2024年相比2023年前十企业的排名出现了较大的变化,三家企业首次位列前十,国内市场前十名企业合计市占率由2023年的90.2%下滑至2024年的87.9%,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瑞泰新材作为该行业的先入者,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通过在行业内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相关材料的制造生产所需的主要核心技术,凭借较高的质量水准及工艺精度,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在下游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并已与宁德时代、LG新能源、亿纬锂能等国内外头部电池厂商建立了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
B、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随着电解液出货量的持续增长,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市场也快速发展。目前国内已经实现批量供货的企业包括华盛锂电、瀚康化工、浙江天硕、荣成青木和苏州华一等,主要生产VC和FEC等较常规添加剂。
公司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产品主要为锂盐类新型添加剂,在质量和技术层面处于领先水平;其中双三氟甲基磺酰亚胺锂(LITFSI)已批量应用于固态锂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中,公司已与国内外多家固态电池相关企业开展合作。作为中国首家量产新型锂盐添加剂二氟磷酸锂的领军企业,公司子公司超威新材牵头制定了《工业用二氟磷酸锂》团体标准(标准号:T/CIESC0041-2022),该标准于2022年10月21日正式实施。此外,公司已在浙江衢州和江苏张家港进一步完善添加剂产品的布局,实现品类的多元化以及生产的进一步规模化。
C、超级电容器电解液
目前国内企业已经具备了较为成熟的超级电容器电解液与电解质的配套生产能力,主要企业包括新宙邦以及瑞泰新材等。
公司的超级电容器电解液出货量目前在中国排名靠前,获评中国超级电容产业联盟颁发的“中国超级电容器产业十佳企业”“中国超级电容器优秀材料供应商企业”。公司子公司超威新材牵头制定了国内首个超级电容器材料的行业标准《超级电容器用有机电解液规范》(SJ/T 11732-2018),该标准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D、光学材料
公司光学材料产品为光学膜行业的细分板块。目前生产此类光学材料的公司主要包括MinnesotaMining and Manufacturing Company(美国3M公司)、Solvay S.A.(索尔维集团)以及日本广荣化学工业株式会社等。公司光学材料产品属于公司主营锂离子电池电解质锂盐的衍生产品,在成本、产能、品质方面具备优势;目前公司在国内该细分行业处于主导地位。
(2)有机硅业务
现阶段公司经营的有机硅产品主要是硅烷偶联剂,其具有品种多、结构复杂、用量少而效果显著、用途广泛等特点。硅烷偶联剂独特的性能与显著的改性效果,使其应用领域不断扩大,产量持续上升。硅烷偶联剂已成为现代有机硅工业、有机高分子工业、复合材料工业及相关的高新技术领域中不可缺少的配套化学助剂,其属于功能性硅烷细分领域。近期,功能性硅烷行业整体向成熟期过渡,产能陆续释放,行业竞争加剧。
从行业需求来看,全球功能性硅烷市场规模超百亿,传统领域的存量需求、新兴领域的新增需求均对硅烷偶联剂创造了可观的市场空间。SAGSI预计2024年中国功能性硅烷产量超过40万吨;预计到2028年中国大陆功能性硅烷的产量为59.88万吨,需求量为38.53万吨,净出口量约21.35万吨。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功能性硅烷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是全球功能性硅烷产能的主要增长点。中国功能性硅烷主要生产企业为江瀚新材、宏柏新材、晨光新材、湖北新蓝天等。公司所生产的硅烷偶联剂产品涵盖九大系列六十多个品种,其中1种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29种产品被评为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作为国内高端有机硅材料供应商,已获得国际大型化工企业陶氏化学、巴斯夫、欧文斯科宁、迈图高新等公司的认可并进入其供应商序列,能较好地满足高端客户的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10,014,293,856.03 | 10,947,746,741.99 | -8.53% | 10,204,213,083.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128,245,646.63 | 7,190,912,878.07 | -0.87% | 6,738,663,405.32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2,101,954,593.52 | 3,718,330,054.47 | -43.47% | 6,134,955,777.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4,600,941.21 | 466,422,427.89 | -81.86% | 776,904,489.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1,688,257.01 | 443,727,614.46 | -81.59% | 772,267,955.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16,462.35 | 568,791,506.33 | -96.09% | 955,974,982.8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64 | -81.25% | 1.2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64 | -81.25% | 1.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9% | 6.71% | -5.52% | 16.78%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556,252,592.79 | 495,716,786.66 | 554,164,538.68 | 495,820,675.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750,557.95 | 65,292,002.67 | 41,448,584.83 | -64,890,204.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1,296,054.31 | 67,857,720.63 | 38,329,344.29 | -65,794,862.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248,227.47 | 27,591,570.87 | -114,030,200.48 | 168,903,319.4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8,79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2,97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68.18%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不适用 | 0.00 | ||||
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73%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不适用 | 0.00 | ||||
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7% | 5,643,4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1% | 5,213,764.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爱尔集新能源科技(南 京)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1% | 5,213,764.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张家港市金城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8% | 2,791,966.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8% | 2,784,124.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5% | 1,816,788.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23% | 1,679,454.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 | 其他 | 0.17% | 1,231,032.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8.18%股权,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73%股权,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 目前,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张家港市金城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均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张家港市金茂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的控股子公司,且其少数股东均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全资持有的张家港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9,195 | 0.14% | 392,500 | 0.05% | 1,218,595 | 0.17% | 0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1,344,833 | 0.18% | 103,900 | 0.01% | 1,231,032 | 0.17% | 0 | 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3,597 | 0.04% | 59,000 | 0.01% | 1,816,788 | 0.25% | 0 | 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47,000 | 0.03% | 24,500 | 0.00% | 973,000 | 0.13% | 0 | 0.00%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5条相关规定,国际贸易公司持有江苏国泰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有权转换部分与其持有的江苏国泰股份合并计算后,国际贸易公司持有江苏国泰股权比例不低于33.30%。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公司2023年末总股本733,33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6,666,6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2024年2月,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朱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朱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朱萍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2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补选单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8)。
3、公司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平睿安禧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不低于 7.1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5亿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 69.93%。2024 年 5 月,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并且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出资人民币700万元。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