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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述职报告(文东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文东华)

各位股东:

2024年度,作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文东华,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06年7月至今,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道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翌圣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文东华1301300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1次,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战

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加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用于收购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行了审议,并对并购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度,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审议,并对关联交易规范化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年度审计计划、审计策略和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针对公司业绩变动、资产减值、海外收入等重点事项进行询问,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四)履职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等方式多次对公司进行了考察,现场工作17天,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发展战略建议。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审核

2024年度,公司披露了定期报告4期,本人对公司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进行了认真审核,对相关议案提出了参考意见;在年报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审核有关议案,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2024年,公司进行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情况

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公司拟变更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将原拟投入“滁州米润科技有限公司时尚女包工厂项目”和“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6,255.08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收购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15.9040%股份,剩余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是根据原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的战略定位和发展要求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4、未有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文东华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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