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171 证券简称:志晟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0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合法合规。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15:00—2025年5月16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2171 | 志晟信息 | 2025年5月10日 |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相关律师。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128号志晟信息大厦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
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128号志晟信息大厦三楼会议室。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形成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形成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0)。
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对2024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对2024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面临的外部经营环境与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六)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面临的外部经营环境与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13.01万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7,141.52万元;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38.18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4,971.17万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7,227.17万元。公司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54.04万元,母公司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1.11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和现金分红条件,由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2025年度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和经营需求,2024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
审议《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2)。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工作岗位领取职务薪酬及董事职务津贴;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仅领取一份职务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九)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工作岗位领取职务薪酬及董事职务津贴;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仅领取一份职务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人员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工作岗位领取职务薪酬及监事津贴。
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人员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工作岗位领取职务薪酬及监事津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23)。
审议《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十一)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2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审议《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二)
审议《关于<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十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5-021)。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六);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九);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5-021)。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该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单位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14:00-14:30
(三)登记地点: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128号志晟信息大厦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灵灵
联系电话:0316-5123333-8015
邮政编码:065000
传真:0316-5123333-8068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开发区友谊路128号志晟信息大厦
(二)会议费用:此次会议全部交通、食宿费用由股东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现场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一)《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