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含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等业务。在该额度内,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合理确定与各家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定的借款协议金额为准。在上述信用额度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期限和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不再对金融机构办理的单笔借款业务单独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公司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金融机构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