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天源”或“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报告期内,各位监事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监事会,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合规性严格审核,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管理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全体监事均出席了各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方式 | 会议时间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现场方式 | 2024年4月25日 |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2023年年度报告 10、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 通讯方式 | 2024年7月8日 |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2024年8月26日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子公司湖南特材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子公司湖南特材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6、关于2024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 通讯方式 | 2024年9月27日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 现场方式 | 2024年10月15日 |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 通讯方式 | 2024年10月25日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 通讯方式 | 2024年12月23日 | 关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职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和检查,发表了以下意见: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对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运作、科学决策。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本着严谨、审慎的态度,已建立了规范、高效、权责明晰、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持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使重要事项决策更加制度化和科学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监事会定期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认真细致地审查,促进公司财务管理的进一步完善。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4年,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各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落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有效,执行良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董事会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的要求,报告完整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评价客观、真实。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内控体系设计和执行有效,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四)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重点关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等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检查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子公司湖南特材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该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情况
为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监督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坚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披露原则,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中,公司连续两年获得信息披露考核“A”类评价。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积极列席股东会和董事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等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