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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焕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焕春)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4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谨慎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个人基本情况

陈焕春,男,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任中国兽医协会会长、华中农大农业微生物资源发掘与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华中农大生猪健康养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华中科技大学人畜共患传染病重症诊治全国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等职。

(二) 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1月至5月,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对提交到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参会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陈焕春404000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上述专委会会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等事项。2024年,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等事项,并在会前听取了管理层的专项汇报,就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投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审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在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及查阅相关文件的前提下,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

项,同意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充分发挥本人在农牧科学技术方面的专长,为公司建言献策。具体如下:

时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4月16日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一、关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
二、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同意
三、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四、关于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五、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同意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2024年度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在年报披露前,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总结的汇报并发表意见,并积极与年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董事会办公室沟通。通过上述方式,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报纸、网络等有关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督促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

2、本人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战略研讨会、经营总结会等重要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及各产业负责人的汇报,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运作和经营情况。在此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对公司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划的讨论,运用所擅长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为公司的发展、管理及资本运作出谋划策。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更新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就有关事项的解决提供支持。

2、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其他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通过参加公司会议或重大事项提前沟通的方式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经营决策的进展情况。在日常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1、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为董监高在履行董事责任时可能引致的诉讼或损失提供保障和赔偿,有助于本人更好地履行职责。

2、履职培训。在履职过程中,公司持续为董事提供各种内外部培训机会,更新法律法规和风险的知识,并通过专题汇报等形式让董事了解公司情况、行业动态以及相关监管要求。

3、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长、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同时,公司向有需要的董事安排了专人对接,为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支持。

4、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调研考察培训等工作。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2024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了必须的工作条件,其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帮助,资料提供及时、详细。就此,我对公司一直以来给予独立董事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人已于2024年1月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担任的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已于2024年5

月30日召开股东大会,完成了新任独立董事的聘任工作。自该日起,本人正式辞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陈焕春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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