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五名监事,由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两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三名监事,由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监事会各项职能的前提下,提升监事会决策效率,拟减少监事会成员人数,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