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新光光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完成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2号),新光光电于2019年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2,25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208,414.8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BJGX0462”《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 | 金额(元) |
截至2019年7月16日止募集资金总额 | 952,250,000.00 |
减:保荐费和承销费用 | 76,180,000.00 |
截至2019年7月16日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876,070,000.00 |
减:2019年度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10,861,585.13 |
项目 | 金额(元)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865,208,414.87 |
加:截至2024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理财产品收益 | 64,521,438.22 |
截至2024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 22,277,232.17 |
减:截至2024年末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 | 5,514.91 |
截至2024年末公司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404,547,219.25 |
截至2024年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 547,454,351.10 |
减:截至2024年末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 455,000,000.03 |
截至2024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 | 92,454,351.07 |
注:根据“XYZH/2019BJGX0462”《验资报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208,414.89元。后因发行费用发票的尾差,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增加0.02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865,208,414.8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新光光电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制度执行。
(二)募集资金多方监管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各开设了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
月
日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睿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光光电”)提供总额不超过
2.3
亿元无息借款
专项用于实施“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2019年9月6日,公司、睿光光电、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公司202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图支行新设募集资金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于2021年10月20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将2023年4月12日在中信银行哈尔滨群力支行新开立的一般账户、2023年4月13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一般账户及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西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并与中信银行哈尔滨群力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西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将2024年8月12日在兴业银行哈尔滨松北支行新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并于2024年8月29日与兴业银行哈尔滨松北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多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正常、有效。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金额(元) |
哈尔滨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 | 23050186685109688011 | - |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金额(元) |
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支行(改名为自贸区支行)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 | 8113101013100109455 | 2,046,798.33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9550888888868801156 | 2,324,768.8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 | 451903399110103 |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 65010078801200002089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宣化街证券营业部 | 666810055011 |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支行 | 65120078801200000414 | 82,581,716.58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支行(利多多通知存款) | 65120076801400000003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图支行 | 3500010119200018560 |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西支行 | 65170078801800001105 | 5,022,068.47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 | 8113101013000199374 | 470,847.29 | |
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 9550880239765200122 | - | |
兴业银行哈尔滨松北支行 | 562180100100317940 | 367.01 | |
惠州睿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 9550880215810700180 | 7,784.56 |
合计 | - | 92,454,351.07 |
(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40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余额如下:
金融机构名称 | 投资产品 | 起始日期 | 余额(万元) | 到期日 | 投资期限(天) | 预计年收益率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10/21 | 20,000,000.00 | 2025/1/20 | 91 | 1.35%或2.35% |
兴业银行哈尔滨松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10/18 | 20,000,000.00 | 2025/4/18 | 182 | 1.7%或2.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11/01 | 70,000,000.00 | 2025/1/23 | 83 | 1.05%-2.35%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11/01 | 50,000,000.00 | 2025/2/12 | 103 | 1.0%或2.3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11/7 | 76,000,000.00 | 2025/2/7 | 92 | 1.05%-2.3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11/18 | 110,000,000.00 | 2025/2/18 | 93 | 0.85%-2.15%-2.35%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12/06 | 52,000,000.00 | 2025/3/6 | 90 | 1%或2.5%或2.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12/11 | 57,000,000.00 | 2025/3/11 | 90 | 0.85%或2.15%或2.35% |
合计 | 455,000,000.00 | - | - | - |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在华泰证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资金余额如下:
金融机构名称 | 资金账号 | 资金余额(元) |
华泰证券 | 666810055011 | 0.03 |
综上,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合计455,000,000.0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新光光电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光光电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光光电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之“(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等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等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等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睿光光电提供总额不超过2.3亿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
项目”。2019年9月6日,公司、睿光光电、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安全。经公司2021年8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3年7月,该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该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经公司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7月,该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该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经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该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该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经公司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该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该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4年度,新光光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抽查凭证以及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新光光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方式主要包括: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取大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审阅新光光电关于募集资金情况的相关公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新光光电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光光电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对新光光电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65,208,414.87 | 本年度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366,220.5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4,547,219.2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 | 否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409,390.00 | 1,477,190.00 | 0.59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 | 否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454,726.47 | 113,239,569.43 | 49.23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35,616,600.00 | 135,616,600.00 | 7,502,104.08 | 36,727,388.28 | 27.08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49,591,814.87 | 249,591,814.87 | - | 253,103,071.5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865,208,414.87 | 865,208,414.87 | 8,366,220.55 | 404,547,219.25 | - | - | - | ||
2020年至今,受不可抗力因素以及总体单位、最终用户不可控因素等影响,公司综合考虑在手订单、现有产能规模、研发和生产加工条件以及行业现状、意向订单、在研项目情况、产能需求及募集资金利用率和募投项目协同效率等多方面因素,为避免固定资产闲置,保证募投项目质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量,公司审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工作。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1日、2024年7月20日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4-014),将“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和“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5年12月、将“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12月,项目延期的原因详见上述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已完成工程地质勘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审查合格书》、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价格审定和监理选定等工作、正在进行施工单位选定,待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并交纳相关费用后,公司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计划今年二季度开工建设。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已累计完成生产车间一栋、生产装调中心、综合办公楼的主体工程建设和竣工备案及房产证取证等工作,并开展楼体亮化、展厅装修等工程,同时进行了部分生产、检测等设备及办公设备的采买安装工作。年度内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资金的主要用途为实验室装修改造、专用设备、办公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和新招聘研发人员薪酬。已完成十万级洁净间实验室装修改造,更好的控制镀膜和加工过程中车间内的环境,满足光学加工过程的工艺技术要求;采购部分相关设备和项目管理系统,以及研发人员办公设备和办公软件等;累计招聘研发人员129人(截至当前,在职5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或不符合公司要求淘汰79人),并开展行业趋势、前沿技术、工作技能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本年度将结合公司重点工做好统筹规划,开展专用设备采购及研发人员招聘等工作。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具体详见“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之“(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注1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截止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47,454,351.1元,其中92,454,351.07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的投资产品及收益凭证455,000,000.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