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1证券简称:新光光电公告编号:2025-015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
同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速度,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签订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上述合同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效,本次签订原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新增园区景墙设计、景观绿化及竖向设计及后续跟进事项服务,合同金额为9.5万元人民币。
2020年6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康为民先生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新光光电582万股股票,该等捐赠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于2024年11月4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5日刊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捐赠股份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谨慎性原则,确认哈尔滨工业大学为公司关联方;同时因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资设立,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出资设立的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由此认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亦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签署的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公司进行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诚实信用、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5万元。该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审议时不存在关联董事情形,无需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2020年6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康为民先生向原始基金来源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财产主要用于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新光光电582万股股票,捐赠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5.82%,该等捐赠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于2024年11月4日办理完毕,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谨慎性原则,确认哈尔滨工业大学为公司关联方;同时因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资设立,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出资设立的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由此认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亦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复华二道街1号
法定代表人:于吉鹏
注册资金:300万元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速度,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签订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上述合同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效,本次签订原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新增园区景墙设计、景观绿化及竖向设计及后续跟进事项服务,合同金额为9.5万元人民币。前述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公司延用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完成项目相关施工内容后续施工图设计工作,该公司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单位,考虑到本项目前期设计图纸均由该公司完成,合作过程顺利,沟通顺畅,
且该公司此次补充设计内容报价低于市场价格。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系双方根据合同实际情况、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确定,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方: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
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咨询服务的补充协议
(3)补充协议内容:1.景墙(含门卫室)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2.景观及
绿化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3.涉及原合同执行过程中后续图纸变更及施工过程中配合等工作的服务费。
(4)合同金额:9.5万元人民币
(5)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6)其他约定:本协议未约定部分,仍按原合同执行,本协议内容与原合
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六、截至本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以上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7条中规定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不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达到1,037.59万元。
七、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签署的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属于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常规业务,是公司进行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行为。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哈尔滨工业大学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