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贸电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威贸电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2号)核准,威贸电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51,603股(包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并于2022年2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发行价格为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164,42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005,737.44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初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081号和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563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2月1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均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4月13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练塘支行
03861500040115052活期2,246,577.05中国银行上海青浦支行营业部
活期
453382584445 | 494,259.24 |
合计
公司另有4,000万元用于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4月13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2,740,836.29募投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新建厂房项目
30,000,000.00 | 29,983,445.34 |
新建厂房项目增加投资
90,000,000.00 | 51,665,813.79 |
偿还银行贷款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44,005,477.44 | 44,005,477.44 |
合计
194,005,477.44 | 155,654,736.57 |
四、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一)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400.55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相关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2年3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0,784,988.77元以及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470,137.06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相关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五、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新建厂房项目”和“新建厂房项目增加投资”。截至2025年
月
日,上述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投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新建厂房项目
30,000,000.00 | 29,983,445.34 | 16,554.66 |
新建厂房项目增加投资
90,000,000.00 | 51,665,813.79 | 38,334,186.21 |
合计
120,000,000.00 | 81,649,259.13 | 38,350,740.87 |
募集资金存入之日至2025年4月13日产生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为4,389,835.42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减免证券登记费260元。截至2025年4月13日,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为42,740,836.29元。
六、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
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适用、合理、有效的原则选择设备类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合理的降低项目实施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部分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及利息收入。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影响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2,740,836.29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事项,并在资金转出后适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决策程序和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贸电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