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5-090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数码”)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控股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信创实验室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36号),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338.99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899.9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2,770.37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12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3年1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BJAA1B0324)。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神州鲲泰生产基地项目 | 65,384.38 | 57,755.00 |
2 | 数云融合实验室项目 | 23,161.48 | 12,774.00 |
3 | 信创实验室项目 | 33,076.77 | 23,942.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9,428.90 | 38,299.37 |
合计 | 161,051.53 | 132,770.37 |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770.37万元,因此上表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相应进行调整。
二、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需要,公司本次拟增加控股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信创实验室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实施主体 | |
新增前 | 新增后 | ||
信创实验室项目 | 23,942.00 | 神州信创(北京)集团有限公司 | 神州信创(北京)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除上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外,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施方式等均不存在变化。
(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03年4月15日 |
注册资本 | 21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陈振坤 |
与公司关系 | 公司持股79.21%的控股子公司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9号3层301号 |
经营范围 | 研究、开发、生产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网络、通讯硬件及 |
零部件产品、数据通信设备、移动数据终端设备、以及与产品相关的软件系统,开发建设网络基础设施并代理销售配套的计算机、网络和通讯产品及零部件;提供自产产品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自产产品及代理销售产品的售后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销售自产产品。(该企业于2015年6月11日前为外商投资企业,于2015年6月11日变更为内资企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针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公司拟安排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通过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对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增资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立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签署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增加控股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根据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其他少数股东虽未提供同比例借款,但公司提供借款将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收取利息费用,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影响,同时有利于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高效合规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控股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信创实验室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实质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合理布局,整合资源。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控股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信创实验室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