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3证券简称:瑞斯康达公告编号:2025-009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综合授信额度: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和美元2,000万元(含本数),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担保人名称: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斯康达”或“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瑞斯康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安徽瑞斯康达”)。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安徽瑞斯康达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安徽瑞斯康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48.6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和美元2,000万元(含本数),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授信总额包含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部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瑞斯康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该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以实际发生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具体授信担保情况表如下:
申请银行 | 拟申请额度(人民币/亿元)2025年度 | 拟申请额度(美元/亿元)2025年度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 5.00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2.00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2.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 1.20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00 |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0.50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0.50 | —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0.5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 | 0.50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0.50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0.30 |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 0.10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 0.10 |
合计 | 14.00 | 0.20 |
其中针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综合授信事宜,公司拟使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以及土地使用权(X京房权证海字第484599号、京海国用(2011出)第5364号)提供抵押担保。
针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综合授信事宜,公司拟使用位于安徽
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明恩路7号的不动产(皖(2023)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57027号)提供抵押担保。
二、担保情况概述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瑞斯康达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瑞斯康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91.34% | 12,000 | 7.42% | 3,448.69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名称:安徽瑞斯康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3栋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月杰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安徽瑞斯康达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徽瑞斯康达经审计后的财务状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 2024年度(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03,199,032.25 | 213,183,738.02 |
负债总额 | 185,599,460.26 | 181,478,235.61 |
营业收入 | 35,932,194.20 | 20,175,421.90 |
净利润 | -13,964,847.49 | -16,143,265.36 |
资产负债率 | 91.34% | 85.13% |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担保方: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安徽瑞斯康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和相应的(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为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之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授信系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亿元和美元2,000万元(含本数),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
针对公司为安徽瑞斯康达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额度项下的担保事项系因安徽瑞斯康达经营需要而发生,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28%。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