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1,616,007.95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7,047,417股,以此为基数进行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43,022,845.02元(含税)。在此基础上,叠加2024年前三季度已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340,948.34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合计现金分红总额57,363,793.3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37%。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7,363,793.36 | 25,096,659.6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7,743,263.44 | 75,096,755.96 | -386,890,461.64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11,616,007.9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82,460,452.9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1,350,147.4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82,460,452.96 | ||
现金分红比例(%) | 不适用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申请
(一)分红上限
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前提条件
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授权申请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在审查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2025年的资金使用计划后,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金龙汽车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