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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汽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赵蓓、董事谢思瑜和独立董事张盛利,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赵蓓任主任委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题
第十一届第二次2024年1月5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酬事项的议案》。
第十一届第三次2024年3月13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的议案;2.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第十一届第四次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5.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6.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7.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十一届第五次2024年7月15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兴业证券担任公司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及承销机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一届第六次2024年8月9日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一届第七次2024年8月30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开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案;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十一届第八次202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一届第九次2024年12月5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增加为客户提供汽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2.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十一届第十次2024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受让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4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其报告客观公正。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落实有关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部

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为更好促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会面、电话等方式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交流,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确保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内部审计水平,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六)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确认了截至2024年1月公司的关联人名单,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以及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兴业证券担任公司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及承销机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开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受让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4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审议了财务报

告、审计、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议案,有效地监督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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