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魁星)
2024年度,作为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刘魁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4次,实际出席4次。未出现委托参加或缺席的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5次,实际出席5次。未出现委托参加或缺席的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3次,实际出席3次。未出现委托参加或缺席的情况。
二、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在青矩技术现场工作天数16天。本人充分利用到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调研。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交流,了解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进一步履行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奠定了基础。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深入了解公司运营与治理情况。2024年,本人通过多种沟通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中的关键环节,及时获取了做出科学决策所需的信息和资料。
2.通过定期审查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报告,及时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公司治理架构的持续优化,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3.本人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深入学习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通过系统学习,我进一步加深了对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增强了监督意识和履职能力。
四、其他情况
2024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没有提议聘任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在2024年度积极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
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参与决策并监督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指导,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魁星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