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53公司简称:庚星股份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专项说明全文。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35,528,177.33元,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5,552,276.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3,745,863.0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69,298,139.28元。2024年母公司净利润-63,675,721.1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7,750,947.6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1,426,668.77元,由于母公司累计亏损未弥补,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庚星股份 | 600753 | 东方银星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汤峰峰 | 彭东冉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信德园17幢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信德园17幢 |
电话 | 0573-82080398 | 0573-82080398 |
传真 | 0573-82085576 | 0573-82085576 |
电子信箱 | IR@gengstar.com | pengdongran@gengstar.com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仍为大宗商品供应链,主要经营品类包括煤炭(焦煤、焦炭)与液化石油气。同时,公司向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领域拓展转型,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服务。
公司经营煤炭供应链业务,主要基于行业经验与自定评审体系,筛选出处于产业链核心地位、在细分市场具有业务资源的焦化企业作为合作方,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共同为焦化企业合作方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并通过焦煤、焦炭大宗商品贸易,或委托代理等形式实现销售收入。
公司经营液化石油气供应链业务,主要从境外能源提供商或境内化工企业采购丙烷、丁烷等原材料,通过进口报关或货权转让形式取得货物,委托港口码头及大型冷冻库运营商提供装卸与冷冻储存服务,最终向客户提供配比加工后的液化石油气,实现液化石油气分销收入。
公司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要租赁覆盖较多电动汽车用户的优质场地、购买充电与电气设备、完成充电基础设施投建,采用自有软件程序或借助第三方平台,向新能源电动汽车车主提供充电服务,最终实现充电服务收入及充电场站多元经营收入。2024年度,公司累计服务电动汽车充电用户超138万人次,累计充电量超3100万度。
(1)大宗商品供应链行业
供应链是指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交付给最终消费者的全流程网络,涵盖生产、仓储、物流、分销、零售等环节,涉及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消费者等多个参与者,其核心目标是优化资源流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并满足市场需求。大宗商品供应链是供应链的细分领域,专注于能源、金属、农产品等标准化、大批量交易的大宗商品。近年来,我国不断提高对供应链安全与稳定的重视程度,将发展供应链行业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供应链运营已成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后,行业内加快推动第三方物流产业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着力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化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业,加速促进全社会物流降本增效。2024年,我国大宗商品供应链行业借力进出口规模再创历史新高的契机,在政策支持、技术革新与逆全球化的共同交织影响下,呈现出多维度的新理念与新
发展,行业内进一步强化了数据要素应用、加速推动绿色转型,并通过跨境协同极大提升了国际竞争力。
(2)煤炭与煤化工行业煤炭是我国能源体系的“压舱石”,长期以来在保障能源安全、支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消费领域包括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工等。但在“双碳”目标持续推进、经济发展换挡转型的背景下,我国能源结构近年来向多元化、低碳化发展,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呈下降趋势。2024年以来,煤炭产量保持增长、进口量持续增加,而市场需求增幅有限,煤炭市场供需格局进一步宽松,价格中枢不断下移。其中,煤化工市场下游偏弱,焦煤焦炭行业在政策调控、能源转型与全球化挑战等多重因素交织下,呈现出供应增加、需求疲软、利润承压的复杂态势,亟待在政策规范、绿色转型与供需博弈中逐步重塑生态。
(3)液化石油气行业液化石油气(LiquefiedPetroleumGas,简称LPG)为丙烷和丁烷的混合物,是提炼原油时的副产品,或者在开采石油或天然气过程中产生。液化石油气可以全部燃烧,在燃烧时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可大大减少过去传统燃料造成的污染。液化石油气的用途非常广泛,主要包括四大方向,分别是家庭和商业用途、工业用途、动力燃料用途和化工原料用途。2024年,液化石油气在供需规模上延续了增长趋势。随着我国丙烷脱氢制丙烯项目的快速发展,化工用途占据了液化石油气需求的主导位置,成为液化石油气消费提升的核心驱动力。虽受天然气替代和“瓶改管、瓶改电”政策影响,液化石油气在家庭和商业场景中的燃料需求萎缩,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或天然气管道网络铺设难度较大的特殊地形区域,液化石油气仍在扮演备受依赖的重要角色;此外随着环保政策的加强,液化石油气在工业领域的应用,特别是在替代煤炭和重油方面也有稳步增加。
(4)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行业近年来,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根据公安部统计数据及公开资料,截至2024年末,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3140万辆,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超过2200万辆,占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70%以上;2024年内,新能源汽车销售渗透率一度超过50%,电动汽车用户对充电桩和充电站的需求继续扩大。另一方面,自政府报告将充电基础设施列为“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2024年,国家层面继续颁布产业配套政策,如《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和《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推动了大功率超充桩、智能有序充电、V2G等技术从研发逐步走向应用,加大了县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行业打开成长空间。另一方面,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逐步迎来充分竞争,中小运营商也因技术迭代成本高、盈利压力大而面临退出,行业内头部企业市占率进一步集中。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162,003,552.78 | 460,498,849.23 | -64.82 | 400,415,933.80 | 399,991,671.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439,609.78 | 235,643,065.60 | -101.46 | 286,450,418.07 | 286,450,418.07 |
营业收入 | 410,090,853.45 | 818,122,349.83 | -49.87 | 1,847,549,150.63 | 1,847,549,150.63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246,408,912.65 | 818,122,349.83 | -69.88 | 1,847,549,150.63 | 1,847,549,150.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5,552,276.26 | -51,495,343.33 | 不适用 | 14,226,906.98 | 14,226,906.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54,642,579.25 | -53,435,897.27 | 不适用 | -1,521,583.66 | -1,521,583.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10,749.72 | 34,883,210.31 | -151.63 | 13,314,657.72 | 13,314,657.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0.35 | -19.74 | 减少180.61个百分点 | 5.12 | 5.1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2 | -0.22 | 不适用 | 0.062 | 0.0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2 | -0.22 | 不适用 | 0.062 | 0.062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78,582,492.64 | 37,750,371.25 | 18,710,508.10 | 175,047,481.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279,296.30 | -17,309,084.27 | -35,450,399.57 | -163,513,496.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9,292,112.54 | -16,585,811.05 | -34,151,083.08 | -184,613,572.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95,949.76 | -4,137,873.00 | -6,518,879.65 | 441,952.6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财政部2025年4月17日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充(供)电业务的收入确认》,对充电服务业务按照取得价款扣除购电成本后的净额确认收入,导致已披露经审计的定期报告数据与经审计的季度数据存在差异。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0,62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427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55,500,000 | 55,500,000 | 24.1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 | 24,422,425 | 24,422,425 | 10.6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18,239,075 | 7.92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陈淑新 | 7,184,475 | 7,184,475 | 3.1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79,929,600 | 2,000,000 | 0.87 | 0 | 冻结 | 2,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黄彪 | 920,000 | 1,788,800 | 0.7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杨彬 | 1,465,000 | 1,465,000 | 0.6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王幼 | 1,332,000 | 1,332,000 | 0.5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郭桂娇 | 1,330,742 | 1,330,742 | 0.5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孙朝莺 | 1,330,000 | 1,330,000 | 0.5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浙江海歆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0,090,853.45元,发生营业成本408,385,400.89元;因公司战略调整变化,大宗商品业务规模收缩,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业务尚未盈利,且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552,276.26元,比上年亏损扩大184,056,932.93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13,034,919.3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552,276.2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4,642,579.25元;实现营业收入410,090,853.45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46,408,912.6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439,609.78元。
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3.2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