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三)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四)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五)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六)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七)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八)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批发和零售业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11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中审众环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对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
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预审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等进行沟通。
(三)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就审计计划中重大风险事项的执行程序情况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就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了沟通。
(五)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中审众环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