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3年
月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财会(〔2023〕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24年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
月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1、准则解释第17号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求;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2、准则解释第18号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2)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进行的,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