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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推进董事会决策事项的贯彻落实,确保公司决策机制科学规范、运作高效有序,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2024年,受消费电子行业竞争激烈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未能达到预期。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2.12亿元(同比增长3.69%),归母净利润-5.47亿元(同比上升44.93%)。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主业,坚定推进“集中资源发展光学产业”的战略,核心战略布局成效显著:

(1)光学产业突破:光学产业营收同比增长34.21%,车载镜头及影像模组营收同比增幅达126.67%,合肥车载光学产业园顺利开园。公司以汽车电子产业确定为江西省首批产业链链主企业,这是江西省政府对我们团队长期扎根车载光学,布局汽车电子的高度认可;

(2)全球化布局提速:北美运营中心及德国子公司实现常态化本地化服务,墨西哥工厂建成投产,越南工厂即将竣工,形成"多区域产能+本地化服务"的协同网络,显著强化了全球服务和交付能力;

(3)运营体系升级:持续推进管理体系变革,优化流程体系及信息化建设,为组织注入新发展动能。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六十四项议案。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 及方式议案审议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2月4日(现场和通讯方式)1、关于设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优化资产结构委员会并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关于设立董事会控制成本费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2月26日(现场和通讯方式)1、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5、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3月11日(通讯方式)1、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优化资产结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控制成本费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现场方式)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2、关于继续为关联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5、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8、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9、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年6月12日(通讯方式)1、关于制定《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制定《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制定《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年7月1日(通讯方式)关于不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年8月12日(现场和通讯方式)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4年9月22日(通讯方式)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增资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4年10月25日(现场和通讯方式)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3、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通讯方式)1、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4年11月13日(现场和通讯方式)关于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4年12月6日(现场和通讯方式)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12月23日(现场方式)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7、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2、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暨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及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二十五项议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会表决提供便利,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审议情况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3月15日1、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5月21日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继续为关联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4年8月29日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4年11月13日1、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联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4年12月23日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曾吉勇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韩盛龙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陆繁荣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罗顺根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5 关于选举胡丽华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刘丹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熊明华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关于选举饶立新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张启灿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 关于选举陈美玲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4 关于选举王金本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四、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职,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对公司披露的定期财务报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对公司2023年下半年对外投资等重要流程内部测试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23年四季度募集资金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审计稽核部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2024年一季度审计稽核部工作总结》《关于对公司2024年一季度募集资金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2024年上半年审计稽核部工作总结》《关于对公司2024年二季度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24年上半年对外投资等重要流程内控测试审计报告的议案》《2024年三季度审计稽核部工作总结》《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及公司审计稽核部提交的工作报告予以审议,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解除限售资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发放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关于提名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核检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确保任职资格符合监管要求。

4、控制成本费用委员

为加强公司成本费用控制,降低成本费用耗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

司设立了控制成本费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两次控制成本费用委员会会议,控制成本费用委员会对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控制成本费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控制成本费用委员会下设成本费用管理办公室的议案》《控制成本费用办公室成员单位及人员构成、职责范围及当前重点工作的相关决定》进行了审议,在成本费用控制方面起到一定的指导、监督作用,取得一定成效。

5、资产优化结构委员会

为公司发展需要,必须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新阶段继续以多种形式发展触控显示和应用终端产业,加快盘活、处置闲置资产和与公司主业关联不大的对外投资的股权,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健全优化资产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设立了资产优化结构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了两次资产优化结构委员会会议,资产优化结构委员会对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资产优化结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董事会资产优化结构委员会下设资产优化管理办公室的议案》《关于明确优化资产结构办公室组织架构及其职责的议案》《关于优化资产结构办公室工作方向与实施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指导和方向。

五、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定期报告,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通过到公司现场工作深入问询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沟通交流。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六、信息披露情况与投资者关系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拥有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证券部具体执行日常信息披露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部专职负责投资者关系维护,通过来访接待、设立投资者热线、公开邮箱、咨询解答等多种方式,搭建起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高效沟通桥梁,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对信息发布管控流程进行了复核、完善,切实保障公司重要信息发布依法、合规。2024年度共披露各项公告198份。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互动交流,积极构建顺畅交流渠道,参加了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切实保障了中小投资者及时获得公司各项信息的权益与及时性。全年累计回复深交所互动易提问520条,回复率高达100%。公司积极开展多元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面向各类投资主体搭建全方位沟通平台。在投资者接待活动中,既涵盖大型基金机构等专业投资者,也重视个人投资者的参与。公司始终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以专业、热情的态度接待每一位投资者,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七、2025年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

2024年12月,公司顺利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董事会将继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组织领导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积极应对内外部形势变化,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战略目标,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健康发展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股东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落实股东会决议,紧紧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优化管理体系,提升经营效率,完善风险管控体系,支持创新发展,确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实现各项指标的持续增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持续密切关注相关行业发展动态

董事会将持续密切关注相关行业发展动态,结合公司自身成长需求和实际情况,积极促进公司战略计划的执行和优化,履行董事会在公司管理中的核心职能,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地发展,同时积极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共同分享公司发展收益。

(三)强化董事会建设,提升治理效能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建设,持续优化治理结构,强化独立董事履职,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和内控体系,加强董事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坚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水平,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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