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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1222证券简称:林洋能源公告编号:临2025-08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江苏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书面送达形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桂琴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14,629,913.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已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47,047,000.92元(含税)。2024年前三季度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2.66%。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满足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在2025年中期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

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的条件下进行中期分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500
江苏永欣能源有限公司500
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500
向关联人提供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上海精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一道新能源科技(蚌埠)有限公司7,000
南通华虹生态园艺有限公司50
南通永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50
向关联人提供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上海精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3,0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南通华虹生态园艺有限公司30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江苏永欣能源有限公司30
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20
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600
安徽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200
南通永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50
陆永华450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设备租赁清耀(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
一道新能源科技(蚌埠)有限公司885
向关联人提供融资租赁一道新能源科技(蚌埠)有限公司3,100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合计17,273

注: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发生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按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的一半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4,423.7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1.30万元,合计14,292.49万元。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鉴于目前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发放周期较长,为更加合理反映应收电费款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结合最新行业政策及公司补贴电费款实际回收情况,拟对光伏发电应收补贴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方式进行会计估计变更,以使公司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增加约人民币9,627.38万元,2024年度利润总额减少约人民币9,627.38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

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长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张,汇率大幅波动将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规避和对冲经营及融资所产生的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产品组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1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1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合同文本及其它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长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安排,且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拟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合计24,744.12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使用。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当前行业市场环境变化进行研判后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优化公司治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保险费不超过30万元/年,保险期限12个月,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本次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以及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和发放。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鉴于本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届全体监事任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不再选举新一届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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