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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关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鉴证报告第1页

关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299号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能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林洋能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

鉴证报告第2页

反映林洋能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林洋能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林洋能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林洋能源公司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专项报告第1页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4月向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264,66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860.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711,262.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56,288,598.27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4月28日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450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累计共使用人民币2,796,960,819.26元,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人民币2,795,927,049.08元,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人民币1,033,770.1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使用金额为0.00元。

(二) 2017年1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25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6,75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1月2日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95号验资报告。

专项报告第2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17年1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累计共使用人民币2,922,364,287.74元,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人民币2,898,689,269.53元,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人民币23,675,018.2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17年1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使用金额为246,524,237.10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息余额为人民币246,524,237.10元,其中:本金人民币16,524,237.10元,理财产品230,000,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的议案》;2022年5月1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的议案》;2023年12月29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依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公司、项目实施公司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签订日期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
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2016年5月11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1111629929100505117已销户
2016年5月11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启东支行502768600529已销户
2016年5月23日阜阳金明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银行启东支行811050104100394507已销户
2016年5月23日阜阳金明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1111629929100507568已销户
2016年5月23日阜阳金明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中国江苏银行启东支行50370188000159662已销户
2016年5月23日阜阳永明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1111629929100507719已销户
2016年5月23日颍上永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启东支行32050164763600000085已销户

专项报告第3页

签订日期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
2016年5月23日德州市华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启东支行10723001040233169已销户
2016年5月23日启东市华虹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启东支行10723001040233144已销户
2016年10月24日宿州金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路支行187241124324已销户
2016年10月24日冠县华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济南天桥支行207831285073已销户
2016年10月24日泗洪县华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1111629929100529982已销户
2016年10月24日泗洪县永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1111629929100530050已销户
2016年11月23日阜阳永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1111629929100531076已销户
2018年5月3日泗洪永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1111629929100588268已销户
2016年11月23日阜阳永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1111629929100531227已销户
2017年1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2017年11月7日临泉永明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启东支行10723001040235206已销户
2016年6月17日界首市金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银行启东支行50370188000190496已销户
2017年11月7日阜阳华明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启东支行10723001040235214已销户
2017年11月10日濉溪县永瑞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浦发银行启东支行88160078801500000029已销户
2017年11月11日亳州市谯城区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启东支行8110501012800988612已销户
2017年11月10日宿州金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1111629929100572675已销户
2017年11月7日安丘汇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启东支行10723001040235222已销户

专项报告第4页

签订日期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
2017年11月9日惠民县永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1111629929100572427已销户
2017年11月6日铁岭林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1111629929100571649已销户
2017年11月6日铁岭林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1111629929100571897已销户
2017年11月6日铁岭林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1111629929100572303已销户
2017年11月9日江苏昆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启东支行32050164763600000458已销户
2017年11月9日连云港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启东支行32050164763600000457已销户
2017年11月10日启东市永乐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浦发银行启东支行88160078801000000030已销户
2017年9月14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1111629929100568057
2017年11月1日江苏林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启东支行536570934212已销户
2017年9月13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启东支行501470751811
2022年8月3日仙桃永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1111629919100792929开户单位已于2023年度对外转让
2023年5月 29日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459879324987
2023年12月4日海门市林洋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1111629919100976797

上述监管协议约定:

1、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专项报告第5页

2、公司授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3、开户行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5、开户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主动或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本报告期内,上述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在银行中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2、 2017年1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230,000,000.00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30,000,000.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在银行中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为人民币16,524,237.10元,余额均为活期存款: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类型2024年12月31日余额
海门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活期2,772,209.37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活期13,616,403.72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启东支行活期129,745.95
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启东支行活期5,878.06
合计16,524,237.10

专项报告第6页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17年1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 2017年1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

关产品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专项报告第7页

2、 2017年1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对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见下表:

银行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类型产品起息及到期日认购金额 (万元)实际收益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2023/12/21-2024/2/2223,000.00106.79
2024/5/10-2024/8/1223,000.00138.47
2024/8/16-2024/11/1923,000.00140.79
2024/12/3-2025/3/523,000.00138.55
合计524.60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专项报告第8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2016年4月非公增发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期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来“300MW光伏发电项目”中的143MW项目变更为安徽、山东和江苏地区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已投入自筹资金
阜阳新乌江镇李土楼村20MW阜阳永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8,000.0014,000.00
阜阳新乌江镇李桥村20MW阜阳永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8,000.0014,000.00
宿州河拐村20MW农光电站宿州金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8,372.0012,500.001,500.00
山东冠县万善70MW农光电站冠县华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8,933.9747,500.004,000.00
江苏泗洪孙园镇20MW渔光互补电站泗洪县华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7,320.0014,000.00
江苏泗洪梅花镇40MW渔光互补电站泗洪县永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28,000.00
合计160,625.97130,000.005,500.00

上述议案经2016年10月17日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8年4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对第二期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原计划建设的20MW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原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阜阳市颍泉区伍明镇20MW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阜阳金明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安徽阜阳18,000.0015,000.00

变更后项目情况:

变更后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已投入自筹资金
泗洪县天岗湖乡36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泗洪永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2,900.0015,000.003,547.00

上述议案经2018年4月19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

专项报告第9页

2、 2017年1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1)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中“320MW光伏发电项目”的部分约100MW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调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原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濉溪县刘桥镇周口村姜洼20MW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濉溪县永瑞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18,000.0018,000.00
濉溪县刘桥镇周口村谷东20MW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项目濉溪县永瑞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18,000.0018,000.00
砀山县关帝庙镇黄屯村20MW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砀山永顺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18,700.0018,400.00
颍泉区和鑫家居、齐心箱包2MW屋顶光伏电站项目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1,424.001,400.00
宿州经开区邦尔福鞋材分布式屋顶电站项目宿州金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700.00700.00
悦康药业集团安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4MW屋顶光伏电站项目太和县天明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安徽2,838.002,800.00
安徽徽润木业有限公司2MW屋顶光伏电站项目太和县天明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安徽1,424.001,400.00
安徽宏德利革业1.8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萧县华耀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安徽1,260.001,200.00
太和县白马环球港4MW屋顶光伏电站项目太和县天明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安徽2,838.002,800.00
宿州经开区金雅丽鞋材分布式屋顶电站项目宿州金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511.00500.00
宿州经开区恒力源鞋材分布式屋顶电站项目宿州金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364.00350.00
合肥华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肥华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700.00700.00
德州10MW高效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二期)德州市华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山东8,147.278,000.00

专项报告第10页

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连云港东方国际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连云港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4,000.004,000.00
建湖新上3.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湖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2,072.002,000.00
辽宁龙士达重型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辽宁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辽宁6,287.006,200.00
辽宁龙士达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辽宁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辽宁3,791.003,700.00
合计91,056.2790,150.00

变更后项目情况:

变更后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已投入自筹资金
永洋仙桃胡场200MW渔光互补光储一体项目仙桃永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76,150.0025.00
启东市永威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王鲍镇2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启东市永威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12,000.0010,000.00117.07
海门市林洋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9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海门市林洋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4,500.004,000.0010.00
合计116,500.0090,150.00152.07

上述议案经2022年4月29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第二期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智慧分布式能源管理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中“600MW高效太阳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49,669.17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入公司“12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并将“600MW高效太阳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已购置的主要设备转入新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原项目情况:

专项报告第11页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拟变更投向金额拟变更投向金额占总筹资额的比例
第二期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慧分布式新能源管理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080.1623,315.738.33%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600MW高效太阳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江苏林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44,658.6826,353.448.78%
合计49,738.8449,669.17

变更后项目情况:

变更后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2GW高效N型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507,016.0049,669.17

上述议案经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 (1)对外转让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名称细分项目名称已使用募集资金(万元)完工程度%实现效益
2015年5月非公开宿州前付村20MW农光互补电站12,143.93100%不适用
灵璧浍沟20MW光伏发电项目13,164.10100%不适用
灵璧浍沟凤山20MW光伏发电项目8,776.71100%不适用

专项报告第12页

募投项目名称细分项目名称已使用募集资金(万元)完工程度%实现效益
萧县王寨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8,979.12100%不适用
萧县大屯20MW农光互补电站12,555.79100%不适用
宿州萧县两瓣山地面20MW13,214.40100%不适用
2016年4月非公开宿州河拐村20MW农光电站8,966.33100%不适用
2017年11月可转债宿州现代制鞋产业园2.5MW屋顶项目508.24100%不适用

1、 (2)转让情况

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宿州金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宿州金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萧县华耀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萧县华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和萧县裕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武汉绿曦新能源有限公司。上述议案经2022年4月29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8月31日,通过收益法评估,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合计为41,240.00万元,标的资产的账面净资产合计为34,749.10万元,评估溢价率为18.68%,结合目标公司和标的股权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目标公司的转让价格为36,470.15万元。本次交易作价低于评估值,主要系因为标的资产存在光伏发电应收补贴到位时间较长等客观因素,交易价格系双方基于评估值通过商业谈判确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收到股权对价款33,852.50万元,借款及股利62,556.01万元。

2、 (1) 对外转让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名称细分项目名称已使用募集资金(万元)完工程度%实现效益
2016年4月非公开德州德城20MW高效农业光伏项目(一期)15,146.30100%不适用
山东冠县万善70MW农光电站38,075.66100%不适用
2017年11月可转债山东滨州惠民县40兆瓦高效农业光伏电站项目16,260.94100%不适用
山东科灵4MW屋顶项目2,800.00100%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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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转让情况

2022年11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20家下属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中电投新农创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议案经2022年12月5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5月31日,通过收益法评估,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合计为133,140.30万元,标的资产的账面净资产合计为108,385.91万元,评估溢价率为22.84%,结合目标公司和标的股权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目标公司的转让价格为130,690.00万元。本次交易作价低于评估值,主要系因为标的资产存在光伏发电应收补贴到位时间较长等客观因素,交易价格系双方基于评估值通过商业谈判确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收到股权对价款125,050.00万元,借款及股利126,575.05万元。

3、 (1) 对外转让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名称细分项目名称已使用募集资金(万元)完工程度%实现效益
2015年5月非公开信息产业基地屋顶1.605MW3,455.84100%不适用
奔多新材料公司屋顶5.6MW100%不适用
2017年11月可转债阜阳金种子酒厂项目2,816.48100%不适用

3、 (2) 转让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个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安徽电投新拓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2个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安徽电投新拓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上述议案经2023年9月26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月31日,采用收益法评估,标的资产的账面值合计为12,109.23万元,评估价值合计为13,023.94万元,评估增值合计为914.74万元,增值率约7.55%。结合目标公司和标的股权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目标公司的转让价格合计为12,920.30万元。本次交易作价略低于评估值,主要系标的资产存在光伏发电应收补贴到位时间较长等客观因素,交易价格系双方基于评估值通过商业谈判确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收到股权对价款12,679.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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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对外转让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名称细分项目名称已使用募集资金(万元)完工程度%实现效益
2016年4月非公开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7,506.90100%不适用
2017年11月可转债永洋仙桃胡场 200MW 渔光互补光储一体项目82,026.52100%不适用

4、 (2) 转让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3个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安徽电投新拓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26,560.34万元;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湖北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仙桃林洋100%股权转让给中电投新农创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议案经2023年11月14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月31日,标的资产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合计为24,697.03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合计为26,879.44万元,增值额合计为2,182.41万元,增值率为8.84%。结合目标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目标公司的转让价格合计为26,560.34万元。本次交易作价略低于评估值,主要系标的资产存在光伏发电应收补贴到位时间较长等客观因素,交易价格系双方基于评估值通过商业谈判确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收到股权对价款26,183.34万元。

5、 (1)对外转让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名称细分项目名称已使用募集资金(万元)完工程度%实现效益
2015年5月非公开徐州邳州市龙凤鸭河10MW渔光项目6,241.19100%不适用
内蒙古呼和浩特托克托县100MW光伏一期项目、光伏二期(20MW+15MW)项目66,389.45100%不适用
2016年4月非公开宿迁泗洪天岗湖36MW渔光项目14,875.99100%不适用
宿迁泗洪孙园20MW渔光项目11,851.30100%不适用
宿迁泗洪梅花40MW渔光项目22,981.40100%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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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名称细分项目名称已使用募集资金(万元)完工程度%实现效益
2017年11月可转债连云港朝阳二期10MW农光互补项目6,018.23100%不适用
铁岭际华5.78MW项目、铁岭中欧汽车3.5MW项目4,646.67100%不适用
辽宁广燕汽车4.032MW项目2,156.60100%不适用

5、 (2)转让情况

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项目并购框架协议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上海羲融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并购框架协议将持有的18个全资下属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羲融新能源。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交易已终止,具体情况详见《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项目并购框架协议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24)。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7年1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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