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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1222证券简称:林洋能源公告编号:临2025-07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市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分别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后向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上述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的议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14,629,913.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已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47,047,000.92元(含税)。2024年前三季度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2.66%。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满足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在2025年中期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5-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5-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在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亿元;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亿元;

3、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亿元;

4、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亿元;

5、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

6、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

7、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

8、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

9、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10、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11、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1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13、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14、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15、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6、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7、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8、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19、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

20、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

21、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

22、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

23、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

24、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

25、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

26、向其他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亿元。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

行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合同文本等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或等值外币,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4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5-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500
江苏永欣能源有限公司500
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500
向关联人提供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上海精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一道新能源科技(蚌埠)有限公司7,000
南通华虹生态园艺有限公司50
南通永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50
向关联人提供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上海精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3,0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南通华虹生态园艺有限公司30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江苏永欣能源有限公司30
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20
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600
安徽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200
南通永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50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陆永华450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设备租赁清耀(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
一道新能源科技(蚌埠)有限公司885
向关联人提供融资租赁一道新能源科技(蚌埠)有限公司3,100
合计17,273

注: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发生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按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的一半执行。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5-12)。

表决结果:在关联董事陆永华先生、陆丹青女士、陆永新先生回避了本议案表决的情况下,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4,423.7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1.30万元,合计14,292.49万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5-13)。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鉴于目前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发放周期较长,为更加合理反映应收电费款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结合最新行业政策及公司补贴电费款实际回收情况,拟对光伏发电应收补贴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方式进行会计估计变更,以使公司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增加约人

民币9,627.38万元,2024年度利润总额减少约人民币9,627.38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5-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长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5-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张,汇率大幅波动将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规避和对冲经营及融资所产生的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产品组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1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1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合同文本及其它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5-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长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5-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拟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合计24,744.12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使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5-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治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保险费不超过30万元/年,保险期限12个月,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本次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5-19)。

本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

布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发放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报酬以及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5-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绩效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发放流程和实施程序已严格按照考核结果执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绩效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发放流程和实施程序已严格按照考核结果执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在关联董事陆永华先生、陆丹青女士、陆永新先生、周辉先生回避了本议案表决的情况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明细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类型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批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4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
5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修订
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7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8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
9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
1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
1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
1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
14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
15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
1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
17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修订
18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
19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修订
20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中序号1至序号8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尹彪先生、陆丹青女士、陆永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崔吉子女士、甘丽凝女士、么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二至议案四、议案六、议案八至议案十、议案十六、议案十七、议案二十一、议案二十二、议案二十四至二十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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