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郭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郭宁,作为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本人2022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 | 列席股东 大会次数 |
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 ||||||
郭宁 | 9 | 9 | 0 | 0 | 否 | 4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郭宁 | 1 | 1 | 0 | 4 | 4 | 0 | 1 | 1 | 0 | 4 | 4 | 0 |
三、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四、 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专项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 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此类情况。
七、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恪守独立董事议事规则,通过实地调研、文件审阅等多维手段对重大事项开展穿透式审查,基于专业判断形成独立意见,在聘任高管、关联交易等关键决策中筑牢股东权益保护屏障,以客观审慎的履职态度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监管要求,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