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344证券简称:三元基因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钱爱民女士、邵荣光先生和晏征宇先生,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钱爱民女士任主任委员(召集人)。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成员无变动。其中,钱爱民、邵荣光为公司独立董事,晏征宇为公司董事,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钱爱民女士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二、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讨论内容 |
1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2月23日 | 1、审核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中的财务信息: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2、听取公司内审部报告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从专业角度对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提出建议;3、了解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进度、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遇到的问题,以及公司内审部对年报审计工作的配合度等,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予以监督、核查。 |
2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4月10日 | 1、《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5、《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6、《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7、《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8、《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9、《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3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4月22日 |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4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8月21日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5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26日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6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 2024年11月15日 | 1、《关于聘任张凤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三、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有效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明确、评价依据合理,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
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监督和指导,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督促公司内审部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审计计划,尽责开展相关工作。
4、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审慎出具各项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有效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快速落实,加强了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规范性。
6、选聘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聘任张凤琴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审计委员会对张凤琴女士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秉持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深入分析公司经营状况,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与义务,有效地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和公司业务的稳健发展。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公平性的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与义务。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执行财务报告审查职能,加强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工作,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高效开展。同时,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促进公司经营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