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华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9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17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24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2,765万元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5,112万元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7,650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中审华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三)执业记录
中审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从业人员9名。
二、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要求,中审华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显著提升了工作的精准度与可靠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审华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