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CAC审字[2025]0537号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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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 页 次 | |
一、审计报告 | 1-5 | |
二、已审财务报表 | ||
资产负债表(合并) | 6-7 | |
利润表(合并) | 8 | |
现金流量表(合并)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 资产负债表(母公司) 利润表(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 三、财务报表附注 | 9 10-11 12-13 14 15 16-17 1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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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CAC审字[2025]0537号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三元基因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京三元基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京三元基因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关键审计事项
北京三元基因公司主要从事运德素等生物制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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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入为25,654.19万元。如附注二(十九)所述,北京三元基因公司在生产发货后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由于营业收入是北京三元基因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公司收入确认识别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北京三元基因公司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获取公司销售明细,对记录的收入交易按重要性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出库单、验收单、销售发票、销售回款单据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4)对重大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函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同时函证重要客户的报告期内交易金额;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进行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完整性;
(6)结合期后回款分析性程序,对上期收入进一步佐证;
(7)实施报告期收入变化分析性复核工作,分析收入增长合理性。
(二)销售费用
1.关键审计事项
北京三元基因公司2024年度销售费用为11,787.64万元。如附注五(三十七)所述,销售费用较大主要由于市场推广服务商的市场推广费较大所致,2024年度市场推广费为8,489.68万元。我们将其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
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销售费用及市场推广费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结合收入变动情况和两票制的实施,分析销售费用中市场推广费的前后期间变化,分析变动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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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合市场推广费发生的地区,分地区分析市场推广费情况及其占该地区收入比例,分析其合理性;
(4)依据记录的市场推广费按重要性、变动情况选取样本,核对服务合同、会议记录资料、结算单、咨询报告、宣传资料、服务商发票、款项支付等支持性文件,检查会议费、咨询费、广告宣传费等主要市场推广费的支出是否真实;
(5)取得市场推广费的预算编制,分析其合理性,检查其执行情况,结合市场推广费月度变动情况,检查有无超预算支出及分析其合理性;
(6)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发生的市场推广费,实施截止测试,确认市场推广费完整性;
(7)实施对市场推广商函证,对市场推广服务商进行核查。
除上述的事项外,我们确定不存在其他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四、其他信息
北京三元基因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北京三元基因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北京三元基因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北京三元基因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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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层负责监督北京三元基因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北京三元基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北京三元基因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北京三元基因公司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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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北京三元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基因有限公司),三元基因有限公司系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病毒学研究所、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共同出资组建,于1992年9月24日在大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2471772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元基因有限公司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股份制改制,整体变更为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登记注册,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851949U的营业执照,股份总数12,18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法定代表人:程永庆注册资本:12,181.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金苑路1号4号楼营业期限:1997-04-04 至 无固定期限。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设有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设备工程部、生产技术部、采购物控部、研发部、医学部、质检部、质保部、市场部、销售部、内审部、证券事务部等部门,持有全资子公司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该子公司主要负责母公司市场推广服务,持有全资子公司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该子公司主要负责母公司进出口业务及国内药品销售业务。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公司行业性质:生物制药
公司经营范围:制造治疗用生物制品(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重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重组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8日);营养保健用品、医疗器械的销售;生物技术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开发、销售及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开发营养保生产健用品、医疗器械;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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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基因工程药物运德素等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由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批准报出。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本公司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修订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
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五)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六)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占比 50%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 |
重要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或金额大于 500 万元 |
(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母公司应当将其所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企业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下列事实和情况后,判断企业持有的表决权足以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视为企业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1、企业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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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分散程度。
2、企业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潜在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等。
3、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
4、企业应考虑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当表决权不能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时,如仅与被投资方的日常行政管理活动有关,并且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由合同安排所决定,本公司需要评估这些合同安排,以评价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够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本公司可能难以判断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以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应当考虑其具有实际能力以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证据,从而判断其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公司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公司能否任命或批准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
2、本公司能否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或否决被投资方的重大交易。
3、本公司能否掌控被投资方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成员的任命程序,或者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手中获得代理权。
4、本公司与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中的多数成员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本公司与被投资方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在评价本公司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适当考虑这种特殊关系的影响。特殊关系通常包括: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是企业的现任或前任职工、被投资方的经营依赖于本公司、被投资方活动的重大部分有本公司参与其中或者是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本公司自被投资方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或享有可变回报的收益远超过其持有的表决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比例等。
本公司在判断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时,应当确定其自身是以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在其他方拥有决策权的情况下,还需要确定其他方是否以其代理人的身份代为行使决策权。
本公司通常应当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整体进行判断。但极个别情况下,有确凿证据表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司应当将被投资方的一部分(以下简称“该部分”)视为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单独主体),进而判断是否控制该部分(单独主体)。
1、该部分的资产是偿付该部分负债或该部分其他权益的唯一来源,不能用于偿还该部分以外的被投资方的其他负债;
2、除与该部分相关的各方外,其他方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权利,也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剩余现金流量相关的权利。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应与本公司一致。如果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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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后,由母公司编制。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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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八)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为公司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为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
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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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④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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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财务担保合同(贷款承诺)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贷款承诺)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报价包括易于且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制或者监管机构等获得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未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 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针对本公司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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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不含应收款项)的计量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含应收款项融资)、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者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 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 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6、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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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者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应收款项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单独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或者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即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 项目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对于划分组合的应收票据,一般情况下,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而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参考同类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
公司对于单项金额在100万以上,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包括破产、吊销、注销、诉讼等,则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除单独计提的应收账款外,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 | 确认标准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组合一: 账龄组合 | 类似账龄的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相似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欠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没有发生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 |
2、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于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以业务发生的同质性作为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没有发生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于单项金额在100万以上,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包括破产、吊销、注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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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则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余其他应收账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 | 确认标准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组合一:账龄组合 | 类似账龄的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相似 | 参照应收账款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欠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没有发生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 |
3、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的其他应收款项(包括长期应收款等)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本附注(八)金融工具5、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不含应收款项)的计量。
(十一)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种类。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库存商品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盘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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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盘盈、盘亏结果,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计入当期损益。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差额作相应处理。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均采用一次摊销法。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和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投资成本的初始计量:
① 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债务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判断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①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至少一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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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②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合并方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a、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b、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c、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d、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佣金等与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部分费用应自所发行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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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投资成本,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① 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资产的条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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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 损益调整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权益法下,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以下因素: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核算。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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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联营企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 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对子公司、合营公司或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②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三)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②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a、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计价;
b、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c、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
d、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根据这些后续支出是否能够提高相关固定资产原先预计的创利能力,确定是否将其予以资本化;
e、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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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计价;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公司提供经济效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的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4、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可能存在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四)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核算原则: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的减值迹象,包括:
① 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的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10-30 | 4-5 | 3.17-9.60 |
机器设备 | 5-10 | 4-5 | 9.50-19.20 |
运输设备 | 5-10 | 4-5 | 9.50-19.20 |
电子设备 | 3-10 | 3-5 | 9.50-32.33 |
其他设备 | 5-20 | 4-5 | 4.75-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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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 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发生减值的情形;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五)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十六)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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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后续计量
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预计的使用寿命期限内按照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一般计入当期损益,但如果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资产实现的,其资产摊销金额计入相关资产价值。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20-50 | 土地使用权证 |
非专利技术 | 10 | 预计使用年限 |
软件 | 5-10 | 预计使用年限 |
著作权 | 3-5 | 预计使用年限 |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则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报告期末,如果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不能为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有形资产,不予摊销。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研究阶段的开始条件:一类新药,完成I期和II期临床试验后获得初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后,进入III期临床试验作为支出资本化的时点。其他类别的,无需进行I期和II期临床试验的药物,只进行一个阶段临床试验的项目,则进入该临床试验的开发支出即可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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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支出结转确认无形资产的条件:作为自有技术进行生产,以完成药品所有上市前的生产准备工作,取得药品生产批件,通过GMP认证并取得GMP证书。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原则: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如果有明显的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减值迹象包括以下情形:
① 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② 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③ 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④ 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1、长期待摊费用的定义和计价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期间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
2、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子公司筹建费用在子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十八)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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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本公司在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⑴ 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⑵ 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① 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本公司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② 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③过去的惯例为本公司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本公司按照规定的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⑴ 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⑵本公司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⑴ 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⑵ 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本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情形外,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⑴ 服务成本。⑵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⑶ 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九)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当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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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公司从事生物制剂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生产发货后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二十)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与生产经营相关性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如果政府补贴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根据与生产经营相关性与否分别计入其他收益、冲减相关成本或营业外收入;如果政府补贴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与生产经营相关性与否分别计入其他收益、冲减相关成本或营业外收入。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当存在相关递延收益时,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递延收益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情况下,冲减财务费用。
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政府文件或者企业申请文件有规定使用于资产购置的,为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反之为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在购置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法;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依据资金使用进度进行摊销。
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二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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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二十二)租赁
1、租入资产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计入当期费用。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3、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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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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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二十四)所得税
(1)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五)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公司之间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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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企业。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
1、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 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 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执行暂行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无。
(三)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无。
四、税项
(一)增值税、税金及附加
主要产品销售业务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适用增值税。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税 目 | 纳税(费)基础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按简易征收办法 | 3%、6% |
城建税 | 增值税 | 7%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 | 2%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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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财税(2009)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公司2014年7月1日起,生物制品销售的增值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税 目 | 纳税(费)基础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 | 3%、6%、13% |
城建税 | 增值税 | 7%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 | 2% |
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税 目 | 纳税(费)基础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 | 3%、6%、13% |
城建税 | 增值税 | 7%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 | 2% |
(二)企业所得税
1、税率
会计主体 | 纳税(费)基础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母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15%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 20% |
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 20% |
2、税收优惠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属北京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10月26日取得编号为GS20231100007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故公司2024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相关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本财务报表的报告期为2024年度,附注中报告期末指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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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币资金
1、明细表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库存现金 | 59,712.90 | 6,651.37 |
银行存款 | 113,009,344.53 | 177,501,018.64 |
合 计 | 113,069,057.43 | 177,507,670.01 |
2、期末,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二)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及余额情况:
种 类 | 2024-12-31 | 2023-12-31 |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 4,829,417.00 | 3,026,548.00 |
商业承兑汇票 | - | 2,678,132.40 |
合
计
合 计 | 4,829,417.00 | 5,704,680.40 |
减:坏账准备 | - | 133,906.62 |
合 计 | 4,829,417.00 | 5,570,773.78 |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种类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组合一 | 4,829,417.00 | 100.00 | - | - | 4,829,417.00 |
组合二 | - | - | - | - | - |
合 计 | 4,829,417.00 | 100.00 | - | - | 4,829,417.00 |
种类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组合一 | 3,026,548.00 | 53.05 | - | - | 3,026,5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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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二
组合二 | 2,678,132.40 | 46.95 | 133,906.62 | 5.00 | 2,544,225.78 |
合 计 | 5,704,680.40 | 100.00 | 133,906.62 | 2.35 | 5,570,773.78 |
3、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4、报告期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5、报告期末公司已背书、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项 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合计 |
银行承兑汇票 | 566,325.00 | 9,887.00 | 576,212.00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合 计 | 566,325.00 | 9,887.00 | 576,212.00 |
(三)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种 类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75,543,666.70 | 100.00 | 5,704,803.19 | 7.55 | 69,838,863.51 |
组合二: | - | ||||
组合小计 | 75,543,666.70 | 100.00 | 5,704,803.19 | 7.55 | 69,838,863.51 |
合 计 | 75,543,666.70 | 100.00 | 5,704,803.19 | 7.55 | 69,838,863.51 |
种 类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92,175,768.48 | 100.00 | 8,573,034.35 | 9.30 | 83,602,734.13 |
组合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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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组合小计
组合小计 | 92,175,768.48 | 100.00 | 8,573,034.35 | 9.30 | 83,602,734.13 |
合 计 | 92,175,768.48 | 100.00 | 8,573,034.35 | 9.30 | 83,602,734.13 |
2、组合中,按组合一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64,237,622.44 | 85.04 | 3,211,881.12 | 5.00 |
1—2年 | 7,369,232.69 | 9.75 | 736,923.27 | 10.00 |
2—3年 | 3,115,446.82 | 4.12 | 934,634.05 | 30.00 |
3年以上 | 821,364.75 | 1.09 | 821,364.75 | 100.00 |
合 计 | 75,543,666.70 | 100.00 | 5,704,803.19 | 7.55 |
项 目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74,691,593.74 | 81.03 | 3,734,579.69 | 5.00 |
1—2年 | 5,130,339.35 | 5.57 | 513,033.94 | 10.00 |
2—3年 | 11,469,163.81 | 12.44 | 3,440,749.14 | 30.00 |
3年以上 | 884,671.58 | 0.96 | 884,671.58 | 100.00 |
合 计 | 92,175,768.48 | 100.00 | 8,573,034.35 | 9.30 |
3、应收账款金额按照单体列示前五名单位情况
公司名称 | 关联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比(%) | 坏账计提金额 |
客户6 | 非关联方 | 货款 | 12,543,631.30 | 1年以内、1-2年 | 16.61 | 834,720.13 |
客户9 | 非关联方 | 货款 | 6,654,392.00 | 1年以内 | 8.81 | 332,719.60 |
客户4 | 非关联方 | 货款 | 6,294,000.00 | 1年以内 | 8.33 | 314,700.00 |
客户7 | 非关联方 | 货款 | 5,358,946.72 | 1年以内、1-2年、2-3年 | 7.09 | 965,580.74 |
客户5 | 非关联方 | 货款 | 4,482,290.00 | 1年以内 | 5.93 | 224,114.50 |
合 计 | 35,333,260.02 | 46.77 | 2,671,834.97 |
4、应收账款金额按照集团汇总列示前5名单位情况
公司名称 | 关联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占比(%) |
集团客户1 | 非关联方 | 货款 | 14,611,931.30 | 19.34 |
集团客户2 | 非关联方 | 货款 | 11,151,919.36 | 14.76 |
CAC
CAC
-47-集团客户3
集团客户3 | 非关联方 | 货款 | 8,854,896.88 | 11.72 |
客户9 | 非关联方 | 货款 | 6,654,392.00 | 8.81 |
集团客户4 | 非关联方 | 货款 | 6,595,427.57 | 8.73 |
合 计 | 47,868,567.11 | 63.36 |
5、本期计提、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 2024年度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2023年12月31日 | 8,573,034.35 | 8,573,034.35 | |
本年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
本年转回预期信用损失 | 2,868,231.16 | - | 2,868,231.16 |
本年核销的损失准备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 | 5,704,803.19 | - | 5,704,803.19 |
6、期末应收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欠款情况。
7、本期无以应收账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情况,无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
8、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四)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 2023-12-31 | 本年公允价值变动 | 2024-12-31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17,015,208.57 | 15,889,531.72 | ||
合 计 | 17,015,208.57 | 15,889,531.72 |
(五)预付款项
1、按账龄披露情况
账 龄 | 2024-12-31 | 2023-12-31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比例% |
年以内
1年以内 | 7,456,995.67 | 86.86 | 2,826,369.81 | 60.97 |
1-2年 | 1,071,740.39 | 12.49 | 1,585,223.07 | 34.19 |
2-3年
2-3年 | 30,500.00 | 0.36 | 200,000.00 | 4.31 |
3年以上 | 24,475.00 | 0.29 | 24,475.00 | 0.53 |
合 计
合 计 | 8,583,711.06 | 100.00 | 4,636,067.88 | 100.00 |
2、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CAC
CAC
-48-
3、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比(%) |
供应商18 | 非关联方 | 服务费 | 3,533,440.00 | 1年以内 | 41.16 |
服务商1 | 非关联方 | 服务费 | 967,454.82 | 1年以内、1-2年 | 11.27 |
服务商19 | 非关联方 | 服务费 | 770,000.00 | 1年以内 | 8.97 |
服务商20 | 非关联方 | 服务费 | 455,400.00 | 1年以内 | 5.31 |
服务商21 | 非关联方 | 服务费 | 360,000.00 | 1年以内 | 4.19 |
合 计 | 6,086,294.82 | 70.90 |
4、期末预付款项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情况。
(六)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种 类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1,598,370.71 | 100.00 | 101,869.73 | 6.37 | 1,496,500.98 |
组合二: | - | - | - | - | |
组合小计 | 1,598,370.71 | 100.00 | 101,869.73 | 6.37 | 1,496,500.98 |
合 计 | 1,598,370.71 | 100.00 | 101,869.73 | 6.37 | 1,496,500.98 |
种 类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1,163,587.42 | 100.00 | 90,065.62 | 7.74 | 1,073,521.80 |
组合二: | |||||
组合小计 | 1,163,587.42 | 100.00 | 90,065.62 | 7.74 | 1,073,521.80 |
合 计 | 1,163,587.42 | 100.00 | 90,065.62 | 7.74 | 1,073,521.80 |
2、组合中,按组合一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CAC
CAC
-49-项 目
项 目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1,235,346.71 | 77.29 | 61,767.33 | 5.00 |
1—2年 | 351,024.00 | 21.95 | 35,102.40 | 10.00 |
2—3年 | 10,000.00 | 0.63 | 3,000.00 | 30.00 |
3年以上 | 2,000.00 | 0.13 | 2,000.00 | 100.00 |
合 计 | 1,598,370.71 | 100.00 | 101,869.73 | 6.37 |
项 目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761,862.42 | 65.47 | 38,093.12 | 5.00 |
1—2年 | 349,725.00 | 30.06 | 34,972.50 | 10.00 |
2—3年 | 50,000.00 | 4.30 | 15,000.00 | 30.00 |
3年以上 | 2,000.00 | 0.17 | 2,000.00 | 100.00 |
合 计 | 1,163,587.42 | 100.00 | 90,065.62 | 7.74 |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往来款及其他 | 1,070,999.68 | 446,285.00 |
押金保证金 | 56,660.00 | 410,418.42 |
备用金及代垫社保款 | 470,711.03 | 306,884.00 |
合 计 | 1,598,370.71 | 1,163,587.42 |
4、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名 称 | 关联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服务商2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710,679.00 | 1年以内 | 44.46 | 35,533.95 |
服务商14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306,464.00 | 1-2年 | 19.17 | 30,646.40 |
服务商22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53,856.68 | 1年以内 | 3.37 | 2,692.83 |
员工1 | 非关联方 | 备用金 | 35,762.80 | 1年以内 | 2.24 | 1,788.14 |
供应商17 | 非关联方 | 保证金 | 34,560.00 | 1-2年 | 2.16 | 3,456.00 |
合 计 | 1,141,322.48 | 71.40 | 74,117.32 |
5、本期计提、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CAC
CAC
-50-
项 目
项 目 | 2024年度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2023年12月31日 | 90,065.62 | 90,065.62 | |
本年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45,263.31 | - | 45,263.31 |
本年转回预期信用损失 | 33,459.20 | - | 33,459.20 |
本年核销的损失准备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 | 101,869.73 | - | 101,869.73 |
6、报告期各期末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欠款情况。
7、报告期各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七)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827,188.36 | - | 7,827,188.36 | 4,974,840.54 | - | 4,974,840.54 |
在产品 | 5,872,103.04 | 5,872,103.04 | 3,951,534.73 | 3,951,534.73 | ||
自制半成品 | 5,168,079.49 | 204,737.98 | 4,963,341.51 | 4,351,298.00 | 4,351,298.00 | |
库存商品 | 5,682,965.40 | 17.41 | 5,682,947.99 | 3,439,896.52 | 1,111.23 | 3,438,785.29 |
发出商品 | 370,268.51 | - | 370,268.51 | 344,064.36 | - | 344,064.36 |
低值易耗品 | 15,677.44 | - | 15,677.44 | 16,176.86 | - | 16,176.86 |
合 计 | 24,936,282.24 | 204,755.39 | 24,731,526.85 | 17,077,811.01 | 1,111.23 | 17,076,699.78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项 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
本期转回数 | 本期转销数 | ||||
库存商品 | 1,111.23 | 269,410.49 | 270,504.31 | 17.41 | |
自制半成品 | - | 204,737.98 | 204,737.98 | ||
合 计 | 1,111.23 | 474,148.47 | - | 270,504.31 | 204,755.39 |
3、报告期末存货中无质押、担保等使用受限情况。
(八)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CAC
CAC
-51-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 | 1,394,606.81 | 435,598.69 |
待认证进项税 | 1,701.34 | |
预缴所得税 | 32,517.03 | |
合 计 | 1,428,825.18 | 435,598.69 |
(九)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下述权益投资,本公司持有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7.69%股权,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项目名称 | 2024-12-31 | 2023-12-31 |
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合 计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中: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项目名称 | 本年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 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 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明细情况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3-12-31 | 102,313,317.36 | 59,909,170.28 | 8,369,070.14 | 3,457,945.88 | 7,591,750.27 | 181,641,253.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0,050,643.92 | 44,382,131.95 | - | 2,291,514.37 | 8,345,257.38 | 405,069,547.62 |
(1)购置 | - | 1,433,962.92 | - | 422,650.35 | 3,808,233.56 | 5,664,846.83 |
(2)在建工程转入 | 350,050,643.92 | 42,948,169.03 | - | 1,868,864.02 | 4,537,023.82 | 399,404,700.7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94,400.00 | - | 76,621.00 | 122,650.80 | 293,671.80 |
(1)处置或报废 | - | 94,400.00 | - | 76,621.00 | 122,650.80 | 293,671.80 |
4.2024-12-31 | 452,363,961.28 | 104,196,902.23 | 8,369,070.14 | 5,672,839.25 | 15,814,356.85 | 586,417,129.75 |
二、累计折旧 | ||||||
1.2023-12-31 | 64,538,443.62 | 38,102,640.06 | 5,282,403.00 | 2,827,422.45 | 6,548,128.54 | 117,299,037.67 |
CAC
CAC
-52-
2.本期增加金额
2.本期增加金额 | 12,861,635.34 | 6,745,648.92 | 840,930.94 | 489,895.86 | 746,736.65 | 21,684,847.71 |
(1)计提 | 12,861,635.34 | 6,745,648.92 | 840,930.94 | 489,895.86 | 746,736.65 | 21,684,847.7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89,387.06 | - | 72,789.95 | 116,518.26 | 278,695.27 |
(1)处置或报废 | - | 89,387.06 | - | 72,789.95 | 116,518.26 | 278,695.27 |
4.2024-12-31 | 77,400,078.96 | 44,758,901.92 | 6,123,333.94 | 3,244,528.36 | 7,178,346.93 | 138,705,190.11 |
三、减值准备 | ||||||
1.2023-12-3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2024-12-31 | ||||||
四、账面价值 | ||||||
1. 2024-12-31 | 374,963,882.32 | 59,438,000.31 | 2,245,736.20 | 2,428,310.89 | 8,636,009.92 | 447,711,939.64 |
2. 2023-12-31 | 37,774,873.74 | 21,806,530.22 | 3,086,667.14 | 630,523.43 | 1,043,621.73 | 64,342,216.26 |
2、固定资产存在用于担保等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情况,明细详见长期借款附注。
3、公司不存在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存在经营性租出的固定资产。
4、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情况。
5、报告期末固定资产抵押情况:
资产名称 | 权属证明 | 期末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比例 | 发生原因 |
生产车间楼 | 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014445号 | 7,566,645.90 | 0.62% | 银行贷款抵押 |
研发中心楼 | 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014449号 | 25,077,415.22 | 2.04% | 银行贷款抵押 |
新厂区房屋建筑物 | 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33626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25995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25996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25997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33906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25998号 | 342,319,821.20 | 27.85% | 银行贷款抵押 |
总 计 | 374,963,882.32 | 30.51% |
(十一)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2024-12-31 |
CAC
CAC
-53-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建筑工程 | 296,221,606.46 | - | 296,221,606.46 |
合 计 | 296,221,606.46 | - | 296,221,606.46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2023-12-31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2024-12-31 |
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 710,347,500.00 | 639,371,788.11 | 58,713,051.75 | 399,404,700.79 | 2,458,532.61 | 296,221,606.46 |
续表
项目名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 98.27 | 未完工 | 22,823,087.48 | 8,655,040.99 | 1.94 | 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 |
注: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中的其他减少额为政府补助贴息冲减在建工程利息资本化金额部分。政府补助贴息详见(二十九)3、(7)。
3、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抵押情况:
(1) 银行贷款抵押
资产名称 | 权属证明 | 期末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比例 | 发生原因 |
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 2021规自(大)建字0019号 | 98,590,866.17 | 8.02% | 银行贷款抵押 |
总 计 | 98,590,866.17 | 8.02% |
(2) 融资租赁抵押
资产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期末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比例 | 发生原因 |
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部分待安装设备 | 15.00 | 套 | 60,455,200.00 | 4.92% | 融资租赁抵押 |
合 计 | 15.00 | 60,455,200.00 | 4.92% |
(十二)使用权资产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3-12-31 | 1,784,607.42 | 1,784,607.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租赁 | - | |
其他增加 | - |
CAC
CAC
-54-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239,120.00 | 1,239,120.00 |
其他减少 | 1,239,120.00 | 1,239,120.00 |
4.2024-12-31 | 545,487.42 | 545,487.42 |
二.累计折旧 | - | |
1.2023-12-31 | 814,170.75 | 814,170.75 |
2. 本期增加金额 | 341,669.64 | 341,669.64 |
本期计提 | 341,669.64 | 341,669.64 |
其他增加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93,036.80 | 793,036.80 |
其他减少 | 793,036.80 | 793,036.80 |
4.2024-12-31 | 362,803.59 | 362,803.59 |
三.减值准备 | - | - |
1.2023-12-31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本期计提 | - | - |
其他增加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其他减少 | - | - |
4.2024-12-31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1.2024-12-31 | 182,683.83 | 182,683.83 |
2.2023-12-31 | 970,436.67 | 970,436.67 |
(十三)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明细情况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非专利技术 | 著作权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3-12-31 | 31,568,116.84 | 11,576,008.40 | 5,547,570.52 | 25,260,200.00 | 73,951,895.7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4,618.92 | 711,463.63 | - | 14,007,800.00 | 14,953,882.55 |
(1)购置 | 234,618.92 | 711,463.63 | - | 14,007,800.00 | 14,953,882.5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4.2024-12-31 | 31,802,735.76 | 12,287,472.03 | 5,547,570.52 | 39,268,000.00 | 88,905,778.31 |
CAC
CAC
-55-
二、累计摊销
二、累计摊销 | |||||
1.2023-12-31 | 6,546,234.57 | 1,154,087.09 | 3,929,528.75 | 4,575,255.58 | 16,205,105.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99,652.81 | 1,180,646.40 | 554,757.00 | 6,751,269.72 | 9,986,325.93 |
(1)计提 | 1,499,652.81 | 1,180,646.40 | 554,757.00 | 6,751,269.72 | 9,986,325.9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4. 2024-12-31 | 8,045,887.38 | 2,334,733.49 | 4,484,285.75 | 11,326,525.30 | 26,191,431.92 |
三、减值准备 | |||||
1. 2023-12-3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 2024-12-31 | |||||
四、账面价值 | |||||
1. 2024-12-31 | 23,756,848.38 | 9,952,738.54 | 1,063,284.77 | 27,941,474.70 | 62,714,346.39 |
2. 2023-12-31 | 25,021,882.27 | 10,421,921.31 | 1,618,041.77 | 20,684,944.42 | 57,746,789.77 |
2、期末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存在抵押、担保等受限情况,明细详见长期借款附注。
3、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5,547,570.52元,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原值占无形资产的比例为7.50%。
4、2024年度新增著作权为公司购买临床病例解析短视频。
5、报告期末无形资产抵押情况:
资产名称 | 权属证明 | 期末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比例 | 发生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014445号、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014449号 | 1,004,456.80 | 0.08% | 银行贷款抵押 |
土地使用权 | 京(2020)大不动产权第 0027365 号 | 22,752,391.58 | 1.85% | 银行贷款抵押 |
合 计 | 23,756,848.38 | 1.93% |
(十四)开发支出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CAC
CAC
-56-
项 目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重组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临床试验 | 78,123,613.85 | 5,865,633.09 | - | - | - | 83,989,246.94 |
重组人干扰素α1b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试验 | 43,083,230.30 | 16,232,221.31 | - | - | - | 59,315,451.61 |
合 计 | 121,206,844.15 | 22,097,854.40 | - | - | - | 143,304,698.55 |
续表
项 目 | 资本化开始时点 | 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截至期末的研发进度 |
重组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临床试验 | 2020-7-1 |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 已完成系统的药学研究、临床前研究和III期临床研究,经与国家药监局审评中心沟通,确定按照新药申报,初步完成注册资料准备工作。 |
重组人干扰素α1b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试验 | 2020-7-1 |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 三期临床试验受试者招募阶段,独立数据委员会完成期中分析。 |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摊销额 | 其他减少额 | 2024-12-31 |
库房改造装修项目 | 26,797.25 | - | 26,797.25 | - | |
外围改造装修项目 | 4,980.50 | 134,756.00 | 13,964.22 | 125,772.28 | |
里恩临床试验电子数据采集 | - | 176,125.76 | 58,708.56 | - | 117,417.20 |
软件服务费摊销 | 101,528.43 | 343,949.97 | 122,793.41 | 322,684.99 | |
非易耗生产用不锈钢托盘摊销 | 121,916.65 | 180,000.00 | 65,799.96 | 236,116.69 | |
信息披露费用 | 123,888.88 | - | 88,333.32 | 35,555.56 | |
邮箱服务费 | 22,222.24 | - | 13,333.32 | 8,888.92 | |
影像制作费 | 1,805,305.10 | 120,353.64 | 1,684,951.46 | ||
厨具 | 436,083.00 | 16,177.12 | 419,905.88 | ||
合 计 | 401,333.95 | 3,076,219.83 | 526,260.80 | 2,951,292.98 |
(十六)递延所得税资产
1、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情况
类 别 | 2024-12-31 | 2023-12-31 |
CAC
CAC
-57-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871,999.36 | 1,320,180.28 |
可弥补亏损 | 9,309,517.65 | 10,287,433.97 |
股份支付 | - | 867,418.10 |
存货跌价准备 | 30,713.31 | 166.68 |
租赁负债 | 46,908.74 | 186,273.66 |
合 计 | 10,259,139.06 | 12,661,472.69 |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明细情况
类 别 | 2024-12-31 | 2023-12-31 |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 5,704,803.19 | 8,706,940.97 |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 101,869.73 | 90,065.62 |
可弥补亏损 | 62,063,451.07 | 68,582,893.22 |
股份支付 | - | 5,026,455.00 |
存货跌价准备 | 204,755.39 | 1,111.23 |
租赁负债 | 187,634.97 | 987,350.62 |
合 计 | 68,262,514.35 | 83,394,816.66 |
3、信用减值准备
项 目 | 2023-12-31 | 本期计提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
转回 | 转销 | ||||
坏账准备 | 8,797,006.59 | 65,956.80 | 3,056,290.47 | - | 5,806,672.92 |
合 计 | 8,797,006.59 | 65,956.80 | 3,056,290.47 | - | 5,806,672.92 |
(十七)其他非流动资产
(1)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固定资产预付款 | 2,096,353.30 | 3,681,486.20 |
无形资产预付款 | 1,660,207.42 | 1,166,400.00 |
开发支出项目预付服务款、材料款、设备款 | 2,330,736.10 | 6,571,437.99 |
其他 | - | 135,386.40 |
合 计 | 6,087,296.82 | 11,554,710.59 |
(2)固定资产预付款明细
供应商名称 | 本期增加 | 设备名称 |
CAC
CAC
-58-供应商20
供应商20 | 1,160,998.00 | 研发设备 |
合 计 | 1,160,998.00 |
(3)开发支出项目预付服务款前五名
供应商 | 金额 | 占比(%) |
服务商7 | 1,200,000.00 | 51.49 |
服务商23 | 231,996.95 | 9.95 |
服务商24 | 207,200.00 | 8.89 |
服务商25 | 109,200.00 | 4.69 |
服务商26 | 94,432.26 | 4.05 |
合 计 | 1,842,829.21 | 79.07 |
(十八)短期借款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信用借款 | 41,109,073.73 | 40,897,572.08 |
合 计 | 41,109,073.73 | 40,897,572.08 |
注:(1)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协议编号为2024营业部授信088,授信期间为12个月,即2024年2月7日到2025年2月6日止,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甲方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本借款为信用借款。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共发生10笔提款。第1笔提款于2024年3月26日提款1,800,000.00元,利率3.01%;第2笔提款于2024年3月29日提款723,874.00元,利率3.01%;第三笔提款于2024年4月9日提款920,000.00元,利率3.01%;第四笔提款于2024年4月19日提款1,118,000.00元,利率3.01%;第五笔提款于2024年5月21日提款1,724,055.20元,利率3.01%;第六笔提款于2024年5月23日提款1,290,000.00元,利率3.01%;第七笔提款于2024年5月30日提款606,051.08元,利率3.40%;第八笔提款于2024年10月25日提款734,353.45元,利率3.15%;第九笔提款于2024年10月29日提款4,426,020.00元,利率3.15%;第十笔提款于2024年12月17日提款1,766,720.00元,利率3.1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借款15,109,073.73元。尚未还款15,109,073.73元。
(2)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立信用证,信用证编号:DL0770124A00259,受益人为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开证金额11,000,000.00元,于2024年7月3日提款11,000,000.00元,利率为2.7%。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还款11,000,000.00元。
CAC
CAC
-59-
(3)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3152450102,借款金额为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12个月,利率为2.50%。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还款10,000,000.00元。
(4)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886317,本借款为信用借款,借款金额为5,000,000.00元,借款期限1年,利率为3.00%。截止2024年12月31日,尚未还款5,000,000.00元。
(十九)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款项性质及余额分析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工程款 | 25,544,039.24 | 50,161,343.07 |
材料采购款 | 303,636.19 | 270,258.91 |
服务费 | 22,958,607.36 | 22,527,372.52 |
设备款 | 1,992,994.29 | 1,311,900.00 |
无形资产购置费 | 4,467,500.00 | |
合 计 | 55,266,777.08 | 74,270,874.50 |
2、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期末无应付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款项。
(二十)合同负债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货款 | 541,606.60 | 454,789.52 |
合 计 | 541,606.60 | 454,789.52 |
(二十一)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 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一、短期薪酬 | 11,352,299.49 | 75,615,770.26 | 75,066,494.68 | 11,901,575.0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48,093.72 | 7,338,377.19 | 7,329,616.52 | 656,854.39 |
三、辞退福利 | - | -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合 计 | 12,000,393.21 | 82,954,147.45 | 82,396,111.20 | 12,558,429.46 |
2、短期薪酬明细
CAC
CAC
-60-
短期薪酬项目
短期薪酬项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663,033.06 | 63,181,593.27 | 62,558,014.55 | 11,286,611.78 |
职工福利费 | 7,140.00 | 1,640,262.01 | 1,647,402.01 | - |
社会保险费 | 415,452.72 | 4,573,369.72 | 4,577,400.42 | 411,422.02 |
其中:1.医疗保险费 | 361,927.34 | 3,940,247.85 | 3,946,405.37 | 355,769.82 |
2.工伤保险费 | 25,204.32 | 295,254.38 | 294,777.60 | 25,681.10 |
3.生育保险费 | 28,321.06 | 337,867.49 | 336,217.45 | 29,971.10 |
住房公积金 | 35,648.00 | 5,131,173.52 | 5,166,821.52 | - |
职工教育经费 | 280,336.28 | 280,336.28 | - | |
工会经费 | 231,025.71 | 809,035.46 | 836,519.90 | 203,541.27 |
合 计 | 11,352,299.49 | 75,615,770.26 | 75,066,494.68 | 11,901,575.07 |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项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一、养老保险费 | 628,566.52 | 7,118,473.21 | 7,109,710.25 | 637,329.48 |
二、失业保险费 | 19,527.20 | 219,903.98 | 219,906.27 | 19,524.91 |
合 计 | 648,093.72 | 7,338,377.19 | 7,329,616.52 | 656,854.39 |
4、辞退福利
无。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无。
(二十二)应交税费
1、应交税费明细情况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增值税 | 1,620,604.89 | 1,402,162.21 |
企业所得税 | 1,554,225.07 | 1,607,552.71 |
个人所得税 | 429,594.41 | 422,618.0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0,439.30 | 89,783.29 |
教育费附加 | 47,331.13 | 38,478.5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1,554.08 | 25,652.37 |
印花税 | 40,823.06 | 43,173.00 |
环境保护税 | - | 74,819.04 |
CAC
CAC
-61-
合 计
合 计 | 3,834,571.94 | 3,704,239.22 |
(二十三)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的款项性质及余额情况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保证金 | 3,626,488.30 | 3,804,042.30 |
往来款及其他 | 631,162.34 | 425,624.81 |
合 计 | 4,257,650.64 | 4,229,667.1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2024-12-31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
服务商10 | 450,000.00 |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
服务商12 | 313,104.80 |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
服务商13 | 294,320.00 |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
服务商27 | 200,000.00 |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
服务商9 | 200,000.00 |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
合 计 | 1,457,424.80 |
3、报告期内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权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款项。
(二十四)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长期应付款及利息 | 16,219,219.78 | 16,367,928.95 |
长期借款及利息 | 21,480,605.63 | 7,539,431.65 |
租赁款 | 155,732.97 | 665,315.65 |
合 计 | 37,855,558.38 | 24,572,676.25 |
(二十五)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信用等级低的银行承兑汇票 | 9,887.00 | 205,573.20 |
待转销项税 | 16,248.20 | 13,643.69 |
合 计 | 26,135.20 | 219,216.89 |
(二十六)长期借款
项 目 | 2024-12-31 | 利率区间 | 2023-12-31 | 利率区间 |
抵押借款 | 3.3%、3.2%、3.6%、 | 414,229,240.81 | 3.55%、3.60%、 |
CAC
CAC
-62-
项 目
项 目 | 2024-12-31 | 利率区间 | 2023-12-31 | 利率区间 |
422,123,404.50 | 3.25%、3.35%、3% | 3.65%、3.70%、4.45% | ||
合 计 | 422,123,404.50 | 414,229,240.81 |
注:1、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0020000074-2016年(大兴)字00087号,合同金额2,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0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提款后借款利率以3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分段计息,借款人分笔提款的,每笔提款的提款利率分别确定并调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已全部还清。本项借款以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为抵押借款,并签定了合同编号为0020000074-2020年大兴(抵)字0142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明细如下:
抵押财产名称 | 权属证明 | 所在地 | 状况 | 评估价值(万元) | 担保期限 |
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内金苑路1号房地产 | 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014449号 | 大兴区金苑路1号院4号楼1-5层101 | 良好 | 3,729.00 | 2020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内金苑路1号房地产 | 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014445号 | 大兴区金苑路1号院1号楼1层全部等3套 | 良好 | 2,778.00 | 2020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本公司于2022年2月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0020000074-2022年(大兴)字00081号,合同金额47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5年,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利率为每笔借款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浮动点数为减80个基点。提款后借款利率以12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分段计息。采用分笔提款的,每笔提款利率分别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尚未归还金额443,151,290.09元,其中21,027,885.59元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项借款以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房屋所有权作为抵押借款,并签订了合同编号为0020000074-2021年大兴(抵)字0175号(补07)、0020000074-2021年大兴(抵)字0175号(补08)、0020000074-2021年大兴(抵)字0175号(补09)、0020000074-2021年大兴(抵)字0175号(补10)、0020000074-2020年大兴(抵)字0142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0020000074-2021年大兴(抵)字0175号(补07)、0020000074-2021年大兴(抵)字0175号(补08)、0020000074-2021年大兴(抵)字0175号(补09)、0020000074-2021年大兴(抵)字0175号(补10)抵押明细如下:
抵押财产名称 | 权属证明 | 所在地 | 项目性质 | 评估价值 (万元) | 担保期限 |
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 | 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 0025995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 0025996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 0025997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 0025998号、 | 大兴区景弘大街20号院 | 良好 | 62,390.00 | 2021年12月1日至2035年12月31日 |
CAC
CAC
-63-抵押财产名称
抵押财产名称 | 权属证明 | 所在地 | 项目性质 | 评估价值 (万元) | 担保期限 |
筑物 | 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 0033626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33906号 |
0020000074-2020年大兴(抵)字0142号抵押明细如下:
抵押财产名称 | 权属证明 | 所在地 | 状况 | 评估价值(万元) | 担保期限 |
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内金苑路1号房地产 | 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014449号 | 大兴区金苑路1号院4号楼1-5层101 | 良好 | 3,729.00 | 2020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内金苑路1号房地产 | 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014445号 | 大兴区金苑路1号院1号楼1层全部等3套 | 良好 | 2,778.00 | 2020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二十七)租赁负债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尚未支付租赁付款额 | 157,072.00 | 764,680.0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339.03 | 15,631.38 |
租赁付款额现值小计 | 155,732.97 | 749,048.62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55,732.97 | 665,315.65 |
合 计 | - | 83,732.97 |
(二十八)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注 | 2024-12-31 | 2023-12-31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1 | 20,041,666.69 | 36,075,000.01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 | 16,033,333.32 | 16,033,333.32 | |
小计 | 4,008,333.37 | 20,041,666.69 | |
专项应付款 | 2 | 66,013.31 | 86,013.31 |
中国药科大学合作培养经费 | 66,013.31 | 86,013.31 | |
合 计 | 4,074,346.68 | 20,127,680.00 |
1、长期应付款中的应付融资租赁款明细
本公司于12月31日以后需支付的最低融资租赁付款额如下:
最低租赁付款额 | 2024-12-31 |
1年以内 (含 1年) | 16,638,201.96 |
1年以上 2 年以内 (含 2 年) | 4,060,263.56 |
2 年以上 3 年以内 (含 3 年) | |
3 年以上 | |
小计 | 20,698,465.52 |
CAC
CAC
-64-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656,798.83 |
合 计 | 20,041,666.69 |
2、专项应付款
项 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形成原因 |
中国药科大学合作培养经费 | 86,013.31 | 20,000.00 | 66,013.31 | 中国药科大学拨入合作培养专项经费 | |
合 计 | 86,013.31 | 20,000.00 | 66,013.31 |
注:1、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YYZL0208880-ZL-01,合同金额4,81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年,利率为
5.30%。本项借款以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建工程资产作为抵押,并签定了合同编号为2023YYZL0208880-DY-01的抵押合同。抵押明细如下:
资产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所在地 | 期末账面价值 |
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部分待安装设备 | 15.00 | 套 | 大兴区景弘大街20号院 | 60,455,200.00 |
总 计 | 15.00 | 60,455,200.00 |
2、公司作为中国药科大学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项目”实践教育培养基地,基地活动经费由中国药科大学提供,专项用于实践教育支出。
(二十九)递延收益
1、分类情况
项 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政府补助 | 19,791,930.87 | 2,471,075.90 | 17,320,854.97 | |
合 计 | 19,791,930.87 | - | 2,471,075.90 | 17,320,854.97 |
2、政府补助的明细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12-31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减少 | 2024-12-31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1 | 创新品种临床研究及关键技术升级-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补助项目 | 597,732.49 | - | 199,800.12 | 397,932.37 | 资产相关 | |
2 | 《预测临床慢性乙肝患者HBsAg清除的干扰素相关基因多态性研究》课题经费补助项目 | 89,958.33 | - | 18,000.00 | 71,958.33 | 资产相关 | |
3 | 干扰素α1b溶解微针的处方工艺研究及药效学评价补助项目 | 201,825.00 | - | 35,100.00 | 166,725.00 | 资产相关 | |
4 | 北京市大兴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个人项目 | 400,000.00 | - | - | 400,000.00 | 收益相关 | |
5 | 生产设备提质升级项目 | 13,936,170.16 | - | 1,046,919.84 | 12,889,250.32 | 资产相关 |
CAC
CAC
-65-
6 | 北京市大兴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 2,063,786.85 | - | 241,442.39 | 1,822,344.46 | 资产相关 | |
1,078,726.20 | - | 1,078,726.20 | 收益相关 | ||||
7 | 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 | 871,953.51 | 871,953.51 | - | 资产相关 | ||
8 | 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 | 246,528.33 | 24,860.04 | 221,668.29 | 资产相关 | ||
9 | 2022年度“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赋能奖励支持项目 | 305,250.00 | 33,000.00 | 272,250.00 | 资产相关 | ||
合 计 | 19,791,930.87 | - | 1,599,122.39 | 871,953.51 | 17,320,854.97 |
3、政府补助主要项目说明:
(1)创新品种临床研究及关键技术升级-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补助项目,根据补助文件,公司于2016年5月收到补助款250.00万元,相关文件规定:设备费199.80万元,材料费44.26万元,劳务费5.94万元。根据补助项目的性质,设备费199.80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材料费44.26万元,劳务费5.94万元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预测临床慢性乙肝患者HBsAg清除的干扰素相关基因多态性研究》项目,于2018年7月收到政府补助款20.00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其中18.00万元用于购买仪器设备,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购买设备折旧年限摊销结转为其他收益,补助款2.00万元用于测试化验加工费,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实际使用金额结转为其他收益。
(3)干扰素α1b溶解微针的处方工艺研究及药效学评价补助项目,于2019年6月5日收到政府补助款39.00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其中35.10万用于购买设备,3.90万元用于劳务费。根据补助项目的性质,设备费35.10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劳务费3.90万元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北京市大兴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个人项目,于2020年2月21日收到政府补助款
40.00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用于童梅博士的临床研究实验检验费、数学统计分析委托服务费及临床专家劳务费。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实际使用金额结转为其他收益。
(5)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干扰素生产设备提质升级项目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审)【2020】115号)文件批复,项目总投资8,181.10万元,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1,636.0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6)北京市大兴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课题-重组人干扰素α1b系列新剂型和质量体系建设项目,于2020年4月20日收到政府补助款459.14万元,根据文件规定,245.00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剩余214.14万元用于材料及其他相关费用花费。
(7)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的通知,北京三元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签订《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重大项目贴息(建筑类)合同书》,于2023年6月29日收到政府贴息拨款708万元,企业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使用金额冲减资产原值。
(8)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进行公告的通知,
CAC
CAC
-66-
公司于2023年11月收到补助款24.86万元,根据补助文件,资金用于“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购买数字化赋能服务或产品,公司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9)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2022年度“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赋能奖励支持项目进行公告的通知,公司于2023年3月收到补助款33万元,根据补助文件,资金用于购买数字化赋能服务或产品,公司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三十)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情况
类 别 | 2024-12-31 | 2023-12-31 |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 9,103,454.26 | 9,107,579.63 |
使用权资产 | 45,670.95 | 183,131.4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62,575.37 | 362,575.37 |
合 计 | 9,511,700.58 | 9,653,286.41 |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明细情况
类 别 | 2024-12-31 | 2023-12-31 |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 60,689,695.12 | 60,717,197.56 |
使用权资产 | 182,683.83 | 970,436.6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417,169.07 | 2,417,169.07 |
合 计 | 63,289,548.02 | 64,104,803.30 |
(三十一)股本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股份总数 | 121,810,000.00 | 121,810,000.00 |
合 计 | 121,810,000.00 | 121,810,000.00 |
(三十二)资本公积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股本溢价 | 313,498,300.09 | 311,627,200.09 |
其他资本公积 | - | 5,026,455.00 |
合 计 | 313,498,300.09 | 316,653,655.09 |
(三十三)盈余公积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法定盈余公积金 | 34,778,688.57 | 32,494,590.05 |
CAC
CAC
-67-
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 | ||
合 计 | 34,778,688.57 | 32,494,590.05 |
注:报告期内法定盈余公积增加系公司按照税后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后余额的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三十四)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
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 139,980,321.85 | 111,339,553.86 |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 139,980,321.85 | 111,339,553.86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172,865.71 | 31,681,717.59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284,098.52 | 3,040,949.60 | 1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净资产折股 | - | |||
对所有者的分配 | 9,135,75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0,733,339.04 | 139,980,321.85 |
(三十五)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分类信息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256,541,927.31 | 244,732,951.33 |
主营业务收入 | 256,541,927.31 | 244,684,648.78 |
其他业务收入 | - | 48,302.55 |
营业成本 | 45,763,495.68 | 49,711,672.95 |
主营业务成本 | 45,763,495.68 | 49,711,055.15 |
其他业务成本 | - | 617.80 |
2、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列示
产品类别 | 2024年度 |
CAC
CAC
-68-
收入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产品销售 | 256,541,927.31 | 45,763,495.68 | 82.16 |
运德素 | 256,541,927.31 | 45,763,495.68 | 82.16 |
合 计 | 256,541,927.31 | 45,763,495.68 | 82.16 |
产品类别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产品销售 | 244,684,648.78 | 49,711,055.15 | 79.68 |
运德素 | 244,684,648.78 | 49,711,055.15 | 79.68 |
合 计 | 244,684,648.78 | 49,711,055.15 | 79.68 |
3、按照单体列示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本年度营业收入 | 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 |
客户1 | 18,671,283.20 | 7.28 |
客户3 | 15,610,797.83 | 6.09 |
客户4 | 13,512,555.30 | 5.27 |
客户9 | 9,685,668.00 | 3.78 |
客户2 | 8,463,121.80 | 3.30 |
合 计 | 65,943,426.13 | 25.72 |
4、按照集团汇总列示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本年度营业收入 | 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 |
集团客户3 | 44,443,058.37 | 17.32 |
集团客户2 | 35,416,204.17 | 13.81 |
集团客户4 | 27,835,510.70 | 10.85 |
集团客户5 | 20,270,465.61 | 7.90 |
集团客户6 | 20,163,970.57 | 7.86 |
合 计 | 148,129,209.42 | 57.74 |
(三十六)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计缴标准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80,366.58 | 561,862.08 | 7% |
教育费附加 | 248,728.52 | 240,798.04 | 3% |
CAC
CAC
-69-
地方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65,818.98 | 160,532.02 | 2% |
房产税 | 4,885,930.18 | 881,832.14 | 1.2% |
印花税 | 132,416.70 | 154,926.45 | |
土地使用税 | 39,975.58 | 10,000.00 | |
车船使用税 | 16,000.00 | 12,166.67 | |
合 计 | 6,069,236.54 | 2,022,117.40 |
(三十七)销售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市场推广费 | 84,896,787.97 | 84,435,433.92 |
职工薪酬 | 22,002,600.78 | 20,986,588.96 |
折旧摊销费用 | 7,331,748.51 | 4,056,971.60 |
差旅费 | 1,637,776.70 | 1,747,961.49 |
办公费 | 993,446.95 | 967,477.93 |
业务招待费 | 875,957.24 | 832,142.38 |
租赁费 | 114,631.10 | 122,641.48 |
其他 | 23,470.99 | 20,335.60 |
合 计 | 117,876,420.24 | 113,169,553.36 |
(三十八)管理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职工薪酬 | 19,083,602.07 | 14,341,753.93 |
股份支付 | -3,155,355.00 | 4,442,523.75 |
办公费 | 8,041,300.35 | 5,762,354.69 |
折旧摊销费用 | 10,107,365.48 | 3,934,877.13 |
业务招待费 | 1,652,275.51 | 1,606,961.54 |
差旅费 | 1,439,236.90 | 945,576.63 |
其他 | 434,588.72 | 235,506.25 |
合 计 | 37,603,014.03 | 31,269,553.92 |
(三十九)研发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职工薪酬 | 8,779,361.63 | 3,198,557.42 |
CAC
CAC
-70-
折旧费
折旧费 | 4,367,283.77 | 1,899,959.57 |
技术服务费及调研费 | 4,629,405.65 | 4,580,398.16 |
办公费 | 145,546.41 | 59,004.94 |
水电燃气费 | 529,705.52 | 61,776.30 |
检验费及专利费 | 517,873.88 | 2,120,341.93 |
材料费 | 1,120,095.98 | 365,821.67 |
差旅费 | 658,912.51 | 179,579.71 |
学术研究费 | 433,456.89 | 266,495.60 |
其他费用 | 385,881.57 | 347,410.80 |
合 计 | 21,567,523.81 | 13,079,346.10 |
(四十)财务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利息支出 | 9,786,407.93 | 2,524,664.99 |
利息收入 | -1,192,405.18 | -1,934,174.57 |
手续费及其他 | 28,642.79 | 26,680.45 |
合 计 | 8,622,645.54 | 617,170.87 |
(四十一)其他收益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政府补助 | 2,911,851.96 | 3,094,070.98 |
合 计 | 2,911,851.96 | 3,094,070.98 |
政府补助明细: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备注 |
干扰素生产设备更新项目财政拨款-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 | 1,046,919.84 | 1,046,754.84 | 与资产相关 | 五、(二十九)注释(5) |
证券交易所上市资金支持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大兴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 241,442.39 | 242,875.56 | 与资产相关 | 五、(二十九)注释(6) |
高新技术“小升规”培育支持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创新品种临床研究及关键技术升级-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199,800.12 | 199,800.12 | 与资产相关 | 五、(二十九)注释(1) |
2022年度大兴区1+N产业政策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能力项目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个税返还 | 79,789.57 | 97,930.42 | 与收益相关 |
CAC
CAC
-71-
促工业稳增长支持奖金
促工业稳增长支持奖金 | 6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干扰素α1b溶解微针的处方工艺研究及药效学评价 | 35,100.00 | 35,100.00 | 与资产相关 | 五、(二十九)注释(3) |
青年人才伯乐奖励资金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知识产权资助金 | 2,940.00 | 28,92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度“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赋能奖励支持项目 | 33,000.00 | 24,750.00 | 与资产相关 | 五、(二十九)注释(9) |
《预测临床慢性乙肝患者HBsAg清除的干扰素相关基因多态性研究》课题经费 | 18,000.00 | 1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五、(二十九)注释(2) |
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 | 24,860.04 | 2,071.67 | 与资产相关 | 五、(二十九)注释(8) |
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 1,868.37 | 与收益相关 | ||
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政策资金 | 5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五、(四十一)注释(1) | |
称号认定政策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五、(四十一)注释(1) | |
人才培养平台支持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五、(四十一)注释(2) | |
柔性引进高水平人才 | 20,000.00 | 五、(四十一)注释(2) | ||
合 计 | 2,911,851.96 | 3,094,070.98 |
注:(1)根据北京市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关于发放2023年度大兴区“1+N”产业政策资金的通知,公司于2024年7月收到政府补贴71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第五条支持企业发展壮大51万;《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称号认定20万。公司将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
(2)根据北京市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关于发放《大兴区“新国门”人才支持和服务办法》政策奖励资金的通知,公司于2024年12月收到政府补贴52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大兴区“新国门”人才支持和服务办法》“第二条第二项:1、人才培育平台-解化平台支持,人才培育平台-工作站支持拨付至人才所在企业,50万元由企业自主使用。2、柔性人才奖励拨付至用人单位,2万由用人单位自主使用。公司将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
(四十二)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坏账准备 | 2,990,333.67 | -1,921,791.08 |
合 计 | 2,990,333.67 | -1,921,791.08 |
(四十三)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存货减值准备 | -474,148.69 | -1,111.23 |
合 计 | -474,148.69 | -1,111.23 |
(四十四)资产处置收益
CAC
CAC
-72-
项 目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处置使用权资产利得 | 29,536.80 | |
合 计 | 29,536.80 |
(四十五)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其他 | 16,283.03 | 2,893.17 |
合 计 | 16,283.03 | 2,893.17 |
(四十六)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3,476.53 | 23,144.85 |
捐赠支出 | 2,800.00 | 400,000.00 |
其他支出 | 50,562.44 | 21.37 |
合 计 | 66,838.97 | 423,166.22 |
(四十七)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明细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12,995.76 | 69,221.77 |
递延所得税调整 | 2,260,747.80 | 3,863,492.99 |
合 计 | 2,273,743.56 | 3,932,714.76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利润总额 | 24,446,609.27 | 35,614,432.35 |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666,991.39 | 5,342,164.85 |
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6,807.46 | -199,397.3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22,078.00 | 1,056.67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 | |
无须纳税的收入(以“-”填列) |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 473,905.46 | 138,242.19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 | |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14,791.99 | 24,786.70 |
CAC
CAC
-73-
项 目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 - |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2,390,830.73 | -1,374,138.28 |
其他 | - | |
所得税费用 | 2,273,743.56 | 3,932,714.76 |
(四十八)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政府补贴 | 1,313,379.30 | 9,551,954.36 |
市场推广服务商保证金 | 676,640.00 | 270,130.00 |
其他 | 1,671,883.55 | 2,602,448.99 |
合 计 | 3,661,902.85 | 12,424,533.35 |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管理及销售费用等 | 102,481,874.35 | 95,350,830.51 |
市场推广服务商保证金 | 854,194.00 | 1,187,775.70 |
备用金及其他 | 243,757.90 | 799,039.59 |
合 计 | 103,579,826.25 | 97,337,645.80 |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融资性售后回租 | 48,100,000.00 | |
合 计 | 48,100,000.00 |
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长期房屋租赁押金 | 34,560.00 | |
长期房屋租赁付款额 | 127,608.00 | 775,804.00 |
融资性售后回租 | 17,653,201.03 | 13,371,054.00 |
合 计 | 17,780,809.03 | 14,181,418.00 |
(四十九)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CAC
CAC
-74-
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2,172,865.71 | 31,681,717.5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74,148.69 | 1,111.23 |
信用减值损失 | -2,990,333.67 | 1,921,791.0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1,260,361.41 | 12,876,609.68 |
无形资产摊销 | 9,745,480.79 | 4,886,112.9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26,260.80 | 354,046.3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536.80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476.53 | 23,144.8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786,407.93 | 2,894,664.9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02,333.63 | 3,629,309.0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1,585.83 | 234,183.9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329,320.84 | 6,006,615.5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055,672.63 | -14,941,850.9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45,657.87 | -6,811,031.3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791,888.85 | 42,756,425.0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3,069,057.43 | 177,507,670.0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7,507,670.01 | 225,429,183.2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438,612.58 | -47,921,513.20 |
CAC
CAC
-75-
2、报告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3、报告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货币资金 | 113,069,057.43 | 177,507,670.01 |
减:原存期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 ||
受到限制的存款 |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3,069,057.43 | 177,507,670.01 |
减: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7,507,670.01 | 225,429,183.2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增加额 | -64,438,612.58 | -47,921,513.20 |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一)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本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本公司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同时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并进行合并抵销后编制而成。
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等进行抵销。
CAC
CAC
-76-
(三)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1)截止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通过设立方式取得了子公司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全称 | 公司 类型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期末实际出资额 |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1号 | 医药等销售 | 600.00万元 | 批发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4日);销售医疗器械(限Ⅰ类、Ⅱ类)、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日用品;医药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600.00万元 | 无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是否合并报表 | 少数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 ||
100.00 | 100.00 | 是 | 无 | 无 | 无 | ||
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一期)兴国路10号人才大厦B501 | 医药制造业 | 100.00万元 | 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医疗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 100.00万元 | 无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是否合并报表 | 少数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 |
CAC
CAC
-77-的余额
的余额 | |||||
100.00 | 100.00 | 是 | 无 | 无 | 无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6,000,000.00元,其中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3,6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60%,北京市大兴区民政福利公司货币出资2,4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40%。2005年11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5,9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99%,曹雅锋货币出资6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2013年根据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结构变更为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6,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7月,注册资本1,000,000.00元,其中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无。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无。
(四)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差异的说明及处理
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均与本公司一致。
(五)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无。
(六)报告期内持股50%以上未纳入合并的子公司情况
无。
(七)报告期内持股低于50%已纳入合并的子公司情况
无。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 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1号 |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1号 | 医药等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一期)兴国路10号人才大厦B501 | 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一期)兴国路10号人才大厦B501 | 医药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CAC
CAC
-78-
无。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全称 | 关联关系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对本公司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 | |
期初金额(万元) | 期末金额(万元) | ||||||||||
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2号1幢四层468室 | 程永庆 | 91110115078508170Y | 社会经济咨询 | 2,000.00 | 2,000.00 | 38.51 | 38.51 | 程十庆、印小明、程永庆 |
2、存在控制的关联方及持股情况
企业名称 / 姓名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2024-12-31 | 2023-12-31 | ||
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
程永庆 | 股东、实际控制人 | 6,278,550.00 | 5.15 | 6,278,550.00 | 5.15 |
程十庆
程十庆 | 实际控制人 | ||||
印小明 | 实际控制人 |
3、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全称 | 企业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2024-12-31 | 2023-12-31 |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邓迎达 | 600.00 | 600.00 | 100.00 | 100.00 |
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李扬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4、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5、本公司的报告期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
企业名称 / 姓名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浙江圣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张红斌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晏征宇 | 董事(2025年1月离任) |
许大海 | 监事会主席 |
余军阳 | 监事 |
CAC
CAC
-79-刘金毅
刘金毅 | 副总经理 |
杨大军 | 董事 |
王冰冰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张凤琴 | 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茹莉莉 | 副总经理 |
张春雨 | 副总经理 |
张宾 | 副总经理 |
钱爱民 | 独立董事 |
邵荣光 | 独立董事 |
范保群 | 董事 |
徐晨 | 监事 |
胡左浩 | 独立董事 |
北京元进医药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实际控制人程永庆持有其18.98%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北京健康新概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程永庆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董事程永庆的女儿担任其经理的企业 |
北京星禾十七咨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程永庆持股40%并担任执行董事,其女儿持有60%股权、并担任其经理的企业 |
深圳前海创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印小明持股69%并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程十庆持股25%、曾担任其董事(已于2019年9月辞任)的企业 |
深圳市东南实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印小明持股99%并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 |
电讯盈科(北京)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程十庆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 |
6、本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无。
(2)关联租赁情况
无。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CAC
CAC
-80-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11,693,058.00 | 11,619,186.00 |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无。
九、股份支付
(一)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公司本报告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份额 | 450,000.00 | |
公司本报告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份额 | ||
公司本报告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份额 | 3,558,000.00 | 42,0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份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股份支付情况的说明:
2022年10月26日,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陈汉文、范保群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5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2年11月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核查的议案》和《关于对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的议案》,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
CAC
C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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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公司以2022年11 月18日为首次权益授予日,向53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329.00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其中向52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315.00万份股票期权已确认,1人未接受。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分三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2023 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以及《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9日,公司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信息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核 查的议案》和《关于对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以2023年11月9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19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45.00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核心员工。
本次授予部分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分两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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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北京分公司提交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申请,经审核确认,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经办理完毕,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 95.90 万份。本报报告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份额为未达到行权条件及员工放弃行权产生。
(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项目 | 2024年度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S定价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的确定依据 | 公司管理层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871,10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155,355.00 |
(三)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无。
(四)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的说明
无。
(五)其他
无。
十、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于2022年2月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0020000074-2022年(大兴)字00081号,合同金额470,000,000.00元,承诺如下:
(1) 本公司营业收入归集至其在贷款人账户,贷款存续期内在贷款人结算账户的销售收入归集金额/借款人当期销售收入不低于80%;
(2) 本公司在本笔贷款期限内增加其他付息债务、对外投资等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3) 按以下还款计划年内每半年等额还款,在归还当年到期贷款本息前,本公司不得向股东分红;
单位:万元
项目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第六年 | 第七年 | 第八年 | 第九年 | 第十年 | 第十一年 | 第十二年 | 第十三年 | 第十四年 | 第十五年 |
第二季度 | 200 | 250 | 25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第四季度 | 200 | 250 | 25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CAC
CAC
-83-
2、或有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应收账款
1、风险分析
种 类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75,543,666.70 | 95.74 | 5,704,803.19 | 7.55 | 69,838,863.51 |
组合二: | 3,358,900.00 | 4.26 | - | 3,358,900.00 | |
组合小计 | 78,902,566.70 | 100.00 | 5,704,803.19 | 7.23 | 73,197,763.51 |
合 计 | 78,902,566.70 | 100.00 | 5,704,803.19 | 7.23 | 73,197,763.51 |
种 类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92,175,768.48 | 96.48 | 8,573,034.35 | 9.30 | 83,602,734.13 |
组合二: | 3,358,900.00 | 3.52 | 3,358,900.00 | ||
组合小计 | 95,534,668.48 | 100.00 | 8,573,034.35 | 8.97 | 86,961,634.13 |
合 计 | 95,534,668.48 | 100.00 | 8,573,034.35 | 8.97 | 86,961,634.13 |
2、组合中,按组合一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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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
-84-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64,237,622.44 | 85.04 | 3,211,881.12 | 5.00 |
1—2年 | 7,369,232.69 | 9.75 | 736,923.27 | 10.00 |
2—3年 | 3,115,446.82 | 4.12 | 934,634.05 | 30.00 |
3年以上 | 821,364.75 | 1.09 | 821,364.75 | 100.00 |
合 计 | 75,543,666.70 | 100.00 | 5,704,803.19 | 7.55 |
项 目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74,691,593.74 | 81.03 | 3,734,579.69 | 5.00 |
1—2年 | 5,130,339.35 | 5.57 | 513,033.94 | 10.00 |
2—3年 | 11,469,163.81 | 12.44 | 3,440,749.14 | 30.00 |
3年以上 | 884,671.58 | 0.96 | 884,671.58 | 100.00 |
合 计 | 92,175,768.48 | 100.00 | 8,573,034.35 | 9.30 |
3、期末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权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的款项。
4、应收账款按照单体列示前五名单位情况
公司名称 | 关联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比(%) | 坏账计提金额 |
客户6 | 非关联方 | 货款 | 12,543,631.30 | 1年以内、1-2年 | 15.90 | 834,720.13 |
客户9 | 非关联方 | 货款 | 6,654,392.00 | 1年以内 | 8.43 | 332,719.60 |
客户4 | 非关联方 | 货款 | 6,294,000.00 | 1年以内 | 7.98 | 314,700.00 |
客户7 | 非关联方 | 货款 | 5,358,946.72 | 1年以内、1-2年、2-3年 | 6.79 | 965,580.74 |
客户5 | 非关联方 | 货款 | 4,482,290.00 | 1年以内 | 5.68 | 224,114.50 |
合 计 | 35,333,260.02 | 44.78 | 2,671,834.97 |
5、应收账款金额按照集团汇总列示前5名单位情况
公司名称 | 关联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占比(%) |
集团客户1 | 非关联方 | 货款 | 14,611,931.30 | 18.52 |
集团客户2 | 非关联方 | 货款 | 11,151,919.36 | 14.13 |
集团客户3 | 非关联方 | 货款 | 8,854,896.88 | 11.22 |
客户9 | 非关联方 | 货款 | 6,654,392.00 | 8.43 |
CAC
CAC
-85-
集团客户4
集团客户4 | 非关联方 | 货款 | 6,595,427.57 | 8.36 |
合 计 | 47,868,567.11 | 60.66 |
6、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7、报告期计提、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 2024年度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2023年12月31日 | 8,573,034.35 | 8,573,034.35 | |
本年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
本年转回预期信用损失 | 2,868,231.16 | 2,868,231.16 | |
本年核销的损失准备 | |||
2024年12月31日 | 5,704,803.19 | - | 5,704,803.19 |
(二)其他应收款
1、风险分析
种 类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1,433,248.68 | 8.37 | 91,885.63 | 6.41 | 1,341,363.05 |
组合二: | 15,687,473.27 | 91.63 | 15,687,473.27 | ||
组合小计 | 17,120,721.95 | 100.00 | 91,885.63 | 0.54 | 17,028,836.32 |
合 计 | 17,120,721.95 | 100.00 | 91,885.63 | 0.54 | 17,028,836.32 |
种 类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CAC
CAC
-86-组合一:
组合一: | 1,037,729.42 | 6.44 | 83,772.72 | 8.07 | 953,956.70 |
组合二: | 15,087,473.27 | 93.56 | 15,087,473.27 | ||
组合小计 | 16,125,202.69 | 100.00 | 83,772.72 | 0.52 | 16,041,429.97 |
合 计 | 16,125,202.69 | 100.00 | 83,772.72 | 0.52 | 16,041,429.97 |
2、组合中,按组合一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1,104,784.68 | 77.08 | 55,239.23 | 5.00 |
1—2年 | 316,464.00 | 22.08 | 31,646.40 | 10.00 |
2—3年 | 10,000.00 | 0.70 | 3,000.00 | 30.00 |
3年以上 | 2,000.00 | 0.14 | 2,000.00 | 100.00 |
合 计 | 1,433,248.68 | 100.00 | 91,885.63 | 6.41 |
项 目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636,004.42 | 61.29 | 31,800.22 | 5.00 |
1—2年 | 349,725.00 | 33.70 | 34,972.50 | 10.00 |
2—3年 | 50,000.00 | 4.82 | 15,000.00 | 30.00 |
3年以上 | 2,000.00 | 0.19 | 2,000.00 | 100.00 |
合 计 | 1,037,729.42 | 100.00 | 83,772.72 | 8.07 |
3、期末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权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的款项。
4、其他应收款中金额较大的单位情况
名 称 | 关联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 坏账计提金额 |
客户8 | 子公司 | 往来款 | 15,087,473.27 | 3年以上 | 88.12 | |
服务商2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710,679.00 | 1年以内 | 4.15 | 35,533.95 |
客户10 | 子公司 | 往来款 | 600,000.00 | 1年以内 | 3.50 | |
服务商14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306,464.00 | 1-2年 | 1.79 | 30,646.40 |
服务商22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53,856.68 | 1年以内 | 0.31 | 2,692.83 |
合 计 | 16,758,472.95 | 97.87 | 68,873.18 |
5、报告期内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CAC
CAC
-87-
6、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披露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往来款及其他 | 16,758,472.95 | 15,394,357.27 |
代垫社保款 | 340,249.00 | 319,120.42 |
押金保证金 | 22,000.00 | 411,725.00 |
合 计 | 17,120,721.95 | 16,125,202.69 |
7、报告期内计提、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 2024年度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2023年12月31日 | 83,772.72 | 83,772.72 | |
本年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40,633.46 | 40,633.46 | |
本年转回预期信用损失 | 32,520.55 | 32,520.55 | |
本年核销的损失准备 | |||
2024年12月31日 | 91,885.63 | 91,885.63 |
(三)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4,950,743.53 | 5,646,671.86 |
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合 计 | 5,950,743.53 | 6,646,671.86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净 额 | 5,950,743.53 | 6,646,671.86 |
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 初始金额 | 增减变动 | 期末金额 | 持股比例 | 持有表决权比例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5,646,671.86 | -695,928.33 | 4,950,743.53 | 100% | 100% |
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 | 100% | |
合 计 | 6,646,671.86 | -695,928.33 | 5,950,743.53 | 100% | 100% |
(四)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分类信息
CAC
CAC
-88-
项 目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256,540,373.91 | 244,731,041.89 |
主营业务收入 | 256,540,373.91 | 244,683,872.08 |
其他业务收入 | 47,169.81 | |
营业成本 | 45,763,052.96 | 49,710,833.79 |
主营业务成本 | 45,763,052.96 | 49,710,833.79 |
其他业务成本 |
2、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列示
产品类别 | 2024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产品销售 | |||
运德素 | 256,540,373.91 | 45,763,052.96 | 82.16 |
合 计 | 256,540,373.91 | 45,763,052.96 | 82.16 |
产品类别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产品销售 | 244,683,872.08 | 49,710,833.79 | 79.68 |
运德素 | 244,683,872.08 | 49,710,833.79 | 79.68 |
合 计 | 244,683,872.08 | 49,710,833.79 | 79.68 |
3、公司按照单体列示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本年度营业收入 | 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 |
客户1 | 18,671,283.20 | 7.28 |
客户3 | 15,610,797.83 | 6.09 |
客户4 | 13,512,555.30 | 5.27 |
客户9 | 9,685,668.00 | 3.78 |
客户2 | 8,463,121.80 | 3.30 |
合 计 | 65,943,426.13 | 25.72 |
4、按照集团汇总列示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本年度营业收入 | 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 |
集团客户3 | 44,443,058.37 | 17.32 |
集团客户2 | 35,416,204.17 | 13.81 |
CAC
CAC
-89-
集团客户
集团客户4 | 27,835,510.70 | 10.85 |
集团客户5 | 20,270,465.61 | 7.90 |
集团客户6 | 20,163,970.57 | 7.86 |
合 计 | 148,129,209.42 | 57.74 |
(五)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2,840,985.21 | 30,409,496.0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74,148.69 | 1,111.23 |
信用减值损失 | -2,994,024.87 | 1,918,434.3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0,788,327.69 | 12,504,333.30 |
无形资产摊销 | 9,734,922.53 | 4,866,534.9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67,552.24 | 354,046.3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536.8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476.53 | 22,547.4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780,875.58 | 2,887,494.3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71,112.93 | 3,977,078.8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3,342.01 | -93,342.0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274,163.34 | 6,005,997.7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335,528.03 | -8,524,707.1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897,477.51 | 3,391,815.9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013,339.92 | 57,720,841.4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C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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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补充资料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类 别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060.27 | -23,144.85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11,851.96 | 3,464,070.98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收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9,113,733.34 | 174,058,043.2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4,058,043.29 | 217,023,195.5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944,309.95 | -42,965,15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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