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三元基因
837344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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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度大事记
1、2024年3月,公司产品: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重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在江西省医保局牵头的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成功中标。 2、2024年4月,公司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顺利落成,公司召开2023-2024年度会议暨乔迁之禧庆典。 3、2024年7月,经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批准,公司被评选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4、2024年7月29日,《人民日报》头版位置《重点领域改革蹄疾步稳》中报道了民营企业加快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介绍了三元基因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公司制度和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举措。 5、2024年9月,经北京市经信局审评,公司“干扰素注射剂制剂数字化车间”入选“2024年北京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名单。 6、2024年9月,在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办的2024年度民营企业百强评选中,公司被评为“2024北京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百强企业”。 7、2024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三元医药公司研发的抗病毒口腔喷剂(商品名:立舒星?)获得上市许可。 8、2024年11月,北京专精特新企业组团亮相第19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公司核心产品运德素亮相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专利密集型产品专题展区。 9、2024年12月,经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审评,公司产品运德素?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被评为“2024年度生化、生物药品优秀品牌”。 10、2024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程永庆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并作公司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年度营业收入2.57亿元,同比增长4.83%;实现净利润2,217.29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6,979.19万元,同比增长63.23%;产品毛利率为82.16%,期末净资产为6.21亿元。 |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五节 重大事件 ...... 4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1
第七节 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 ...... 5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 58
第九节 行业信息 ...... 68
第十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 87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报告 ...... 100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9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程永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凤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爱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否 |
1、 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豁免披露事项为公司非关联方主要客户、供应商、服务商及应收账款单位的名称。为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公司对前五大非关联方客户、供应商、服务商及应收账款单位名称使用代称进行披露。
【重大风险提示】
1、 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 √否
2、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
公司、本公司、三元基因 | 指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三会 | 指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北交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 指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处方药 | 指 | 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
生物制品 | 指 | 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细胞及各种动物和人源的组织和体液等生物材料,用于人类疾病预防、治疗药品和诊断检测试剂。 |
GMP | 指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GSP | 指 | Good Supply 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干扰素α | 指 | 干扰素α(Interferon-α, IFNα)是细胞和机体受到病毒感染,或者受核酸、细菌内毒素和促细胞分裂素等作用后,由淋巴细胞分泌的一种细胞因子,具有广谱抗病毒、抗肿瘤和免疫调节作用,是机体天然免疫的关键组成部分。 |
人干扰素α1b | 指 | 全球人干扰素α(IFNα)已有3个亚型被批准为药品在临床使用,分别为IFN-α1b、IFN-α2a和IFN-α2b,目前均为基因工程产品。国外市场上的IFN-α有IFN-α2a和IFN-α2b,其基因原始克隆来源于西方白种人。中国市场上的IFNα有IFN-α1b,其基因由我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侯云德院士于1982年从健康中国人脐血白细胞中获得。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第80号)的要求及药典委相关文件,将已进入药典的注射剂和滴眼液通用名由“重组人干扰素α1b”修订为“人干扰素α1b”,其它剂型仍沿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 |
运德素? | 指 | 公司人干扰素α1b产品注册商标和商品名 |
国家一类新药 | 指 | 原《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规定,生物制品分为五类。第一类为国内外尚未批准上市的生物制品。2007年10月1日批准实施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所指的治疗性生物制品1类药品的概念,指境内外均未上市的药品和生物制品。现为2020年7月1日批准实施的《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注册要求》中所指的创新型生物制品。 |
RSV | 指 | 呼吸道合胞病毒(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是一种RNA(Ribonucleic Acid,核糖核酸)病毒,属副粘液病毒科。该病毒经 |
空气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多见于新生儿和6个月以内的婴儿,是引起婴幼儿病毒性肺炎和毛细支气管炎的首要病原。 | ||
新型PEG集成干扰素突变体 | 指 | 指公司在研的聚乙二醇新型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是兼具聚乙二醇的长效性、集成干扰素的高效性和人干扰素α1b的安全性的新型干扰素药物。 |
新冠病毒 | 指 |
2019新型冠状病毒,一种单股正链RNA病毒,以前从未在人体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2020年1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将其命名为2019-nCoV,又名SARS-COV-2。
新冠肺炎 | 指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2019冠状病毒病(Corona Virus Disease2019,COVID-19)”是指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疾病。国家卫健委于2022年12月26日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
γδT细胞 | 指 | γδT细胞是执行固有免疫功能的T细胞,其TCR由γ和δ链组成,是一种既能杀伤癌细胞和肿瘤干细胞,又能识别癌抗原的免疫细胞。 |
细胞治疗 | 指 | 细胞治疗是机体细胞通过体外培养、增殖、激活,再回输病人的治疗方式,可增强或诱导机体抗肿瘤或抗病毒免疫应答。 |
CDE | 指 | 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
CRC | 指 | Clinical Research Coordinator,临床研究协调员。 |
CRO | 指 |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 |
GCP | 指 | Good Clinical Practice,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
GLP | 指 |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
NMPA | 指 | National Medical Products Administration,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集采 | 指 |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由国家组织,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中遴选品种,明确采购数量,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药费负担。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健全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药品集中采购市场,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证券简称 | 三元基因 |
证券代码 | 837344 |
公司中文全称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Beijing Tri-Prime Gene Pharmaceutical Co., Ltd. |
法定代表人 | 程永庆 |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 王冰冰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景弘大街20号院 |
电话 | 010-60219175 |
传真 | 010-61253368 |
董秘邮箱 | dm@triprime.com |
公司网址 | http://www.triprime.com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景弘大街20号院 |
邮政编码 | 102600 |
公司邮箱 | gudongdahui@triprime.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年度报告 | 2024年年度报告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b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www.stcn.com)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四、 企业信息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时间 | 2021年11月15日 |
行业分类 | 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生物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造(行业分类代码:C2760)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医药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 |
注射用人干扰素α1b粉针剂、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重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等。 |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121,810,000 |
优先股总股本(股) | - |
控股股东 | 控股股东为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实际控制人为程永庆、印小明、程十庆,一致行动人为程永庆、印小明、程十庆 |
五、 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中介机构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名称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院2号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葛云虎、孙宝珩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投资者沟通电话:021-33388437 |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徐鸿宇、潘志源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1月8日-2024年12月31日 |
七、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256,541,927.31 | 244,732,951.33 | 4.83% | 170,998,937.09 |
毛利率% | 82.16% | 79.69% | - | 80.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172,865.71 | 31,681,717.59 | -30.01% | 31,059,442.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9,722,159.29 | 29,093,524.85 | -32.21% | 20,719,863.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3.60% | 5.35% | - | 5.5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3.20% | 4.91% | - | 3.71% |
基本每股收益 | 0.18 | 0.26 | -30.77% | 0.25 |
二、 营运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资产总计 | 1,229,300,437.46 | 1,235,173,866.83 | -0.48% | 933,631,678.93 |
负债总计 | 608,480,109.76 | 624,235,299.84 | -2.52% | 358,817,353.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20,820,327.70 | 610,938,566.99 | 1.62% | 574,814,325.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5.10 | 5.02 | 1.59% | 4.72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8.57% | 49.64% | - | 37.43%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9.50% | 50.54% | - | 38.43% |
流动比率 | 1.54 | 1.91 | -19.37% | 2.64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利息保障倍数 | 1.86 | 2.69 | - | 8.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791,888.85 | 42,756,425.00 | 63.23% | 68,618,602.80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3.06 | 2.88 | - | 1.96 |
存货周转率 | 2.18 | 2.46 | - | 1.55 |
总资产增长率% | -0.48% | 32.30% | - | 43.58%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4.83% | 43.12% | - | -15.18% |
净利润增长率% | -30.01% | 2.00% | - | -23.15% |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四、 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五、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47,952,373.12 | 69,211,594.81 | 51,240,116.73 | 88,137,842.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28,398.18 | 7,737,626.70 | 2,188,437.87 | 10,318,402.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526,072.71 | 7,362,858.33 | 1,294,035.33 | 9,539,192.9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6,060.27 | -23,144.85 | 3,941.9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11,851.96 | 3,464,070.98 | 1,975,518.5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37,079.41 | -397,128.20 | -542,227.96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2,890,832.82 | 3,043,797.93 | 1,437,232.48 | - |
所得税影响数 | 440,126.40 | 455,605.19 | -8,902,346.33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 -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450,706.42 | 2,588,192.74 | 10,339,578.81 | - |
七、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八、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索并构建生物制药行业数智化转型的全新范式。
在数智化转型战略驱动下,公司深入推进IT/OT融合网络架构的系统性优化升级,同步强化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通过构建标准化数据交互通道,实现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集散控制系统(DCS)等工业控制系统,与制造执行系统(MES)、仓储管理系统(WM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等生产管理系统的实时互联互通;同时,打通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供应链管理系统(SCM)等经营管理系统的数据链路,形成全维度、可视化、跨层级的业务数据协同。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制造体系实现“数据贯通业务、孪生驱动创新”的重要突破。凭借制药智能工厂建设的卓越成果,公司“干扰素注射剂制剂数字化车间”成功入选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的2024年(第一批)北京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名单。展望未来,公司将深化数字孪生与AI大模型融合,打造开放式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平台,持续挖掘数据价值,为行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创新示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专精特新”认定 | √国家级 □省(市)级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是 |
其他相关的认定情况 |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其他相关的认定情况 |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其他相关的认定情况 | 北京市长效干扰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其他相关的认定情况 | 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
其他相关的认定情况 |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其他相关的认定情况 | 2024北京专精特新企业百强 - 北京企业联合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 |
其他相关的认定情况 |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二、 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3、销售方面:
在销售策略层面,公司市场销售团队紧紧围绕公司确立的“研发引领、医学驱动、学术推广、专业营销”工作方针,制定了系统性的年度营销战略规划。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优化,积极协同市场部、销售部、商务部等多个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形成强大合力,高效达成年度销售目标。在销售模式上,公司延续以代理与自营为双引擎驱动的混合模式,持续深化营销网络建设。一方面,公司积极开拓城市等级医院市场与基层医疗市场,逐步扩大营销网络覆盖范围;另一方面,公司着力提升医院准入数量,不断夯实并壮大市场根基。
在销售组织建设层面,公司着重强化市场部门体系搭建,精心策划并组织开展多形式、高频次的内外部销售赋能活动,致力于打造一支具备高素质、学术化特质的专业营销团队。与此同时,公司全力搭建完善的数字化营销体系,构建数字化营销矩阵,形成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全渠道营销布局。
公司始终秉持推广工作学术化、营销人员专业化的理念,大力加强与医学专业组织的合作及互动。对外与业务相关的学会、协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深度融入各类全国级、区域级学术会议,并与业内知名专家开展深度合作,以此稳固运德素
?在行业内的优质品牌地位。
在营销创新方面,公司持续提升数字化科技对营销的赋能作用,借助一系列软硬件设施及移动终端应用,全面提升营销体系工作的效率与质量,为学术推广工作的高效开展以及销售目标的顺利达成提供有力支持。
2023年12月,江西省医保局发布《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2024年3月8日,江西省医保局正式发布了《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通知》,公司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水针剂)5个规格、重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中选,约定采购期为4年,联盟省份包括: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29个省级采购主体。
截至2024年12月,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已在联盟涵盖的29个省市全面启动并执行。在此期间,公司迅速响应,有条不紊地组织完成了各项履约准备工作,全力保障产品及时、足量的生产供应,以满足市场需求。随着集采中选结果在联盟省份全面落地,公司依托集采中选政策优势,实现产品快速准入,新增医疗终端1106家。同时,公司通过与各大医药流通企业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借助它们在渠道网络、物流配送和终端覆盖等方面的领先优势,公司产品得以更快速、更可靠地覆盖全国各大城市及偏远地区市场,为基层以及偏远地区的患者提供优质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医药商业配送渠道触达偏远区县的基层医疗诊所达到2704家,覆盖的基层终端数量同比增长38%。报告期内,公司在上述区域快速实现市场拓展,完成了国内市场的全覆盖,累计实现6000余家等级医院终端准入。在主销规格产品单价下降23%的背景下,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83%,实现了销售业绩和市场份额双重提升。
(二)行业情况
与生产根基。
在“新质生产力”理念的引领下,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市场创新以及商业模式创新等多维度创新举措,奋力开启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
(三)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
货币资金 | 113,069,057.43 | 9.20% | 177,507,670.01 | 14.37% | -36.30% |
应收票据 | 4,829,417.00 | 0.39% | 5,570,773.78 | 0.45% | -13.31% |
应收账款 | 69,838,863.51 | 5.68% | 83,602,734.13 | 6.77% | -16.46% |
应收款项融资 | 15,889,531.72 | 1.29% | 17,015,208.57 | 1.38% | -6.62% |
预付账款 | 8,583,711.06 | 0.70% | 4,636,067.88 | 0.38% | 85.15% |
其他应收款 | 1,496,500.98 | 0.12% | 1,073,521.80 | 0.09% | 39.40% |
存货 | 24,731,526.85 | 2.01% | 17,076,699.78 | 1.38% | 44.83% |
其他流动资产 | 1,428,825.18 | 0.12% | 435,598.69 | 0.04% | 228.0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00.00 | 1.63% | 20,000,000.00 | 1.62% | 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固定资产 | 447,711,939.64 | 36.42% | 64,342,216.26 | 5.21% | 595.83% |
在建工程 | 296,221,606.46 | 24.10% | 639,371,788.11 | 51.76% | -53.67% |
使用权资产 | 182,683.83 | 0.01% | 970,436.67 | 0.08% | -81.18% |
无形资产 | 62,714,346.39 | 5.10% | 57,746,789.77 | 4.68% | 8.60% |
开发支出 | 143,304,698.55 | 11.66% | 121,206,844.15 | 9.81% | 18.23% |
商誉 | - |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51,292.98 | 0.24% | 401,333.95 | 0.03% | 635.3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259,139.06 | 0.83% | 12,661,472.69 | 1.03% | -18.9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087,296.82 | 0.50% | 11,554,710.59 | 0.94% | -47.32% |
短期借款 | 41,109,073.73 | 3.34% | 40,897,572.08 | 3.31% | 0.52% |
应付账款 | 55,266,777.08 | 4.50% | 74,270,874.50 | 6.01% | -25.59% |
合同负债 | 541,606.60 | 0.04% | 454,789.52 | 0.04% | 19.09% |
应付职工薪酬 | 12,558,429.46 | 1.02% | 12,000,393.21 | 0.97% | 4.65% |
应交税费 | 3,834,571.94 | 0.31% | 3,704,239.22 | 0.30% | 3.52% |
其他应付款 | 4,257,650.64 | 0.35% | 4,229,667.11 | 0.34% | 0.6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855,558.38 | 3.08% | 24,572,676.25 | 1.99% | 54.06% |
其他流动负债 | 26,135.20 | 0.00% | 219,216.89 | 0.02% | -88.08% |
长期借款 | 422,123,404.50 | 34.34% | 414,229,240.81 | 33.54% | 1.91% |
租赁负债 | 0.00 | 0.00% | 83,732.97 | 0.01% | -100.00% |
长期应付款 | 4,074,346.68 | 0.33% | 20,127,680.00 | 1.63% | -79.76% |
递延收益 | 17,320,854.97 | 1.41% | 19,791,930.87 | 1.60% | -12.4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511,700.58 | 0.77% | 9,653,286.41 | 0.78% | -1.47% |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房租赁,外部库房退租所致。
(14)长期应付款: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1,605.33万元,降幅为79.76%。主要为报告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应付款所致。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营业收入 | 256,541,927.31 | - | 244,732,951.33 | - | 4.83% |
营业成本 | 45,763,495.68 | 17.84% | 49,711,672.95 | 20.31% | -7.94% |
毛利率 | 82.16% | - | 79.69% | - | - |
税金及附加 | 6,069,236.54 | 2.37% | 2,022,117.40 | 0.83% | 200.14% |
销售费用 | 117,876,420.24 | 45.95% | 113,169,553.36 | 46.24% | 4.16% |
管理费用 | 37,603,014.03 | 14.66% | 31,269,553.92 | 12.78% | 20.25% |
研发费用 | 21,567,523.81 | 8.41% | 13,079,346.10 | 5.34% | 64.90% |
财务费用 | 8,622,645.54 | 3.36% | 617,170.87 | 0.25% | 1,297.12% |
信用减值损失 | 2,990,333.67 | 1.17% | -1,921,791.08 | -0.79% | -255.60% |
资产减值损失 | -474,148.69 | -0.18% | -1,111.23 | 0.00% | 42,568.82% |
其他收益 | 2,911,851.96 | 1.14% | 3,094,070.98 | 1.26% | -5.89% |
投资收益 | - | -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 | 29,536.80 | 0.01% | - | - | - |
汇兑收益 | - | - | - | - | - |
营业利润 | 24,497,165.21 | 9.55% | 36,034,705.40 | 14.72% | -32.02% |
营业外收入 | 16,283.03 | 0.01% | 2,893.17 | 0.00% | 462.81% |
营业外支出 | 66,838.97 | 0.03% | 423,166.22 | 0.17% | -84.21% |
净利润 | 22,172,865.71 | 8.64% | 31,681,717.59 | 12.95% | -30.01%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3)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00.55万元,增幅为1,297.12%。主要为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部分的在建工程转固,相关银行借款利息由资本化转为费用化核算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91.21万元,降幅为255.60%。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销售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减少,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转回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7.30万元,增幅为42,568.82%。主要为报告期内对近效期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95万元。主要为报告期内终止外部库房租赁,清理使用权资产所致。
(7)营业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53.75万元,降幅为32.02%。主要为一是报告期内随着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的逐步完工,对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部分结转至固定资产,致使折旧摊销费用、运营维护费用以及利息支出费用化核算显著增加,二是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项目的投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核算等显著增长所致。
(8)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4万元,增幅为462.81%。主要为部分供应商已注销产生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转销所致。
(9)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5.63万元,降幅为84.21%。主要为上年同期存在公益性捐赠支出所致。
(10)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50.89万元,降幅为30.01%。主要为营业利润减少所致。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主营业务收入 | 256,541,927.31 | 244,684,648.78 | 4.85% |
其他业务收入 | 0.00 | 48,302.55 | -100.00% |
主营业务成本 | 45,763,495.68 | 49,711,055.15 | -7.94% |
其他业务成本 | 0.00 | 617.8 | -100.00% |
按产品分类分析:
单位:元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 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运德素 | 256,541,927.31 | 45,763,495.68 | 82.16% | 4.85% | -7.94% | 增加2.48个百分点 |
其他收入 | - | - | - | -1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合计 | 256,541,927.31 | 45,763,495.68 | - | - | - | - |
按区域分类分析:
单位:元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 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东北 | 46,801,893.87 | 6,634,674.80 | 85.82% | 26.70% | 19.43% | 增加0.86个百分点 |
华北 | 21,669,060.88 | 3,208,835.18 | 85.19% | 23.84% | 17.29% | 增加0.82个百分点 |
华东 | 28,449,168.15 | 4,799,258.34 | 83.13% | -27.83% | -41.60% | 增加3.98个百分点 |
华南 | 8,981,119.33 | 3,317,310.64 | 63.06% | 6.49% | -22.67% | 增加13.93个百分点 |
华中 | 31,517,777.60 | 8,685,030.02 | 72.44% | 28.25% | 0.69% | 增加7.54个百分点 |
西北 | 55,733,976.22 | 9,078,677.89 | 83.71% | 22.76% | 19.08% | 增加0.5个百分点 |
西南 | 63,388,931.26 | 10,039,708.81 | 84.16% | -12.53% | -20.72% | 增加1.64个百分点 |
合计 | 256,541,927.31 | 45,763,495.68 | - | - | - | - |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运德素
?
产品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主要得益于:一方面,公司借助专业化学术推广的优势,传递产品核心治疗价值,通过持续优化市场渠道布局,开拓潜在市场,实现了营业收入快速提升;另一方面,2024年3月8日,江西省医保局正式发布了《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通知》,公司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5个规格、重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和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中选。报告期内,东北区域的辽宁省,华北区域的北京市,华中区域的湖南省,西北区域的甘肃省、陕西省等省份相继公布干扰素集采执行通知,公司产品获得了显著的市场准入优势,区域医院终端覆盖数量迅速提升,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产品的市场份额。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集团客户3 | 44,443,058.37 | 17.32% | 否 |
2 | 集团客户2 | 35,416,204.17 | 13.81% | 否 |
3 | 集团客户4 | 27,835,510.70 | 10.85% | 否 |
4 | 集团客户5 | 20,270,465.61 | 7.90% | 否 |
5 | 集团客户6 | 20,163,970.57 | 7.86% | 否 |
合计 | 148,129,209.42 | 57.74% | - |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 | 年度采购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1 | 7,920,000.00 | 31.13% | 否 |
2 | 供应商4 | 3,457,580.62 | 13.59% | 否 |
3 | 供应商3 | 1,875,764.80 | 7.37% | 否 |
4 | 供应商10 | 1,321,999.90 | 5.20% | 否 |
5 | 供应商2 | 1,313,934.91 | 5.16% | 否 |
合计 | 15,889,280.23 | 62.45% | - |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791,888.85 | 42,756,425.00 | 63.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418,049.54 | -358,647,416.13 | 68.6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812,451.89 | 267,969,477.93 | -108.14% |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703.55万元,增幅为63.23%。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4,622.94万元,降幅为
68.65%。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基本完成竣工验收,工程支出相应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8,978.19万元,降幅为108.14%。主要为:①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的竣工验收,所需工程支出大幅减少,新增固定资产长期贷款大幅减少;②本年度实施了权益分派方案,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的行动,公司支付股利分红款913.575万元。
(四)投资状况分析
1、 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投资额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变动比例% |
96,579,908.98 | 434,294,241.29 | -77.76% |
2、 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投入情况 | 累计实际投入情况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是否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研发和生产基地项目 | 58,713,051.75 | 698,084,839.86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 项目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取得了所有建筑的不动产权证,进入试生产阶段。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建筑安装工程完成验收,生产车间及工艺设备处于GMP验证阶段,符合预期进度 |
合计 | 58,713,051.75 | 698,084,839.86 | - | - | - |
4、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融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本期购 入金额 | 本期出 售金额 | 报告期投资收益 | 本期公 允价值 变动损 益 | 计入权 益的累 计公允 价值变 动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00.00 | 自有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20,000,000.00 |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5、 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 | 公 | 主要业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 | 主营业务利 | 净利润 |
名称 | 司类型 | 务 | 入 | 润 |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医药信息咨询 | 6,000,000.00 | 4,429,476.86 | -16,582,994.99 | 20,445,545.50 | 20,357,745.12 | 218,651.29 |
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进出口 | 1,000,000.00 | 758,830.86 | 11,344.03 | - | -184.32 | -886,770.79 |
(2)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与公司从事业务的关联性 | 持有目的 |
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 | 佳德和公司的主要开发产品γδT细胞与本公司的主打产品人干扰素α1b有良好的抗肿瘤协同效应,且均具有广谱的抗肿瘤作用,产品未来在临床上有广泛的联合用药市场。 | 支持新型细胞治疗产品的临床研究与开发,增强与现有产品在未来市场的协同效应。 |
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比出现大幅波动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税收优惠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1100007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因此,公司2024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六)研发情况
1、 研发支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比例 | 上期金额/比例 |
研发支出金额 | 43,665,378.21 | 50,533,135.08 |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7.02% | 20.65%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 | 22,097,854.40 | 37,453,788.98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支出的比例 | 50.61% | 74.12%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 | 99.66% | 118.2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变化情况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率为50.61%,去年同期资本化率为74.12%,本期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较去年同期降低了41.00%。按照公司研发项目管线以及临床试验的需要和安排,2023年度研发投入重点用于两个Ⅲ期临床试验项目“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Ⅲ期临床试验项目”和“人干扰素α1b防治新冠病毒肺炎Ⅲ期临床试验项目”,研发投入计入资本化核算。报告期内,“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Ⅲ期临床试验项目”已完成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并进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申报前沟通交流阶段;同时,根据公司研发项目的进度安排,本年度公司大力推进处于II期临床试验阶段的“新型PEG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项目,该项目属于费用化核算项目。因此,本年度研发投入资本化率有所降低。
2、 研发人员情况:
教育程度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博士 | 6 | 7 |
硕士 | 19 | 21 |
本科 | 21 | 21 |
专科及以下 | 1 | 1 |
研发人员总计 | 47 | 50 |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量的比例(%) | 18.08 | 18.94% |
3、 专利情况:
项目 | 本期数量 | 上期数量 |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 | 53 | 53 |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 52 | 53 |
4、 研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所处阶段/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临床试验 | 考察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 肺炎有效性和安全性 | III期临床试验完成,完成了新药注册全部申报资料准备。 | 修订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使用说明书;雾化吸入剂上市。 | 如果雾化吸入用药途径加入到人干扰素α1b产品说明书中,儿童专用雾化吸入剂能够成功开发,将成为市场容量巨大的独家重磅品种,使公司业绩实现跨越式提升,使企业保持长期竞争优势,并极大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
人干扰素α1b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临床试验 | 人干扰素α1b注射给药和雾化吸入给药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 III期临床试验,期中分析。 | 人干扰素α1b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适应症。 | 该项目将为干扰素在成人呼吸领域提供重要的抗病毒产品。作为涉冠产品,在我国乃至全球都将大大提升公司的行业和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主打产品市场份额。同时,该项目也将为全球新冠疫情的防控和我国在医疗卫生领域提升国际影响力作出贡献。 |
新型PEG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临床试验 | 验证新型长效干扰素治疗乙肝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产品上市,达到精准诊断精准治疗以提高乙肝临床治愈率的目的。 | II期临床试验 | 治疗乙肝的新型PEG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上市。 | 自主创新研发的新一代长效干扰素是一种集合了安全性、高效性和长效性的干扰素,结合基因检测,可为临床提供独特的精准检测精准治疗的乙肝患者诊疗方案,将为公司丰富精准医疗产品线,增强行业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
呼吸道病毒多联快速检测试纸条 | 开发用于对呼吸道常见病毒如新冠病毒、RSV、腺病毒等快速、精准和便捷的即时诊断试纸条。 | 临床前研究阶段 | 呼吸道病毒多联快速检测试纸条产品上市。 | 该项目可填补国内呼吸道病毒感染临床诊疗缺乏快速、准确床旁诊断产品的空白,与干扰素联合使用,实现病毒精准检测精准治疗,可为公司拓展诊断产品领域、提升营销业绩。 |
干扰素微针贴片 | 开发人干扰素α1b微针贴片取代干扰素注射给药,用于扁平疣、性疣等皮肤病和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临床前研究阶段 | 用于皮肤病和肝炎的干扰素微针贴片上市。 | 作为独家产品,将大大提升干扰素在皮肤科等领域干扰素临床应用的患者依从性,并将有效助推干扰素注射用药向患者自我用药管理转型,扩大临床应用,从而提升经营业绩。 |
γδT细胞的肿瘤免疫细胞治疗临床研究 | 开发治疗肝癌的γδT 细胞的肿瘤免疫细胞治疗产品。 | 临床前和早期临床研究 | γδT细胞的肿瘤免疫细胞治疗产品上市。 | 该项目为公司拓展新的技术平台和肿瘤应用领域。γδT细胞与干扰素有良好的协同效应。开展细胞免疫治疗将丰富未来公司的产品结构,为公司在抗肿瘤领域增添新的方法和途径。提升公司在生物医药行业影响力。 |
干扰素适 | 开发预测干扰素疗 | 临床前研究阶段 | 预测干扰素疗效的 | 该产品将作为干扰素伴随诊断产品。基因检 |
用乙肝人群的敏感基因筛选芯片 | 效的乙肝患者基因检测产品,筛选应用干扰素α有效的乙肝患者,实现更高的临床治愈率。 | 乙肝患者基因检测产品上市。 | 测技术有望取代传统指标指导用药的治疗手段,提高干扰素治疗慢性乙肝的准确性。该组合方案符合近年来全球和我国关于肝炎治疗指南的导向,产品开发成功,会创造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
人干扰素工艺改造项目 | 为进一步提升干扰素α1b产品质量、开发新剂型、降低生产成本而开展的持续性技术改造项目。 | 临床前研究阶段 | 人干扰素α1b新工艺和质量标准获批投产。 | 该项目将为公司大幅提升主打产品人干扰素α1b的产能和质量标准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奠定基础。人干扰素α1b作为自主知识产权、市场潜力巨大的品种,公司通过引领行业质量标准获得核心竞争力。 |
人干扰素α1b临床真实世界研究 | 评估人干扰素α1b在真实诊疗环境下预防和治疗儿童和成人病毒感染性疾病和肿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 上市后临床研究 | 获得临床大数据,为优化临床合理用药、开拓新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提供依据。 | 进一步发现和开拓人干扰素α1b新的临床适应症,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升企业品牌价值,为确立新的研发方向提供重要依据。 |
抗病毒口腔喷剂 | 研发兼具抗病毒、抗细菌和真菌等广谱微生物的消毒液。 | 研发到商业化生产 | 完成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备案,获得在国内开展生产、销售的准入条件。 | 为公司扩展产品类别和新应用市场,该产品用于杀灭上呼吸道及皮肤的呼吸道合胞病毒、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白色念珠菌等。 |
人胶原蛋白系列产品 | 利用公司已有基因重组技术平台和GMP管理平台,结合AI技术,研制一系列不同分子量的新型人胶原蛋白,满足医美市场对胶原蛋白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巨大需求。 | 完成了不同分子量人胶原蛋白的设计、试制和质量评价。 | 完成人胶原蛋白系列产品作为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原料及成品的备案和注册上市。 | 公司战略布局从严肃医疗领域向消费医疗市场拓展,充分依托公司在基因重组蛋白质产品领域深厚的技术积淀、成熟完善的 GMP管理经验,以及全新构建的智能化生产平台。公司通过快速响应并满足胶原蛋白市场的巨大需求,优化公司既有资产的配置与运用效率,进而推动经营业绩实现增长。 |
5、 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的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作单位 | 合作项目 | 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
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 | 异体γδT细胞联合人干扰素α1b治疗肝癌的临床研究 | 为促进公司在抗肿瘤治疗领域的战略布局,加快干扰素与γδT细胞治疗技术的联合应用,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对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佳德和7.69%股权,作为项目合作基础,合作推进异体γδT细胞联合人干扰素α1b治疗肝癌的临床研究,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
共同解决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推进细胞治疗走向临床和市场,增强公司在肿瘤领域的研发创新能力,加速重磅产品上市速度,降低开发风险。
(七)审计情况
1. 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键审计事项说明:
主要由于市场推广服务商的市场推广费较大所致,2024年度市场推广费为8,489.68万元。我们将其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
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销售费用及市场推广费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结合收入变动情况和两票制的实施,分析销售费用中市场推广费的前后期间变化,分析变动合理性;
(3)结合市场推广费发生的地区,分地区分析市场推广费情况及其占该地区收入比例,分析其合理性;
(4)依据记录的市场推广费按重要性、变动情况选取样本,核对服务合同、会议记录资料、结算单、咨询报告、宣传资料、服务商发票、款项支付等支持性文件,检查会议费、咨询费、广告宣传费等主要市场推广费的支出是否真实;
(5)取得市场推广费的预算编制,分析其合理性,检查其执行情况,结合市场推广费月度变动情况,检查有无超预算支出及分析其合理性;
(6)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发生的市场推广费,实施截止测试,确认市场推广费完整性;
(7)实施对市场推广商函证,对市场推广服务商进行核查。
除上述的事项外,我们确定不存在其他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3.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以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影响其独立性的事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并且有长期担任国内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八)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企业社会责任
1. 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织党员和积极分子踊跃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公司期内,公司党支部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在“党员先行共‘树’经开新生态”义务植树活动中,党员与积极分子亲手栽种树苗,为绿化家园、美化环境添砖加瓦,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在“爱国卫生月”和“国际志愿者日”期间,党支部精心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党员们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垃圾分类引导及健康知识宣传等工作,以实际行动营造整洁、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此外,党支部还开展了“凝心聚力促发展·奉献爱心惠民生”的“共产党员献爱心”捐献活动,党员们慷慨解囊,用爱心传递温暖与关怀,展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 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虚实交互的仿真推演机制,初步构建产线异常预判与风险模拟功能,为质量管控与效率升级提供创新工具。目前,公司智能制造体系已取得“数据贯通业务、孪生驱动创新”的阶段性成果,在成本控制、能耗管理及生产稳定性等方面呈现积极改善态势,并成功入选北京市经信局2024年度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未来,公司将加速推动数字孪生与AI大模型的深度融合,构建开放式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平台,持续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行业数字化转型贡献可复制的创新范式。
3. 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金苑路厂区主要涉及项为污水处理产生的臭气,规模小,大气污染物排放形式是无组织排放。由于发酵罐规模不大,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尾气量较小,并且经过除菌过滤处理后再排放。同时,质检实验室和研发实验室增加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回收装置,用于收集VOC污染物。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景弘大街公司新厂区的排放废气定期检测项目包括:颗粒物、油烟、非甲烷总烃。其净化工艺为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
(3)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材、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等,公司严格执行垃圾分类收集管理,主要措施为:废包材由废品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弃物(含质检、研发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公司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有妥善的处理途径,不会给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4)噪音
主要来源于冷水机组、空压机、生产包装车间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公司均选用节能低噪声产品并采取消声、减振、隔振措施。公司定期进行噪音的环境监测评估,保证符合职业健康法规要求,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Ⅱ类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要求,聘请专业公司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提高公司面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其次,公司聘请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针对在建项目完成安全预评估工作。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分类,公司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单位。
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分类,公司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单位。根据生态环境管理局要求,公司每年定期在“京环之声”网站上披露环境治理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共计27条,包括:
污染防治设施信息、废水废气排放情况、自行监测总体情况、第三方监测机构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生态环境应急预案、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或设施、危险废物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信息和噪声排放情况等重点信息。
公司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景弘大街的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取得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京兴环审【2022】26号)。报告期内,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顺利落成,环保相关设施建设有序推进中,已于2025年1月24日通过了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环评自主验收(编号:自主验收【2025】0008号)。
(十)报告期内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未来展望
(一)行业发展趋势
生物医药行业正处于技术变革和跨界融合的关键时期,基因治疗、细胞治疗等新一代生物技术日渐成熟,为行业带来了新的增长点。公司紧跟行业前沿技术发展趋势,在募投项目中布局了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相关新产品,为未来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医药国际化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司未来也可能拓展海外市场,推动核心产品的国际化注册和商业化进程,力争在全球医药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
6、行业展望
展望未来,医药行业将继续受益于政策支持、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的增长。随着医保控费和集采政策的深入推进,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具备创新能力和国际化视野的企业将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公司将继续聚焦创新药研发、儿童用药和前沿生物技术领域,通过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国际化布局,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行业繁荣和国民健康贡献力量。
(二)公司发展战略
依托统一数据中台,公司分阶段实现研发实验数据、生产工艺参数、物流动态信息、质量检测指标、市场流向追踪等核心数据要素的实时联动与深度映射,通过整合全业务链数据资源,成功打造贯通“研发—生产—供应链—服务”全价值链的数智化赋能平台。该平台以数据资源的深度融合与价值释放为驱动,不仅实现企业运营效能的全面跃升,更为管理层决策提供全景化、智能化的数据支撑,有效提升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与市场响应的敏捷性。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制造体系实现“数据贯通业务、孪生驱动创新”的重要突破。凭借制药智能工厂建设的卓越成果,公司“干扰素注射剂制剂数字化车间”成功入选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的2024年(第一批)北京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名单。展望未来,公司将深化数字孪生与AI大模型融合,打造开放式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平台,持续挖掘数据价值,为行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创新示范。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保持稳健,未出现重大变动。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创新升级,加速智能化与数字化融合步伐,积极探索柔性生产的创新模式,进一步拓展业务边界,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战略性的资本经营理念,引领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健前行,不断开创发展新局面,实现公司价值的持续提升。
3、资本经营方面
2016年5月,公司成功登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正式开启公众化发展的崭新篇章。2021年11月15日,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此步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其中2亿元投入新药研发项目,有力推动了四个新药研发募投项目稳步前行。
公司积极构建现代化企业治理体系,实现了经营规模与综合实力的跨越式提升。一方面,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显著提升治理效能;另一方面,充分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全方位塑造专业品牌形象,为后续资本运作筑牢根基。在此期间,公司累计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超1.4亿元,切实履行了对投资者的长期回报承诺。
展望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化“专精特新”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以创新为驱动,充分依托现有优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在研发端,全力构建以基因工程技术为核心的创新药物研发体系,加速新产品上市进程;在运营端,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全面融入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大局;在价值端,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通过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与品牌影响力,努力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与社会价值创造的良性循环,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生物医药行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三)经营计划或目标
年轻人才的方式,不断优化经理团队结构,为团队注入创新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面对医药行业政策变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公司持续加大在新品研发、新厂区建设及人才团队培养等方面的投入,系统性提升组织能力,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推动公司稳步迈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展望未来,公司将持续专注于病毒性疾病和肿瘤疾病的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夯实企业核心竞争力,满足临床急迫的治疗需求,提升企业市场地位,丰富产品结构,保持公司业绩持续增长,顺应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趋势,不断拓展新的技术平台和新的治疗方法,保障公司实现可持续性的发展。目前,公司正处于三十多年发展历程中成长动能最为充沛的新阶段,未来将继续以创新为驱动,推动企业迈向更高水平的发展。
(四)不确定性因素
公司所处的生物医药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
技术创新风险:生物医药技术迭代快,抗病毒药物领域竞争激烈。若公司研发投入不足,无法紧跟前沿、实现技术突破与产品迭代,产品竞争力将下滑,影响市场份额与业绩。
政策与市场波动:医药行业受政策影响大,医保目录调整、集采、审批政策变化等,都会影响产品定价、销售与市场准入。同时,宏观经济和市场需求变动也带来经营挑战。
市场竞争风险:越来越多企业涉足抗病毒药物领域,市场竞争加剧,新进入者或重构市场生态。公司若无法突出差异化优势,将面临市场份额被蚕食风险。
供应链风险:原材料供应稳定性、价格波动,以及全球贸易、地缘政治因素,都会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生产与全球化布局,供应链中断将冲击正常经营。
财务风险:生物医药研发周期长、投入大,公司若融资不畅或资金规划不合理,无法平衡研发投入与现金流,将面临资金短缺,影响研发项目推进。
知识产权风险:知识产权是生物医药企业核心资产。研发成果若不能及时申请专利,易被模仿或抢先申请,丧失技术优势。业务拓展中还可能面临侵权诉讼,耗费资金、影响声誉与产品销售。
公司将深耕抗病毒药物领域,坚持“专精特新”发展。持续加大前瞻性研发投入,通过产学研合作加速成果转化。强化合规管理,提升政策应对能力。聚焦细分领域,构建技术壁垒。实施稳健财务策略,平衡研发投入与现金流。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公司已设立专门知识产权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全流程管理,确保公司在复杂行业环境中稳健发展。
四、 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 公司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
1、应收账款净 |
额偏大,无法收回的风险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公司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额为69,838,863.51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27.22%,较年初应收账款净额占比降低了20.32%,应收账款净额较年初有较大幅度减少。公司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力度,优化了应收账款账期管理,使应收账款净额占比大幅降低,且公司客户主要是大型国有商业公司,形成呆坏账的概率较低。尽管公司已按照坏账计提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仍存在个别规模较小的客户因自身经营状况异常而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应对措施: 为进一步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公司将依据既定政策持续强化管控力度。第一,在商业配送环节,加强对各地区新增药品配送商业公司的管理,在开展销售业务时,严格审核药品配送商业公司的资质,优先选择规模大、信用佳的合作对象,并通过构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使药品配送商业公司尽快回款;第二,在招投标环节,深化与各地区药品招投标机构的合作,借助这些机构督促药品配送商业公司严格履行招投标协议中关于按时回款的规定;第三,着力强化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控制制度,针对应收账款余额超出信用限额的药品配送商业公司,严格控制发货。上述一系列措施若能有效落地、切实执行,必将有力控制应收账款的风险。 |
2、行业竞争的风险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1、医药行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新兴产业,同时也是国家重点监管领域,行业政策对市场参与主体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稳步推进,全产业链政策也在不断优化。这不仅促使市场参与主体纷纷调整经营决策,还对药物研发、申报、生产及商业化管理的规范化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公司无法审时度势,不能依据行业政策的变动情况及趋势及时做好调整与应对,将面临行业政策带来的竞争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当前新药研发重点聚焦于两个方向:一是通过创新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给药方式,治疗小儿RSV肺炎;二是以创新药聚乙二醇新型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为核心,实现乙肝功能性治愈。然而,同适应症、同赛道的药物研发存在显著竞争风险。创新药研发本身具有技术难度高、资金投入大、时间跨度长以及监管要求高等特性,加之当下同质化竞争环境日益严峻,在研发过程中,任何决策偏差或技术失误,都极有可能对创新成果造成不利影响,阻碍公司在这两个重点研发领域取得预期进展。 应对措施 1、公司将密切留意国家及各省市医药行业政策的动态调整,及时剖析行业发展变化趋势,并做好信息传递工作。在此基础上,持续完善研发、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体系,以便依据政策变化迅速做出调整。随着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逐步落地执行,公司产品采购量有望大幅增长,在这样的形势下,干扰素企业的产能将对其未来四年的市场发展起到关键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已投入使用,该基地年产能可达一亿支以上,这不仅能够充分满足国家集采的超量需求,还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产能保障。 |
2、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创新药研发进程前移,具体如下:制定围绕创新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研发创新体系。在确定研发立项时,秉持审慎原则,同时,完善研发全流程评估机制,积极引入和培养高层次研发人才,大力开展对外产学研合作,以此持续提升研发效率、降低研发风险。同时,公司积极引入AI技术赋能创新药研发,从分子设计的源头实现竞争差异化,通过有效的专利布局实现技术保护。在此过程中,公司同步畅通与国内外同行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机构的沟通渠道,共同推进创新药物、创新用途保护制度的优化,为产品在每一次实现市场首创时,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 |
3、市场开拓的风险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公司人干扰素α1b销售收入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较高,其主要开拓的赛道为小儿呼吸领域。近年来,随着同适应症领域竞争日益激烈,热门赛道愈发拥挤,且新治疗方案快速涌现,这些因素未来可能会对公司人干扰素α1b产品的市场表现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 公司将秉持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围绕解决患者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以差异化布局加大市场扩面与下沉力度,巩固并发挥药品临床与社会价值。第一,公司研发医学团队凭借专业优势,立足干扰素独特分子机制,持续开展人干扰素α1b上市后临床研究,通过高等级基础研究与临床实践,挖掘其在抗病毒、抗肿瘤、免疫调节方面优势与临床需求的契合点,为公司运德素?产品持续创新研发及开拓首创细分市场提供支撑;第二,公司成功研发出更高效、长效、安全的新一代聚乙二醇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实现产品迭代升级,为乙肝、恶性肿瘤治疗等领域的市场突破奠定基础;第三,公司在创新品种选择上另辟蹊径,聚焦兼具抗实体肿瘤与血液肿瘤免疫调节功能的γδT细胞治疗产品,目前已从临床前研究进入临床试验阶段,该产品作为干扰素系列抗肿瘤免疫调节制剂的延伸,能发挥公司研发、医学与市场协同效能,有效降低高值新产品的创新研发风险。 |
4、不动产抵押的风险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 公司于2022年2月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0020000074-2022年(大兴)字00081号,合同金额47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5年,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利率为每笔借款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浮动点数为减80个基点。提款后借款利率以12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分段计息。采用分笔提款的,每笔提款利率分别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尚未归还金额443,151,290.09元,其中 21,027,885.59元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项借款以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在建工程为抵押借款,并签订了合同编号为0020000074-2021年大兴(抵)字0175(补06)号、0020000074-2020年大兴(抵)字0142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应对措施: |
公司向工商银行进行固定资产借款截至报告期末余额为443,151,290.09元,对应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为0020000074-2022年(大兴)字00081号的合同,还款期限为2037年6月10日,还款期限长达十五年,对于公司的资金情况及经营活动的影响比较小,本项抵押和借款的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 |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新增风险事项名称 | 公司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
无 | 不适用 |
第五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 □是 √否 | 五.二.(一) |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五.二.(二) |
是否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是 □否 | 五.二.(三) |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否 | 五.二.(四)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五.二.(五) |
是否存在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重大合同 | √是 □否 | 五.二.(六) |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 □是 √否 |
二、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的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2024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元基因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拟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2024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监事会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95.90万份。2024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共有52名可行权激励对象未缴纳行权认购资金,视为放弃本期认购,公司本次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94.50万份。另,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徐晨担任监事一职,根据相关规定,该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剩余股票期权合计1.40万份。综上,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
95.90万份。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的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申请已审核确认,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经办理完毕。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360.0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数量95.90万份,剩余尚未行使的权益总额
264.10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均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相应手续。
(四)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司是否新增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公司在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作出关于股份增减持、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以及相关约束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利润分配政策、履行承诺之约束措施、对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避免同业竞争、杜绝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详见公司在2020年12月30日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
报告期内,相关主体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有违背承诺事项。
(五)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类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发生原因 |
资产1-生产车间楼 | 固定资产 | 抵押 | 7,566,645.90 | 0.62% | 银行贷款 |
资产2-研发中心楼 | 固定资产 | 抵押 | 25,077,415.22 | 2.04% | 银行贷款 |
资产3-土地使用权 | 无形资产 | 抵押 | 1,004,456.80 | 0.08% | 银行贷款 |
资产4-土地使用权 | 无形资产 | 抵押 | 22,752,391.58 | 1.85% | 银行贷款 |
资产5-新厂区房屋建筑物 | 固定资产 | 抵押 | 342,319,821.20 | 27.85% | 银行贷款 |
资产6-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 | 抵押 | 98,590,866.17 | 8.02% | 银行贷款 |
资产7-待安装设备 | 在建工程 | 抵押 | 60,455,200.00 | 4.92% | 融资性售后回租 |
总计 | - | - | 557,766,796.87 | 45.38% | -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权利受限情况,对应以下借款合同:
1、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编号为0020000074-2022年(大兴)字00081号的长期借款合同,借款余额为443,151,290.09元,还款期限截止到2037年6月10日。
2、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2023YYZL0208880-ZL-01的融资租赁合同,长期应付款余额为20,041,666.69元,还款期限截止到2026年3月30日。
以上借款合同还款期限较长,对于公司的资金情况及经营活动的影响较小,上述抵押和借款的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与生产平台,为公司未来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关于公司签订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和《关于签订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机电安装工程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报告期内,合同履行情况如下:
公司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在2023年底获得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意见【2023规自(大)竣字0081号)】后,全面进入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车间进入调试验证阶段,公司智能化、信息化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于2024年取得了全部建筑的不动产权证。
报告期内:①取得了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2024建(大)档验字0001号】;②取得了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编号:0059大竣2024(建)0009号】;③取得了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大建消竣备字【2024】第0006号);④取得了北京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接收单【(京)水保验备(2024)47号】;⑤取得了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110000102851949U003V】;⑥取得了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大排2024字第90号】;⑦取得了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颁发的不动产权证(1到5号楼及地下建筑,共6项)【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25995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25996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25997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25998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33626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33906号】。公司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整体建设工作均按照合同正常履行推进。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113,560,796 | 93.23% | 0 | 113,560,796 | 93.23%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48,477,562 | 39.80% | 0 | 48,477,562 | 39.80% | |
董事、监事、高管 | 1,100,175 | 0.90% | 0 | 1,100,175 | 0.90% | |
核心员工 | - |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8,249,204 | 6.77% | 0 | 8,249,204 | 6.77%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4,708,913 | 3.87% | 0 | 4,708,913 | 3.87% | |
董事、监事、高管 | 3,540,291 | 2.91% | 0 | 3,540,291 | 2.91% | |
核心员工 | - | - | - | - | - | |
总股本 | 121,810,000 | - | 0 | 121,810,000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5,500 |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1 | 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6,907,925 | 0 | 46,907,925 | 38.5091% | 0 | 46,907,925 |
2 | 浙江圣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570,255 | 0 | 14,570,255 | 11.9615% | 0 | 14,570,255 |
3 | 张红斌 | 境内自然人 | 9,276,702 | 0 | 9,276,702 | 7.6157% | 0 | 9,276,702 |
4 | 程永庆 | 境内自然人 | 6,278,550 | 0 | 6,278,550 | 5.1544% | 4,708,913 | 1,569,637 |
5 | 北京元进医药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40,000 | 0 | 2,740,000 | 2.2494% | 0 | 2,740,000 |
6 | 鲍劲松 | 境内自然人 | 1,067,511 | 910,940 | 1,978,451 | 1.6242% | 0 | 1,978,451 |
7 | 晏征宇 | 境内自然人 | 1,858,100 | 0 | 1,858,100 | 1.5254% | 1,393,575 | 464,525 |
8 | 金桂英 | 境内自然人 | 1,600,000 | -261,053 | 1,338,947 | 1.0992% | 0 | 1,338,947 |
9 | 沙天韵 | 境内自然人 | 677,859 | 610,378 | 1,288,237 | 1.0576% | 0 | 1,288,237 |
10 | 胡光渭 | 境内自然人 | 1,134,000 | 200 | 1,134,200 | 0.9311% | 0 | 1,134,200 |
合计 | - | 86,110,902 | 1,260,465 | 87,371,367 | 71.7276% | 6,102,488 | 81,268,879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程永庆,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程永庆系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法定代表人、股东。 程永庆,北京元进医药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程永庆系北京元进医药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投资者通过认购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成为前十名股东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一)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东南医药)。截至报告期末,东南医药持有股数为46,907,925股,持股比例为38.5091%。基本情况如下:
东南医药成立于2013年9月16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注册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5078508170Y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2号1幢四层468室;法定代表人:程永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服务(不含食宿);承办展览展示;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东南医药),程永庆、印小明、程十庆三人合计持有东南医药100%的股权,能够控制东南医药的决策,并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对一致行动关系作出具体安排。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程永庆、印小明、程十庆。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1、程永庆,男,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北京协和医学院(原: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医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就职于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制药厂),担任技术开发部副部长;1991年8月至1998年7月,就职于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医药生物部副总经理;1992年9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程永庆先生兼任: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健康中国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医药与生物技术分会委员;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生物工程杂志理事会副理事长;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北京证券交易所第一届行业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大兴区商会副会长。
2、印小明,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至1983年,就读于清华大学自控系电子技术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02年至2005年,就读于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取得硕士学位。1983年2月至1985年2月,就职于首钢总计算机控制室,担任助理工程师;1985年2月至1987年12月,就职于北京京海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1988年至今,就职于深圳市东南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3、程十庆,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取得学士学位;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取得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9月至2000年1月,就职于北京汉威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2000年1月至今,就职于电讯盈科(北京)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数(股) | 53,706,475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 | 44.0904% |
第七节 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报告期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1) 公开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定向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方式 | 募集金额 | 报告期内使用金额 | 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 变更用途情况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
2020年第一次精选层公开发行 | 260,032,500.00 | 29,969,595.17 | 否 | 不适用 | -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募集资金使用详细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 ||||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存续至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贷款方式 | 贷款提供方 | 贷款提供方类型 | 贷款规模 | 存续期间 | 利息率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1 | 抵押贷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银行 | 443,151,290.09 | 2022年2月9日 | 2037年6月10日 | 3.00%-3.60% |
2 | 信用贷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银行 | 15,109,073.73 | 2024年3月26日 | 2025年12月17日 | 3.01%-3.40% |
3 | 信用贷款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银行 | 11,000,000.00 | 2024年7月3日 | 2025年7月3日 | 2.70% |
4 | 信用贷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银行 | 10,000,000.00 | 2024年6月5日 | 2025年6月5日 | 2.50% |
5 | 信用贷款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银行 | 5,000,000.00 | 2024年1月30日 | 2025年1月29日 | 3.00% |
6 | 融资租赁 |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 | 20,041,666.69 | 2023年3月30日 | 2026年3月29日 | 5.30% |
合计 | - | - | - | 504,302,030.51 | - | - | - |
六、 权益分派情况
(一)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8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5元人民币现金。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5日。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135,750.00元。
2、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0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024年5月14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执行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3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24年7月5日派发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未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否 √不适用 |
(三)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权益分派方案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 □否
报告期内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2,217.29万元,报告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073.33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256.79万元。
公司作为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投入大、周期长。目前,四个核心创新药项目均处于临床试验阶段,“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Ⅲ期临床试验项目”已进入申报前准备,处于Ⅱ期临床试验阶段的“新型PEG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项目也将启动Ⅲ期临床试验;“γδT细胞的肿瘤免疫细胞治疗项目”也将加快开发进展。2025年新药临床研究及申报需巨额资金投入。同时,公司处于发展关键期,智能化基地建设投资高,银行借款还款压力较大。因此本年度不分红,留存利润用于保障研发、厂区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起止日期 | 年度税前报酬 (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程永庆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男 | 1962年3月 | 2024年11月18日 | 2027年11月17日 | 137.70 | 否 |
程十庆 | 副董事长 | 男 | 1959年4月 | 2024年11月18日 | 2027年11月17日 | 0.00 | 否 |
晏征宇 | 董事 | 男 | 1961年4月 | 2024年11月18日 | 2025年1月22日 | 84.80 | 否 |
杨大军 | 董事 | 男 | 1963年2月 | 2024年11月18日 | 2027年11月17日 | 87.39 | 否 |
范保群 | 董事 | 男 | 1972年2月 | 2024年11月18日 | 2027年11月17日 | 12.00 | 否 |
张凤琴 | 董事、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 女 | 1970年7月 | 2024年11月18日 | 2027年11月17日 | 93.10 | 否 |
钱爱民 | 独立董事 | 女 | 1970年8月 | 2024年11月18日 | 2027年11月17日 | 12.00 | 否 |
邵荣光 | 独立董事 | 男 | 1957年10月 | 2024年11月18日 | 2027年11月17日 | 12.00 | 否 |
胡左浩 | 独立董事 | 男 | 1964年7月 | 2024年11月18日 | 2027年11月17日 | 7.50 | 否 |
许大海 | 监事会主席 | 男 | 1962年2月 | 2024年11月18日 | 2027年11月17日 | 95.17 | 否 |
徐晨 | 监事 | 女 | 1972年7月 | 2024年11月18日 | 2027年11月17日 | 60.80 | 否 |
余军阳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1975年10月 | 2024年11月18日 | 2027年11月17日 | 58.83 | 否 |
曹佳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1984年8月 | 2021年11月17日 | 2024年11月17日 | 58.05 | 否 |
王冰冰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女 | 1980年9月 | 2024年11月18日 | 2027年11月17日 | 93.30 | 否 |
刘金毅 | 副总经理 | 男 | 1969年1月 | 2024年11月18日 | 2027年11月17日 | 94.93 | 否 |
张春雨 | 副总经理 | 男 | 1980年5月 | 2024年11月18日 | 2027年11月17日 | 97.48 | 否 |
茹莉莉 | 副总经理 | 女 | 1980年2月 | 2024年11月18日 | 2027年11月17日 | 84.08 | 否 |
张宾 | 副总经理 | 男 | 1979年10月 | 2024年11月18日 | 2027年11月17日 | 80.18 | 否 |
董事会人数: | 9 | ||||||
监事会人数: | 3 | ||||||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 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二)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 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程永庆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6,278,550 | 0 | 6,278,550 | 5.1544% | 0 | 0 | 1,569,637 |
程十庆 | 副董事长 | 0 | 0 | 0 | 0% | 0 | 0 | 0 |
晏征宇 | 董事 | 1,858,100 | 0 | 1,858,100 | 1.5254% | 210,000 | 0 | 464,525 |
杨大军 | 董事 | 1,012,300 | 0 | 1,012,300 | 0.8310% | 0 | 0 | 253,075 |
范保群 | 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0 |
张凤琴 | 董事、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 262,700 | 0 | 262,700 | 0.2157% | 175,000 | 0 | 65,675 |
钱爱民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0 |
邵荣光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0 |
胡左浩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0 |
许大海 | 监事会主席 | 239,766 | 0 | 239,766 | 0.1968% | 0 | 0 | 0 |
徐晨 | 监事 | 52,855 | 0 | 52,855 | 0.0434% | 0 | 0 | 52,855 |
余军阳 | 职工代表监事 | 250,000 | 0 | 250,000 | 0.2052% | 0 | 0 | 62,500 |
曹佳 | 职工代表监事 | 0 | 0 | 0 | 0% | 0 | 0 | 0 |
王冰冰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210,000 | 0 | 0 |
刘金毅 | 副总经理 | 1,017,600 | 0 | 1,017,600 | 0.8354% | 0 | 0 | 254,400 |
张春雨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140,000 | 0 | 0 |
茹莉莉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140,000 | 0 | 0 |
张宾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84,000 | 0 | 0 |
合计 | - | 10,971,871 | - | 10,971,871 | 9.0073% | 959,000 | 0 | 2,722,667 |
(三)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期初职务 | 变动类型 | 期末职务 | 变动原因 | 备注 |
陈汉文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无 | 任期届满 | |
范保群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董事 | 任期届满 | |
范保群 | 独立董事 | 新任 | 董事 | 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 | |
刘金毅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副总经理 | 个人原因 | |
钱爱民 | 无 | 新任 | 独立董事 | 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 | |
邵荣光 | 无 | 新任 | 独立董事 | 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 | |
胡左浩 | 无 | 新任 | 独立董事 | 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 | |
张凤琴 |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 新任 | 董事、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 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 | |
曹佳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无 | 任期届满 | |
余军阳 | 监事 | 新任 | 职工代表监事 | 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 | |
徐晨 | 无 | 新任 | 监事 | 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 |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会科学)三等奖,专著荣获北京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主编教材十余部,其中,《财务报表分析》在2021年荣获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一等奖。曾先后担任格力电器、金龙鱼、特变电工、民生控股、花房科技、北辰实业等多家著名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邵荣光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医学博士,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微生物与生物技术药物学和肿瘤分子药理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协和医学院长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999年开始在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工作,先后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副所长、所长。2011年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院任副院长。2015年在北京协和医学院任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系主任。2011年在全球主要顶级药学学术期刊之一的《Acta Pharmaceutica Sinica B》任副主编。曾任中国抗生素杂志副主任编委,中国医药生物技术杂志副主编,中国生化药学杂志副主编,中国药学会抗生素专委会主任委员,中国药理学会肿瘤药理专委会主任委员等。主持和参加研究课题50项,包括:国家“863计划”课题,国家“973计划”子课题,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研究基金,院校医学创新工程基金等。在国际专业杂志上发表SCI论文100多篇,授权专利20多项。从事科研、教育、技术开发和管理工作三十余年,拥有丰富的科研、教育、技术开发和管理经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胡左浩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市场营销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副会长兼企业工作委员会主任;现任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第十三届经济管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中国企业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2000年在京都大学经济学部经营学科获得博士学位,1988年在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获得硕士学位,1985年在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获得学士学位。胡左浩先生研究兴趣在营销战略与营销体系,数字化时代中国企业的营销创新,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战略,全渠道管理和战略品牌管理等领域。围绕这些研究领域近年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包括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arketing和《経済論叢》以及国内核心期刊《新华文摘》《管理世界》《营销科学学报》等。合著四部,分别是《中国企业的数字化营销重构》《中国品牌国际化营销前沿研究》《日本家电企业的市场营销创新》以及《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主编MBA教材《营销管理:增长与变革的引擎》。胡左浩先生担任第一主编的学术著作《Research Frontiers on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ingStrategies of Chinese Brands》于2017年1月由Routledge出版社出版并全球发行。曾获得Emerald GroupPublishing颁发的杰出论文奖(Outstanding Paper Award)。胡左浩先生为清华大学33333经管学院MBA、EMBA项目讲授营销管理课程,为经管学院本科生开设新生研讨课。曾获得清华大学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及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杰出教学奖。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凤琴女士,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山西财经大学(原:
山西财经学院),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研究生同等学历。1993年9月至1995年8月,就职于北京华泰水中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出纳、会计;1995年9月至1999年10月,就职于北京迎客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历任会计、统计部门主管;2002年3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徐晨,女,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学士,北京协和医学院药理学博士。2001年11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Dana-Farber肿瘤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2008年1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研发部副经理、经理、技术总监、医学总监。长期从事抗病毒、抗肿瘤新型免疫治疗药物和技术方法的研究和开发。现任公司监事,医学总监。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报酬确定依据以及实际支付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2万元,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2、公司董事程十庆不在三元基因领取薪酬;
3、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相应职级以及年度绩效情况领取;
4、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董事会决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战略目标,参照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充分考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职责与工作要求而制定;
6、实际支付情况详见本节第一条“年度薪酬”。
(四)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可行权股份 | 已行权股份 | 行权价(元/股)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晏征宇 | 董事 | 0 | 210,000 | 0 | 0 | 17.415 | 17.79 |
王冰冰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0 | 210,000 | 0 | 0 | 17.415 | 17.79 |
张凤琴 | 董事、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 0 | 175,000 | 0 | 0 | 17.415 | 17.79 |
茹莉莉 | 副总经理 | 0 | 140,000 | 0 | 0 | 17.415 | 17.79 |
张春雨 | 副总经理 | 0 | 140,000 | 0 | 0 | 17.415 | 17.79 |
张宾 | 副总经理 | 0 | 84,000 | 0 | 0 | 17.415 | 17.79 |
合计 | - | 0 | 959,000 | 0 | 0 | - | - |
备注(如有) | 1、首次授予部分股权行权价格调整 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24年6月28日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7月5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基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由17.49元/份调整为17.415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 |
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2、股权激励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截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共有52名可行权激励对象未缴纳行权认购资金,视为放弃本期认购,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94.50万份;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担任监事一职,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该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剩余股票期权合计1.40万份。本期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95.90万份。
3、上表中未解锁股份为等待期尚未届满的股份。
二、 员工情况
(一)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本期新增 | 本期减少 | 期末人数 |
管理人员 | 15 | 6 | 0 | 21 |
生产人员 | 67 | 10 | 7 | 70 |
销售人员 | 92 | 5 | 21 | 76 |
技术人员 | 70 | 9 | 1 | 78 |
财务人员 | 11 | 0 | 2 | 9 |
行政人员 | 5 | 5 | 0 | 10 |
员工总计 | 260 | 35 | 31 | 264 |
按教育程度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博士 | 7 | 8 |
硕士 | 43 | 49 |
本科 | 123 | 125 |
专科及以下 | 87 | 82 |
员工总计 | 260 | 264 |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年度健康体检项目;依法履行个税代扣代缴义务。
③薪酬激励机制:公司实行结构化薪酬体系:基于职级体系与市场对标,通过勤业、精业、敬业三个维度考核的绩效工资,以及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强挂钩的效益奖金。同时,公司实施“双通道”职业发展体系,为专业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提供多元化和差异化晋升路径。
④特色福利矩阵:公司为员工提供全方位生活保障,包括:每日营养午餐、法定带薪假期、公租房申请专项服务、工作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公司通过季度生日会、节日嘉年华会、传统节日定制礼品等细节传递人文关怀;公司定期为员工安排健康体检、户外拓展训练、趣味运动会等,助力员工身心健康;公司为员工安排各类培训机会,建立跨部门轮岗机制,为员工全面成长赋能。
⑤雇主品牌建设:公司秉持“人才与企业共成长”的发展理念,持续优化薪酬福利体系:建立动态薪酬调整机制,确保市场竞争力;根据每位员工的特点与专长,将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位置上;定期开展雇主品牌调研,持续改进管理效率。
公司始终将员工视为企业最重要的资产,致力于成为生物医药行业的标杆雇主,通过构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体系,与员工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实现个人价值提升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双赢格局。
2、培训计划:
作为生物技术创新领域的领军企业,公司始终秉持“人才资本是核心战略资源”的发展理念,构建支撑前沿技术突破与产业转化的系统化培养体系。通过“技术攻坚+管理创新”双通道发展模式,打造兼具专业深度与管理广度的复合型人才梯队。公司构建覆盖全员的分层培训体系,建立训战结合机制,通过新员工培训营、行业前沿公开课、定制化E-Learning MBA课程、跨部门轮岗等形式,全面提升员工的岗位胜任力、团队领导力、管理能力与职业素养,推动知识转化与能力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在特色人才培养方面,公司持续深化与顶尖商学院的战略合作,通过举办中欧E-Learning MBA课程学习班,系统化培养和强化人才梯队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已有五期累计150名学员完成课程,并相继走上重要岗位担当重任,为公司人才梯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培养项目显著提升了关键岗位人才储备质量,有效促进组织管理效能提升,实现管理人才培养与企业战略发展的深度融合,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注入核心动力。
3、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截至报告期末,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11人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变动情况 | 任职 |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
张宾 | 无变动 | 副总经理、核心员工 | 0 | 0 | 0 |
李扬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赵克强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王召静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赵凡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艾宇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张青磊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吉强伟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王晓萍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宋文光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瞿颖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王立斌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王潞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辛峰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周盈圻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林福玉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孟爱华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李欢欢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李玉红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谭庆雯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孙纪慧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刘惟佳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赵梁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冯明月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吴京雷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邓迎达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任韧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周学辉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刘楹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刘鹤辰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胡光渭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1,134,000 | 200 | 1,134,200 |
周硕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王宁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徐晨 | 无变动 | 监事、核心员工 | 52,855 | 0 | 52,855 |
张明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牛玲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杨维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64,862 | -63,401 | 1,461 |
刘雅安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高娜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于小兵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李红霖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张敬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牛晓霞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牛春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迟屹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周子辰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刘奇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刘赤诚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刘晨晨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李健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吴晨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刘京京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胡舟杰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袁丹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邹立明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冉小佳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许嘉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郭晓露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梁玉擎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古东飞 | 离职 | - | 0 | 0 | 0 |
史鑫 | 离职 | - | 0 | 0 | 0 |
钟金阁 | 离职 | - | 0 | 0 | 0 |
高凤海 | 离职 | - | 0 | 0 | 0 |
范月侠 | 离职 | - | 0 | 0 | 0 |
核心员工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1名核心员工因担任监事一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2名核心员工因达退休年龄离职,3名核心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完成与上述离职人员所负责工作的交接,其离职对公司经营活动无不利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共有6名核心员工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将不断激发核心团队创新活力,通过薪酬激励、绩效赋能与人才发展的三维联动,实现人均效能提升与经营业绩增长的双重目标,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人才基础。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任董事履历如下:
王冰冰,女,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林业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3年8月至2004年7月,就职于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担任销售助理;2004年8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第九节 行业信息
□环境治理公司√医药制造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公司 □零售公司 □化工公司
□锂电池公司 □建筑公司 □其他行业
医药制造公司
一、 宏观政策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三孩政策”的推进,医药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特别是在儿童用药和老年病治疗领域,公司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2024年,国家继续加强对医药行业的环保和质量监管,推动企业提升生产工艺和环保水平。报告期内,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北京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名单的通知》,公司“干扰素注射剂制剂数字化车间”入选“2024年北京市数字化车间”名单。此次入选标志着公司在新质生产力应用领域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成就,为系统性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和生产管理效率提供了重要保障。2024年,在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医药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公司将继续把握政策机遇,聚焦创新药研发和市场拓展,积极参与医保控费和集采改革,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在“新质生产力”的指引下,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开创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
二、 业务资质
公司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业务资质许可主要有: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各品种的药品注册批件、新厂区智能化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相关证书等。
报告期内,公司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减及增加库房地址,已获得批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产品立舒星
?抗病毒口腔喷剂获得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书;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再次通过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并获得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安元堂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到期,根据国家规定,到期后不再进行新的认证。公司依然会严格遵循GSP规范,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 主要药(产)品
(一)在销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药(产)品名称 | 注射用人干扰素α1b | 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 | 重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 | 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 | 立舒星?抗病毒口腔喷剂 |
剂型 | 注射剂 | 注射剂 | 喷雾剂 | 眼用制剂 | 喷雾剂 |
治疗领域/用途 | 本品适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和某些恶性肿瘤。主要使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和毛细胞白血病等。对尖锐湿疣、慢性宫颈炎、疱疹性角膜炎、带状疱疹、流行性出血热和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等病毒性疾病均有效。对其他病毒性疾病和恶性肿瘤如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淋巴瘤等也有良好疗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和某些恶性肿瘤。主要使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和毛细胞白血病等。对尖锐湿疣、慢性宫颈炎、疱疹性角膜炎、带状疱疹、流行性出血热和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等病毒性疾病均有效。对其他病毒性疾病和恶性肿瘤如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淋巴瘤等也有良好疗效。 | 用于由病毒引起的初发或复发性面部单纯疱疹(包括口唇疱疹)的局部治疗。 | 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上皮型)。 | 用于杀灭上呼吸道及皮肤的呼吸道合胞病毒、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白色念珠菌等。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 | 不适用 | 1.一种包含人干扰素α1b吸入溶液的药物组件(专利号:ZL202211661267.6)2022.12.23-2042.12.222.蛋白 | 1.蛋白质层析纯化填料的清洁方法(专利号:ZL201310547219.9)2013.11.06-2033.11.052.蛋白质层析纯 | 1.蛋白质层析纯化填料的清洁方法(专利号:ZL201310547219.9)2013.11.06-2033.11.052.蛋白质层析纯 | 不适用 |
质层析纯化填料的清洁方法(专利号:ZL201310547219.9)2013.11.06-2033.11.053.蛋白质层析纯化填料的清洁方法(专利号:ZL 201310547434.9)2013.11.06-2033.11.05 | 化填料的清洁方法(专利号:ZL 201310547434.9)2013.11.06-2033.11.05 | 化填料的清洁方法(专利号:ZL 201310547434.9)2013.11.06-2033.11.05 | |||
所属药(产)品注册分类 | 治疗用生物制品: 原1类 | 治疗用生物制品: 原4类 | 治疗用生物制品: 原14类 | 治疗用生物制品: 原15类 | 消毒产品 第2类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是否属于处方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否 | 否 | 否 | 否 | 是 |
(二)药(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药(产)品收入、成本的分类分析
治疗领域/主要药(产)品/其他(请列明)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同比增减% | 营业成本同比增减% | 毛利率同比增减% |
抗病毒/抗肿瘤注射针剂产品 | 253,412,846.25 | 44,650,121.10 | 82.38% | 4.62% | -8.79% | 增加2.59个百分点 |
抗病毒其他剂型产品 | 3,129,081.06 | 1,113,374.58 | 64.42% | 27.23% | 46.58% | 减少4.7个百分点 |
合计 | 256,541,927.31 | 45,763,495.68 | - | - | - | - |
报告期内,江西省医保局正式发布《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通知》。公司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水针剂)
个规格产品,以及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重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成功中选,约定采购期
年。
随着集采中选结果在联盟省份全面落地,公司凭借集采中选的政策优势,快速实现产品准入,新增1106家医疗终端,销售收入与市场份额得到双重提升。与此同时,公司持续与各大医药流通企业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借助其在渠道网络、物流配送及终端覆盖等方面的领先优势,推动产品更快速、更可靠地覆盖全国各大城市以及偏远地区市场,为基层和偏远地区患者供应优质产品。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医药商业配送渠道,触达偏远区县基层医疗诊所达2704家,覆盖的基层终端数量同比增长38%。
2. 销售模式分析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密切关注竞争对手动态,实时收集和分析竞品信息。基于竞争态势分析,公司灵活调整产品定价策略。在保证产品品质和利润空间的基础上,通过差异化定价突出产品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此外,公司开展差异化营销,挖掘产品独特的临床价值,通过精准的市场定位和宣传推广,强化产品在目标客户群体中的品牌认知。
在销售创新拓展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创新拓展与医药商业公司的合作模式。一方面,公司与优质医药商业公司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开拓市场,在产品推广、渠道拓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另一方面,公司针对不同商业公司的资源特点和产品特性,制定差异化的市场推广策略,提高推广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销售合规管理方面,公司将合规理念贯穿营销全过程。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系统,对推广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和风险预警,确保各项营销活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合规与信息化的融合,既保障了营销活动的合法性,又提升了管理效率,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奠定基础。
3. 主要药(产)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药品名称 | 中标省份 | 中标价格或中标区间 | 产品规格 | 备注 |
注射用人干扰素α1b | 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区域 | 4.3720元/支 | 10μg | 广东省、河南省、海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山西省 |
注射用人干扰素α1b | 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区域 | 10.1376元/支 | 30μg | 广东省、河南省、海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山西省 |
注射用人干扰素α1b | 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区域 | 14.9888元/支 | 50μg | 广东省、河南省、海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山西省 |
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 | 江西联盟干扰素带量采购区域 | 12.3元/支 | 10μg/0.5ml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
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 | 江西联盟干扰素带量采购区域 | 12.3元/支 | 10μg/1ml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
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 | 江西联盟干扰素带量采购区域 | 20.92元/支 | 20μg/0.5ml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 |
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 ||||
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 | 江西联盟干扰素带量采购区域 | 28.53元/支 | 30μg/1ml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
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 | 江西联盟干扰素带量采购区域 | 42.18元/支 | 50μg/1ml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
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 | 江西联盟干扰素带量采购区域 | 15.96元/支 | 20μg/2ml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省、河南省、海南省 |
重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 | 江西联盟干扰素带量采购区域 | 43.97元/支 | 25μg/5ml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省、河南省、海南省 |
2、2024年,公司借助集采独家中选优势,继续保持广东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联盟区域销售业绩和市场份额的领先优势。
3、2024年3月8日,江西省医保局正式发布了《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通知》,公司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水针剂)5个规格、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重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中选,约定采购期为4年,联盟省份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29个省级采购主体。
、2024年《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所有联盟省份落地执行,借助集采中选优势,公司新增医疗终端1106家,销售业绩与市场份额稳步提升。
(三)已纳入、新进入和退出国家基药目录、国家级医保目录的主要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药(产)品名称 | 纳入时间 |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进入国家基药目录、国家级医保目录的药品 |
人干扰素α1b(注射剂) | 2023年12月13日 | 否 |
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 | 2018年9月30日 | 否 |
注射用人干扰素α1b | 2018年9月30日 | 否 |
、2024年
月
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正式开始执行。公司产品人干扰素α1b(注射剂)产品说明书中列明的所有适应症均被纳入可报销范畴,解除了过去仅限白血病、淋巴瘤、黑色素瘤、肾癌多发性骨髓瘤、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等病种可报销的限制。儿童病毒性疾病治疗被纳入医保报销目录,显著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带动临床应用意愿显著提升,市场前景广阔。
、2018年
月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版)》,公司产品: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10μg:0.5ml/支、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30μg:1ml/支、注射用人干扰素α1b:10μg/支和注射用人干扰素α1b:30μg/支被纳入国家基本药目录,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
四、 知识产权
(一)主要药(产)品核心技术情况
理上不断探索与实践,将知识产权战略深度融入研发、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专利4项,授权1项,有效专利持有量53件,覆盖中国、美国、韩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在保护措施方面,一是公司紧密围绕项目和产品进行侵权、前瞻和竞争性风险监控,确保运行项目的可实施性;二是对委托研究、产学研合作等协议进行审核,确保项目知产成果的归属科学合理;三是作为北京市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公司积极响应《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参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存量专利盘活行动。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有四位专家被聘为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技术专家;四,公司进行周期性涉密盘点,确保相关保密举措符合企业的实际需求。此外,公司还积极发挥知产助力品牌宣传、加持项目研发以及助力公司资质、品牌、荣誉积累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公司核心产品亮相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专利密集型产品专题展区,公司亦获批成为北京市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实践(北京中关村)基地实践点。 2、主要药(产)品核心技术 以重组基因工程蛋白药物的研发和产业化为重心,公司先后投资建立了以人干扰素α1b的基因工程关键工艺技术和应用为支撑的四大核心平台,一是重组蛋白药物高效表达与纯化技术平台;二是重组蛋白药物系列制剂技术平台(如蛋白质高稳定水溶液技术、雾化吸入技术);三是高效、长效、安全新型干扰素制备技术平台(如基因改组<DNA Shuffling>结合聚乙二醇<PEG>定点修饰技术);四是基因工程药物吸入制剂技术,该项技术既保证了基因工程药物吸入后的质量稳定性,同时又为临床多种组合用药方式提供支撑,为企业持续的创新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成为企业在行业内保持持久竞争力的重要壁垒。 | ||||||||
序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概述 | 取得方式 | 应用情况 | 对应的药品品种 | 涉及专利 | ||
1 | 人干扰素α1b 的基因工程关键工艺(如发酵、纯化、工艺放大)技术和应用 | 解决人干扰素α1b这一独特亚型的规模化生产纯化工艺难题 | 自主研发 | 运德素系列产品 | 注射用人干扰素α1b、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及滴眼液、重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 | 技术秘密&中国专利号: ZL201310547434.9 ZL201310547219.9 | ||
2 | 蛋白质高稳定水溶液技术 | 突破人干扰素α1b独特结构和理化性质引起的水溶液制剂稳定性难题,使其可与冻干粉针媲美。 | 自主研发 | 运德素系列产品 | 注射用人干扰素α1b、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及滴眼液、重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 | 中国专利号: ZL201210043687.8 ZL202210045859.9 | ||
3 | 基因改组(DNA Shuffling)结合聚乙二醇(PEG)定点修饰技术 | 该技术实际包括两种技术: 一是干扰素基因改组后的定点突变及PEG定点修饰技术,由此获得的新型干扰素分子兼具集成干扰素的高活性、干扰素α1b的安全性、PEG的长效性; 二是PEG定点修饰检测技术,该技术是公司研发新品PEG修饰干扰素的结构分析方法,可更加方便、便捷、准确、低成 | 自主研发 | 目前正在开展临床Ⅱ/Ⅲ期研究 | 聚乙二醇新型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 | 中国专利号: ZL201811541107.1 ZL200780034504.3 ZL201110339619.1 美国专利号: US 8,168,751 B2 US 8,901,277 B2 日本专利号: 5407044 韩国专利号: 10-1149607 |
本地确定蛋白质分子中PEG修饰位点与比例。 | ||||||
4 | 雾化吸入技术 | 该技术包括两种技术: 一是支持干扰素α与雾化装置组合应用; 二是支持干扰素α与呼吸道病毒感染临床常用治疗药物,如地塞米松磷酸钠、氨溴索、硫酸沙丁胺醇、布地奈德、异丙托溴铵、硫酸庆大霉素等联合应用。 | 自主研发 | 运德素系列产品 | 注射用人干扰素α1b、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 | 中国专利号: ZL202211661267.6 ZL201110407384.5 ZL201110408121.6 ZL201110407386.4 ZL201410008507.1 ZL201110407544.6 ZL201110407570.9 ZL201410007806.3 ZL201510137822.9 |
(二)驰名或著名商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大知识产权法律纠纷或争议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研发情况
(一)研发总体情况
为大幅提高乙肝临床治愈率,公司确定干扰素精准治愈乙肝的诊疗方案,通过芯片技术开发干扰素适用人群的敏感基因筛选试剂盒。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大规模的基因检测临床试验和试剂盒的实验室小试阶段。
(2)人干扰素α1b
公司建立新的人干扰素α1b制备工艺、新的关键质量检测方法和质量体系建设,使人干扰素α1b质量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满足未来大规模智能化制造标准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全力聚焦产业化产能的进阶升级,积极布局智能化生产设备应用,对生产体系展开系统性变革。在人力大幅缩减的情况下,公司依托系统性流程再造与智能化技术革新,实现生产全流程各环节提速,生产效率显著提升。凭借各环节产能的高效协同,产能扩充进程加快。同时,公司深化管理优化,将效率提升优势延伸至质量管控,推动产品品质升级,保障产能稳定增长。通过精细化成本管控与资源优化配置,在降本的基础上,实现生产综合效率的飞跃,构建起高效、稳定且具成本优势的现代化生产体系。
(3)人干扰素α1b临床真实世界研究
公司持续探索人干扰素α1b在真实诊疗环境下防治多种儿童和成人常见病毒性疾病和肿瘤的疗效和安全性,通过临床真实世界研究大数据分析,为进一步开发新适应症等提供依据。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征集临床一线数据,累计完成10万余例患者的真实世界大数据征集和分析,特别新增超大剂量人干扰素α1b治疗恶性黑色素瘤的研究。大数据分析显示,公司的人干扰素α1b临床疗效确切、适应症广泛、安全性良好,提示人干扰素α1b在病毒性疾病和肿瘤方面的价值将被不断挖掘,治疗方案被不断优化,临床适应症也在不断拓展中。
(4)抗病毒口腔喷剂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完成了抗病毒口腔喷剂(商品名:立舒星
?
),该产品兼具抗病毒、抗细菌和抗真菌等广谱微生物的消毒液,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获得由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书》,获得在国内开展生产、销售的准入条件。该产品用于杀灭上呼吸道及皮肤的呼吸道合胞病毒、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白色念珠菌等,产品成功上市将有利于增强公司在消毒产品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品牌影响力,丰富公司产品线,拓展新应用市场,对公司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
)胶原蛋白系列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运用AI技术为基因重组技术赋能,系统性地完成了针对不同分子量胶原蛋白的分子设计、小试生产以及关键质量评价工作。公司已成功储备八种人源化胶原蛋白,并构建起全链条技术平台。该平台涵盖菌种筛选、发酵培养、分离纯化以及生物学功能评价等环节。经公司严格实施生物学功能评价与细胞毒性测试证实,所优选的分子在促进细胞增殖、增强细胞黏附等方面展现出卓越性能,而且符合细胞毒性安全标准。截至年报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原料报送工作。后续,公司将持续优化制备工艺,着力扩大产能规模,并依据既定阶段,陆续推进化妆品、医疗器械成品的备案与注册工作,分批次推进人胶原蛋白系列产品上市工作。
人胶原蛋白系列产品的研发成果,是公司凭借在基因重组蛋白质产品领域深厚的技术底蕴、成熟完备的GMP管理经验、以及全新搭建的智能化生产平台而取得的阶段性突破。这一成果,不仅充分彰显了公司卓越的研发与生产能力,更成为公司战略布局从严肃医疗领域成功迈向消费医疗市场的重要标志。通过对胶原蛋白市场巨大需求的快速响应与精准满足,公司进一步优化了既有资产的配置与运行效能,为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健增长夯实了基础。
(二)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1. 研发投入前五名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序号 | 研发项目 | 本期研发投入金额 | 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1 | 人干扰素α1b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试验 | 16,232,221.31 | 59,314,342.61 | 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2 | 新型PEG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临床试验 | 10,066,026.49 | 53,494,375.24 | 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3 | 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临床试验 | 5,865,633.09 | 91,890,601.94 | 新药申报前沟通交流阶段 |
4 | 人干扰素α1b临床真实世界研究 | 5,221,956.60 | 57,567,184.70 | 上市后临床研究阶段 |
5 | γδT细胞的肿瘤免疫细胞治疗临床研究 | 3,812,296.74 | 6,081,744.57 | IIT临床研究阶段 |
合计 | 41,198,134.23 | 268,348,249.06 | - |
具体参见本报告“第九节 行业信息”之“五、研发情况”之“(一)研发总体情况”。
2. 被纳入优先审评审批品种的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对核心竞争能力具有重大影响的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4. 停止或取消的重大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5. 呈交监管部门审批、完成注册或取得生产批文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2月24日,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国药准字S20010006;国药准字S20010007;国药准字S20010008)及注射用人干扰素α1b(国药准字S19990033;国药准字S19990034;国药准字S19990035)提交药品再注册申请。
6. 重大政府研发补助、资助、补贴及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5月,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获得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专利资助金,用于激励公司在发明创造领域的持续投入与创新活动。2024年7月,根据北京市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关于发放2023年度大兴区“1+N”产业政策资金的《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公司获得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奖励资金和《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称号认定奖励资金。
2024年12月,根据北京市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关于发放《大兴区“新国门”人才支持和服务办法》政策奖励资金的通知,公司获得人才培育平台—工作站支持和柔性引才奖励资金。
7. 自愿披露的其他研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药(产)品委托生产
□适用 √不适用
七、 质量管理
(一)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产品发运的质量管理,公司还制定了《成品冷链运输标准操作规程》《追溯系统标准管理规程》《成品退货标准管理规程》《不合格品标准管理规程》《码上放心标准操作规程》《成品接收、储存、发放、退货标准操作规程》等一系列管理文件,实现了产品从接收、储存、发运到退货的全过程跟踪,确保每批产品的销售情况均可追溯。公司严格执行药品流通监管要求,通过北京市药监局指定的数据上报系统实现每批次产品出入库信息的实时同步上传;同时依托“码上放心”第三方追溯平台构建覆盖全链条的药品追溯体系,确保实现“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的数字化监管目标。
(二)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适用 √不适用
八、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一直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所有建设项目均完成环境影响因素评价、编制相应的报告表,并通过了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竣工现场验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公司均按管理部门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水在线监测设备等均由专业操作人员负责运行,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能稳定达标排放。公司取得排污许可证以来,按照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水、废气、噪声等进行取样检测,按照法规要求安装了污水COD、氨氮、流量、PH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实现了联网,实时上报污水排放数据。2022年,为提高污水监测合规性和运营水平,公司委托专业运维公司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专业化运行维护。2022年,公司安装了质检、研发实验室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过滤回收系统,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由活性炭吸附后排放。同时,公司每年持续加大安全环保方面的投入,确保达到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有序管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环保和节能降耗等各项工作,圆满达成生产安全“零”事故目标。2023年1月,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核评定,公司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公司已连续12年获得该项安全生产资质最高等级证书。日常工作中,公司实行责任到人,与每位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每周在北京市应急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申报清单编制隐患排查,按要求参加安全管理人员及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培训,并定期为员工组织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报告期内,公司按时完成建筑物防雷检测,仪器仪表年检,电梯和压力容器的定期检测。
2024年4月和2024年11月,公司分别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金苑路厂区内213具灭火器、景弘大街新厂区内576具灭火器进行了年检维修工作;2024年8月和2024年12月,公司分别对金苑路厂区及景弘大街新厂区的消防电气设施完成了消防和电器的年检。在安全生产月及“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中,公司积极参与所在园区组织的各项相关宣传活动,通过观看视频、消防演练、组织培训等方式,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学习和科普氛围,有效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二)涉及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过期及不合格药品、设备产生的废矿物油、污水处理污泥、培养基、甲醇、乙腈、甘氨酸、硫酸、盐酸、苯扎氯铵、S100胶、脱色液、氢氧化钠、枸橼酸、酸碱废液、有机试剂等,公司均按相关规定要求,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处置。2024年度,共处置废试剂1.818吨、实验室废液1.759吨、废药物1.872吨、活性炭0.02吨、废矿物油0.0205吨。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包括:废水、固体废物、废气,上述环境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
(三)涉及生物制品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产品人干扰素α1b为生物制品,干扰素原液经生物发酵技术获得,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为发酵废液。发酵废液经灭活处理后进行收集,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完成后,各项指标达到合格并排放。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暂存于危废室,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定期进行转运与处置。
(四)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处罚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细分业务
(一)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
□适用 √不适用
(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适用 √不适用
(三)生物类似药生产研发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事项 | 是或否 |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 √是 □否 |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 □是 √否 |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 □是 √否 |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 □是 √否 |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 □是 √否 |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是 □否 |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秉持高度的合规意识,全面且严格地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系统性的健全与优化。在此过程中,公司搭建了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对违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与防范,有力保障了各项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落地执行,切实发挥实效。
在公司运营层面,公司严格依照既定的决策流程,科学规范地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从会议的召集筹备到正式召开,以及最终表决,每个环节都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在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时,始终严守法律法规底线,确保公司规范运营。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重大决策权等合法权益,全方位维护股东的根本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并深度践行独董新规的各项指导要求,有条不紊地推进过渡期内的各项调整任务,实现了全面落地。在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制度规范的完善优化,以及工作机制的构建执行等多个层面,均与独董新规的要求高度契合。公司以独董新规为指引,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革新,确保各项内部决策程序的执行符合规范,并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障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独立董事与董事会、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内部审计等治理主体间的协同合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制衡与咨询功能。通过2024年的成功实践,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机制得到进一步优化,在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的同时,也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筑牢了制度根基。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秉持精益求精的理念,持续对现有治理机制进行优化升级。当前,公司所构建的治理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地保护全体股东权益,与之配套的公司制度,更为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开辟便捷通道,确保其各项权利能够充分落实。从合规性来看,公司治理机制与《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高度契合,为全体股东营造公平环境,提供有力的权利保障。报告期内,在接受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北交所等部门和机构严格监督与悉心指导的过程中,公司搭建起畅通的沟通桥梁,广泛征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于公司治理机制、经营管理的看法。对股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公司迅速响应,积极吸收采纳,并将其转化为推动治理机制持续优化的具体举措,稳步提升法人治理水平。在此过程中,公司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夯实股东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的保障机制,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在谋划和推进重大决策事项的过程中,始终将合规要求贯穿全程,严格对标《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等法律法规与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定位,扎实履职。面对公司各项重大决策,三会严格遵循既定的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有序开展各项议程,充分发挥各方职能优势,有效保障了公司决策过程的科学性、民主性,决策结果的合规性、规范性。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om)披露的《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和《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4-054)。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om)披露的《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和《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4-109)。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 |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 |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
董事会 | 7 | 一、2024年2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信用项下综合授信议案》 2. 《关于提名范保群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 《关于提名钱爱民、邵荣光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二、2024年4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5. 《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0.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12. 《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3.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4.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5. 《关于提名胡左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6. 《关于提名张凤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8. 《关于修订公司各项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Ⅰ》 19. 《关于修订公司各项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Ⅱ》 20. 《关于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21.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3. 《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2024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24年8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2.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五、2024年10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 《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六、2024年10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1.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议案》 3.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4.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七、2024年11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选举程永庆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程十庆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3. 《关于聘任程永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 《关于聘任刘金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 《关于聘任王冰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 《关于聘任张凤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7. 《关于聘任张春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8. 《关于聘任茹莉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9. 《关于聘任张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0. 《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选举委员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13. 《关于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委员并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Ⅰ》 15.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Ⅱ》 1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7.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监事会 | 6 | 一、2024年4月1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3.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关于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7.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二、2024年4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4年8月2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2.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2024年10月1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 《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五、2024年10月2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1.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六、2024年11月1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选举许大海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 《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
股东会 | 4 | 一、2024年1月3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关于提名钱爱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提名邵荣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提名范保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2024年5月14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5.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 《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0. 《关于提名胡左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提名张凤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公司各项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Ⅰ》 14. 《关于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1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三、2024年11月18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议案》
1.1提名程永庆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2提名程十庆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3提名晏征宇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4提名杨大军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5提名范保群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6提名张凤琴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2.1提名钱爱民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提名邵荣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3提名胡左浩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提名许大海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2提名徐晨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四、2024年11月18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Ⅱ》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尽责的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切实履行应尽职责与义务。展望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三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作用,为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民主决策筑牢根基。
(三) 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锚定全面提升治理水平这一核心目标,积极顺应内外部环境的动态变化,主动对接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工作上,公司多管齐下、成效显著。不仅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系统优化,还进一步夯实内部控制体系,大幅提升其有效性,夯实规范运营根基,切实保障股东权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以及管理层,严格恪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与业务规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职。尤其在提升董事会治理效能方面,公司着力健全决策机制,大幅提升决策效率与科学性;同时,通过强化培训与监督,显著增强管理层的责任意识,提高执行能力。在完善治理机制的同时,公司同步强化风险防控与信息披露管理。在风险防控层面,公司全面优化风险管理体系,实现风险全方位、全流程管控;在信息披露环节,持续完善披露机制,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与透明度,全方位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
截至报告期末,在重大生产经营、投资和财务决策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要求,各个环节合规有序。公司治理的实际运行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高度契合。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尚未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者传递的信息真实、合法、及时、完整。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流程,进一步强化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良性互动。这一举措有效提升了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和认同,推动公司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互信关系,为公司开展诚信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筑牢了坚实基础。
二、 内部控制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严格贯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专门委员会中的主导作用,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与独立性。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6次会议,重点围绕财务报告审议、内部控制评价、外部审计机构聘任等核心议题展开工作。委员会成员对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审计结果及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全流程监督与专业审核,确保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报告期内,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会议重点评估了公司年度战略执行情况,并就未来三年战略规划及可持续发展路径进行了系统性研讨,为公司长期战略布局提供了前瞻性建议。2024年11月,为适应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新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完成制度建设及工作规划,重点推进了薪酬体系优化及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工作,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各专门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会议程序规范、决策过程严谨。全体委员勤勉履职,通过专业审议和独立判断,为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独立董事人数是否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
√是 □否
是否设置以下专门委员会、内审部门审计委员会 √是 □否提名委员会 □是 √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是 □否战略委员会 √是 □否内审部门 √是 □否
(二)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兼职上市公司家数(含本公司) | 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年) | 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董事会方式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出席股东会方式 | 现场工作时间(天) |
钱爱民 | 3 | 1 | 7 | 现场+通讯方式 | 4 | 现场方式 | 18 |
邵荣光 | 1 | 1 | 7 | 现场+通讯方式 | 4 | 现场方式 | 16 |
胡左浩 | 3 | 1 | 5 | 现场+通讯方式 | 3 | 现场方式 | 15 |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秉持勤勉尽责、诚信履职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共计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涉及18项议案内容。全体独立董事以专业知识和治理经验为基础,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审议,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就重大事项提出专业性建议。公司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有效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价值。
独立董事资格情况
经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自律规则规定的条件和独立性等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在任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规定的条件、独立性等要求。
(三)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四)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持续优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具备完整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能够独立面向市场开展业务,自主决策并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在业务、人员、机构、资产、财务及办公场所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清晰界限,实行独立运营、独立核算,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1、业务独立
公司专注于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公司建立了独立完整的采购体系,能够根据经营需求独立进行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决策;拥有独立生产基地和完整生产流程,可自主开展生产活动;设立独立销售部门和渠道,独立开拓市场并签订销售合同;能够基于市场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独立做出经营决策,独立获取业务收入和利润,具备持续自主经营能力。
2、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聘任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进行,不存在违规兼职情况。董事由股东大会依法选举产生,监事由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超越权限干预公司人事任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资产独立
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拥有完整独立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包括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办公设备、房产及土地等,产权清晰且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拥有业务所需各项资质和许可,所有资产由公司独立控制支配,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使用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4、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制定议事规则,各机构依法独立运作。公司设立独立经营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包括研发部、生产部、销售部、财务部、行政部等,各部门职责明确,拥有独立办公场所和设备,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干预机构设置和运行的情况。
5、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独立财务部门,配备专业财务人员,实行独立财务核算和决策,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拥有独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共用账户的情况。作为独立纳税主体,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的情形。
(五)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持续强化内部管理体系建设,通过专业系统风险管理与流程控制,提升经营效率与盈利水平,保障经营安全性和财务信息可靠性。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以下核心模块:
1、控制环境
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健全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制度执行有效性。人力资源部系统优化劳动人事管理,涵盖员工聘用、培训、晋升、薪酬发放等全流程,制定细则并动态调整,为运营提供制度保障。
2、业务控制
经理层结合行业特点与经营实际,不断优化业务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及岗位手册,针对关键风险点建立预防性控制程序,规范业务行为并提升运营效率。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核算标准,细化内部核算规则,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实施独立核算机制,通过岗位分离、权限制衡保障核算合规性;强化全面预算管理与资产精细化管控,推动效益最大化。
4、信息化系统控制
信息技术部负责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动态优化系统功能及安全策略,确保数据传输、存储及应用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支撑业务高效开展。
5、信息传递控制
公司构建多层级信息传递机制,规范内部信息流转流程;完善信息披露责任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确保重大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对外披露。
6、内部审计控制
公司设立独立审计部门,通过定期审计、专项检查及内控自我评价等方式,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持续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机制,推动内控体系迭代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整、合理且运行有效,能够适应经营管理需求,确保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贯彻执行,保障业务活动合规开展与财务报告质量,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保障。
(六)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在财务报告管理方面,公司要求责任人员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效执行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年度报告中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信息的真实性与公允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或重大信息遗漏等情形。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续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兼顾公司未来战略目标与年度目标的达成情况,开展综合考评。董事会拥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并负责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公司管理人员的聘任过程公开、透明,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围绕公司经营目标,积极建言献策、履职尽责,全力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下新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时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与激励管理工作。根据该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以及薪酬政策。考核从战略目标贡献、业务拓展、研发创新、合规性表现等维度展开,全面评估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状况以及对公司发展的实际贡献。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直接关系到薪酬分配、职务调整、是否续聘等重要决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依据考核结果,向董事会提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建议,方案涵盖基本薪酬、绩效奖金、股权激励等。绩效奖金发放与高级管理人员在战略目标达成、业务增长、创新突破、合规运营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紧密挂钩,有效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 投资者保护
(一)公司股东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共计4次,均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中,存在适用累积投票制的情形。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关于董事会增补董事以及董事会换届、监事会换届相关议案的审议,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三)投资者关系的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秉持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为提升信息披露规范性与透明度,公司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内部审批流程,明确披露标准、渠道及责任人,并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等指定平台公告,保障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在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构建多元化沟通渠道,依托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专用电子邮箱、咨询专线电话等开展日常沟通,并借助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平台与投资者互动。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组织3场业绩说明会,接待2次现场调研,增进与投资者的相互理解,搭建高效沟通平台,助力投资者了解公司运营与价值,提升公司市场形象。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事务主要负责人,全面掌握公司运作、管理、经营及发展战略,统筹策划、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全面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参与所有信息披露相关会议,及时获取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信息,并按规定披露,确保公司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投资价值。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沟通互动。通过上述举措,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价值认同不断加深,双方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得以构建与维护。未来,公司将持续将保护投资者利益作为重要责任,持续提升诚信度、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 是 | |
审计意见 | 无保留意见 | |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 |
审计报告编号 | CAC审字【2025】0537号 |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机构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院2号楼 | |
审计报告日期 | 2025年4月23日 |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 葛云虎 | 孙宝珩 |
3年 | 3年 |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 否 | |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 11年 |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 65万元 |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三元基因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京三元基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京三元基因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关键审计事项 北京三元基因公司主要从事运德素等生物制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2024年度收入为25,654.19 |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北京三元基因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北京三元基因公司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葛云虎(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孙宝珩
中国 天津市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一) | 113,069,057.43 | 177,507,670.0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五、(二) | 4,829,417.00 | 5,570,773.78 |
应收账款 | 五、(三) | 69,838,863.51 | 83,602,734.13 |
应收款项融资 | 五、(四) | 15,889,531.72 | 17,015,208.57 |
预付款项 | 五、(五) | 8,583,711.06 | 4,636,067.8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五、(六) | 1,496,500.98 | 1,073,521.8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五、(七) | 24,731,526.85 | 17,076,699.7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八) | 1,428,825.18 | 435,598.69 |
流动资产合计 | 239,867,433.73 | 306,918,274.6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五、(九)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五、(十) | 447,711,939.64 | 64,342,216.26 |
在建工程 | 五、(十一) | 296,221,606.46 | 639,371,788.1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五、(十二) | 182,683.83 | 970,436.67 |
无形资产 | 五、(十三) | 62,714,346.39 | 57,746,789.7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143,304,698.55 | 121,206,844.1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五、(十五) | 2,951,292.98 | 401,333.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十六) | 10,259,139.06 | 12,661,472.6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十七) | 6,087,296.82 | 11,554,710.5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89,433,003.73 | 928,255,592.19 | |
资产总计 | 1,229,300,437.46 | 1,235,173,866.8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五、(十八) | 41,109,073.73 | 40,897,572.0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五、(十九) | 55,266,777.08 | 74,270,874.5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五、(二十) | 541,606.60 | 454,789.5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二十一) | 12,558,429.46 | 12,000,393.21 |
应交税费 | 五、(二十二) | 3,834,571.94 | 3,704,239.22 |
其他应付款 | 五、(二十三) | 4,257,650.64 | 4,229,667.1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二十四) | 37,855,558.38 | 24,572,676.25 |
其他流动负债 | 五、(二十五) | 26,135.20 | 219,216.89 |
流动负债合计 | 155,449,803.03 | 160,349,428.7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五、(二十六) | 422,123,404.50 | 414,229,240.81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五、(二十七) | - | 83,732.97 |
长期应付款 | 五、(二十八) | 4,074,346.68 | 20,127,68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五、(二十九) | 17,320,854.97 | 19,791,930.8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五、(三十) | 9,511,700.58 | 9,653,286.4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3,030,306.73 | 463,885,871.06 | |
负债合计 | 608,480,109.76 | 624,235,299.8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股本 | 五、(三十一) | 121,810,000.00 | 121,81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五、(三十二) | 313,498,300.09 | 316,653,655.0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五、(三十三) | 34,778,688.57 | 32,494,590.0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五、(三十四) | 150,733,339.04 | 139,980,321.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20,820,327.70 | 610,938,566.99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20,820,327.70 | 610,938,566.9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29,300,437.46 | 1,235,173,866.83 |
法定代表人:程永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凤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爱华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9,113,733.34 | 174,058,043.2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829,417.00 | 5,570,773.78 | |
应收账款 | 十三、(一) | 73,197,763.51 | 86,961,634.13 |
应收款项融资 | 15,889,531.72 | 17,015,208.57 | |
预付款项 | 8,770,426.06 | 4,629,155.8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三、(二) | 17,028,836.32 | 16,041,429.9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4,675,969.75 | 17,076,300.1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88,773.46 | 429,765.34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4,894,451.16 | 321,782,311.1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三、(三) | 5,950,743.53 | 6,646,671.8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47,083,031.56 | 63,465,706.42 | |
在建工程 | 296,221,606.46 | 639,371,788.1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 594,777.60 | |
无形资产 | 62,712,808.39 | 57,734,693.5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140,887,529.48 | 118,789,675.0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833,875.78 | 401,333.9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209,734.29 | 12,280,847.2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087,296.82 | 11,419,324.1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91,986,626.31 | 930,704,817.94 | |
资产总计 | 1,246,881,077.47 | 1,252,487,129.0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1,109,073.73 | 40,897,572.0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5,266,777.08 | 75,280,885.50 | |
预收款项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501,405.87 | 9,677,709.98 | |
应交税费 | 3,689,324.24 | 3,327,632.85 | |
其他应付款 | 4,136,740.44 | 4,166,825.4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合同负债 | 541,606.60 | 454,789.52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699,825.41 | 24,378,600.6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6,135.20 | 219,216.89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2,970,888.57 | 158,403,232.8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22,123,404.50 | 414,229,240.81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4,074,346.68 | 20,127,68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7,320,854.97 | 19,791,930.8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103,454.26 | 9,196,796.2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2,622,060.41 | 463,345,647.95 | |
负债合计 | 605,592,948.98 | 621,748,880.8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股本 | 121,810,000.00 | 121,81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12,131,572.78 | 315,286,927.7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4,778,688.57 | 32,494,590.0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72,567,867.14 | 161,146,730.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41,288,128.49 | 630,738,248.2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46,881,077.47 | 1,252,487,129.08 |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 | 2023年 |
一、营业总收入 | 256,541,927.31 | 244,732,951.3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五、(三十五) | 256,541,927.31 | 244,732,951.3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37,502,335.84 | 209,869,414.60 | |
其中:营业成本 | 五、(三十五) | 45,763,495.68 | 49,711,672.9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五、(三十六) | 6,069,236.54 | 2,022,117.40 |
销售费用 | 五、(三十七) | 117,876,420.24 | 113,169,553.36 |
管理费用 | 五、(三十八) | 37,603,014.03 | 31,269,553.92 |
研发费用 | 五、(三十九) | 21,567,523.81 | 13,079,346.10 |
财务费用 | 五、(四十) | 8,622,645.54 | 617,170.87 |
其中:利息费用 | 9,786,407.93 | 2,524,664.99 | |
利息收入 | 1,192,405.18 | 1,934,174.57 | |
加:其他收益 | 五、(四十一) | 2,911,851.96 | 3,094,070.9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四十二) | 2,990,333.67 | -1,921,791.0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四十三) | -474,148.69 | -1,111.2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四十四) | 29,536.8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497,165.21 | 36,034,705.4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四十五) | 16,283.03 | 2,893.17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四十六) | 66,838.97 | 423,166.2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446,609.27 | 35,614,432.3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四十七) | 2,273,743.56 | 3,932,714.7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172,865.71 | 31,681,717.59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172,865.71 | 31,681,717.5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172,865.71 | 31,681,717.5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2,172,865.71 | 31,681,717.5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172,865.71 | 31,681,717.5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2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26 |
法定代表人:程永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凤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爱华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 | 2023年 |
一、营业收入 | 十三、(四) | 256,540,373.91 | 244,731,041.89 |
减:营业成本 | 十三、(四) | 45,763,052.96 | 49,710,833.79 |
税金及附加 | 5,996,451.84 | 1,938,296.10 | |
销售费用 | 119,615,381.99 | 117,381,347.11 | |
管理费用 | 35,773,435.61 | 28,452,415.03 |
研发费用 | 21,349,523.81 | 13,079,346.10 | |
财务费用 | 8,622,891.24 | 620,089.29 | |
其中:利息费用 | 9,780,875.58 | 2,517,494.35 | |
利息收入 | 1,183,379.80 | 1,920,721.41 | |
加:其他收益 | 2,901,023.13 | 3,083,803.6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94,024.87 | -1,918,434.3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74,148.69 | -1,111.2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536.80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870,072.57 | 34,712,972.46 | |
加:营业外收入 | 16,283.03 | 2,893.17 | |
减:营业外支出 | 66,838.97 | 422,554.7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819,516.63 | 34,293,310.92 | |
减:所得税费用 | 1,978,531.42 | 3,883,814.8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840,985.21 | 30,409,496.0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840,985.21 | 30,409,496.0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2,840,985.21 | 30,409,496.04 | |
七、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 | 2023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2,764,877.96 | 219,355,673.0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1,078,120.8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四十八) | 3,661,902.85 | 12,424,533.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6,426,780.81 | 232,858,327.3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1,866,040.47 | 22,622,189.8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6,421,808.76 | 52,936,448.0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767,216.48 | 17,205,618.5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四十八) | 103,579,826.25 | 97,337,645.8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6,634,891.96 | 190,101,902.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791,888.85 | 42,756,425.0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2,419,549.54 | 358,647,416.1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419,549.54 | 358,647,416.1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418,049.54 | -358,647,416.1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1,109,073.73 | 266,897,572.08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四十八) | - | 48,1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109,073.73 | 314,997,572.0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063,182.32 | 20,379,816.0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6,077,534.27 | 12,466,860.1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四十八) | 17,780,809.03 | 14,181,418.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2,921,525.62 | 47,028,094.1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812,451.89 | 267,969,477.9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438,612.58 | -47,921,513.2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7,507,670.01 | 225,429,183.2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3,069,057.43 | 177,507,670.01 |
法定代表人:程永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凤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爱华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 | 2023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2,763,277.96 | 219,353,593.0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1,078,120.8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02,094.54 | 20,396,590.3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6,365,372.50 | 240,828,304.2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1,808,597.97 | 22,622,189.88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8,377,337.75 | 37,943,466.7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282,316.79 | 15,926,833.9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883,780.07 | 106,614,972.2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6,352,032.58 | 183,107,462.7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013,339.92 | 57,720,841.4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2,274,305.98 | 356,825,835.6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1,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274,305.98 | 357,825,835.6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272,805.98 | -357,825,835.6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109,073.73 | 255,897,572.08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48,1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109,073.73 | 303,997,572.0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063,182.32 | 20,379,816.0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6,077,534.27 | 12,466,860.1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653,201.03 | 14,011,054.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2,793,917.62 | 46,857,730.1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84,843.89 | 257,139,841.9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944,309.95 | -42,965,152.2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4,058,043.29 | 217,023,195.5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9,113,733.34 | 174,058,043.29 |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1,810,000.00 | 316,653,655.09 | 32,494,590.05 | 139,980,321.85 | 610,938,566.9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1,810,000.00 | 316,653,655.09 | 32,494,590.05 | 139,980,321.85 | 610,938,566.9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55,355.00 | 2,284,098.52 | 10,753,017.19 | 9,881,760.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172,865.71 | 22,172,865.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155,355.00 | -3,155,355.0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155,355.00 | -3,155,355.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284,098.52 | -11,419,848.52 | -9,135,75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2,284,098.52 | -2,284,098.5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135,750.00 | -9,135,75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121,810,000.00 | 313,498,300.09 | 34,778,688.57 | 150,733,339.04 | 620,820,327.70 |
项目 | 2023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库存 | 其他综合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险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 | 永续 | 其他 |
股 | 债 | 股 | 收益 | 准备 | 东权益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1,810,000.00 | 312,211,131.34 | 29,453,640.45 | 111,339,553.86 | 574,814,325.6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1,810,000.00 | 312,211,131.34 | 29,453,640.45 | 111,339,553.86 | 574,814,325.6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42,523.75 | 3,040,949.60 | 28,640,767.99 | 36,124,241.3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681,717.59 | 31,681,717.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442,523.75 | 4,442,523.75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442,523.75 | 4,442,523.7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040,949.60 | -3,040,949.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40,949.60 | -3,040,949.6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121,810,000.00 | 316,653,655.09 | 32,494,590.05 | 139,980,321.85 | 610,938,566.99 |
法定代表人:程永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凤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爱华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1,810,000.00 | 315,286,927.78 | 32,494,590.05 | 161,146,730.45 | 630,738,248.28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1,810,000.00 | 315,286,927.78 | 32,494,590.05 | 161,146,730.45 | 630,738,248.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55,355.00 | 2,284,098.52 | 11,421,136.69 | 10,549,880.2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840,985.21 | 22,840,985.2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155,355.00 | - | -3,155,355.0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155,355.00 | -3,155,355.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284,098.52 | -11,419,848.52 | -9,135,75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284,098.52 | -2,284,098.52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135,750.00 | -9,135,75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121,810,000.00 | 312,131,572.78 | 34,778,688.57 | 172,567,867.14 | 641,288,128.49 |
项目 | 2023年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1,810,000.00 | 310,844,404.03 | 29,453,640.45 | 133,778,184.01 | 595,886,228.4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1,810,000.00 | 310,844,404.03 | 29,453,640.45 | 133,778,184.01 | 595,886,228.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42,523.75 | 3,040,949.60 | 27,368,546.44 | 34,852,019.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409,496.04 | 30,409,496.0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442,523.75 | - | 4,442,523.75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442,523.75 | 4,442,523.7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040,949.60 | -3,040,949.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40,949.60 | -3,040,949.6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121,810,000.00 | 315,286,927.78 | 32,494,590.05 | 161,146,730.45 | 630,738,248.28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北京三元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基因有限公司),三元基因有限公司系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病毒学研究所、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共同出资组建,于1992年9月24日在大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2471772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元基因有限公司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股份制改制,整体变更为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登记注册,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851949U的营业执照,股份总数12,18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法定代表人:程永庆
注册资本:12,181.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金苑路1号4号楼
营业期限:1997-04-04至无固定期限。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设有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设备工程部、生产技术部、采购物控部、研发部、医学部、质检部、质保部、市场部、销售部、内审部、证券事务部等部门,持有全资子公司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该子公司主要负责母公司市场推广服务,持有全资子公司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该子公司主要负责母公司进出口业务及国内药品销售业务。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公司行业性质:生物制药
公司经营范围:制造治疗用生物制品(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重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重组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8日);营养保健用品、医疗器械的销售;生物技术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开发、销售及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开发营养保生产健用品、医疗器械;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基因工程药物运德素等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由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批准报出。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本公司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修订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
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五)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六)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占比50%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 |
重要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或金额大于500万元 |
(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母公司应当将其所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企业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下列事实和情况后,判断企业持有的表决权足以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视为企业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1、企业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的分散程度。
2、企业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潜在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等。
3、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
4、企业应考虑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当表决权不能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时,如仅与被投资方的日常行政管理活动有关,并且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由合同安排所决定,本公司需要评估这些合同安排,以评价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够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公司可能难以判断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以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应当考虑其具有实际能力以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证据,从而判断其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公司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公司能否任命或批准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
2、本公司能否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或否决被投资方的重大交易。
3、本公司能否掌控被投资方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成员的任命程序,或者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手中获得代理权。
4、本公司与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中的多数成员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本公司与被投资方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在评价本公司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适当考虑这种特殊关系的影响。特殊关系通常包括: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是企业的现任或前任职工、被投资方的经营依赖于本公司、被投资方活动的重大部分有本公司参与其中或者是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本公司自被投资方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或享有可变回报的收益远超过其持有的表决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比例等。
本公司在判断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时,应当确定其自身是以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在其他方拥有决策权的情况下,还需要确定其他方是否以其代理人的身份代为行使决策权。
本公司通常应当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整体进行判断。但极个别情况下,有确凿证据表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司应当将被投资方的一部分(以下简称“该部分”)视为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单独主体),进而判断是否控制该部分(单独主体)。
1、该部分的资产是偿付该部分负债或该部分其他权益的唯一来源,不能用于偿还该部分以外的被投资方的其他负债;
2、除与该部分相关的各方外,其他方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权利,也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剩余现金流量相关的权利。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应与本公司一致。如果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后,由母公司编制。
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
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八)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为公司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为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
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金融资产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④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财务担保合同(贷款承诺)负债财务担保合同(贷款承诺)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报价包括易于且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制或者监管机构等获得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未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针对本公司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不含应收款项)的计量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含应收款项融资)、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者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
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6、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者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应收款项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单独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或者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即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 项目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对于划分组合的应收票据,一般情况下,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而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参考同类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
公司对于单项金额在100万以上,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包括破产、吊销、注销、诉讼等,则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除单独计提的应收账款外,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 | 确认标准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组合一:账龄组合 | 类似账龄的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相似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欠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没有发生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 |
2、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于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以业务发生的同质性作为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没有发生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于单项金额在100万以上,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包括破产、吊销、注销、诉讼等,则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其余其他应收账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 | 确认标准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组合一:账龄组合 | 类似账龄的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相似 | 参照应收账款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欠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没有发生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 |
3、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的其他应收款项(包括长期应收款等)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本附注(八)金融工具5、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不含应收款项)的计量。
(十一)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种类。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库存商品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盘盈、盘亏结果,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计入当期损益。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差额作相应处理。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均采用一次摊销法。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和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投资成本的初始计量:
①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债务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判断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①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至少一项其他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②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合并方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a、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c、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d、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佣金等与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部分费用应自所发行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投资成本,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① 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资产的条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 损益调整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权益法下,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以下因素: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核算。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联营企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 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对子公司、合营公司或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②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三)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②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a、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计价;
b、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c、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
d、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根据这些后续支出是否能够提高相关固定资产原先预计的创利能力,确
定是否将其予以资本化;e、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f、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计价;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公司提供经济效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的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4、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可能存在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四)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核算原则: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
固定资产的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10-30 | 4-5 | 3.17-9.60 |
机器设备 | 5-10 | 4-5 | 9.50-19.20 |
运输设备 | 5-10 | 4-5 | 9.50-19.20 |
电子设备 | 3-10 | 3-5 | 9.50-32.33 |
其他设备 | 5-20 | 4-5 | 4.75-19.20 |
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的减值迹象,包括:
① 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② 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 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发生减值的情形;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五)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十六)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预计的使用寿命期限内按照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一般计入当期损益,但如果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资产实现的,其资产摊销金额计入相关资产价值。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20-50 | 土地使用权证 |
非专利技术 | 10 | 预计使用年限 |
软件 | 5-10 | 预计使用年限 |
著作权 | 3-5 | 预计使用年限 |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则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报告期末,如果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不能为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有形资产,不予摊销。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研究阶段的开始条件:一类新药,完成I期和II期临床试验后获得初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后,进入III期临床试验作为支出资本化的时点。其他类别的,无需进行I期和II期临床试验的药物,只进行一个阶段临床试验的项目,则进入该临床试验的开发支出即可资本化。
开发支出结转确认无形资产的条件:作为自有技术进行生产,以完成药品所有上市前的生产准备工作,取得药品生产批件,通过GMP认证并取得GMP证书。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原则: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如果有明显的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减值迹象包括以下情形:
① 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② 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③ 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④ 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1、长期待摊费用的定义和计价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期间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
2、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子公司筹建费用在子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十八)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⑴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⑵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①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本公司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②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③ 过去的惯例为本公司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本公司按照规定的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⑴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⑵本公司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⑴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⑵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本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情形外,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⑴服务成本。⑵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⑶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九)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当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公司从事生物制剂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生产发货后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二十)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与生产经营相关性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如果政府补贴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根据与生产经营相关性与否分别计入其他收益、冲减相关成本或营业外收入;如果政府补贴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与生产经营相关性与否分别计入其他收益、冲减相关成本或营业外收入。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当存在相关递延收益时,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递延收益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情况下,冲减财务费用。
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政府文件或者企业申请文件有规定使用于资产购置的,为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反之为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在购置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法;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依据资金使用进度进行摊销。
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二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二十二)租赁
1、租入资产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计入当期费用。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3、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
(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二十四)所得税
(1)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五)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公司之间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
1、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
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 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本公司的影响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执行暂行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无。
(三)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无。
四、税项
(一)增值税、税金及附加
主要产品销售业务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适用增值税。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税 目 | 纳税(费)基础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按简易征收办法 | 3%、6% |
城建税 | 增值税 | 7%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 | 2%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公司2014年7月1日起,生物制品销售的增值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税 目 | 纳税(费)基础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 | 3%、6%、13% |
城建税 | 增值税 | 7%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 | 2% |
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税 目 | 纳税(费)基础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 | 3%、6%、13% |
城建税 | 增值税 | 7%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 | 2% |
(二)企业所得税
1、税率
会计主体 | 纳税(费)基础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母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15%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 20% |
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 20% |
2、税收优惠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属北京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10月26日取得编号为GS20231100007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故公司2024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相关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本财务报表的报告期为2024年度,附注中报告期末指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同。
(一)货币资金
1、明细表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库存现金 | 59,712.90 | 6,651.37 |
银行存款 | 113,009,344.53 | 177,501,018.64 |
合 计 | 113,069,057.43 | 177,507,670.01 |
2、期末,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二)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及余额情况:
种 类 | 2024-12-31 | 2023-12-31 |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 4,829,417.00 | 3,026,548.00 |
商业承兑汇票 | - | 2,678,132.40 |
合 计
合 计 | 4,829,417.00 | 5,704,680.40 |
减:坏账准备 | - | 133,906.62 |
合 计 | 4,829,417.00 | 5,570,773.78 |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种类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组合一 | 4,829,417.00 | 100.00 | - | - | 4,829,417.00 |
组合二 | - | - | - | - | - |
合 计 | 4,829,417.00 | 100.00 | - | - | 4,829,417.00 |
种类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组合一 | 3,026,548.00 | 53.05 | - | - | 3,026,548.00 |
组合二 | 2,678,132.40 | 46.95 | 133,906.62 | 5.00 | 2,544,225.78 |
合 计 | 5,704,680.40 | 100.00 | 133,906.62 | 2.35 | 5,570,773.78 |
3、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4、报告期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5、报告期末公司已背书、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项 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合计 |
银行承兑汇票 | 566,325.00 | 9,887.00 | 576,212.00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合 计 | 566,325.00 | 9,887.00 | 576,212.00 |
(三)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种 类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75,543,666.70 | 100.00 | 5,704,803.19 | 7.55 | 69,838,863.51 |
组合二: | - | ||||
组合小计 | 75,543,666.70 | 100.00 | 5,704,803.19 | 7.55 | 69,838,863.51 |
合 计 | 75,543,666.70 | 100.00 | 5,704,803.19 | 7.55 | 69,838,863.51 |
种 类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92,175,768.48 | 100.00 | 8,573,034.35 | 9.30 | 83,602,734.13 |
组合二: | - | ||||
组合小计 | 92,175,768.48 | 100.00 | 8,573,034.35 | 9.30 | 83,602,734.13 |
合 计 | 92,175,768.48 | 100.00 | 8,573,034.35 | 9.30 | 83,602,734.13 |
2、组合中,按组合一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64,237,622.44 | 85.04 | 3,211,881.12 | 5.00 |
1—2年 | 7,369,232.69 | 9.75 | 736,923.27 | 10.00 |
2—3年 | 3,115,446.82 | 4.12 | 934,634.05 | 30.00 |
3年以上 | 821,364.75 | 1.09 | 821,364.75 | 100.00 |
合 计 | 75,543,666.70 | 100.00 | 5,704,803.19 | 7.55 |
项 目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74,691,593.74 | 81.03 | 3,734,579.69 | 5.00 |
1—2年 | 5,130,339.35 | 5.57 | 513,033.94 | 10.00 |
2—3年 | 11,469,163.81 | 12.44 | 3,440,749.14 | 30.00 |
3年以上 | 884,671.58 | 0.96 | 884,671.58 | 100.00 |
合 计 | 92,175,768.48 | 100.00 | 8,573,034.35 | 9.30 |
3、应收账款金额按照单体列示前五名单位情况
公司名称 | 关联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比(%) | 坏账计提金额 |
客户6 | 非关联方 | 货款 | 12,543,631.30 | 1年以内、1-2年 | 16.61 | 834,720.13 |
客户9 | 非关联方 | 货款 | 6,654,392.00 | 1年以内 | 8.81 | 332,719.60 |
客户4 | 非关联方 | 货款 | 6,294,000.00 | 1年以内 | 8.33 | 314,700.00 |
客户7 | 非关联方 | 货款 | 5,358,946.72 | 1年以内、1-2年、2-3年 | 7.09 | 965,580.74 |
客户5 | 非关联方 | 货款 | 4,482,290.00 | 1年以内 | 5.93 | 224,114.50 |
合 计 | 35,333,260.02 | 46.77 | 2,671,834.97 |
4、应收账款金额按照集团汇总列示前5名单位情况
公司名称 | 关联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占比(%) |
集团客户1 | 非关联方 | 货款 | 14,611,931.30 | 19.34 |
集团客户2 | 非关联方 | 货款 | 11,151,919.36 | 14.76 |
集团客户3 | 非关联方 | 货款 | 8,854,896.88 | 11.72 |
客户9 | 非关联方 | 货款 | 6,654,392.00 | 8.81 |
集团客户4 | 非关联方 | 货款 | 6,595,427.57 | 8.73 |
合 计 | 47,868,567.11 | 63.36 |
5、本期计提、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 2024年度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2023年12月31日 | 8,573,034.35 | 8,573,034.35 | |
本年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
本年转回预期信用损失 | 2,868,231.16 | - | 2,868,231.16 |
本年核销的损失准备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 | 5,704,803.19 | - | 5,704,803.19 |
6、期末应收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欠款情况。
7、本期无以应收账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情况,无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
8、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四)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 2023-12-31 | 本年公允价值变动 | 2024-12-31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17,015,208.57 | 15,889,531.72 | ||
合 计 | 17,015,208.57 | 15,889,531.72 |
(五)预付款项
1、按账龄披露情况
账 龄 | 2024-12-31 | 2023-12-31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比例% |
1年以内
1年以内 | 7,456,995.67 | 86.86 | 2,826,369.81 | 60.97 |
1-2年 | 1,071,740.39 | 12.49 | 1,585,223.07 | 34.19 |
2-3年
2-3年 | 30,500.00 | 0.36 | 200,000.00 | 4.31 |
3年以上 | 24,475.00 | 0.29 | 24,475.00 | 0.53 |
合 计
合 计 | 8,583,711.06 | 100.00 | 4,636,067.88 | 100.00 |
2、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3、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比(%) |
供应商18 | 非关联方 | 服务费 | 3,533,440.00 | 1年以内 | 41.16 |
服务商1 | 非关联方 | 服务费 | 967,454.82 | 1年以内、1-2年 | 11.27 |
服务商19 | 非关联方 | 服务费 | 770,000.00 | 1年以内 | 8.97 |
服务商20 | 非关联方 | 服务费 | 455,400.00 | 1年以内 | 5.31 |
服务商21 | 非关联方 | 服务费 | 360,000.00 | 1年以内 | 4.19 |
合 计 | 6,086,294.82 | 70.90 |
4、期末预付款项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情况。
(六)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种 类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1,598,370.71 | 100.00 | 101,869.73 | 6.37 | 1,496,500.98 |
组合二: | - | - | - | - | |
组合小计 | 1,598,370.71 | 100.00 | 101,869.73 | 6.37 | 1,496,500.98 |
合 计 | 1,598,370.71 | 100.00 | 101,869.73 | 6.37 | 1,496,500.98 |
种 类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1,163,587.42 | 100.00 | 90,065.62 | 7.74 | 1,073,521.80 |
组合二: | |||||
组合小计 | 1,163,587.42 | 100.00 | 90,065.62 | 7.74 | 1,073,521.80 |
合 计 | 1,163,587.42 | 100.00 | 90,065.62 | 7.74 | 1,073,521.80 |
2、组合中,按组合一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1,235,346.71 | 77.29 | 61,767.33 | 5.00 |
1—2年 | 351,024.00 | 21.95 | 35,102.40 | 10.00 |
2—3年 | 10,000.00 | 0.63 | 3,000.00 | 30.00 |
3年以上 | 2,000.00 | 0.13 | 2,000.00 | 100.00 |
合 计 | 1,598,370.71 | 100.00 | 101,869.73 | 6.37 |
项 目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761,862.42 | 65.47 | 38,093.12 | 5.00 |
1—2年 | 349,725.00 | 30.06 | 34,972.50 | 10.00 |
2—3年 | 50,000.00 | 4.30 | 15,000.00 | 30.00 |
3年以上 | 2,000.00 | 0.17 | 2,000.00 | 100.00 |
合 计 | 1,163,587.42 | 100.00 | 90,065.62 | 7.74 |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往来款及其他 | 1,070,999.68 | 446,285.00 |
押金保证金 | 56,660.00 | 410,418.42 |
备用金及代垫社保款 | 470,711.03 | 306,884.00 |
合 计 | 1,598,370.71 | 1,163,587.42 |
4、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名 称 | 关联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服务商2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710,679.00 | 1年以内 | 44.46 | 35,533.95 |
服务商14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306,464.00 | 1-2年 | 19.17 | 30,646.40 |
服务商22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53,856.68 | 1年以内 | 3.37 | 2,692.83 |
员工1 | 非关联方 | 备用金 | 35,762.80 | 1年以内 | 2.24 | 1,788.14 |
供应商17 | 非关联方 | 保证金 | 34,560.00 | 1-2年 | 2.16 | 3,456.00 |
合 计 | 1,141,322.48 | 71.40 | 74,117.32 |
5、本期计提、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 2024年度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2023年12月31日 | 90,065.62 | 90,065.62 | |
本年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45,263.31 | - | 45,263.31 |
本年转回预期信用损失 | 33,459.20 | - | 33,459.20 |
本年核销的损失准备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 | 101,869.73 | - | 101,869.73 |
6、报告期各期末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欠款情况。
7、报告期各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七)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827,188.36 | - | 7,827,188.36 | 4,974,840.54 | - | 4,974,840.54 |
在产品 | 5,872,103.04 | 5,872,103.04 | 3,951,534.73 | 3,951,534.73 | ||
自制半成品 | 5,168,079.49 | 204,737.98 | 4,963,341.51 | 4,351,298.00 | 4,351,298.00 | |
库存商品 | 5,682,965.40 | 17.41 | 5,682,947.99 | 3,439,896.52 | 1,111.23 | 3,438,785.29 |
发出商品 | 370,268.51 | - | 370,268.51 | 344,064.36 | - | 344,064.36 |
低值易耗品 | 15,677.44 | - | 15,677.44 | 16,176.86 | - | 16,176.86 |
合 计 | 24,936,282.24 | 204,755.39 | 24,731,526.85 | 17,077,811.01 | 1,111.23 | 17,076,699.78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项 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
本期转回数 | 本期转销数 | ||||
库存商品 | 1,111.23 | 269,410.49 | 270,504.31 | 17.41 | |
自制半成品 | - | 204,737.98 | 204,737.98 | ||
合 计 | 1,111.23 | 474,148.47 | - | 270,504.31 | 204,755.39 |
3、报告期末存货中无质押、担保等使用受限情况。
(八)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待摊费用 | 1,394,606.81 | 435,598.69 |
待认证进项税 | 1,701.34 | |
预缴所得税 | 32,517.03 | |
合 计 | 1,428,825.18 | 435,598.69 |
(九)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下述权益投资,本公司持有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7.69%股权,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项目名称 | 2024-12-31 | 2023-12-31 |
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合 计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中: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项目名称 | 本年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 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 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明细情况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3-12-31 | 102,313,317.36 | 59,909,170.28 | 8,369,070.14 | 3,457,945.88 | 7,591,750.27 | 181,641,253.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0,050,643.92 | 44,382,131.95 | - | 2,291,514.37 | 8,345,257.38 | 405,069,547.62 |
(1)购置 | - | 1,433,962.92 | - | 422,650.35 | 3,808,233.56 | 5,664,846.83 |
(2)在建工程转入 | 350,050,643.92 | 42,948,169.03 | - | 1,868,864.02 | 4,537,023.82 | 399,404,700.7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94,400.00 | - | 76,621.00 | 122,650.80 | 293,671.80 |
(1)处置或报废 | - | 94,400.00 | - | 76,621.00 | 122,650.80 | 293,671.80 |
4.2024-12-31 | 452,363,961.28 | 104,196,902.23 | 8,369,070.14 | 5,672,839.25 | 15,814,356.85 | 586,417,129.75 |
二、累计折旧 | ||||||
1.2023-12-31 | 64,538,443.62 | 38,102,640.06 | 5,282,403.00 | 2,827,422.45 | 6,548,128.54 | 117,299,037.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861,635.34 | 6,745,648.92 | 840,930.94 | 489,895.86 | 746,736.65 | 21,684,847.71 |
(1)计提 | 12,861,635.34 | 6,745,648.92 | 840,930.94 | 489,895.86 | 746,736.65 | 21,684,847.7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89,387.06 | - | 72,789.95 | 116,518.26 | 278,695.27 |
(1)处置或报废 | - | 89,387.06 | - | 72,789.95 | 116,518.26 | 278,695.27 |
4.2024-12-31 | 77,400,078.96 | 44,758,901.92 | 6,123,333.94 | 3,244,528.36 | 7,178,346.93 | 138,705,190.11 |
三、减值准备 | ||||||
1.2023-12-3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2024-12-31 | ||||||
四、账面价值 | ||||||
1. 2024-12-31 | 374,963,882.32 | 59,438,000.31 | 2,245,736.20 | 2,428,310.89 | 8,636,009.92 | 447,711,939.64 |
2. 2023-12-31 | 37,774,873.74 | 21,806,530.22 | 3,086,667.14 | 630,523.43 | 1,043,621.73 | 64,342,216.26 |
2、固定资产存在用于担保等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情况,明细详见长期借款附注。
3、公司不存在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存在经营性租出的固定资产。
4、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情况。
5、报告期末固定资产抵押情况:
资产名称 | 权属证明 | 期末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比例 | 发生原因 |
生产车间楼 | 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014445号 | 7,566,645.90 | 0.62% | 银行贷款抵押 |
研发中心楼 | 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014449号 | 25,077,415.22 | 2.04% | 银行贷款抵押 |
新厂区房屋建筑物 | 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33626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25995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25996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25997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33906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25998号 | 342,319,821.20 | 27.85% | 银行贷款抵押 |
总 计 | 374,963,882.32 | 30.51% |
(十一)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建筑工程 | 296,221,606.46 | - | 296,221,606.46 |
合 计 | 296,221,606.46 | - | 296,221,606.46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2023-12-31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 | 本期其他减少 | 2024-12-31 |
产金额 | 金额 | |||||
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 710,347,500.00 | 639,371,788.11 | 58,713,051.75 | 399,404,700.79 | 2,458,532.61 | 296,221,606.46 |
续表
项目名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 98.27 | 未完工 | 22,823,087.48 | 8,655,040.99 | 1.94 | 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 |
注: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中的其他减少额为政府补助贴息冲减在建工程利息资本化金额部分。政府补助贴息详见(二十九)3、(7)。
3、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抵押情况:
(1) 银行贷款抵押
资产名称 | 权属证明 | 期末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比例 | 发生原因 |
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 2021规自(大)建字0019号 | 98,590,866.17 | 8.02% | 银行贷款抵押 |
总 计 | 98,590,866.17 | 8.02% |
(2) 融资租赁抵押
资产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期末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比例 | 发生原因 |
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部分待安装设备 | 15.00 | 套 | 60,455,200.00 | 4.92% | 融资租赁抵押 |
合 计 | 15.00 | 60,455,200.00 | 4.92% |
(十二)使用权资产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3-12-31 | 1,784,607.42 | 1,784,607.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租赁 | - | |
其他增加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39,120.00 | 1,239,120.00 |
其他减少 | 1,239,120.00 | 1,239,120.00 |
4.2024-12-31 | 545,487.42 | 545,487.42 |
二.累计折旧 | - | |
1.2023-12-31 | 814,170.75 | 814,170.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1,669.64 | 341,669.64 |
本期计提 | 341,669.64 | 341,669.64 |
其他增加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93,036.80 | 793,036.80 |
其他减少 | 793,036.80 | 793,036.80 |
4.2024-12-31 | 362,803.59 | 362,803.59 |
三.减值准备 | - | - |
1.2023-12-31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本期计提 | - | - |
其他增加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其他减少 | - | - |
4.2024-12-31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1.2024-12-31 | 182,683.83 | 182,683.83 |
2.2023-12-31 | 970,436.67 | 970,436.67 |
(十三)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明细情况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非专利技术 | 著作权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3-12-31 | 31,568,116.84 | 11,576,008.40 | 5,547,570.52 | 25,260,200.00 | 73,951,895.7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4,618.92 | 711,463.63 | - | 14,007,800.00 | 14,953,882.55 |
(1)购置 | 234,618.92 | 711,463.63 | - | 14,007,800.00 | 14,953,882.5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4.2024-12-31 | 31,802,735.76 | 12,287,472.03 | 5,547,570.52 | 39,268,000.00 | 88,905,778.31 |
二、累计摊销 | |||||
1.2023-12-31 | 6,546,234.57 | 1,154,087.09 | 3,929,528.75 | 4,575,255.58 | 16,205,105.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99,652.81 | 1,180,646.40 | 554,757.00 | 6,751,269.72 | 9,986,325.93 |
(1)计提 | 1,499,652.81 | 1,180,646.40 | 554,757.00 | 6,751,269.72 | 9,986,325.9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4. 2024-12-31 | 8,045,887.38 | 2,334,733.49 | 4,484,285.75 | 11,326,525.30 | 26,191,431.92 |
三、减值准备 | |||||
1. 2023-12-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 2024-12-31 | |||||
四、账面价值 | |||||
1. 2024-12-31 | 23,756,848.38 | 9,952,738.54 | 1,063,284.77 | 27,941,474.70 | 62,714,346.39 |
2. 2023-12-31 | 25,021,882.27 | 10,421,921.31 | 1,618,041.77 | 20,684,944.42 | 57,746,789.77 |
2、期末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存在抵押、担保等受限情况,明细详见长期借款附注。
3、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5,547,570.52元,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原值占无形资产的比例为7.50%。
4、2024年度新增著作权为公司购买临床病例解析短视频。
5、报告期末无形资产抵押情况:
资产名称 | 权属证明 | 期末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比例 | 发生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014445号、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014449号 | 1,004,456.80 | 0.08% | 银行贷款抵押 |
土地使用权 | 京(2020)大不动产权第0027365号 | 22,752,391.58 | 1.85% | 银行贷款抵押 |
合 计 | 23,756,848.38 | 1.93% |
(十四)开发支出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重组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临床试验 | 78,123,613.85 | 5,865,633.09 | - | - | - | 83,989,246.94 |
重组人干扰素α1b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试验 | 43,083,230.30 | 16,232,221.31 | - | - | - | 59,315,451.61 |
合 计 | 121,206,844.15 | 22,097,854.40 | - | - | - | 143,304,698.55 |
续表
项 目 | 资本化开始时点 | 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截至期末的研发进度 |
重组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治疗小儿RSV肺炎临床试验 | 2020-7-1 |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 已完成系统的药学研究、临床前研究和III期临床研究,经与国家药监局审评中心沟通,确定按照新药申报,初步完成注册资料准备工作。 |
项 目 | 资本化开始时点 | 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截至期末的研发进度 |
重组人干扰素α1b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试验 | 2020-7-1 |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 III期临床试验受试者招募阶段,独立数据委员会完成期中分析。 |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摊销额 | 其他减少额 | 2024-12-31 |
库房改造装修项目 | 26,797.25 | - | 26,797.25 | - | |
外围改造装修项目 | 4,980.50 | 134,756.00 | 13,964.22 | 125,772.28 | |
里恩临床试验电子数据采集 | - | 176,125.76 | 58,708.56 | - | 117,417.20 |
软件服务费摊销 | 101,528.43 | 343,949.97 | 122,793.41 | 322,684.99 | |
非易耗生产用不锈钢托盘摊销 | 121,916.65 | 180,000.00 | 65,799.96 | 236,116.69 | |
信息披露费用 | 123,888.88 | - | 88,333.32 | 35,555.56 | |
邮箱服务费 | 22,222.24 | - | 13,333.32 | 8,888.92 | |
影像制作费 | 1,805,305.10 | 120,353.64 | 1,684,951.46 | ||
厨具 | 436,083.00 | 16,177.12 | 419,905.88 | ||
合 计 | 401,333.95 | 3,076,219.83 | 526,260.80 | 2,951,292.98 |
(十六)递延所得税资产
1、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情况
类 别 | 2024-12-31 | 2023-12-31 |
坏账准备 | 871,999.36 | 1,320,180.28 |
可弥补亏损 | 9,309,517.65 | 10,287,433.97 |
股份支付 | - | 867,418.10 |
存货跌价准备 | 30,713.31 | 166.68 |
租赁负债 | 46,908.74 | 186,273.66 |
合 计 | 10,259,139.06 | 12,661,472.69 |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明细情况
类 别 | 2024-12-31 | 2023-12-31 |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 5,704,803.19 | 8,706,940.97 |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 101,869.73 | 90,065.62 |
可弥补亏损 | 62,063,451.07 | 68,582,893.22 |
股份支付 | - | 5,026,455.00 |
存货跌价准备 | 204,755.39 | 1,111.23 |
租赁负债 | 187,634.97 | 987,350.62 |
合 计 | 68,262,514.35 | 83,394,816.66 |
3、信用减值准备
项 目 | 2023-12-31 | 本期计提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转回 | 转销 | ||||
坏账准备 | 8,797,006.59 | 65,956.80 | 3,056,290.47 | - | 5,806,672.92 |
合 计 | 8,797,006.59 | 65,956.80 | 3,056,290.47 | - | 5,806,672.92 |
(十七)其他非流动资产
(1)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固定资产预付款 | 2,096,353.30 | 3,681,486.20 |
无形资产预付款 | 1,660,207.42 | 1,166,400.00 |
开发支出项目预付服务款、材料款、设备款 | 2,330,736.10 | 6,571,437.99 |
其他 | - | 135,386.40 |
合 计 | 6,087,296.82 | 11,554,710.59 |
(2)固定资产预付款明细
供应商名称 | 本期增加 | 设备名称 |
供应商20 | 1,160,998.00 | 研发设备 |
合 计 | 1,160,998.00 |
(3)开发支出项目预付服务款前五名
供应商 | 金额 | 占比(%) |
服务商7 | 1,200,000.00 | 51.49 |
服务商23 | 231,996.95 | 9.95 |
服务商24 | 207,200.00 | 8.89 |
服务商25 | 109,200.00 | 4.69 |
服务商26 | 94,432.26 | 4.05 |
合 计 | 1,842,829.21 | 79.07 |
(十八)短期借款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信用借款 | 41,109,073.73 | 40,897,572.08 |
合 计 | 41,109,073.73 | 40,897,572.08 |
注:(1)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协议编号为2024营业部授信088,授信期间为12个月,即2024年2月7日到2025年2月6日止,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甲方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本借款为信用借款。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共发生10笔提款。第1笔提款于2024年3月26日提款1,800,000.00
元,利率3.01%;第2笔提款于2024年3月29日提款723,874.00元,利率3.01%;第三笔提款于2024年4月9日提款920,000.00元,利率3.01%;第四笔提款于2024年4月19日提款1,118,000.00元,利率3.01%;第五笔提款于2024年5月21日提款1,724,055.20元,利率3.01%;第六笔提款于2024年5月23日提款1,290,000.00元,利率3.01%;第七笔提款于2024年5月30日提款606,051.08元,利率3.40%;第八笔提款于2024年10月25日提款734,353.45元,利率3.15%;第九笔提款于2024年10月29日提款4,426,020.00元,利率3.15%;第十笔提款于2024年12月17日提款1,766,720.00元,利率3.1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借款15,109,073.73元。尚未还款15,109,073.73元。
(2)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立信用证,信用证编号:DL0770124A00259,受益人为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开证金额11,000,000.00元,于2024年7月3日提款11,000,000.00元,利率为2.7%。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还款11,000,000.00元。
(3)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3152450102,借款金额为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12个月,利率为2.50%。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还款10,000,000.00元。
(4)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886317,本借款为信用借款,借款金额为5,000,000.00元,借款期限1年,利率为3.00%。截止2024年12月31日,尚未还款5,000,000.00元。
(十九)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款项性质及余额分析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工程款 | 25,544,039.24 | 50,161,343.07 |
材料采购款 | 303,636.19 | 270,258.91 |
服务费 | 22,958,607.36 | 22,527,372.52 |
设备款 | 1,992,994.29 | 1,311,900.00 |
无形资产购置费 | 4,467,500.00 | |
合 计 | 55,266,777.08 | 74,270,874.50 |
2、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期末无应付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款项。
(二十)合同负债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货款 | 541,606.60 | 454,789.52 |
合 计 | 541,606.60 | 454,789.52 |
(二十一)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 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一、短期薪酬 | 11,352,299.49 | 75,615,770.26 | 75,066,494.68 | 11,901,575.0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48,093.72 | 7,338,377.19 | 7,329,616.52 | 656,854.39 |
三、辞退福利 | - | -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合 计 | 12,000,393.21 | 82,954,147.45 | 82,396,111.20 | 12,558,429.46 |
2、短期薪酬明细
短期薪酬项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663,033.06 | 63,181,593.27 | 62,558,014.55 | 11,286,611.78 |
职工福利费 | 7,140.00 | 1,640,262.01 | 1,647,402.01 | - |
社会保险费 | 415,452.72 | 4,573,369.72 | 4,577,400.42 | 411,422.02 |
其中:1.医疗保险费 | 361,927.34 | 3,940,247.85 | 3,946,405.37 | 355,769.82 |
2.工伤保险费 | 25,204.32 | 295,254.38 | 294,777.60 | 25,681.10 |
3.生育保险费 | 28,321.06 | 337,867.49 | 336,217.45 | 29,971.10 |
住房公积金 | 35,648.00 | 5,131,173.52 | 5,166,821.52 | - |
职工教育经费 | 280,336.28 | 280,336.28 | - | |
工会经费 | 231,025.71 | 809,035.46 | 836,519.90 | 203,541.27 |
合 计 | 11,352,299.49 | 75,615,770.26 | 75,066,494.68 | 11,901,575.07 |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项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一、养老保险费 | 628,566.52 | 7,118,473.21 | 7,109,710.25 | 637,329.48 |
二、失业保险费 | 19,527.20 | 219,903.98 | 219,906.27 | 19,524.91 |
合 计 | 648,093.72 | 7,338,377.19 | 7,329,616.52 | 656,854.39 |
4、辞退福利
无。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无。
(二十二)应交税费
1、应交税费明细情况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增值税 | 1,620,604.89 | 1,402,162.21 |
企业所得税 | 1,554,225.07 | 1,607,552.71 |
个人所得税 | 429,594.41 | 422,618.0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0,439.30 | 89,783.29 |
教育费附加 | 47,331.13 | 38,478.5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1,554.08 | 25,652.37 |
印花税 | 40,823.06 | 43,173.00 |
环境保护税 | - | 74,819.04 |
合 计 | 3,834,571.94 | 3,704,239.22 |
(二十三)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的款项性质及余额情况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保证金 | 3,626,488.30 | 3,804,042.30 |
往来款及其他 | 631,162.34 | 425,624.81 |
合 计 | 4,257,650.64 | 4,229,667.1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2024-12-31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
服务商10 | 450,000.00 |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
服务商12 | 313,104.80 |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
服务商13 | 294,320.00 |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
服务商27 | 200,000.00 |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
服务商9 | 200,000.00 |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
合 计 | 1,457,424.80 |
3、报告期内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权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款项。
(二十四)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长期应付款及利息 | 16,219,219.78 | 16,367,928.95 |
长期借款及利息 | 21,480,605.63 | 7,539,431.65 |
租赁款 | 155,732.97 | 665,315.65 |
合 计 | 37,855,558.38 | 24,572,676.25 |
(二十五)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信用等级低的银行承兑汇票 | 9,887.00 | 205,573.20 |
待转销项税 | 16,248.20 | 13,643.69 |
合 计 | 26,135.20 | 219,216.89 |
(二十六)长期借款
项 目 | 2024-12-31 | 利率区间 | 2023-12-31 | 利率区间 |
抵押借款 | 422,123,404.50 | 3.3%、3.2%、3.6%、3.25%、3.35%、3% | 414,229,240.81 | 3.55%、3.60%、3.65%、3.70%、4.45% |
合 计 | 422,123,404.50 | 414,229,240.81 |
注:1、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0020000074-2016年(大兴)字00087号,合同金额2,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0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提款后借款利率以3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分段计息,借款人分笔提款的,每笔提款的提款利率分别确定并调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已全部还清。本项借款以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为抵押借款,并签定了合同编号为0020000074-2020年大兴(抵)字0142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明细如下:
抵押财产名称 | 权属证明 | 所在地 | 状况 | 评估价值(万元) | 担保期限 |
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内金苑路1号房地产 | 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014449号 | 大兴区金苑路1号院4号楼1-5层101 | 良好 | 3,729.00 | 2020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内金苑路1号房地产 | 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014445号 | 大兴区金苑路1号院1号楼1层全部等3套 | 良好 | 2,778.00 | 2020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本公司于2022年2月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0020000074-2022年(大兴)字00081号,合同金额47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5年,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利率为每笔借款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浮动点数为减80个基点。提款后借款利率以12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分段计息。采用分笔提款的,每笔提款利率分别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尚未归还金额443,151,290.09元,其中21,027,885.59元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项借款以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房屋所有权作为抵押借款,并签订了合同编号为0020000074-2021年大兴(抵)字0175号(补07)、0020000074-2021年大兴(抵)字0175号(补08)、0020000074-2021年大兴(抵)字0175号(补09)、0020000074-2021年大兴(抵)字0175号(补10)、0020000074-2020年大兴(抵)字0142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0020000074-2021年大兴(抵)字0175号(补07)、0020000074-2021年大兴(抵)字0175号(补08)、0020000074-2021年大兴(抵)字0175号(补09)、0020000074-2021年大兴(抵)字0175号(补10)抵押明细如下:
抵押财产名称 | 权属证明 | 所在地 | 项目性质 | 评估价值 (万元) | 担保期限 |
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土地使用权及 | 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25995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25996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25997号、 | 大兴区景弘大街20号院 | 良好 | 62,390.00 | 2021年12月1日至2035年12月31日 |
抵押财产名称 | 权属证明 | 所在地 | 项目性质 | 评估价值 (万元) | 担保期限 |
地上建筑物 | 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25998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33626号、京(2024)大不动产权第0033906号 |
0020000074-2020年大兴(抵)字0142号抵押明细如下:
抵押财产名称 | 权属证明 | 所在地 | 状况 | 评估价值(万元) | 担保期限 |
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内金苑路1号房地产 | 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014449号 | 大兴区金苑路1号院4号楼1-5层101 | 良好 | 3,729.00 | 2020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内金苑路1号房地产 | 京(2017)大不动产权第014445号 | 大兴区金苑路1号院1号楼1层全部等3套 | 良好 | 2,778.00 | 2020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二十七)租赁负债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尚未支付租赁付款额 | 157,072.00 | 764,680.0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339.03 | 15,631.38 |
租赁付款额现值小计 | 155,732.97 | 749,048.62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55,732.97 | 665,315.65 |
合 计 | - | 83,732.97 |
(二十八)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注 | 2024-12-31 | 2023-12-31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1 | 20,041,666.69 | 36,075,000.01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 | 16,033,333.32 | 16,033,333.32 | |
小计 | 4,008,333.37 | 20,041,666.69 | |
专项应付款 | 2 | 66,013.31 | 86,013.31 |
中国药科大学合作培养经费 | 66,013.31 | 86,013.31 | |
合 计 | 4,074,346.68 | 20,127,680.00 |
1、长期应付款中的应付融资租赁款明细
本公司于12月31日以后需支付的最低融资租赁付款额如下:
最低租赁付款额 | 2024-12-31 |
1年以内(含1年) | 16,638,201.96 |
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 | 4,060,263.56 |
2年以上3年以内(含3年) | |
3年以上 | |
小计 | 20,698,465.52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656,798.83 |
合 计 | 20,041,666.69 |
2、专项应付款
项 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形成原因 |
中国药科大学合作培养经费 | 86,013.31 | 20,000.00 | 66,013.31 | 中国药科大学拨入合作培养专项经费 | |
合 计 | 86,013.31 | 20,000.00 | 66,013.31 |
注:1、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YYZL0208880-ZL-01,合同金额4,81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年,利率为5.30%。本项借款以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建工程资产作为抵押,并签定了合同编号为2023YYZL0208880-DY-01的抵押合同。抵押明细如下:
资产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所在地 | 期末账面价值 |
基因工程药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部分待安装设备 | 15.00 | 套 | 大兴区景弘大街20号院 | 60,455,200.00 |
总 计 | 15.00 | 60,455,200.00 |
2、公司作为中国药科大学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项目”实践教育培养基地,基地活动经费由中国药科大学提供,专项用于实践教育支出。
(二十九)递延收益
1、分类情况
项 目 | 2023-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12-31 |
政府补助 | 19,791,930.87 | 2,471,075.90 | 17,320,854.97 | |
合 计 | 19,791,930.87 | - | 2,471,075.90 | 17,320,854.97 |
2、政府补助的明细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12-31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减少 | 2024-12-31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1 | 创新品种临床研究及关键技术升级-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补助项目 | 597,732.49 | - | 199,800.12 | 397,932.37 | 资产相关 | |
2 | 《预测临床慢性乙肝患者HBsAg清除的干扰素相关基因多态性研究》课题经费补助项目 | 89,958.33 | - | 18,000.00 | 71,958.33 | 资产相关 | |
3 | 干扰素α1b溶解微针的处方工艺研究及药效学评价补助项目 | 201,825.00 | - | 35,100.00 | 166,725.00 | 资产相关 | |
4 | 北京市大兴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个人项目 | 400,000.00 | - | - | 400,000.00 | 收益相关 | |
5 | 生产设备提质升级项目 | 13,936,170.16 | - | 1,046,919.84 | 12,889,250.32 | 资产相关 | |
6 | 北京市大兴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 2,063,786.85 | - | 241,442.39 | 1,822,344.46 | 资产相关 | |
1,078,726.20 | - | 1,078,726.20 | 收益相 |
关 | |||||||
7 | 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 | 871,953.51 | 871,953.51 | - | 资产相关 | ||
8 | 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 | 246,528.33 | 24,860.04 | 221,668.29 | 资产相关 | ||
9 | 2022年度“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赋能奖励支持项目 | 305,250.00 | 33,000.00 | 272,250.00 | 资产相关 | ||
合 计 | 19,791,930.87 | - | 1,599,122.39 | 871,953.51 | 17,320,854.97 |
3、政府补助主要项目说明:
(1)创新品种临床研究及关键技术升级-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补助项目,根据补助文件,公司于2016年5月收到补助款250.00万元,相关文件规定:设备费199.80万元,材料费44.26万元,劳务费
5.94万元。根据补助项目的性质,设备费199.80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材料费44.26万元,劳务费5.94万元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预测临床慢性乙肝患者HBsAg清除的干扰素相关基因多态性研究》项目,于2018年7月收到政府补助款20.00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其中18.00万元用于购买仪器设备,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购买设备折旧年限摊销结转为其他收益,补助款2.00万元用于测试化验加工费,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实际使用金额结转为其他收益。
(3)干扰素α1b溶解微针的处方工艺研究及药效学评价补助项目,于2019年6月5日收到政府补助款39.00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其中35.10万用于购买设备,3.90万元用于劳务费。根据补助项目的性质,设备费35.10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劳务费3.90万元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北京市大兴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个人项目,于2020年2月21日收到政府补助款40.00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用于童梅博士的临床研究实验检验费、数学统计分析委托服务费及临床专家劳务费。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实际使用金额结转为其他收益。
(5)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干扰素生产设备提质升级项目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审)【2020】115号)文件批复,项目总投资8,181.10万元,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1,636.0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6)北京市大兴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课题-重组人干扰素α1b系列新剂型和质量体系建设项目,于2020年4月20日收到政府补助款459.14万元,根据文件规定,245.00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剩余214.14万元用于材料及其他相关费用花费。
(7)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的通知,北京三元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签订《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重大项目贴息(建筑类)合同书》,于2023年6月29日收到政府贴息拨款708.00万元,企业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使用金额冲减资产原值。
(8)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进行公告的通知,公司于2023年11月收到补助款24.86万元,根据补助文件,资金用于“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购买数字化赋能服务或产品,公司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9)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2022年度“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赋能奖励支持项
目进行公告的通知,公司于2023年3月收到补助款33.00万元,根据补助文件,资金用于购买数字化赋能服务或产品,公司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三十)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情况
类 别 | 2024-12-31 | 2023-12-31 |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 9,103,454.26 | 9,107,579.63 |
使用权资产 | 45,670.95 | 183,131.4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62,575.37 | 362,575.37 |
合 计 | 9,511,700.58 | 9,653,286.41 |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明细情况
类 别 | 2024-12-31 | 2023-12-31 |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 60,689,695.12 | 60,717,197.56 |
使用权资产 | 182,683.83 | 970,436.6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417,169.07 | 2,417,169.07 |
合 计 | 63,289,548.02 | 64,104,803.30 |
(三十一)股本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股份总数 | 121,810,000.00 | 121,810,000.00 |
合 计 | 121,810,000.00 | 121,810,000.00 |
(三十二)资本公积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股本溢价 | 313,498,300.09 | 311,627,200.09 |
其他资本公积 | - | 5,026,455.00 |
合 计 | 313,498,300.09 | 316,653,655.09 |
(三十三)盈余公积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法定盈余公积金 | 34,778,688.57 | 32,494,590.05 |
任意盈余公积金 | ||
合 计 | 34,778,688.57 | 32,494,590.05 |
注:报告期内法定盈余公积增加系公司按照税后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后余额的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三十四)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
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 139,980,321.85 | 111,339,553.86 |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 139,980,321.85 | 111,339,553.86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172,865.71 | 31,681,717.59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284,098.52 | 3,040,949.60 | 1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净资产折股 | - | |||
对所有者的分配 | 9,135,75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0,733,339.04 | 139,980,321.85 |
(三十五)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分类信息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256,541,927.31 | 244,732,951.33 |
主营业务收入 | 256,541,927.31 | 244,684,648.78 |
其他业务收入 | - | 48,302.55 |
营业成本 | 45,763,495.68 | 49,711,672.95 |
主营业务成本 | 45,763,495.68 | 49,711,055.15 |
其他业务成本 | - | 617.80 |
2、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列示
产品类别 | 2024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产品销售 | 256,541,927.31 | 45,763,495.68 | 82.16 |
运德素 | 256,541,927.31 | 45,763,495.68 | 82.16 |
合 计 | 256,541,927.31 | 45,763,495.68 | 82.16 |
产品类别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产品销售 | 244,684,648.78 | 49,711,055.15 | 79.68 |
运德素 | 244,684,648.78 | 49,711,055.15 | 79.68 |
合 计 | 244,684,648.78 | 49,711,055.15 | 79.68 |
3、按照单体列示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本年度营业收入 | 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 |
客户1 | 18,671,283.20 | 7.28 |
客户3 | 15,610,797.83 | 6.09 |
客户4 | 13,512,555.30 | 5.27 |
客户9 | 9,685,668.00 | 3.78 |
客户2 | 8,463,121.80 | 3.30 |
合 计 | 65,943,426.13 | 25.72 |
4、按照集团汇总列示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本年度营业收入 | 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 |
集团客户3 | 44,443,058.37 | 17.32 |
集团客户2 | 35,416,204.17 | 13.81 |
集团客户4 | 27,835,510.70 | 10.85 |
集团客户5 | 20,270,465.61 | 7.90 |
集团客户6 | 20,163,970.57 | 7.86 |
合 计 | 148,129,209.42 | 57.74 |
(三十六)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计缴标准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80,366.58 | 561,862.08 | 7% |
教育费附加 | 248,728.52 | 240,798.04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65,818.98 | 160,532.02 | 2% |
房产税 | 4,885,930.18 | 881,832.14 | 1.2% |
印花税 | 132,416.70 | 154,926.45 | |
土地使用税 | 39,975.58 | 10,000.00 | |
车船使用税 | 16,000.00 | 12,166.67 | |
合 计 | 6,069,236.54 | 2,022,117.40 |
(三十七)销售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市场推广费 | 84,896,787.97 | 84,435,433.92 |
职工薪酬 | 22,002,600.78 | 20,986,588.96 |
折旧摊销费用 | 7,331,748.51 | 4,056,971.60 |
差旅费 | 1,637,776.70 | 1,747,961.49 |
办公费 | 993,446.95 | 967,477.93 |
业务招待费 | 875,957.24 | 832,142.38 |
租赁费 | 114,631.10 | 122,641.48 |
其他 | 23,470.99 | 20,335.60 |
合 计 | 117,876,420.24 | 113,169,553.36 |
(三十八)管理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职工薪酬 | 19,083,602.07 | 14,341,753.93 |
股份支付 | -3,155,355.00 | 4,442,523.75 |
办公费 | 8,041,300.35 | 5,762,354.69 |
折旧摊销费用 | 10,107,365.48 | 3,934,877.13 |
业务招待费 | 1,652,275.51 | 1,606,961.54 |
差旅费 | 1,439,236.90 | 945,576.63 |
其他 | 434,588.72 | 235,506.25 |
合 计 | 37,603,014.03 | 31,269,553.92 |
(三十九)研发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职工薪酬 | 8,779,361.63 | 3,198,557.42 |
折旧费 | 4,367,283.77 | 1,899,959.57 |
技术服务费及调研费 | 4,629,405.65 | 4,580,398.16 |
办公费 | 145,546.41 | 59,004.94 |
水电燃气费 | 529,705.52 | 61,776.30 |
检验费及专利费 | 517,873.88 | 2,120,341.93 |
材料费 | 1,120,095.98 | 365,821.67 |
差旅费 | 658,912.51 | 179,579.71 |
学术研究费 | 433,456.89 | 266,495.60 |
其他费用 | 385,881.57 | 347,410.80 |
合 计 | 21,567,523.81 | 13,079,346.10 |
(四十)财务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利息支出 | 9,786,407.93 | 2,524,664.99 |
利息收入 | -1,192,405.18 | -1,934,174.57 |
手续费及其他 | 28,642.79 | 26,680.45 |
合 计 | 8,622,645.54 | 617,170.87 |
(四十一)其他收益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政府补助 | 2,911,851.96 | 3,094,070.98 |
合 计 | 2,911,851.96 | 3,094,070.98 |
政府补助明细: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备注 |
干扰素生产设备更新项目财政拨款-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 | 1,046,919.84 | 1,046,754.84 | 与资产相关 | 五、(二十九)注释(5) |
证券交易所上市资金支持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大兴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 241,442.39 | 242,875.56 | 与资产相关 | 五、(二十九)注释(6) |
高新技术“小升规”培育支持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创新品种临床研究及关键技术升级-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199,800.12 | 199,800.12 | 与资产相关 | 五、(二十九)注释(1) |
2022年度大兴区1+N产业政策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能力项目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个税返还 | 79,789.57 | 97,930.42 | 与收益相关 | |
促工业稳增长支持奖金 | 6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干扰素α1b溶解微针的处方工艺研究及药效学评价 | 35,100.00 | 35,100.00 | 与资产相关 | 五、(二十九)注释(3) |
青年人才伯乐奖励资金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知识产权资助金 | 2,940.00 | 28,92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2年度“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赋能奖励支持项目 | 33,000.00 | 24,750.00 | 与资产相关 | 五、(二十九)注释(9) |
《预测临床慢性乙肝患者HBsAg清除的干扰素相关基因多态性研究》课题经费 | 18,000.00 | 1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五、(二十九)注释(2) |
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 | 24,860.04 | 2,071.67 | 与资产相关 | 五、(二十九)注释(8) |
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 1,868.37 | 与收益相关 | ||
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政策资金 | 5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五、(四十一)注释(1) | |
称号认定政策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五、(四十一)注释(1) | |
人才培养平台支持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五、(四十一)注释(2) | |
柔性引进高水平人才 | 20,000.00 | 五、(四十一)注释(2) | ||
合 计 | 2,911,851.96 | 3,094,070.98 |
注:(1)根据北京市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关于发放2023年度大兴区“1+N”产业政策资金
的通知,公司于2024年7月收到政府补贴71.00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第五条支持企业发展壮大51.00万;《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称号认定20.00万。公司将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
(2)根据北京市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关于发放《大兴区“新国门”人才支持和服务办法》政策奖励资金的通知,公司于2024年12月收到政府补贴52.00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大兴区“新国门”人才支持和服务办法》“第二条第二项:1、人才培育平台-解化平台支持,人才培育平台-工作站支持拨付至人才所在企业,50.00万元由企业自主使用。2、柔性人才奖励拨付至用人单位,2.00万由用人单位自主使用。公司将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
(四十二)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坏账准备 | 2,990,333.67 | -1,921,791.08 |
合 计 | 2,990,333.67 | -1,921,791.08 |
(四十三)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存货减值准备 | -474,148.69 | -1,111.23 |
合 计 | -474,148.69 | -1,111.23 |
(四十四)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处置使用权资产利得 | 29,536.80 | |
合 计 | 29,536.80 |
(四十五)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其他 | 16,283.03 | 2,893.17 |
合 计 | 16,283.03 | 2,893.17 |
(四十六)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3,476.53 | 23,144.85 |
捐赠支出 | 2,800.00 | 400,000.00 |
其他支出 | 50,562.44 | 21.37 |
合 计 | 66,838.97 | 423,166.22 |
(四十七)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明细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12,995.76 | 69,221.77 |
递延所得税调整 | 2,260,747.80 | 3,863,492.99 |
合 计 | 2,273,743.56 | 3,932,714.76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利润总额 | 24,446,609.27 | 35,614,432.35 |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666,991.39 | 5,342,164.85 |
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6,807.46 | -199,397.3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22,078.00 | 1,056.67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 | |
无须纳税的收入(以“-”填列) |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 473,905.46 | 138,242.19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 | |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14,791.99 | 24,786.70 |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 - |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2,390,830.73 | -1,374,138.28 |
其他 | - | |
所得税费用 | 2,273,743.56 | 3,932,714.76 |
(四十八)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政府补贴 | 1,313,379.30 | 9,551,954.36 |
市场推广服务商保证金 | 676,640.00 | 270,130.00 |
其他 | 1,671,883.55 | 2,602,448.99 |
合 计 | 3,661,902.85 | 12,424,533.35 |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管理及销售费用等 | 102,481,874.35 | 95,350,830.51 |
市场推广服务商保证金 | 854,194.00 | 1,187,775.70 |
备用金及其他 | 243,757.90 | 799,039.59 |
合 计 | 103,579,826.25 | 97,337,645.80 |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融资性售后回租 | 48,100,000.00 | |
合 计 | 48,100,000.00 |
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长期房屋租赁押金 | 34,560.00 | |
长期房屋租赁付款额 | 127,608.00 | 775,804.00 |
融资性售后回租 | 17,653,201.03 | 13,371,054.00 |
合 计 | 17,780,809.03 | 14,181,418.00 |
(四十九)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2,172,865.71 | 31,681,717.5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74,148.69 | 1,111.23 |
信用减值损失 | -2,990,333.67 | 1,921,791.0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1,260,361.41 | 12,876,609.68 |
无形资产摊销 | 9,745,480.79 | 4,886,112.9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26,260.80 | 354,046.3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536.80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476.53 | 23,144.8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786,407.93 | 2,894,664.9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02,333.63 | 3,629,309.0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1,585.83 | 234,183.9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329,320.84 | 6,006,615.5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055,672.63 | -14,941,850.9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45,657.87 | -6,811,031.3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791,888.85 | 42,756,425.0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3,069,057.43 | 177,507,670.0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7,507,670.01 | 225,429,183.2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438,612.58 | -47,921,513.20 |
2、报告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3、报告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货币资金 | 113,069,057.43 | 177,507,670.01 |
减:原存期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 ||
受到限制的存款 |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3,069,057.43 | 177,507,670.01 |
减: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7,507,670.01 | 225,429,183.2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增加额 | -64,438,612.58 | -47,921,513.20 |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一)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本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本公司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同时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并进行合并抵销后编制而成。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等进行抵销。
(三)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1)截止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通过设立方式取得了子公司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全称 | 公司 类型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期末实际出资额 |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1号 | 医药等销售 | 600.00万元 | 批发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4日);销售医疗器械(限Ⅰ类、Ⅱ类)、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日用品;医药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600.00万元 | 无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是否合并报表 | 少数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 ||
100.00 | 100.00 | 是 | 无 | 无 | 无 | ||
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一期)兴国路10号人才大厦B501 | 医药制造业 | 100.00万元 | 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医疗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 100.00万元 | 无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是否合并报表 | 少数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 |
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 |||||
100.00 | 100.00 | 是 | 无 | 无 | 无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6,000,000.00元,其中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3,6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60%,北京市大兴区民政福利公司货币出资2,4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40%。2005年11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5,9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99%,曹雅锋货币出资6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2013年根据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结构变更为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6,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7月,注册资本1,000,000.00元,其中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无。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无。
(四)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差异的说明及处理
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均与本公司一致。
(五)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无。
(六)报告期内持股50%以上未纳入合并的子公司情况
无。
(七)报告期内持股低于50%已纳入合并的子公司情况
无。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 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1号 |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1号 | 医药等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一期)兴国路10号人才大厦B501 | 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一期)兴国路10号人才大厦B501 | 医药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无。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全称 | 关联关系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对本公司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 | |
期初金额(万元) | 期末金额(万元) | ||||||||||
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2号1幢四层468室 | 程永庆 | 91110115078508170Y | 社会经济咨询 | 2,000.00 | 2,000.00 | 38.51 | 38.51 | 程十庆、印小明、程永庆 |
2、存在控制的关联方及持股情况
企业名称/ 姓名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2024-12-31 | 2023-12-31 | ||
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
程永庆 | 股东、实际控制人 | 6,278,550.00 | 5.15 | 6,278,550.00 | 5.15 |
程十庆
程十庆 | 实际控制人 | ||||
印小明 | 实际控制人 |
3、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全称 | 企业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2024-12-31 | 2023-12-31 |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邓迎达 | 600.00 | 600.00 | 100.00 | 100.00 |
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李扬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4、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5、本公司的报告期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
企业名称/姓名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浙江圣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张红斌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晏征宇 | 董事(2025年1月离任) |
许大海 | 监事会主席 |
余军阳 | 监事 |
刘金毅 | 副总经理 |
杨大军 | 董事 |
王冰冰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张凤琴 | 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茹莉莉 | 副总经理 |
张春雨 | 副总经理 |
张宾 | 副总经理 |
钱爱民 | 独立董事 |
邵荣光 | 独立董事 |
范保群 | 董事 |
徐晨 | 监事 |
胡左浩 | 独立董事 |
北京元进医药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实际控制人程永庆持有其18.98%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北京健康新概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程永庆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董事程永庆的女儿担任其经理的企业 |
北京星禾十七咨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程永庆持股40%并担任执行董事,其女儿持有60%股权、并担任其经理的企业 |
深圳前海创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印小明持股69%并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程十庆持股25%、曾担任其董事(已于2019年9月辞任)的企业 |
深圳市东南实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印小明持股99%并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 |
电讯盈科(北京)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程十庆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 |
6、本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无。
(2)关联租赁情况
无。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11,693,058.00 | 11,619,186.00 |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无。
九、股份支付
(一)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公司本报告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份额 | 450,000.00 | |
公司本报告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份额 | ||
公司本报告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份额 | 3,558,000.00 | 42,0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份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股份支付情况的说明:
2022年10月26日,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陈汉文、范保群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5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2年11月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核查的议案》和《关于对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的议案》,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以2022年11月18日为首次权益授予日,向53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329.00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其中向52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315.00万份股票期权已确认,1人未接受。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分三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9日,公司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核查的议案》和《关于对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以2023年11月9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19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45.00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核心员工。
本次授予部分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分两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申请,经审核确认,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经办理完毕,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95.90万份。
本报报告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份额为未达到行权条件及员工放弃行权产生。
(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项目 | 2024年度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S定价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的确定依据 | 公司管理层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871,10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155,355.00 |
(三)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无。
(四)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的说明
无。
(五)其他
无。
十、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于2022年2月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0020000074-2022年(大兴)字00081号,合同金额470,000,000.00元,承诺如下:
(1) 本公司营业收入归集至其在贷款人账户,贷款存续期内在贷款人结算账户的销售收入归集金额/借款人当期销售收入不低于80%;
(2) 本公司在本笔贷款期限内增加其他付息债务、对外投资等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3) 按以下还款计划年内每半年等额还款,在归还当年到期贷款本息前,本公司不得向股东分红;
单位:万元
项目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第六年 | 第七年 | 第八年 | 第九年 | 第十年 | 第十一年 | 第十二年 | 第十三年 | 第十四年 | 第十五年 |
第二季度 | 200 | 250 | 25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第四季度 | 200 | 250 | 25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应收账款
1、风险分析
种 类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75,543,666.70 | 95.74 | 5,704,803.19 | 7.55 | 69,838,863.51 |
组合二: | 3,358,900.00 | 4.26 | - | 3,358,900.00 | |
组合小计 | 78,902,566.70 | 100.00 | 5,704,803.19 | 7.23 | 73,197,763.51 |
合 计 | 78,902,566.70 | 100.00 | 5,704,803.19 | 7.23 | 73,197,763.51 |
种 类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92,175,768.48 | 96.48 | 8,573,034.35 | 9.30 | 83,602,734.13 |
组合二: | 3,358,900.00 | 3.52 | 3,358,900.00 | ||
组合小计 | 95,534,668.48 | 100.00 | 8,573,034.35 | 8.97 | 86,961,634.13 |
合 计 | 95,534,668.48 | 100.00 | 8,573,034.35 | 8.97 | 86,961,634.13 |
2、组合中,按组合一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64,237,622.44 | 85.04 | 3,211,881.12 | 5.00 |
1—2年 | 7,369,232.69 | 9.75 | 736,923.27 | 10.00 |
2—3年 | 3,115,446.82 | 4.12 | 934,634.05 | 30.00 |
3年以上 | 821,364.75 | 1.09 | 821,364.75 | 100.00 |
合 计 | 75,543,666.70 | 100.00 | 5,704,803.19 | 7.55 |
项 目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74,691,593.74 | 81.03 | 3,734,579.69 | 5.00 |
1—2年 | 5,130,339.35 | 5.57 | 513,033.94 | 10.00 |
2—3年 | 11,469,163.81 | 12.44 | 3,440,749.14 | 30.00 |
3年以上 | 884,671.58 | 0.96 | 884,671.58 | 100.00 |
合 计 | 92,175,768.48 | 100.00 | 8,573,034.35 | 9.30 |
3、期末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权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的款项。
4、应收账款按照单体列示前五名单位情况
公司名称 | 关联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比 | 坏账计提金额 |
(%) | ||||||
客户6 | 非关联方 | 货款 | 12,543,631.30 | 1年以内、1-2年 | 15.90 | 834,720.13 |
客户9 | 非关联方 | 货款 | 6,654,392.00 | 1年以内 | 8.43 | 332,719.60 |
客户4 | 非关联方 | 货款 | 6,294,000.00 | 1年以内 | 7.98 | 314,700.00 |
客户7 | 非关联方 | 货款 | 5,358,946.72 | 1年以内、1-2年、2-3年 | 6.79 | 965,580.74 |
客户5 | 非关联方 | 货款 | 4,482,290.00 | 1年以内 | 5.68 | 224,114.50 |
合 计 | 35,333,260.02 | 44.78 | 2,671,834.97 |
5、应收账款金额按照集团汇总列示前5名单位情况
公司名称 | 关联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占比(%) |
集团客户1 | 非关联方 | 货款 | 14,611,931.30 | 18.52 |
集团客户2 | 非关联方 | 货款 | 11,151,919.36 | 14.13 |
集团客户3 | 非关联方 | 货款 | 8,854,896.88 | 11.22 |
客户9 | 非关联方 | 货款 | 6,654,392.00 | 8.43 |
集团客户4 | 非关联方 | 货款 | 6,595,427.57 | 8.36 |
合 计 | 47,868,567.11 | 60.66 |
6、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7、报告期计提、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 2024年度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2023年12月31日 | 8,573,034.35 | 8,573,034.35 | |
本年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
本年转回预期信用损失 | 2,868,231.16 | 2,868,231.16 | |
本年核销的损失准备 | |||
2024年12月31日 | 5,704,803.19 | - | 5,704,803.19 |
(二)其他应收款
1、风险分析
种 类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一: | 1,433,248.68 | 8.37 | 91,885.63 | 6.41 | 1,341,363.05 |
组合二: | 15,687,473.27 | 91.63 | 15,687,473.27 | ||
组合小计 | 17,120,721.95 | 100.00 | 91,885.63 | 0.54 | 17,028,836.32 |
合 计 | 17,120,721.95 | 100.00 | 91,885.63 | 0.54 | 17,028,836.32 |
种 类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净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一: | 1,037,729.42 | 6.44 | 83,772.72 | 8.07 | 953,956.70 |
组合二: | 15,087,473.27 | 93.56 | 15,087,473.27 | ||
组合小计 | 16,125,202.69 | 100.00 | 83,772.72 | 0.52 | 16,041,429.97 |
合 计 | 16,125,202.69 | 100.00 | 83,772.72 | 0.52 | 16,041,429.97 |
2、组合中,按组合一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2024-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1,104,784.68 | 77.08 | 55,239.23 | 5.00 |
1—2年 | 316,464.00 | 22.08 | 31,646.40 | 10.00 |
2—3年 | 10,000.00 | 0.70 | 3,000.00 | 30.00 |
3年以上 | 2,000.00 | 0.14 | 2,000.00 | 100.00 |
合 计 | 1,433,248.68 | 100.00 | 91,885.63 | 6.41 |
项 目 | 2023-12-31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期平均损失率(%) | |
1年以内 | 636,004.42 | 61.29 | 31,800.22 | 5.00 |
1—2年 | 349,725.00 | 33.70 | 34,972.50 | 10.00 |
2—3年 | 50,000.00 | 4.82 | 15,000.00 | 30.00 |
3年以上 | 2,000.00 | 0.19 | 2,000.00 | 100.00 |
合 计 | 1,037,729.42 | 100.00 | 83,772.72 | 8.07 |
3、期末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权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的款项。
4、其他应收款中金额较大的单位情况
名 称 | 关联关系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账款总额比 | 坏账计提金额 |
例(%) | ||||||
客户8 | 子公司 | 往来款 | 15,087,473.27 | 3年以上 | 88.12 | |
服务商2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710,679.00 | 1年以内 | 4.15 | 35,533.95 |
客户10 | 子公司 | 往来款 | 600,000.00 | 1年以内 | 3.50 | |
服务商14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306,464.00 | 1-2年 | 1.79 | 30,646.40 |
服务商22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53,856.68 | 1年以内 | 0.31 | 2,692.83 |
合 计 | 16,758,472.95 | 97.87 | 68,873.18 |
5、报告期内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6、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披露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往来款及其他 | 16,758,472.95 | 15,394,357.27 |
代垫社保款 | 340,249.00 | 319,120.42 |
押金保证金 | 22,000.00 | 411,725.00 |
合 计 | 17,120,721.95 | 16,125,202.69 |
7、报告期内计提、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 2024年度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2023年12月31日 | 83,772.72 | 83,772.72 | |
本年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40,633.46 | 40,633.46 | |
本年转回预期信用损失 | 32,520.55 | 32,520.55 | |
本年核销的损失准备 | |||
2024年12月31日 | 91,885.63 | 91,885.63 |
(三)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4,950,743.53 | 5,646,671.86 |
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合 计 | 5,950,743.53 | 6,646,671.86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净 额 | 5,950,743.53 | 6,646,671.86 |
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 初始金额 | 增减变动 | 期末金额 | 持股比例 | 持有表决权比例 |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5,646,671.86 | -695,928.33 | 4,950,743.53 | 100% | 100% |
海南三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 | 100% | |
合 计 | 6,646,671.86 | -695,928.33 | 5,950,743.53 | 100% | 100% |
(四)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分类信息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256,540,373.91 | 244,731,041.89 |
主营业务收入 | 256,540,373.91 | 244,683,872.08 |
其他业务收入 | 47,169.81 | |
营业成本 | 45,763,052.96 | 49,710,833.79 |
主营业务成本 | 45,763,052.96 | 49,710,833.79 |
其他业务成本 |
2、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列示
产品类别 | 2024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产品销售 | |||
运德素 | 256,540,373.91 | 45,763,052.96 | 82.16 |
合 计 | 256,540,373.91 | 45,763,052.96 | 82.16 |
产品类别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产品销售 | 244,683,872.08 | 49,710,833.79 | 79.68 |
运德素 | 244,683,872.08 | 49,710,833.79 | 79.68 |
合 计 | 244,683,872.08 | 49,710,833.79 | 79.68 |
3、公司按照单体列示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本年度营业收入 | 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 |
客户1 | 18,671,283.20 | 7.28 |
客户3 | 15,610,797.83 | 6.09 |
客户4 | 13,512,555.30 | 5.27 |
客户9 | 9,685,668.00 | 3.78 |
客户2 | 8,463,121.80 | 3.30 |
合 计 | 65,943,426.13 | 25.72 |
4、按照集团汇总列示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本年度营业收入 | 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 |
集团客户3 | 44,443,058.37 | 17.32 |
集团客户2 | 35,416,204.17 | 13.81 |
集团客户4 | 27,835,510.70 | 10.85 |
集团客户5 | 20,270,465.61 | 7.90 |
集团客户6 | 20,163,970.57 | 7.86 |
合 计 | 148,129,209.42 | 57.74 |
(五)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2,840,985.21 | 30,409,496.0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74,148.69 | 1,111.23 |
信用减值损失 | -2,994,024.87 | 1,918,434.3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0,788,327.69 | 12,504,333.30 |
无形资产摊销 | 9,734,922.53 | 4,866,534.9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67,552.24 | 354,046.3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536.8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476.53 | 22,547.4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780,875.58 | 2,887,494.3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71,112.93 | 3,977,078.8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3,342.01 | -93,342.0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274,163.34 | 6,005,997.7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335,528.03 | -8,524,707.1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897,477.51 | 3,391,815.9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013,339.92 | 57,720,841.4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9,113,733.34 | 174,058,043.29 |
十四、补充资料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类 别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060.27 | -23,144.85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11,851.96 | 3,464,070.98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收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37,079.41 | -397,128.2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的合计 | 2,890,832.82 | 3,043,797.93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440,126.40 | 455,605.19 |
减:少数股东影响数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4,058,043.29 | 217,023,195.5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944,309.95 | -42,965,152.21 |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 | 2,450,706.42 | 2,588,192.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19,722,159.29 | 29,093,524.85 |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0 | 5.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20 | 4.91 |
3、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18 | 0.26 | 0.18 | 0.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16 | 0.24 | 0.16 | 0.24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3日
附: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