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63公司简称:赛伦生物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范志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金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斌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08,2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644,000.00元(含税)。公司已于2024年9月完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派发现金红利12,986,400.00元。
综上,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含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为34,630,400.00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8.19%。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3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3
第六节重要事项 ...... 7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5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16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1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股份公司、赛伦生物 | 指 |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赛伦大丰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赛伦生物技术大丰有限公司 |
高级管理人员、高管 | 指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
保荐机构 | 指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赛远生物 | 指 | 上海赛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赛派投资 | 指 | 上海赛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置源投资 | 指 | 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抗毒素 | 指 | 抗毒素是用细菌毒素或类毒素免疫马匹获取血浆制备成含有特异性抗体的血清制剂,用于人体的被动免疫。 |
抗血清 | 指 | 抗血清是用动物毒素、病毒免疫马匹获取血浆制备成含有特异性抗体的血清制剂,用于人体的被动免疫。 |
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 指 | 公司生产的“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2)”,系由破伤风类毒素免疫马匹后得到的高效价血浆,经纯化等一系列工艺处理后制成的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注射剂,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梭菌引起的感染。 |
毒素 | 指 | 生物体所生产出来的毒物,这些物质通常是一些会干扰生物体中其他大分子作用的蛋白质。由生物体产生的、极少量即可引起动物中毒的物质。 |
类毒素 | 指 | 如某些细菌外毒素可用甲醛等处理后脱毒的制品,毒性虽消失,但免疫原性不变,故仍然具有刺激机体产生抗毒素,以起到机体从此对某疾病具有自动免疫的作用。它们广泛地应用于预防某些传染病。 |
血清 | 指 | 在血浆中除去纤维蛋白原分离出的淡黄色透明液体或指纤维蛋白已被除去的血浆。 |
抗原 | 指 | 任何可诱发免疫反应的物质。外来分子可经过B细胞上免疫球蛋白的辨识或经抗原呈现细胞的处理并与主要组织相容性复合体结合成复合物再活化T细胞,引发连续的免疫反应。 |
单克隆抗体 | 指 | 由单一B细胞克隆产生的高度均一、仅针对某一特定抗原表位的抗体。 |
血浆 | 指 | 是血液的重要组成部分,呈淡黄色液体(因含有胆红素)。其主要作用是运载血细胞,运输维持生命活动所需的物质和体内产生的废物等。 |
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 指 | 由含高效价破伤风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含高效价的破伤风抗体,能中和破伤风毒素,从而起到预防和治疗破伤风梭菌感染的作用。 |
抗蛇毒血清 | 指 | 含有特异性抗体,具有中和相应蛇毒的作用。 |
抗狂犬病血清 | 指 | 适应症为用于配合狂犬病疫苗对被疯动物严重咬伤如头、脸、颈部或多部位咬伤者进行预防注射。被疯动物咬伤后注射愈早愈好。对已有狂犬病症状的患者,注射本品无效。 |
特异性免疫球蛋白 | 指 | 用具有高效价的特异性抗体血浆为原料制备的免疫球蛋白制剂,与标准免疫球蛋白的制备工艺相同,只是采用的原料血浆不同。 |
免疫球蛋白 | 指 | 有抗体(Ab)活性或化学结构,与抗体分子相似的球蛋白。 |
抗体效价 | 指 | 抗体的物理状态及其在体内的滞留时间,以其与抗原反应的多少来表示其免疫效果。 |
被动免疫 | 指 | 机体被动接受抗体、致敏淋巴细胞或其产物所获得的特异性免疫能力。它与主动产生的自动免疫不同,其特点是效应快,不需经过潜伏期,一经输入,立即可获得免疫力,但维持时间短。 |
主动免疫 | 指 | 指将疫苗或类毒素接种于人体,使机体产生获得性免疫力的一种防治微生物感染的措施,主要用于预防。 |
GMP | 指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军特药 | 指 |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军队特需药品 |
ATS项目 | 指 | 生物危害急救药品军特药研发专项 |
WHO | 指 | 世界卫生组织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赛伦生物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SerumBio-Technology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范志和 |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华青路128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2年11月7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核准,公司地址由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824室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区华青路1288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华青路128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707 |
公司网址 | www.serum-china.com.cn |
电子信箱 | dmb@serum-china.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成琼 | 谢煜颋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华青路1288号 | 上海市青浦区华青路1288号 |
电话 | 021-64959122 | 021-64959122 |
传真 | 021-64959122 | 021-64959122 |
电子信箱 | dmb@serum-china.com | dmb@serum-china.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赛伦生物 | 688163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郭海龙、金园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5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代礼正、毛秋亮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3.11-2025.12.31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194,915,924.94 | 190,144,196.65 | 2.51 | 174,221,005.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290,403.28 | 38,774,331.63 | 14.23 | 64,198,283.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249,755.69 | 24,001,855.26 | 17.70 | 44,756,410.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253,408.63 | 32,819,923.92 | 53.12 | 67,913,773.25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95,500,608.75 | 1,085,840,605.47 | 0.89 | 1,121,631,273.84 |
总资产 | 1,120,033,956.92 | 1,128,472,545.63 | -0.75 | 1,166,487,618.6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36 | 13.89 | 0.6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36 | 13.89 | 0.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22 | 18.18 | 0.4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6 | 3.55 | 增加0.51个百分点 | 6.8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9 | 2.19 | 增加0.40个百分点 | 4.7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2.23 | 15.99 | 减少3.76个百分点 | 8.8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51%,主要系公司持续推进市场拓展,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抗蛇毒血清销量均有所增长。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4.23%,主要系:(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产品生产批次较上年同期增加,固定制造成本摊薄,产品单位成本下降,毛利率同比上升;(3)本期研发费用同比减少;(4)收到政府补助同比增加;(5)公司对联营企业赛远生物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本报告期净利润增长幅度有一定影响。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7.70%,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3.12%,主要系营业收入、销售回款、收到政府补助同比增加,以及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付现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5、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增长0.89%,主要系本期经营积累增加的影响。
6、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与期初金额基本持平,总资产规模基本稳定。
7、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3.89%、13.89%、18.18%,系本期净利润同比增长所致。
8、本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期减少3.76个百分点,主要系上年部分主要研发项目发生较多临床研究、临床前研究委外技术服务费,本期随着相关项目进入一下研发阶段,相关技术服务费减少。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6,301,356.47 | 71,756,917.41 | 75,233,299.21 | 21,624,351.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74,787.04 | 30,833,025.22 | 30,639,728.49 | -18,657,137.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797,307.95 | 28,604,808.90 | 27,514,141.33 | -22,071,886.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96,451.38 | 18,751,250.95 | 44,034,587.29 | 9,264,021.7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10,901.27 | -5,668.87 | -73,024.7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71,414.13 | 190,664.46 | 5,079,284.4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207,523.29 | 2,590,846.58 | 2,615,589.0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4,379,727.90 | 15,098,074.21 | 15,890,777.46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3,640.24 | -563,042.24 | -551,00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40,870.1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045,278.76 | 2,679,267.88 | 3,519,753.0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6,040,647.59 | 14,772,476.37 | 19,441,873.2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22,590,846.58 | 641,207,523.29 | -81,383,323.29 | 15,587,251.19 |
合计 | 722,590,846.58 | 641,207,523.29 | -81,383,323.29 | 15,587,251.19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落实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聚焦主业发展,精益管理,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效率,提升经营效能,保持健康发展的态势;大力推进各主要在研新产品的研发进程,多个在研项目取得了重要新进展;进一步深化以传播产品临床价值为中心的学术推广,发挥产品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临床价值和竞争优势,提高市场覆盖。
(一)经营业绩和经营管理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91.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29.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24.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70%。
公司持续加强市场拓展,产品的销量、产量同比增长,同时采取了积极措施优化运营管理,提高综合产能利用率,合理规划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控制运营成本,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2.35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53.12%,提高了经营质量和效率,促进了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二)研发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大力推进新产品研发项目。公司各主要研发项目稳步推进,进展顺利。生物制品1类新药研发项目方面,抗蝰蛇毒血清研发项目于2024年1月获得了临床Ⅱ期试验研究牵头单位的伦理审查批件,5月召开了临床Ⅱ期试验启动会;抗蜂毒血清研发项目完成了临床前安全性评价试验等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申报材料的撰写,于2024年底向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提交了Pre-IND申报材料,目前处于提交正式IND申请的准备工作中。
医疗器械创新产品研发方面,眼镜蛇毒快速检测诊断试剂研发项目于2024年3月获得主研究中心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批件,完成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4月召开了临床试验启动会,部分受试者已入组。
抗狂犬病血清工艺改进研究项目取得重要成果,已于2024年下半年进行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一种抗银环蛇毒素特异性多克隆抗体的制备方法及其应用”、“一种制备胡蜂毒素抗毒血清的方法”等7项发明专利获得授权。
(三)市场拓展
破伤风产品方面,在竞品纳入集采、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通过持续强化的学术推广,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销量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同比增长9.48%;抗蛇毒血清产品方面,随着我国蛇伤诊疗的发展,在专业化学术推广下,产品销量同比增长2.63%。
公司继续以促进规范诊疗的提升为基础,进一步建设抗蛇毒血清急(抢)救药物服务网络,在蛇伤高发地区开展科普宣传等,促进产品的药物可及性,抗蛇毒血清的临床应用持续扩大。
我国不同地区的蛇咬伤救治水平参差不齐,仍有一定的致死致残率。随着我国对蛇伤疾病诊疗的关注、重视和研究的持续提升,《中国蛇伤救治专家共识》(2018年)、《中国蛇伤救治指南》(2024年)等相继推出,将促进蛇伤救治的规范水平进一步提高,抗蛇毒血清作为蛇咬伤的基础性治疗药物,其使用时机、剂量选择等应用规则也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司将持续加大对抗蛇毒血清的市场推广,让产品更好地服务于临床需求。2024年末,公司启动了抗狂犬病血清上市销售的准备工作,调研目标市场,制定市场推广策略,为产品上市做好前期准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在多个省份采购信息平台提交挂网申请。该产品系公司已有产品,过去因流通渠道影响、过敏反应较大等原因,多年来未规模销售,抗狂犬病血清的上市将为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公司是一家主营抗血清抗毒素的生物医药企业,致力于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针对生物毒素及生物安全领域的预防和治疗药物以及快速诊断产品,拥有行业先进的抗血清抗毒素药物研发实力、经验丰富的研发与技术团队、GMP认证的生产设施、辐射全国的医学推广团队,覆盖新药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全产业链,在抗血清抗毒素药物领域具有核心综合竞争力。
公司在现有研发领域及其相关产品具有专科、急救的基础上,面向生物毒素中毒临床诊疗需求,通过深耕专业领域,不断拓展针对不同类型生物毒素的抗血清、快速诊断试剂等紧急预防与治疗、诊断产品的研发,致力于成为生物毒素及生物安全预防与治疗领域药物开发的领军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公司产品有抗蝮蛇毒血清、抗五步蛇毒血清、抗眼镜蛇毒血清、抗银环蛇毒血清,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
)和抗狂犬病血清,其中抗蛇毒血清系列产品系国内蛇伤治疗的唯一特效药。主要在研产品有抗蝰蛇毒血清、抗蜂毒血清、蛇毒快速检测诊断试剂系列等,其中抗蝰蛇毒血清和眼镜蛇毒快速检测诊断试剂等2个研发项目处于临床研究阶段。
(1)抗蛇毒血清系列抗蛇毒血清是从经免疫的动物血浆中提取出来的用于对抗一种或多种蛇毒的免疫球蛋白或免疫球蛋白片段,世界卫生组织称抗蛇毒血清为治疗毒蛇咬伤的唯一特效药物,可有效降低毒蛇咬伤发病率和死亡率,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目录。
公司抗蝮蛇毒血清、抗五步蛇毒血清、抗银环蛇毒血清、抗眼镜蛇毒血清等产品为蛇伤特效抢救药品,为国内独家生产及销售,截至目前尚无任何国外药企进入国内该市场领域,实现了国内蛇伤应急治疗领域的自主可控,为挽救蛇伤患者生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产品示意图 | 适应症 | 备注 |
抗蛇毒血清系列 | 抗蝮蛇毒血清 | 用于蝮蛇咬伤者的治疗,对竹叶青蛇和烙铁头蛇咬伤亦有疗效,咬伤后,应迅速注射本品,愈早愈好。 |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目录甲类、《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目录》 | |
抗五步蛇毒血清 | 用于五步蛇咬伤者的治疗,咬伤后,应迅速注射本品,愈早愈好。 | |||
抗眼镜蛇毒血清 | 用于眼镜蛇咬伤者的治疗,咬伤后,应迅速注射本品,愈早愈好。 | |||
抗银环蛇毒血清 | 用于银环蛇咬伤者的治疗,咬伤后,应迅速注射本品,愈早愈好。 |
近年来,我国对蛇伤救治的关注、重视和研究持续上升,相关专业学会、临床专家进行了毒蛇咬伤流行病学调查、高危人群预防和控制蛇咬伤的知信行调查,获得了我国毒蛇咬伤的流行病学现状和诊疗现状。2024年7月,我国第一个有关蛇伤的救治指南——《中国蛇伤救治指南》发表,指出我国不同地区的蛇咬伤救治水平参差不齐,仍有一定的致死致残率;抗蛇毒血清是毒蛇咬伤的基础性治疗药物,也是对抗蛇毒唯一安全有效的药物,其使用时机和剂量选择是毒蛇咬伤治疗过程中最重要、最关键的决策,早期足量抗蛇毒血清可有效防止蛇毒的后续损害,且越早使用,预后越佳,如早期未能足量使用抗蛇毒血清,只要中毒性损害仍在持续,咬伤后几天甚至更长时间仍应考虑用药。
根据《中国蛇伤救治指南》,我国每年约发生25~28万例毒蛇咬伤(不完全统计)。而目前每年应用抗蛇毒血清进行治疗的患者仅数万人,仍有大部分患者采用中成药、中草药等疗法。我国相关专业学会已开展系列工作,在蛇伤高发省份开展健康教育公益活动,建立规范化的培训材料,为基层蛇咬伤处置提供同质化指导,规范临床蛇咬伤救治行为,降低致死致残率。
(2)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
)破伤风是由破伤风梭菌引起的急性感染性、特异性、中毒性疾病,通常与创伤关联。目前预防和治疗破伤风的药物主要分为主动免疫制剂和被动免疫制剂。公司所生产的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属于被动免疫制剂。破伤风主动免疫制剂为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破伤风被动免疫制剂包含破伤风抗毒素(TAT)、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
)、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HTIG)和抗破伤风毒素单克隆抗体。
产品名称 | 产品示意图 | 适应症 | 备注 |
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2) | 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梭菌感染的短期被动免疫。 | 国家医保目录乙类、《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目录》 |
(3)抗狂犬病血清目前预防狂犬病的药物主要分为主动免疫制剂和被动免疫制剂。公司所生产的抗狂犬病血清属于被动免疫制剂。狂犬病主动免疫预防制剂为狂犬病疫苗;被动免疫预防制剂包括抗狂犬病血清、人源免疫球蛋白和抗狂犬病毒单克隆抗体。
狂犬病疫苗通过主动免疫诱导产生抗体,为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治疗方式。但疫苗诱导产生抗体的过程至少需要1-2周的时间,在第一针疫苗注射后至机体产生足量抗体之前,为保护力空白区或称高风险感染期。
被动免疫制剂通过直接提供中和抗体,无需机体免疫应答过程就能够对狂犬病病毒进行即时中和,可为该高风险时段提供免疫保护。WHO狂犬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议,对于狂犬病病毒III级暴露者,应在接种疫苗的同时注射被动免疫制剂,以阻止病毒进入神经组织从而获得快速保护作用。另外,对于免疫功能严重低下的暴露者,即使II级暴露,也应联合应用被动免疫制剂。
产品名称 | 产品示意图 | 适应症 | 备注 |
抗狂犬病血清 | 具有特异性中和狂犬病毒的作用,用于狂犬病的预防。 |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目录甲类 |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下设物流部,对原辅料、包装物、化学试剂、关键耗材等物料的采购均按照GMP管理
规范的要求,按照计划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料是马免疫血浆,为便于管理和控制这一关键生产要素的质量,公司成立子公司赛伦大丰,专业从事马匹免疫和血浆的采集工作。公司生产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月度生产任务,将马免疫血浆制备成原液及成品。
公司产品均自主生产,不存在委托外单位生产的情况。
3、销售模式公司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团队对外推广产品,并以经销模式实现产品销售。公司主要通过自建销售团队负责药品的学术推广,通过专业信息沟通与学术活动的方式为临床医生提供药品的药理药效、用途、正确使用方法等临床用药指导以及最新临床研究相关理论与成果等,同时持续收集药品在临床用药过程中的一线反馈,进一步推动临床上的合理用药。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处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生物药品制造”。按照公司的产品性质,公司属于生物制品细分行业。从细分领域看,公司属于生物制品细分行业的抗血清抗毒素领域。
(2)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生物药主要以生物材料(如微生物、寄生虫、动物毒素、生物组织、体液等)为起始材料,以生物学技术控制中间产物和产成品质量,并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成生物药品,包括菌苗、疫苗、毒素、类毒素、血清、血液制品、免疫制剂、细胞因子、抗原、单克隆抗体及基因工程产品等。该行业技术具有生物学、医学、药学、化学等学科跨界融合,高科技、高创新、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长周期、低污染等特点。
生物药行业在我国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生物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健康需求的提升,生物药市场的发展前景广阔。近年来,生物医药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是我国重点发展的关键领域。我国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生物医药行业发展与创新,包括《“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等,2024年上海发布了《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为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规划提供了指导方向和重点任务,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
(3)抗血清抗毒素细分领域情况
抗血清抗毒素领域生产企业数量极少,主要产品有抗蛇毒血清、破伤风类抗毒素产品、抗狂犬病血清等。目前,抗血清抗毒素产品的生产机构包括公司、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玉溪九洲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
抗血清抗毒素细分行业大致经历了“原血清”、“浓制血清”、“精制血清”和“免疫球蛋白”四个阶段的发展。目前,发达国家的抗血清制品大多为第四代工艺生产(即免疫球蛋白阶段)。公司一直引领国内行业发展,主要产品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和抗蝮蛇毒血清率先达到抗血清产品的第四代水平(即免疫球蛋白阶段)。
抗蛇毒血清产品为治疗蛇咬伤中毒唯一切实有效的抗蛇毒药,目前国内不存在其他替代产品。
破伤风类抗毒素产品方面,国内批准上市的有破伤风抗毒素(TAT)和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TAT的升级产品),与同为被动免疫制剂的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HTIG)、抗破伤风毒素单克隆抗体存在竞争关系。
抗狂犬病血清产品与同为被动免疫制剂的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HRIG)、抗狂犬病毒单克隆抗体存在竞争关系。
(4)主要技术门槛
生物医药是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能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新药研发普遍存在资金投入大、投资周期长、技术门槛高、产品投产难等特点。新药上市除需要长期的研发投入外,还需要进行临床试验、注册审批等程序,因此研发难度、成果转化的不确定性均较大,形成了较高的行业技术壁垒。
抗血清抗毒素产品研发周期长、规模化生产的工艺和技术要求高,生产涉及环节多,关键技术涵盖抗原制备、马匹免疫、采浆、制备工艺、检测技术等各个环节,技术链条长,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和持续研发,并且从产品研发到实现稳定大批量的生产还需要足够的时间磨合。产品的安全性要求突出,需要对生产过程的一系列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此外,由于抗血清抗毒素行业高度细分,使得该类产品专业人才特别是具有产业实践经验的人才极为有限,本领域在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存在诸多壁垒。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是目前国内抗蛇毒血清的唯一生产企业。
公司产品及市场地位如下:
序号 | 产品 | 技术水平 | 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 |
1 | 抗蝮蛇毒血清 | 国内领先 | 国内独家 |
2 | 抗五步蛇毒血清 | 国内领先 | |
3 | 抗银环蛇毒血清 | 国内领先 | |
4 | 抗眼镜蛇毒血清 | 国内领先 | |
5 | 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 国内领先 | 国内两家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生产厂商之一 |
6 | 抗狂犬病血清 | 国内先进 | 国内四家企业拥有该产品生产批件 |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所处的市场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
(1)抗蛇毒血清系列产品市场情况在蛇伤治疗领域,世界卫生组织、我国《蛇伤共识》和《中国蛇伤救治指南》均指出抗蛇毒血清是治疗蛇咬伤中毒唯一切实有效的抗蛇毒药。
目前国内除了抗蛇毒血清这种常规西医治疗方法外,还存在蛇药片等中成药、各地中草药土方等疗法,特别是在蛇伤高发、规范治疗认知度不高的乡村地区。
《中国蛇伤救治指南》(2024年)指出,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发生25~28万例毒蛇咬。由于蛇伤高发在乡村地区、社会认知及公司推广力度等原因,抗蛇毒血清系列产品每年仅覆盖了数万名毒蛇咬伤患者,仍然存在大量以中药或中成药替代治疗,或是抗蛇毒血清使用剂量不充足而辅助以中药或中成药进行治疗的情形。因此,抗蛇毒血清仍具备较大的市场增长潜力。
公司将致力于减少我国毒蛇咬伤致死致残率,持续加强学术宣传推广、提高产品覆盖率。
(2)破伤风被动免疫产品市场情况我国人口众多,个体因开放性伤口、咬伤、烧伤等问题难以避免。目前,我国成年人普遍未进行过系统性的破伤风疫苗注射,外伤后普遍采取被动免疫方式,通过注射破伤风抗毒素(TAT)、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或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HTIG)等进行破伤风预防。因此,注射破伤风被动免疫产品是我国破伤风预防的主要途径。
目前国内市场上破伤风被动免疫产品分为以下四类:
项目 | 破伤风抗毒素(TAT) | 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2) | 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HTIG) | 抗破伤风单抗 |
生产企业 | 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等 | 赛伦生物、玉溪九洲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 |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初上市) |
目前破伤风抗毒素(TAT)是市场上主要使用的产品,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作为TAT的升级产品,相较TAT而言具有纯度更高、过敏反应率更低等优势,且产量不受血浆来源制约,价格也大大低于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HTIG)。
破伤风抗毒素(TAT)、人破伤风免疫球蛋白(HTIG)已纳入集中带量采购,其中TAT的价格未因此而显著变化,HTIG价格降幅较大。但HTIG降价后价格仍大大高于TAT和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因此破伤风被动免疫制剂的销售市场格局没有发生重大变化,TAT仍然占据破伤风被动免疫制剂市场的主要地位。
玉溪九洲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底获得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生产批准文号,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抗破伤风单抗于2025年初上市。由于公司该产品在破伤风免疫制剂市场所占份额很小,因此上述企业的相关产品上市短期内未对公司破伤风产品竞争格局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近两年破伤风被动免疫制剂的竞争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产品的推广难度有所加大,但其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综合优势没有改变,且目前所占市场份额很小,仍然有望通过不断强化的学术推广提高销量。
(3)狂犬被动免疫产品市场情况
根据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判定为Ⅲ级暴露者,应处置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和接种狂犬病疫苗。部分狂犬病高发省份的监测显示,Ⅲ级暴露者中,仅小部分接受被动免疫制剂注射。因此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行业尚有较大市场空间。
我国批准上市的狂犬被动免疫产品有马抗狂犬病血清(ERA)、人源免疫球蛋白(HRIG)和抗狂犬病毒单抗。目前HRIG是我国市场上主要使用的狂犬病毒被动免疫制剂产品。
截至目前,国内拥有抗狂犬病血清生产批件的企业有公司、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
抗狂犬病血清与其他两类产品相比,具有显著的价格优势,过去因流通渠道影响、皮试过敏反应率较高,限制了抗狂犬病血清的使用,多年来国内无抗狂犬病血清产品上市销售。公司通过多年的持续研究,于2024年取得了重要成果,2024年下半年进行生产,目前正在上市销售准备相关工作中。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抗血清抗毒素行业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生产工艺升级
抗血清抗毒素相比人源免疫球蛋白、单克隆抗体,产能不受限,价格优势显著,可使用广泛,但其异源蛋白导致存在一定的过敏反应率。因此,对抗血清抗毒素进行技术升级,提高纯度,降低副反应率,是本细分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2)新产品品类拓展
目前我国的抗蛇毒血清仅有四个品种,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不同蛇伤患者的需求。蜂蛰伤是常见的户外意外,目前对于蜂蛰伤患者,治疗手段主要是止痛类、预防感染类、激素类(处理过敏反应)药物,缺乏特异性解毒药物。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研制具有特异性中和毒素作用的抗血清抗毒素新品类,是更好地保障患者生命健康安全的现实需求。
(3)新技术的探索
总体而言,抗血清抗毒素具有治疗成本低、产能大、性价比高、价格惠民的优点。抗血清抗毒素行业正持续进行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探索技术革新,以不断提升产品品质,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在抗血清抗毒素研发和生产的主要环节,公司已具备成功制备安全、有效、稳定的应急治疗药物的核心专有技术,并在长时间的规模化生产应用中不断优化和再创新,包括:
(1)毒素蛋白质组学研究
蛇毒毒液多为淡黄色或乳白色半透明黏稠状液体,成分达100多种,是自然界成分最复杂、最浓缩的天然高效价毒素之一。其组分由酶、多肽、糖蛋白和金属离子等组成,其中毒性蛋白质达数十种。每种蛇毒含有多种不同的毒性成分,各种毒性成分在不同蛇毒中含量有较大差异,同种毒蛇的毒性组分可因地域分布、季节性、蛇龄等不同而异。
公司通过毒素蛋白质组学研究平台,对毒素致病机理和有效抗原进行解析,对毒性成分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公司采集我国主要蛇种类的蛇毒以及胡蜂毒液等生物毒素,分析毒素抗原,采用针对性的纯化方法获得高纯度毒素抗原;同时,系统研究纯化的介质、缓冲液等参数,精细化分离和制备这些混合物毒素物种中的毒素成分,确定主要毒素的有效抗原。
(2)抗原精制技术
用于免疫的抗原的纯度、活性等对成功制备高效价抗血清产品至关重要。抗原制备过程中对毒素的灭活等处理一般会导致抗原活性降低。公司抗原精制技术能够保证抗原灭活去除其毒性又使其保持有较高的抗原性。对于混合物抗原,其中有效成分含量较低,公司通过抗原精制技术进一步去除杂质,得到高纯度、高活性的抗原,提高免疫方案的高效性。
(3)佐剂开发技术
除了高质量的抗原外,佐剂能够非特异性地改变或增强机体对抗原的特异性免疫应答,诱发机体产生长期、高效的特异性免疫反应,同时又能减少免疫物质的用量。佐剂一般分为免疫调节类和免疫递呈类,前者主要包括细菌蛋白和细胞因子类,后者包括脂质体和油乳佐剂等。免疫佐剂的使用对最终效价高、治疗效果好、副反应少的抗血清的制备非常重要。根据不同佐剂的特性,公司针对性地开发不同增强免疫应答的佐剂,从而产生高效价的抗体。
(4)免疫及单采浆技术
通过多年研究和生产经验,公司积累大量数据,为持续的免疫方案改进提供支撑。按照不同参数设计最适合的免疫方案,优化免疫方法,根据不同抗原特性和佐剂组合,在基础免疫和超免疫基础上,获得高滴度的抗体原料血浆。
公司采用单采浆血球回输技术保证了马匹的健康,同时提高了采浆量,血浆的无菌性也得到充分的保证。
(5)高效病毒灭活技术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进一步降低病源性病毒对产品的污染,公司提高标准,研发了高效病毒灭活技术。应用高效病毒灭活技术,从血浆源头到生产各工序进行了病毒灭活有效性的工艺验证,并通过有资质的专业从事病毒去除、灭活工艺验证的第三方公司采用国际认定的标准进行病毒验证,从而确保了产品的安全性。
(6)胃蛋白酶消化工艺优化胃蛋白酶消化反应步骤是抗血清生产的关键步骤之一,因抗血清/免疫球蛋白的生产过程特点是反应条件比较苛刻,反应底物、酶、温度、酸碱度、反应时间等稍许变化就可能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因此传统生产工艺受到瓶颈限制。公司对胃蛋白酶消化工艺进行持续优化和技术提升,获得用于抗血清/免疫球蛋白生产的优化条件;通过工艺优化提高了每批质量,稳定批次间质量差异。
(7)柱层析纯化技术公司通过对各步骤形成的在产品的成分分析结合柱层析纯化研究,开发了高水平纯化技术,应用于抗血清抗毒素生产,使由异源蛋白引起的不良反应和血清病的发生率大幅度下降。
(8)抗毒素保护效价检测技术公司结合抗毒素保护效价血清学检测技术和出凝血影响相关作用的药效学理论,建立了以抗毒素保护效价动物检测为基础的抗毒素保护效价检测技术,建立各类动物检测血清效价的平台。为了弥补动物检测方法所需要时间长且花费较高的缺点,公司研发了适用的标准化酶联免疫法,通过体外效价检测方法部分代替体内效价检测法,及时、有效地监控抗毒素生产的各个阶段,增强药品的可控性,提高血浆的利用率。基于蛇毒毒素中毒的出凝血影响相关作用药效学考察,公司建立了对蛇毒的出凝血影响进行中和作用的药效学研究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无重大变化。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抗蝰蛇毒血清创新药研发项目进入Ⅱ期临床试验阶段;医疗器械创新产品眼镜蛇毒快速检测诊断试剂研发项目进入临床试验阶段,部分受试者已入组;抗蜂毒血清创新药研发项目于2024年末提交了Pre-IND申请材料,目前处于提交正式IND申请的准备工作中。
报告期内,公司“一种抗银环蛇毒素特异性多克隆抗体的制备方法及其应用”、“一种制备胡蜂毒素抗毒血清的方法”等7项发明专利获得授权。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7 | 29 | 19 | |
实用新型专利 | ||||
外观设计专利 | ||||
软件著作权 | 1 | 1 | ||
其他 | ||||
合计 | 7 | 30 | 20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3,839,957.85 | 30,411,906.84 | -21.61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23,839,957.85 | 30,411,906.84 | -21.6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23 | 15.99 | 减少3.7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0.00 | 增加0.0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抗蝰蛇毒血清注册申报和临床试验研究 | 2,570.00 | 190.01 | 1,702.70 | Ⅱ期临床研究 | 获得新药证书 | 国内领先 | 蝰蛇咬伤 |
2 | 抗狂犬病血清新工艺研究 | 1,755.00 | 302.38 | 1,428.19 | 产品持续改进 | 研制更高质量药品 | 国内领先 | 狂犬病预防 |
3 | 抗蜂毒血清研制 | 3,500.00 | 1,111.54 | 2,614.52 | 临床前研究 | 获得新药证书 | 国内领先 | 蜂蜇伤 |
4 | 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2)新工艺 | 4,000.00 | 347.60 | 3,884.74 | 产品持续改进 | 研制更高质量药品 | 国内领先 | 破伤风预防与治疗 |
5 | 蛇毒快速检测诊断试剂研究 | 2,500.00 | 428.37 | 1,584.07 | 眼镜蛇毒快速检测诊断试剂处于临床研究 | 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 国内领先 | 蛇伤种类的检测诊断 |
阶段;蝮蛇毒、五步蛇毒快速检测诊断试剂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 ||||||||
合计 | / | 14,325.00 | 2,379.90 | 11,214.22 | / | / | / | / |
情况说明
(1)上表为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超过50万元的在研项目;
(2)军特药ATS-2和ATS-8项目于2022年完成了临床I期主体研究工作后,截至目前仍处于等待合作方后续方案的状态。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37 | 4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1.35 | 13.40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888.02 | 1,065.1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4.00 | 24.77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21 |
本科 | 4 |
专科 | 6 |
高中及以下 | 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6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60岁及以上 | 1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产品优势公司经过多年的研究积累,在抗血清抗毒素相关急救药品的研发上积累了较强的领先优势。公司的抗蛇毒血清系列产品为国内独家生产的特效抢救药品。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是破伤风抗毒素(TAT)的升级产品,主要活性成份F(ab')
的含量更高,其副反应显著低于TAT产品。目前国内市场上的抗血清抗毒素产品,其制造方法及生产工艺经过了几代技术的改进和更新,质量上有了长足的进步。公司致力于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改进原生产工艺,成功开发了新一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抗毒素产品如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和工艺升级后获得了国家药品补充申请注册批件的抗蝮蛇毒血清,生产工艺技术升级,大幅度地提高了产品的质量。
2、技术先创性优势公司在抗血清抗毒素产品研发、生产领域形成显著的技术先创性优势,在研发和生产流程主要环节形成了毒素蛋白质组学研究、抗原精制技术、免疫及单采浆技术、佐剂开发技术、高效病毒灭活技术、胃蛋白酶消化工艺优化技术、柱层析纯化技术、抗毒素保护效价检测技术等核心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具备成功制备安全、有效、稳定的抗血清应急治疗药物的能力。
3、研发优势为延伸和拓展企业核心能力,公司在原有抗血清抗毒素专业特长的基础上,不断深化专业领域,多项研发项目正在积极开展中。在获得生物毒素致病原后,公司能够依托自身研发技术实力率先开展抗血清抗毒素产品的研制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大规模生产,以应对突发性的生物毒素引起的公共安全事件。
除自主研发外,公司推进产学研合作,获批设立了院士专家工作站,通过院士专家对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战略指导,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研发体系。
4、市场先发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深耕抗血清抗毒素领域,建立和不断完善了专业学术推广及市场服务团队不断提升公司及公司独有产品的市场影响力,通过与经销商等渠道合作伙伴一起对终端用户进行推广和售后服务,形成了覆盖全国主要区域的营销网络,提高了产品的药物可及性,在抗蛇毒血清及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市场具备市场推广的先发优势。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整个抗血清抗毒素研发和生产流程的主要环节形成了毒素蛋白质组学研究、抗原精制技术、免疫及单采浆技术、佐剂开发技术、高效病毒灭活技术、胃蛋白酶消化工艺优化技术、柱层析纯化技术、抗毒素保护效价检测技术等核心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上述核心技术的组合使用对保障公司生产和持续研发均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发生核心技术严重泄密的情况,或者公司人员私自将涉及核心技术的有关实验数据、生产指标复制并泄露给第三方潜在竞争对手,则可能产生因技术泄密导致产品核心技术被竞争对手突破、国内独家产品或其他重要产品市场地位下降而发生损失的风险。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抗血清抗毒素产品安全性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抗蛇毒血清、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血清的生产均基于经马体免疫产生的血浆,并在该等血浆基础上采用病毒灭活、胃蛋白酶消化、柱层析纯化等技术,通过系列生物反应最终完成产品生产。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马匹采取隔离筛查措施,对原料血浆进行了相关病原体的筛查,并采取病毒灭活工艺等措施,但仍然存在因某些已知或者未知人畜共患病原体未能及时彻底灭活,残留病原体未能及时检出,导致的产品安全性风险。
2、产品价格管制或者竞品竞争导致降价风险
未来,如果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出台针对本公司产品的限价政策,导致该产品销售价格降低,或者因新参与者的竞品出现导致竞价性降价,公司将因此面临业绩增长放缓或者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中抗蛇毒血清产品在国内尚无可竞争的同类或替代产品;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血清面临同样治疗用途的被动免疫制剂的竞争,其中破伤风抗毒素、人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已纳入集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抗蛇毒血清和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产品,未来如果公司抗蛇毒血清产品国内独家的地位被打破,或者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血清面临的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将可能导致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下降或市场占有率降低,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生物免疫主体马匹供应风险公司抗血清抗毒素产品的生产均基于经马体免疫产生的血浆,符合生物免疫条件的适合马匹对保障公司正常生产和研发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公司生产所需马匹的供应商数量较少,如供应商所供应的马匹均大批量存在检疫不合格问题,或者因其他突发因素导致其突然终止与公司合作,公司可能面临短时间内无法找到大量可替代马源,从而导致马匹供应短缺的风险。
5、公司产品结构相对单一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于抗蛇毒血清系列产品及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结构相对单一,品类相对较少。未来如果抗蛇毒血清产品、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的销售规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市场价格下降,且公司新产品无法顺利推出,则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6、市场推广进度低于预期的风险公司主要产品抗蛇毒血清、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产品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但相较潜在的市场空间而言仍存在增长可能性,未来仍有赖于公司加大推广力度,增强推广效果。但如果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的活动过程中,出现不利的外部环境因素或者推广力度不足,则将导致市场反馈不及预期,公司的产品销量无法增长甚至下降,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产品被调出药品目录的风险公司产品抗蛇毒血清、抗狂犬病血清已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抗蛇毒血清、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血清已全部纳入了国家人社部颁发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抗蛇毒血清和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产品已纳入国家卫计委《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目录》。
目前公司产品满足上述药品目录的遴选原则,但如未来药品目录调整,公司产品被调出相应药品目录,则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8、马匹免疫失败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料是马血浆,马匹需要经过复杂的长周期免疫过程以获得合格的马血浆。但免疫过程受马体个体化差异、反应条件差异、免疫佐剂、生物免疫、马匹饲养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马匹能否达到采浆条件及采浆后的血浆合格率存在波动,因此存在超免疫周期结束后效价无法达到进一步生产要求、免疫失败的风险。若出现大规模马匹免疫失败的情形,可能造成一段时间内无法形成免疫或采集合格血浆,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的风险
公司存货的主要构成是自制半成品即马血浆,为保持合格血浆的正常供给,满足生产运营保障需求,公司对马血浆的储备量较大。针对不同自制半成品的特征,公司制定了合理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在未来期间仍将继续执行报告期内的会计政策,如果公司存货余额增长,尤其是自制半成品若由于公司使用效率下降等原因导致库龄延长,可能出现存货积压、毁损、减值增加等情况,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的优惠税率。若无法持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审,或现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调整,公司不能持续享受减免及优惠税率政策,公司的经营业绩会受到不利影响。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厂房扩建”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从开始实施至完成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但固定资产将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而增加,由此产生的折旧将直接减少公司的利润,导致公司将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91.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29.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24.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7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2,003.40万元,较报告期初下降0.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9,550.06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0.89%。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94,915,924.94 | 190,144,196.65 | 2.51 |
营业成本 | 42,770,555.87 | 46,187,098.44 | -7.40 |
销售费用 | 54,520,612.25 | 53,836,304.92 | 1.27 |
管理费用 | 22,186,727.90 | 20,513,989.06 | 8.15 |
财务费用 | -1,674,020.24 | -2,306,601.33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3,839,957.85 | 30,411,906.84 | -21.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253,408.63 | 32,819,923.92 | 53.1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34,988.88 | -315,941,110.1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72,370.00 | -81,843,992.50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推进市场拓展,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抗蛇毒血清销量均有所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产品生产批次较上年同期增加,固定制造成本摊薄,产品单位成本下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推进学术推广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子公司赛伦大丰在建工程项目验收转固后投入使用,相关的固定资产折旧、土地使用权摊销以及物料消耗等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银行协定存款利率较上年有所下降,相应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部分主要研发项目发生较多临床研究、临床前研究委外技术服务费,本期随着相关项目进入一下研发阶段,相关技术服务费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销售回款、收到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付现费用同比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购买理财产品净支出较多,本期理财产品等赎回金额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分配现金股利较上年减少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见下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生物制药 | 194,915,924.94 | 42,770,555.87 | 78.06 | 2.51 | -7.40 | 增加2.3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 37,226,957.96 | 16,369,882.69 | 56.03 | 8.62 | -4.47 | 增加6.03个百分点 |
抗蛇毒血清 | 157,688,966.98 | 26,400,673.18 | 83.26 | 1.17 | -9.12 | 增加1.9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193,504,597.95 | 42,250,146.66 | 78.17 | 2.51 | -7.21 | 增加2.29个百分点 |
境外 | 1,411,326.99 | 520,409.21 | 63.13 | 3.09 | -20.27 | 增加10.8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经销 | 194,915,924.94 | 42,770,555.87 | 78.06 | 2.51 | -7.40 | 增加2.3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详见本报告本节“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 支 | 1,638,920 | 1,534,081 | 153,585 | 20.76 | 9.48 | 44.38 |
抗蛇毒血清 | 支 | 172,905 | 152,906 | 39,431 | 46.68 | 2.63 | 97.16 |
抗狂犬病血清 | 支 | 13,860 | - | 13,860 | - | - | - |
产销量情况说明
产品销量较上年度增长,主要系公司持续推进市场拓展,产品市场覆盖提高;生产量和年末库存量较上年增加,在公司产品供应市场所需的合理范围之内。
抗狂犬病血清多年来未规模销售,2024年该产品工艺改进取得重要成果,下半年进行了生产,由于在各省采购平台提交挂网申请并获得审批通过等准备工作需要一定时间,2024年内尚未实现销售。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 | 上海林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3,000.00 | 2,679.16 | 2,679.16 | 10,320.84 | 是 | 不适用 |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生物制药 | 直接材料 | 4,376,475.49 | 10.23 | 4,326,923.27 | 9.37 | 1.15 | 主要系本期产品产量、销量较上年增长,直接材料成本增长 |
生物制药 | 直接人工 | 8,038,722.04 | 18.79 | 9,594,589.96 | 20.77 | -16.22 | 主要系本期生产批次及产量增加,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人工成本下降,从而导致本期人工成本减少 |
生物制药 | 制造费用 | 30,355,358.34 | 70.98 | 32,265,585.21 | 69.86 | -5.92 | 主要本期生产批次及产量增加,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制造费用下降,从而导致本期制造费用减少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马破伤风免 | 直接 | 1,559,805.17 | 9.53 | 1,212,240.51 | 7.07 | 28.67 | 同上 |
疫球蛋白 | 材料 | ||||||
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 直接人工 | 3,203,137.61 | 19.57 | 3,612,132.95 | 21.08 | -11.32 | 同上 |
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 制造费用 | 11,606,939.91 | 70.90 | 12,312,216.68 | 71.85 | -5.73 | 同上 |
小计 | 16,369,882.69 | 100.00 | 17,136,590.14 | 100.00 | -4.47 | ||
抗蛇毒血清 | 直接材料 | 2,816,670.32 | 10.67 | 3,114,682.76 | 10.72 | -9.57 | 同上 |
抗蛇毒血清 | 直接人工 | 4,835,584.43 | 18.32 | 5,982,457.01 | 20.59 | -19.17 | 同上 |
抗蛇毒血清 | 制造费用 | 18,748,418.43 | 71.01 | 19,953,368.53 | 68.69 | -6.04 | 同上 |
小计 | 26,400,673.18 | 100.00 | 29,050,508.30 | 100.00 | -9.12 | ||
合计 | 42,770,555.87 | 100.00 | 46,187,098.44 | 100.00 | -7.40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226.8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1.9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2,200.55 | 11.29 | 否 |
2 | 客户二 | 1,197.71 | 6.14 | 否 |
3 | 客户三 | 1,005.00 | 5.16 | 否 |
4 | 客户四 | 957.99 | 4.91 | 否 |
5 | 客户五 | 865.55 | 4.44 | 否 |
合计 | / | 6,226.80 | 31.95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458.9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3.2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一 | 2,679.16 | 43.98 | 否 |
2 | 供应商二 | 890.64 | 14.62 | 否 |
3 | 供应商三 | 474.85 | 7.80 | 否 |
4 | 供应商四 | 239.33 | 3.93 | 否 |
5 | 供应商五 | 175.00 | 2.87 | 否 |
合计 | / | 4,458.97 | 73.21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54,520,612.25 | 53,836,304.92 | 1.27 |
管理费用 | 22,186,727.90 | 20,513,989.06 | 8.15 |
财务费用 | -1,674,020.24 | -2,306,601.33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3,839,957.85 | 30,411,906.84 | -21.61 |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253,408.63 | 32,819,923.92 | 53.1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34,988.88 | -315,941,110.1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72,370.00 | -81,843,992.50 | 不适用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账款 | 36,678,957.69 | 3.27 | 22,634,950.22 | 2.01 | 62.05 | 主要系营业收入较上期有所增长,部分客户回款周期延长、回款放缓所致。 |
预付款项 | 488,112.00 | 0.04 | 1,489,329.52 | 0.13 | -67.23 | 主要系期末预付的服务费、货款较上期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1,811,112.16 | 1.05 | 5,832,375.59 | 0.52 | 102.51 | 主要系本期期末持有银行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6,593,941.81 | 1.47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公司对赛远生物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 ||
固定资产 | 108,979,777.03 | 9.73 | 58,351,109.28 | 5.17 | 86.77 | 主要系子公司赛伦大丰在建工程项目本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验收后转为固定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3,631,985.77 | 0.32 | 11,407,486.65 | 1.01 | -68.16 | 主要系本期赛伦大丰变更土地租赁合同,租赁面积减少,导致期末使用权资产减少。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662,409.70 | 1.31 | 550,800.00 | 0.05 | 2,562.02 | 主要系本期支付工程及设备款以及厂房扩建项目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所致。 |
应付账款 | 1,311,620.50 | 0.12 | 3,635,753.93 | 0.32 | -63.92 | 主要系本期末支付供应商货款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1,114,122.04 | 0.10 | 460,639.90 | 0.04 | 141.86 | 主要系本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赛伦大丰房产期末应交房产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6,493,691.05 | 0.58 | 9,431,873.61 | 0.84 | -31.15 | 本期末计提的员工待报销费用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3,447.16 | 0.03 | 758,429.43 | 0.07 | -61.31 | 主要系本期赛伦大丰变更租赁合同,土地租赁面积减少,期末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租赁负债金额减少所致。 |
租赁负债 | 4,003,157.65 | 0.36 | 12,200,215.63 | 1.08 | -67.19 | 主要系本期赛伦大丰变更土地租赁合同,租赁面积减少,期末租赁负债余额减少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07,996.44 | 0.08 | 5,445,951.85 | 0.48 | -83.33 | 主要系本期使用权资产余额减少、以技术成果投资取得的收益减少导致相应递延所得税负债减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中相关内容。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中相关内容。
(2).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少所致。
细分行业
细分行业 |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抗血清抗毒素 | 用于毒蛇咬伤者的治疗 | 抗蛇毒血清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用于毒蛇咬伤患者的治疗。咬伤后,应迅速注 | 是 | 否 | 不适用 | 否 | 是 | 是 | 是 |
射本品,愈早愈好。 | |||||||||||
抗血清抗毒素 | 用于外伤者的破伤风梭菌感染预防和治疗 | 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2)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梭菌感染的短期被动免疫。 | 是 | 否 | 不适用 | 否 | 是 | 是 | 是 |
抗血清抗毒素 | 用于狂犬病的预防 | 抗狂犬病血清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具有特异性中和狂犬病毒的作用,用于狂犬病的预防。 | 是 | 否 | 不适用 | 否 | 是 | 是 | 是 |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治疗领域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破伤风预防与治疗 | 37,226,957.96 | 16,369,882.69 | 56.03 | 8.62 | -4.47 | 增加6.03个百分点 | 不适用 |
毒蛇咬伤者的治疗 | 157,688,966.98 | 26,400,673.18 | 83.26 | 1.17 | -9.12 | 增加1.90个百分点 | 不适用 |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研发项目稳步推进,进展顺利。生物制品1类新药研发项目方面,抗蝰蛇毒血清研发项目于2024年1月获得了临床Ⅱ期试验研究牵头单位的伦理审查批件,5月召开了临床Ⅱ期试验启动会;抗蜂毒血清研发项目完成了临
床前安全性评价试验等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申报材料的撰写,于2024年底向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提交了Pre-IND申报材料,目前处于提交正式IND申请的准备工作中。
医疗器械创新产品方面,眼镜蛇毒快速检测诊断试剂研发项目于2024年3月获得主研究中心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批件,完成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4月召开了临床试验启动会,部分受试者已入组,临床研究工作正在积极、顺利推进中。
抗狂犬病血清工艺改进研究项目取得重要成果,已于2024年下半年进行生产,2025年已在多个省份采购信息平台提交挂网申请。
(2).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抗蝰蛇毒血清注册申报和临床试验研究 | 抗蝰蛇毒血清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蝰蛇咬伤患者的治疗 | 是 | 否 | Ⅱ期临床研究 |
抗狂犬病血清新工艺研究 | 抗狂犬病血清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具有特异性中和狂犬病毒的作用,用于狂犬病的预防 | 是 | 否 | 产品持续改进 |
抗蜂毒血清研制 | 抗蜂毒血清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蜂蜇伤者的治疗 | 是 | 否 | 临床前研究 |
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2)新工艺 | 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梭菌感染的短期被动免疫 | 是 | 否 | 产品持续改进 |
蛇毒快速检测诊断试剂研制 | 蛇毒快速检测诊断试剂 | 二类医疗器械 | 为蛇伤诊疗提供快速、直接、准确的检测诊断手段 | 否 | 否 | 眼镜蛇毒快速检测诊断试剂处于临床研究阶段;蝮蛇毒、五步蛇毒快速检测诊断试剂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
(3).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生物制品1类创新药抗蜂毒血清研发项目于2024年底向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提交了Pre-IND申报材料,目前处于提交正式IND申请的准备工作中。
(4).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下半年,公司经审慎考量,决定终止抗狂犬病单克隆抗体项目研发。由于该项目尚处于早期,进展缓慢,国内已有多个同类型的上市或处于临床阶段的竞品,公司综合考虑项目进展、竞争格局变化、后续开发风险和未来预期,决定终止项目研发。
该项目累计研发投入389.46万元,已在2019-2024年费用化列支。该项目终止后,后续无其他支出或费用需要处理。本次终止该项目的研发,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生产经营与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5).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内部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时点具体标准为:
(1)生物制品新药研发项目,需要经过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取得临床批件并进入Ⅲ期临床试验前为研究阶段;药品研发进入Ⅲ期临床试验后为开发阶段;通过不分期的验证性临床后即可申报生产的新药研发,在取得临床批件后进入开发阶段。(2)对于工艺改进类的药品研发项目,完成中试生产且中试生产产品达到预计质量标准后进入开发阶段。开发阶段之前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进入开发阶段以后的支出符合可直接归属于该技术的必要支出均予以资本化(包括试验费支出、检验费支出、技术转让款等),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购买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予以资本化,购买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比照上述自研项目的规定进行处理。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即取得新药证书或者取得改进后的产品生产批文后确认为无形资产核算。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6).研发投入情况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抗蝰蛇毒血清注册申报和临床试验研究 | 190.01 | 190.01 | 0.97 | -57.52 | 上期发生较多临床研究委外技术服务费,本期发生的委外技术服务费同比减少。 | |
抗狂犬病血清新工艺研究 | 302.38 | 302.38 | 1.55 | 10.90 | 研究工作持续进行中。 | |
抗蜂毒血清研制 | 1,111.54 | 1,111.54 | 5.70 | 4.99 | 研究工作持续进行中。 | |
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2)新工艺 | 347.60 | 347.60 | 1.78 | -16.96 | 研究工作持续进行中。 | |
蛇毒快速诊断试剂研究 | 428.37 | 428.37 | 2.20 | -28.82 | 随着项目的推进,本期实验耗材、检测费同比减少。 |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二)主要经营模式”之“3、销售模式”。
(2).销售费用情况分析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职工薪酬 | 25,183,558.20 | 46.19 |
学术推广费 | 21,263,357.47 | 39.00 |
差旅费 | 6,460,014.77 | 11.85 |
其他 | 1,613,681.81 | 2.96 |
合计 | 54,520,612.25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22,590,846.58 | -1,383,323.29 | 2,890,000,000.00 | 2,970,000,000.00 | 641,207,523.29 | |||
合计 | 722,590,846.58 | -1,383,323.29 | 2,890,000,000.00 | 2,970,000,000.00 | 641,207,523.2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 总资产(人民币/万元) | 净资产(人民币/万元) | 营业收入(人民币/万元) | 营业利润(人民币/万元) | 净利润(人民币/万元) |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大丰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动物免疫血浆的采集、销售 | 5,000.00 | 12,365.04 | 5,046.82 | 2,639.82 | -265.71 | -204.19 |
上海赛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生物新药研发 | 7,711.00 | 377.50 | 56.08 | 2.83 | -4,735.49 | -4,735.49 |
2024年11月,公司联营企业赛远生物决定暂停“安美木单抗”项目的临床研究工作。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赛远生物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全额的减值准备,计提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我国医药行业准入门槛较高,受到政府机构的层层严密监管,研发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由于利润空间大,市场竞争激烈,市场化程度高。在生物医药行业,由于生物制药的技术壁垒更高,监管更为严格,市场竞争情况相对较为温和。总体而言,目前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尚未形成几家企业可以垄断市场的局面,与国际巨头相比,我国生物医药企业规模较小,具备较大的发展空间。
抗毒素抗血清细分行业概况及竞争格局参见本章节之“二、(三)所处行业情况”。抗血清抗毒素产品是生物制品行业中的细分领域。该细分领域目前主要产品有抗蛇毒血清、破伤风抗毒素、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破伤风抗毒素的升级产品)、抗狂犬病血清等,业内生产企业数量极少,各类产品的注册批件(含药品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临床试验批件)仅在几家企业手中。该类制品在病原性研究不清的疾病、生物恐怖、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具有难以替代的地位。
该细分行业的发展趋势:
1、工艺升级与革新,降低副反应
传统抗血清抗毒素生产成本低,使用广泛,但其异源蛋白含量较高,存在着效价低、过敏反应率高的缺点。抗血清抗毒素行业企业不断进行工艺研究,通过技术升级或革新,提高纯度,降低副反应率,以优质为前提,兼具价格优势,可大大提高抗血清抗毒素产品的竞争力,获取更大市场份额。因此,对抗血清抗毒素进行工艺升级,降低副反应率,是本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2、新产品品类拓展
目前抗血清抗毒素产品品种较少,抗血清抗毒素行业正在更多适应症上研发新品种,尤其是生物毒素引起的疾病方面,已有多个品种处于临床前或临床研究阶段。未来,抗血清抗毒素行业可望在新适应症上研制成功,满足应对生物毒素和生物安全威胁的需要。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让更多的生命得到最好的呵护”为愿景,以“用心珍视生命,倾力护佑健康”为使命,坚持创新驱动,立足核心技术及相关优势领域,面向生物毒素中毒临床诊疗需求,不断拓展不同类型生物毒素抗血清等紧急预防与治疗产品以及快速诊断产品的研发,持续提升综合竞争力,致力于成为生物毒素及生物安全预防与治疗领域药物开发的领军企业。
进一步建设高技术平台,在新技术研发、新工艺升级、新产品开发、急救网络服务建设等方面进行持续投入,以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产品差异化竞争,以更高的技术与质量水平、更丰富的产品管线巩固在细分行业的领先地位。
在推进抗血清抗毒素新产品研发进程的同时,积极拓展新业务新产品。发展蛇毒快速检测诊断试剂系列特色新产品,加快其研发上市步伐,争取尽早为临床诊疗需求服务、为公司带来新的增长点,同时助力抗蛇毒血清的充分应用。
在注重内生研发自主创新的同时,积极探索在相关领域的投资机会,推动建立业务与资本协同发展的机制。重点围绕技术或市场协同性高的优势领域,多方位寻找成长机会,并行外延式的发展策略,助力主营业务升级与新业务拓展,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各产品的学术推广力度,加强市场洞察和创新,提高市场覆盖。继续以促进规范诊疗的提升为基础,进一步建设急(抢)救药物服务网络,持续加大对抗蛇毒血清、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的市场推广;抓住抗狂犬病血清上市销售的契机,加快市场布局和开拓,不断完善和优化推广策略,为公司2025年业绩的进一步提升贡献增量。
公司将进一步努力加快新产品研发进程,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大力推进蛇毒快速检测诊断试剂系列特色产品的研发,争取尽早丰富公司产品管线,为医患提供准确、快捷的蛇毒类型识别的现代化手段,提高救治效率,助力我国蛇伤诊治水平的提高,扩大公司在蛇伤疾病领域的优势。2025年,将争取完成眼镜蛇毒快速检测诊断试剂的临床研究;推进蝮蛇毒和五步蛇毒快速检测诊断试剂获得注册检报告、开展临床预实验研究,为进入临床研究做好准备;推进抗蜂毒血清项目获得临床试验许可、进入临床研究阶段。
公司将继续努力提高成本效益,强化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促进各部门进一步精细化管理;在新增抗狂犬病血清生产的情况下,合理排产,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控制生产成本,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线的产能利用率;继续科学规划和有效控制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保持期间费用的合理水平;加强存量资金的管理和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监控账款回收情况,加强账期管理力度。
2025年,公司将通过抗蛇毒血清系列、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血清三大类产品的积极市场拓展,研发创新项目进度的加快,以及多方位的精细化管理提升,努力加快新一年经营业绩、盈利水平以及综合实力的提升速度。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保障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主要情况如下: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保障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聘请了专业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保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顺利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就公司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
(三)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了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重大事项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四)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了高效的内部信息传递渠道和机制,以及规范的信息披露程序,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使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
(五)投资者关系
公司重视和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企业邮箱、投资者热线、参加医药上市公司分析师策略会、接待投资者调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互动,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积极沟通,积极关注股东及投资者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公平对待每位投资者,维护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5月21日 | 审议通过全部9项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6)。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3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10月1日 | 审议通过全部3项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范志和 | 董事长 | 男 | 65 | 2015年8月 | 2027年9月 | 0 | 0 | 0 | - | 110.59 | 否 |
范铁炯 | 董事 | 男 | 40 | 2015年8月 | 2027年9月 | 0 | 243,570 | 243,570 | 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 100.52 | 否 |
总经理 | 2017年12月 | ||||||||||
许华胜 | 董事 | 男 | 49 | 2015年8月 | 2027年9月 | 0 | 0 | 0 | - | - | 否 |
石铁流 | 董事 | 男 | 61 | 2018年1月 | 2027年9月 | 0 | 0 | 0 | - | 8.00 | 否 |
彭良俊 | 董事 | 男 | 64 | 2024年9月 | 2027年9月 | 0 | 35,000 | 35,000 | 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 80.46 | 否 |
副总经理 | 2023年7月 | 2027年9月 |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4年3月 | - | |||||||||
成琼 | 董事 | 女 | 49 | 2024年9月 | 2027年9月 | 70,000 | 99,300 | 29,300 | 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 75.44 | 否 |
副总经理 | 2019年3月 | 2027年9月 | |||||||||
董事会秘书 | 2015年8月 | ||||||||||
刘军岭 | 独立董事 | 男 | 44 | 2020年9月 | 2026年9月 | 0 | 0 | 0 | - | 10.00 | 否 |
傅以尚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23年12月 | 2027年9月 | 0 | 0 | 0 | - | 10.00 | 否 |
叶榅平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23年12月 | 2027年9月 | 0 | 0 | 0 | - | 10.00 | 否 |
刘涟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3 | 2023年5月 | 2027年9月 | 0 | 0 | 0 | - | 8.00 | 否 |
苏武平 | 监事 | 男 | 51 | 2024年9月 | 2027年9月 | 0 | 0 | 0 | - | 2.00 | 否 |
朱连忠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6 | 2019年3月 | 2027年9月 | 50,000 | 50,000 | 0 | - | 21.73 | 否 |
刘金报 | 财务总监 | 男 | 48 | 2025年2月 | 2027年9月 | 0 | 0 | 0 | - | - | 否 |
张浩 | 总经理助理 | 男 | 54 | 2015年8月 | 2027年9月 | 70,000 | 70,000 | 0 | - | 42.73 | 否 |
张志平 | 总经理助理 | 男 | 58 | 2019年3月 | 2027年9月 | 60,000 | 60,000 | 0 | - | 42.73 | 否 |
核心技术人员 | 2019年1月 | - |
周洁 | 董事(离任) | 女 | 40 | 2019年3月 | 2024年9月 | 0 | 0 | 0 | - | - | 是 |
何毅明 | 董事(离任) | 男 | 70 | 2015年8月 | 2024年9月 | 140,000 | 140,000 | 0 | - | 32.57 | 否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离任) | 2015年8月 | 2024年2月 | |||||||||
金燕萍 | 监事(离任) | 女 | 70 | 2015年8月 | 2024年9月 | 70,000 | 70,000 | 0 | - | 6.00 | 否 |
李绍阳 | 财务总监(离任) | 男 | 54 | 2022年12月 | 2025年2月 | 0 | 11,053 | 11,053 | 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 51.96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460,000 | 778,923 | 318,923 | / | 612.73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范志和 | 男,196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宝业集团技术员、项目经理。1999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前身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
范铁炯 | 男,198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DBA。曾任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业务员,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2012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前身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许华胜 | 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负责人,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战略部副总裁,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处副处长(挂职),上海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执行董事,上海瑞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瑞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合伙人、董事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石铁流 | 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生物信息学中心担任课题组长,东北林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兼职教授,上海大学生物信息学中心兼职教授;现任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特聘教授。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彭良俊 | 男,196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培养基室、血液制剂室技术员、组长,深圳市卫武光明生物制品厂血液制剂室副主任,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血液制剂室质量管理员、副主任,唐山华凯生物技术联合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主管、血液制剂室副主任,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副经理兼血液制剂室主任,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国药集团昆明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技术顾问。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
成琼 | 女,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湖南省湘潭市江滨机器厂技术员,上海工程技术 |
大学教师、主任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副处长。2014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前身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刘军岭 | 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允能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投资经理,上海色如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宝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讲师,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156.SZ)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傅以尚 | 男,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学士、法学硕士,专职律师。曾任广西柳江县纪委科员,广东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副主任科员,上海市税务局副主任科员,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副主任科员、四级主办,现任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叶榅平 | 男,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北警官学院教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0237.SH)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刘涟 | 男,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DBA。曾任航天部南京晨光机器厂财务处财务主管会计,南京东风专用汽车制造总厂罐车厂财务副经理、南京合富辉煌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行政经理,广州珠江恒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区域总监;现任合富辉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0733.HK)区域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苏武平 | 男,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助理工程师,上海华电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经理、副总经理,上海同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上海同知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
朱连忠 | 男,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技术员。2000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前身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员、QA组长、质量部副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工会主席、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书记、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刘金报 | 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河南金龙精密铜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总监、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苏州太阳井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
张浩 | 男,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职员。2000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前身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部组长、生产部经理、开发部经理、办公室主任、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
张志平 | 男,196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兽医、组长、科室主任。2000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前身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免疫组组长、生产部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赛伦生物技术大丰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赛伦生物技术大丰有限公司总经理。 |
周洁 | 女,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职员、上海置磊艺术品有限公司总 |
(离任) | 经理;2019年3月至2024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 |
何毅明(离任) | 男,1955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医学生物工程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血液制剂室工程师、副主任、主任、高级工程师、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第五研究室副主任;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任公司前身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24年2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2015年8月至2024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 |
金燕萍(离任) | 女,195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安徽黄山茶林场科研站职工、副指导员,上海对外贸易总公司科员、党办副主任、党委委员,上海海外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广告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副总经理,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上海办事处常务副主任,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战略发展部、投资发展部总经理,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信国健药业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医保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法学家企业家联谊会副会长、负责人,上海福卡经济预测研究所咨询顾问;2015年8月至2024年9月,担任公司监事。 |
李绍阳(离任) | 男,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塑料事业部财务人员,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星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三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获特满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雀巢饮用水有限公司大桶水业务财务总监,上海京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7月至2025年2月,历任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5年2月,李绍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刘金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范志和 | 置源投资 | 执行董事 | 2003年8月 | - |
范铁炯 | 赛派投资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10月 | - |
周洁(离任) | 置源投资 | 职员 | 2017年1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范志和 | 苏州置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8年7月 | - |
上海置磊艺术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9月 | - | |
范铁炯 | 赛伦大丰 | 执行董事 | 2010年6月 | - |
上海置磊艺术品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1年9月 | - | |
上海国盛典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7月 | - | |
赛远生物 | 董事 | 2016年8月 | - | |
许华胜 | 上海瑞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2月 | - |
上海瑞健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11月 | - | |
上海方心健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5月 | - | |
合肥瑞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8月 | - | |
石铁流 | 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 特聘教授 | 2008年11月 | - |
上海星和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12月 | - | |
刘军岭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 讲师 | 2018年12月 | - |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5月 | - | |
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 兼职律师 | 2021年7月 | - | |
张志平 | 赛伦大丰 | 总经理 | 2015年8月 | - |
成琼 | 赛远生物 | 董事 | 2017年4月 | - |
叶榅平 | 东南大学 | 教授 | 2025年1月 | - |
上海财经大学 | 教授 | 2007年7月 | 2024年12月 | |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10年11月 | - | |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 | 2026年12月 | |
傅以尚 |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20年11月 | - |
刘涟 | 合富辉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区域总经理 | 2004年4月 | - |
苏武平 | 上海同知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9月 | - |
周洁(离任) | 苏州置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职员 | 2020年1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科学、有效的薪酬考核机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作为专项议案由董事会审议,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无异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内部监事按照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薪酬;在关联公司或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不领取董事、监事津贴;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监事享有固定数额的薪酬。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主要由按月发放的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奖金组成,根据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其责任权利相结合,并参考所处行业和地区的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标准,并根据公司考核体系领取绩效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12.73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23.19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成琼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彭良俊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彭良俊 | 核心技术人员 | 其他 |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 |
苏武平 | 监事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选举 |
周洁 | 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金燕萍 | 监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何毅明 | 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何毅明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年龄原因离任,公司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第十八次 | 2024年3月1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 |
第三届第十九次 | 2024年3月21日 | 审议通过: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三届第二十次 | 2024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7、《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领取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领取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2、《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4、《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15、《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16、《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7、《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第二十一次 | 2024年8月27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第二十二次 | 2024年9月13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01《关于提名范志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02《关于提名范铁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03《关于提名许华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04《关于提名石铁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05《关于提名彭良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06《关于提名成琼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
人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1《关于提名叶榅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关于提名傅以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3《关于提名刘军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四届第一次 | 2024年9月30日 | 审议通过: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4.01《关于聘任成琼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4.02《关于聘任彭良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7、《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7.01《关于聘任张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7.02《关于聘任张志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8、《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四届第二次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第三次 | 2024年11月22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对上海赛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范志和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范铁炯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许华胜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石铁流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彭良俊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 |
成琼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 |
刘军岭 | 是 | 8 | 8 | 6 | 0 | 0 | 否 | 2 |
傅以尚 | 是 | 8 | 8 | 6 | 0 | 0 | 否 | 2 |
叶榅平 | 是 | 8 | 8 | 6 | 0 | 0 | 否 | 2 |
何毅明(离任)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周洁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离任)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刘军岭(召集人)、傅以尚、范志和 |
提名委员会 | 傅以尚(召集人)、叶榅平、范铁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叶榅平(召集人)、刘军岭、石铁流 |
战略委员会 | 范志和(召集人)、范铁炯、叶榅平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2024年8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9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2024年11月21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上海赛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三)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6日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领取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领取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除回避表决议案外,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四)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2024年8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五)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9月12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子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2024年9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及子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5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2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94 |
销售人员 | 119 |
技术人员 | 73 |
财务人员 | 6 |
行政人员 | 34 |
合计 | 32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28 |
本科 | 81 |
大专 | 90 |
大专以下 | 127 |
合计 | 326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不断优化薪酬与绩效管理体系,完善薪酬与激励机制,针对不同类型岗位设计薪酬政策以及季度或年度绩效激励方案,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潜能,促进员工岗位能力持续提高;公司制定了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奖励政策,激励员工积极开展创新性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足额、按时为全体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在设计竞争性、激励性薪酬政策的同时,兼顾公平性,尊重每一位员工的付出与劳动,努力激励每一位员工爱企、爱岗。公司持续提供和改善员工福利,提供免费工作午餐、员工宿舍、免费班车、高温津贴、年度体检、节日福利、生日福利、女员工福利等,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队伍的培训培养,从岗位技能、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培养、人才梯队建设等多方位、多角度组织开展员工培训工作。公司、各部门每年制订培训计划,注重培训的实用性、有效性、针对性,为员工提供多种在岗培训,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包括入职培训、上岗培训和考核、岗位技能培训、业务知识培训、产品培训、制药工艺与实验技术专业知识培训、GMP法规培训、新药研发与注册申报培训、管理者培训等。鼓励和支持各部门员工参加外部业务培训、论坛,通过学习,开拓视野,提升综合素养,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
公司所在细分领域具有技术特殊、专业技术岗位需要专门培养的特点,为提升公司人才自我造血功能,加强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面向各专技岗位培养青年骨干人才,设立内聘工程师、技师等技术职务,为高绩效的青年员工提供了管理、技术职业发展的双通道,留住和激励人才,实现个人与企业共同发展。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在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政策的审议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利润分配的形式、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等规定明确,相关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完备。
公司上市后,各年度均依据《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作出决策并进行利润分配,对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中期均实施了积极的现金分红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制定新的现金分红政策,也未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08,220,00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644,0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5.82%。
(2)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08,220,00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986,400.00元(含税)。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本节之“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21,644,000.0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4,290,403.28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8.87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1,644,00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8.87 |
注:上表未包含2024年9月已实施完毕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4,290,403.2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63,957,423.1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137,439,40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37,439,40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49,087,672.8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279.9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69,708,995.9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12.46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年终根据公司报告期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评,形成综合考评结果,发放年度绩效考核薪酬。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使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与责任、贡献紧密结合,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此外,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不断完善了各种内控制度,涵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包括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研发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符合内部控制体系完整
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制衡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落实了2023年修订或建立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17项治理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上海赛伦生物技术大丰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状况良好。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控制机制,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对子公司进行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子公司定期向公司汇报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公司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人事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及时跟踪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安全环保等重大事项,确保下属子公司与母公司协同发展,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秉承“做诚信企业制放心药品”的核心价值观,以“让更多的生命得到最好的呵护”为愿景,以“用心珍视生命,倾力护佑健康”为使命,在新技术研发、新工艺升级、新产品开发、急(抢)救药物急救网络服务项目建设等方面持续投入,增进患者健康福祉。公司高度重视和不断完善ESG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优化、完善公司内部制度体系,提高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职工权益保护,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保用工合法合规。保障员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切实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同时不断改进员工福利体系和人文关怀,积极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空间。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排污管理、化学品使用与管理、废弃物处理和管理等制度完备、执行到位,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员工定期职业健康检查机制。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切实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不断改进和加强三废管理工作。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节能减排力度,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公司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投入各类公益慈善活动;建设急(抢)救药物急救网络服务项目,努力让更多蛇伤患者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挽救众多患者的生命。
二、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三、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61.90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污染物排放管理,生产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保障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设有硫酸铵回收处理装置、活性炭净化装置等,并对废水排放实施自动在线监测,通过多种有效防治污染的设施等方式保证各类废弃物达标
排放。根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及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对公司季度和年度环境管理情况进行公开。公司污染物及具体治理措施如下:
序号 | 分类 | 治理措施情况 |
1 | 废气 | 1、实验室质检过程产生少量实验废气,由通风橱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净化处理,最终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2、动物房产生少量废气,采用独立送风饲育笼具,由独立的排风系统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3、车间废气密闭收集后至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4、中试废气经密闭收集后,至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5、厨房产生油烟废气,由专用烟道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 |
2 | 废水 | 采取雨污分流。含硫酸铵废水进入硫酸铵回收装置进行结晶、回收处理,回收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生产废水、质检实验废水、设备和西林瓶清洗废水排入调节池进行均质预处理,达标后与制水间废水、生活污水一并纳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 |
3 | 固体废弃物 | 一般工业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收集后存放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4 | 噪声 | 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和公用工程设备。公司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通过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高度重视污染物排放管理,生产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保障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设有硫酸铵回收处理装置、活性炭净化装置等,并对废水排放实施自动在线监测,通过多种有效防治污染的设施等方式保证各类废弃物达标排放。2024年,公司启动了对生产废水处理系统的升级改造,以提高处理能力和自动化水平,为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产能扩大提前做好准备。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厂房扩建项目于2022年1月获得排污许可证:91310000631521822M001V,发证日期2022年1月7日,有效期至2027年1月6日。
4、报告期内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适用√不适用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企业现状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每三年进行及时备案更新。为确保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快速响应和运行,公司定期开展专业培训,不断加强全体员工对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防范安全风险。
6、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编制了2024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制定了废气、废水、噪声、土壤、地下水等的监测评价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各污染物排放项目进行定期监测,废水排放采用了水质在线自动监测。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无。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营产品为抗血清抗毒素类生物制品。生产和研发过程中所需能源主要为水、电、蒸汽,主要排放物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公司高度重视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和管理工作,保证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生产经营主要消耗的资源有水、电及蒸汽。2024年,公司共计消耗电力332万千瓦时、蒸汽4,853吨、水69,801吨。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研发、生产过程中的排放物进行有效管理,各项环保设施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对排放水质进行实时、动态检测和监控。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废气包括:实验室质检废气、动物房废气、车间废气。公司针
对不同的废气种类,采用有效的处理方法,确保其经过恰当处理后再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酸铵废水进入硫酸铵回收装置进行结晶、回收处理,回收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生产废水、质检实验废水、设备和西林瓶清洗废水排入调节池进行均质预处理,达标后与制水间废水、生活污水一并纳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
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收集后存放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生产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公司已制定和不断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形成了环保管理制度体系,设置了环境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在生产过程的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包括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环保隐患识别、环保培训等,加强对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明确了对各类污染物和废弃物的收集、处理方法,以实现各类污染物和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从而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启动了“清洁生产”专项工作,对生产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提出降低能耗、减少生产污水排放的方案,通过论证,选定技术经济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并开始实施。2025年,公司将分析、跟踪验证方案的实施效果,并持续推行清洁生产。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四、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作为抗蛇毒血清产品的国内唯一生产企业,为广大蛇伤患者提供了安全有效且价格合理的优质急抢救药品,挽救了众多蛇伤患者的生命。公司通过自主掌握的核心技术,避免了国内抗蛇毒血清产品成为类似国外的“天价药”,实现了科技惠民、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社会意义。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把遵守科技伦理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从生命、生态、信息等各方面坚守科技伦理,致力于以负责任的态度推动研发创新和科技活动,确保所有研究活动符合社会责任和道德要求、沿着健康规范的道路不断前进。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数据安全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机制与措施、应急预案、账户与权限管理等细则,信息系统的权限申请与变更、审批,系统维护、IT检查、风险排查日志均有明确规定,并及时记录,加强数据库访问和更改的审计与权限管控,同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恶意软件应用风险。通过强化管理、技术措施升级,提高公司信息安全级别,保护信息与数据安全。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37.00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救助人数(人) | -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捐赠10万元,向贵州六盘水顺场乡中心学校捐赠食堂修缮、教学和办公设施购置资金15.6万元,向创伤医学发展基金会捐赠5万元,向上海市青浦区泾
阳村捐赠5万元用于村民帮扶。全资子公司赛伦大丰向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慈善基金会等捐赠1.4万元。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注重公司的规范化运营。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保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和不断完善了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工作时间、考勤与假期、生产安全、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相关规章制度,保障员工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公司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全员覆盖,五险一金足额、按时缴纳;员工依法享有带薪年休假、产假、育儿假等,每年三八妇女节向女员工发放福利品并给予半日带薪假;每年6至9月,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发放员工节日福利;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等,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安全风险;工厂人员享有年度健康体检、免费工作午餐、免费班车;工厂为外地籍单身员工提供员工宿舍和全年食堂免费三餐。
公司工会开展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合同签订,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开展员工接待日活动,积极发挥职工与企业沟通的桥梁作用。工会组织开展对退休老员工、生病员工的慰问活动,传递公司对员工的关怀;举办员工运动会,鼓励员工积极参加体育运动,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提高团队协作和凝聚力,丰富员工文化生活。
公司重视员工培训培养,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相结合,为员工提供在岗培训,提升岗位能力,积极为员工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充分激发员工积极性、创造性,为公司发展提供动力。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30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9.20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292.10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2.70 |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制定了《物料供应商的评估、批准制度》,明确了物料供应商的资质、选择的原则、质量审计的方式、评估的标准以及合格供应商批准、变更和质量回顾等程序。公司对于主要生产用原辅料、包装物、化学试剂及关键耗材的供应商选择是在质量部确定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内进行遴选,新增和变更供应商须经质量部评估核准后采购;其它物料及设备类主要从质量、价格、服务、售后、时效等方面综合评估后选择供应商。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售后服务系统:①营销中心定期进行售后回访;②制定了用户投诉管理规程,负责对客户投诉的内容予以处理和登记;③建立药物警戒机制,对药品上市后的不良反应信息进行收集和调查;④公司定期进行产品模拟召回演练,确保召回渠道通畅,一旦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可及时召回。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为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对物料管理、生产环境、设备、人员、工艺、偏差、变更、发运等进行全过程控制,同时,实行产品的放行审核制度。公司质量管理覆盖了从产品研发、生产、贮存、销售到上市后的全生命周期,并提供了必要的资源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公司定期组织对药品生产管理体系的全面自查,并接受药品监管主管部门的检查。公司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和标准。
公司建立了药品安全委员会,设置了药物警戒部门,建立和不断完善药物警戒体系,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专职人员开展药物警戒活动,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基于药品安全性特征开展药物警戒活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安全风险,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作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生物制药企业,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全体员工均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合同,约定员工须保守公司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与合作方、潜在合作伙伴等签署保密协议,保护自身技术与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2024年公司新获得发明专利授权7项。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成了支部的换届选举,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深化党性教育,提升党员素质,组织参观抗日根据地等教育活动。党支部与其他单位党支部开展了结对共建活动,在党建经验做法、业务交流、党员互动等方面加强交流,努力实现党建与业务双促进、双提升。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参加了2023年度生物制品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 |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官方网站投资者关系页面:http://www.serum-china.com.cn/profile/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投资者关系维护和管理工作,积极拓宽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专线电话、电子邮箱、接待投资者调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开展日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加强信息沟通,促进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提高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传递公司价值,改善公司治理。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管理、程序、责任划分以及保密措施等规则明确、执行到位,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相关信息,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的发生,并通过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披露,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合规体系建设,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公司管理层、全体营销人员、采购人员签署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为进一步强化规范营销人员的市场推广行为和活动,确保始终遵守法律和道德标准,公司制定了《营销合规手册》,为营销队伍提供了一套清晰的行为指南,对全体营销人员开展合规培训,确保营销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避经营活动中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 | 2022年2月18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任职期间;离职后半年内;锁定期届满2年内 | 是 | - |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置源投资 | 注2 | 2022年2月18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 | - | |
股份限售 | 持股平台赛派投资 | 注3 | 2022年2月18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 | -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 注4 | 2022年2月18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任职期间;离职后半年内;锁定期届满4年内 | 是 | - | - | |
股份限售 | 高级管理人员 | 注5 | 2022年2月18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任职期间;离职后半年内;锁定期届满2年内 | 是 | - | - | |
股份限售 | 监事 | 注6 | 2022年2月18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任职期间;离职后半年内;锁定期届满2年内 | 是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7 | 2022年2月18日 | 是 | 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 | 是 | - | - | |
其他 | 持股5%以上股东置源投资 | 注8 | 2022年2月18日 | 是 | 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 | 是 | - | - |
其他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 注9 | 2022年2月18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 | - |
其他 | 公司 | 注10 | 2022年2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注11 | 2022年2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2 | 2022年2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分红 | 公司 | 注13 | 2022年2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4 | 2022年2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5 | 2022年2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公司 | 注16 | 2022年2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7 | 2022年2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公司 | 注18 | 2022年2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9 | 2022年2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0 | 2022年2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21 | 2022年2月1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注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爱仙、范志和、范铁炯就其所持赛伦生物之股份自愿锁定事宜作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承诺,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3、在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前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5、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注2: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置源投资就其所持赛伦生物之股份自愿锁定事宜作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公司承诺,若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3、在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注3:
公司持股平台赛派投资就其所持赛伦生物之股份自愿锁定事宜作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若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3、在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注4:
作为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司董事、原高级管理人员何毅明,核心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张志平就其所持赛伦生物之股份自愿锁定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
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时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调整。
5、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6、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注5: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成琼、张浩、原高级管理人员史小月就其所持赛伦生物之股份自愿锁定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时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调整。
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5、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注6:
公司监事金燕萍、朱连忠就其所持赛伦生物之股份自愿锁定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若在任期届满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时的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调整。
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5、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注7: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爱仙、范志和、范铁炯就其所持赛伦生物之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如下承诺:
1、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与上市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若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5、本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注8: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置源投资就其所持赛伦生物之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与上市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若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若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5、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注9: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针对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可能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公司制定了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实履行该预案的全部内容,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上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本承诺函的内容及时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若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公司董事会应于十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并公告。股份回购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取得所需相关批准或备案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实施方案,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具体措施包括:
(1)公司回购股票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③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以下原则:
a.公司每12个月内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b.回购股票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
④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⑤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⑥出现下列情况时,公司可以终止实施回购股份预案:
a.通过实施回购股票,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非因上述原因,公司应自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票。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
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以自己或其完全控股的其他公司的名义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不低于上一年年度所获现金分红的50%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若增持公司股票将触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但其无此计划的,则可终止继续增持股份事宜。
③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以终止增持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增持事宜。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有义务增持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三分之一,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若增持公司股票将触发增持主体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但其无此计划的,则可终止继续增持股份事宜。
③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终止增持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增持事宜。
(4)稳定股价方案实施的顺位要求
稳定股价方案的实施,以公司回购股票为第一顺位,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为第二顺位,以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为第三顺位。
若公司回购股票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的,或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则由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按承诺的金额增持股票;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的,则由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选用前述方式时应满足下列基本原则:①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②不能使增持主体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3、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公司未按规定执行稳定股价的预案,则公司同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4)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稳定股价的预案,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报刊
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如有)、领取薪酬(如有);(4)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对于应当截留应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按时足额截留,否则,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中小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自公司上市起三年内,若公司聘任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注10: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1、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抗血清抗毒素领域的生物医药企业,拥有丰富的产品生产及研发经验。目前生物医药制品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状态,公司近几年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均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公司快速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有药品监管政策的变化、竞争产品的出现、成本波动等风险。为了应对风险,增强发行人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将继续与下游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扩大并完善原有销售网络覆盖,不断开拓和维护市场;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加强自身核心技术的开发和积累,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公司制定了《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上市后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在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进行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整体规模和产能,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方案有效利用。此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公司将通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基础建设、合理安排达产前各环节等方式,争取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收益。
4、加强管理层的激励和考核,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吸引和聘用行业内优秀研发和管理类人才的同时,配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核心竞争优势,确保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完善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完成业绩目标。
5、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制度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交易所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股利分配的条款,公司还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效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的回报。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即期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若公司未能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时,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注11:
公司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2、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3、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注12:
公司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如下承诺:
1、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注13: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货币政策环境。公司利润分配遵循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2、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公司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在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前款“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①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②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③分红年度净现金流量为负数,且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分红金额的。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当年如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现金分红方案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其中独立董事的同意人数不少于全体独立董事的三分之二)、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先形成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预案并应征求监事会的意见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如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意见。在审议公司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的议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其中需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在此基础上,公司将结合发展阶段、资金支出安排,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可适当增加利润分配比例及次数,保证分红回报的持续、稳定。公司上市后的三年内,在满足利润分配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要求拟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将积极采纳和接受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注14: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公司(或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注15:
关于欺诈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爱仙、范志和、范铁炯承诺如下:
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七条情形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如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本人应促使发行人将其基于发行新股所获之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
如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本人将按照发行价格或上述情形发生之日的二级市场收盘价格(以孰高者为准)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主体(如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其他合法方式)购回(或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如中国证监会还指定其他主体与本人一同购回股份的,本人将及时与该等主体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购回数量。如该等主体未能依照约定履行购回义务的,本人对其未能履行完毕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购回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本人自有资金,如自有资金不足的,本人将通过各种合法手段筹集资金。如发行人在履行上述回购义务时资金不足的,本人将给予其必要的资金支持,以促使其完成回购义务。
本人在履行上述承诺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及程序,保证上述回购和购回能按时、顺利完成。如本人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注16:
关于欺诈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本公司承诺如下:
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七条情形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如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公司将基于发行新股所获之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
如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按照发行价格或上述情形发生之日的二级市场收盘价格(以孰高者为准)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如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其他合法方式)回购(或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如中国证监会还指定其他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同购回股份的,公司将及时与该等主体协商确定各自承担数量。如该等主体未能依照约定履行上述义务的,公司对其未能履行完毕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回购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公司自有资金,如自有资金不足的,公司将通过各种合法手段筹集资金。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承诺给予公司必要的资金支持,以完成上述回购。
公司在进行上述回购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及程序,保证回购能按时、顺利完成。
如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注17: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爱仙、范志和、范铁炯承诺如下:
1、启动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条件
(1)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已转让的限售股。
(2)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已转让的限售股。
2、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的启动程序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②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回购工作。
(2)实际控制人股份购回的启动程序
①实际控制人应在上述购回公司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份购回方案,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发布股份购回公告,披露股份购回方案;
②实际控制人应在披露股份购回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购回工作。
3、约束措施
(1)公司将严格履行并提示及督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相应承诺。
(2)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份回购、购回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购回的具体措施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若公司违反股份回购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a.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b.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②若实际控制人违反股份购回预案中的承诺,则实际控制人应:a.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b.实际控制人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股份购回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注18:
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③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④对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⑤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投资者的权益。注19: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爱仙、范志和、范铁炯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③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④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属于本人的部分;⑤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注2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经股东大会审议;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属于本人或本人控制企业的部分;④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注2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将不向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管理、商业机密等方面的帮助。
3、若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公司计划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本人承诺将在该公司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针对该事项,或可能导致该事项实现及相关事项的表决中做出否定的表决。
4、本人承诺约束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按照本承诺函的要求从事或者不从事特定行为。
5、本人承诺,本人将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郭海龙、金园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2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3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5月20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40,000.00 | 9,000.00 | 0.0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249,000.00 | 55,00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2,000.00 | 2024-1-24 | 2024-4-24 | 募投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60-2.40% | 131.64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农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3,000.00 | 2024-1-25 | 2024-4-26 | 募投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2.47%-2.57% | 80.93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宁波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31 | 2024-7-3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00%-2.60% | 25.16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建设 | 银行理 | 5,000.00 | 2024-3- | 2024-6- | 自有 | 银行 | 否 | 合同 | 1.05%-2.7% | 41.16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银行 | 财产品 | 6 | 28 | 资金 | 约定 | |||||||||||
农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4,000.00 | 2024-3-7 | 2024-6-7 | 募投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2.48%-2.58% | 87.51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农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2,000.00 | 2024-3-7 | 2024-6-7 | 募投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2.48%-2.58% | 75.01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农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3-7 | 2024-6-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2.48%-2.58% | 12.50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3-8 | 2024-6-1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5%-2.45%-2.65% | 12.75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2,000.00 | 2024-4-29 | 2024-7-29 | 募投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60%-2.40% | 131.64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农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3,000.00 | 2024-4-30 | 2024-8-2 | 募投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2.47%-2.57% | 82.69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农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2,000.00 | 2024-6-13 | 2024-9-13 | 募投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2.28%-2.38% | 68.96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农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2,000.00 | 2024-6-13 | 2024-9-13 | 募投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2.28%-2.38% | 68.96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农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6-13 | 2024-9-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2.28%-2.38% | 11.49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6-17 | 2024-8-1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5%-2.30% | 7.94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4-7-5 | 2024-9-3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05%-2.4% | 19.98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2,000.00 | 2024-8-2 | 2024-11-4 | 募投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2.4% | 135.98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农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8-9 | 2024-11-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2.2%-2.45% | 11.09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农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1,000.00 | 2024-8-9 | 2024-11-9 | 募投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2.2%-2.45% | 61.00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宁波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4-8-15 | 2025-2-1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2.3% | 33.01 | 3,00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8-29 | 2024-9-3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5%-2.35% | 3.77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农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2,000.00 | 2024-9-20 | 2024-12-20 | 募投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2.18%-2.4% | 71.80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农商 | 银行理 | 12,000.00 | 2024-9- | 2024-12 | 募投 | 银行 | 否 | 合同 | 1.55%-2.18% | 71.80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银行 | 财产品 | 20 | -20 | 资金 | 约定 | -2.4% | ||||||||||
农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9-20 | 2024-12-2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2.18%-2.4% | 11.97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4-10-10 | 2024-12-3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2.3% | 17.20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0-12 | 2025-1-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05%-2%-2.4% | 12.23 | 2,00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4-11-6 | 2025-2-10 | 募投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3%-2.1% | 17.10 | 5,00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 | 2024-12-2 | 2025-3-3 | 募投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3%-2.15% | 53.60 | 10,00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7,000.00 | 2024-12-5 | 2025-3-3 | 募投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3%-2.18% | 36.28 | 7,00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7,000.00 | 2024-11-6 | 2024-11-29 | 募投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3%-2.18% | 13.93 | 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农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1-15 | 2025-2-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2.12%-2.22% | 10.57 | 2,00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农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1,000.00 | 2024-11-15 | 2025-2-14 | 募投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2.12%-2.22% | 58.14 | 11,00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农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 | 2024-12-27 | 2025-3-28 | 募投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3%-2.1%-2.2% | 52.36 | 10,00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农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2-27 | 2025-3-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3%-2.1%-2.2% | 10.47 | 2,00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
农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2,000.00 | 2024-12-27 | 2025-3-28 | 募投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3%-2.1%-2.2% | 62.83 | 12,000.00 | 0.00 | 是 | 否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4日 | 893,791,800.00 | 784,923,575.78 | 400,000,000.00 | 384,923,575.78 | 235,991,635.58 | 115,000,000.00 | 30.07 | 29.88 | 66,942,583.27 | 8.53 | 0.00 |
合计 | / | 893,791,800.00 | 784,923,575.78 | 400,000,000.00 | 384,923,575.78 | 235,991,635.58 | 115,000,000.00 | / | / | 66,942,583.27 | /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特效新药及创新技术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200,000,000.00 | 15,613,780.49 | 42,228,379.45 | 21.11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急(抢)救药物急救网络服务项目 | 其他 | 是 | 否 | 50,000,000.00 | 12,594,315.06 | 38,414,546.78 | 76.83 | 2025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50,000,000.00 | 38,734,487.72 | 40,348,709.35 | 26.90 | 2026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否 | 115,000,000.00 | 115,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 | 其他 | 否 | 否 | 269,923,575.7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784,923,575.78 | 66,942,583.27 | 235,991,635.58 | / | / | / | / | / |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说明:急(抢)救药物急救网络服务项目于2025年3月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115,000,000.00 | 115,000,000.00 | 100.00 | |
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 | 尚未使用 | 269,923,575.78 | 0.00 | 0.00 | |
合计 | / | 384,923,575.78 | 115,000,000.00 | / | /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3月21日 | 63,000 | 2024年3月21日 | 2025年3月20日 | 55,000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3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之“(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5,059,020 | 60.12 | -1,211,020 | -1,211,020 | 63,848,000 | 59.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5,059,020 | 60.12 | -1,211,020 | -1,211,020 | 63,848,000 | 59.0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8,211,020 | 26.07 | -1,211,020 | -1,211,020 | 27,000,000 | 24.9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6,848,000 | 34.05 | 36,848,000 | 34.05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3,160,980 | 39.88 | 1,211,020 | 1,211,020 | 44,372,000 | 4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3,160,980 | 39.88 | 1,211,020 | 1,211,020 | 44,372,000 | 4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08,220,000 | 100.00 | 0 | 0 | 108,220,000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3月11日,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1,211,020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24年3月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方正证券投 | 1,211,020 | 1,211,020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4年3月 |
资有限公司 | 限售 | 11日 | ||||
合计 | 1,211,020 | 1,211,020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12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06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赵爱仙 | 0 | 36,848,000 | 34.05 | 36,848,00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 | 0 | 24,000,000 | 22.18 | 24,000,00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上海赛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000,000 | 2.77 | 3,000,00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谢丽 | 0 | 1,950,000 | 1.8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王跃进 | 0 | 1,269,000 | 1.17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张磊 | 1,189,000 | 1,189,000 | 1.1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科创板3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53,415 | 753,415 | 0.70 | 0 | 无 | - | 其他 |
虞玉明 | 670,200 | 670,200 | 0.62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李惠池 | 301,380 | 621,884 | 0.57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杨海珍 | 20,000 | 533,160 | 0.49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谢丽 | 1,9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0,000 | |||||
王跃进 | 1,26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9,000 | |||||
张磊 | 1,18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9,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科创板3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53,415 | 人民币普通股 | 753,415 | |||||
虞玉明 | 67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0,200 | |||||
李惠池 | 621,884 | 人民币普通股 | 621,884 | |||||
杨海珍 | 533,16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3,160 | |||||
沈克西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 | |||||
罗立伟 | 48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6,600 | |||||
张德成 | 479,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9,6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置源投资系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范志和、范铁炯出资设立,其中范志和与控股股东赵爱仙为夫妻关系,范志和与范铁炯为父子关系,赵爱仙与范铁炯为母子关系,三人系一致行动人。同时,赛派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范铁炯系赛派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赵爱仙 | 36,848,000 | 2025年9月11日 | - | 首发限售 |
2 | 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 | 24,000,000 | 2025年9月11日 | - | 首发限售 |
3 | 上海赛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0 | 2025年9月11日 | - | 首发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置源投资系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范志和、范铁炯出资设立,其中范志和与控股股东赵爱仙为夫妻关系,范志和与范铁炯为父子关系,赵爱仙与范铁炯为母子关系,三人系一致行动人。同时,赛派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范铁炯系赛派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为保荐机构母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1,211,020 | 2024年3月11日 | -1,211,020 | 0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赵爱仙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无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赵爱仙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无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范志和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范铁炯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 | 范志和 | 2003年8月5日 | 91310104753159366B | 6,080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 |
情况说明 | 无 |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5]7681号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伦生物”)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赛伦生物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赛伦生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1、营业收入的确认 |
赛伦生物目前主营业务系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及抗蛇毒血清等销售业务,2023年度、2024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9,014.42万元和19,491.59万元。由于营业收入属于财报报表重要科目,且营业收入是赛伦生物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具体的收入确认相关会计政策政策、数据披露分别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四)、附注六、(三十)所述。 | 我们就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了解与营业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2)区分不同产品类别,对营业收入、毛利率等指标变动情况执行分析程序。(3)向公司管理层访谈,检查和分析销售合同主要条款,评价公司营业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检查销售返利相关条款,测算、复核销售返利金额准确性。(5)抽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凭证,如销售合同、客户签收单等关键支撑性证据,结合应收账款审计执行函证程序,检查收入是否真实。(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检查其关键支持性证据,以评价营业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期间。 |
四、其他信息
赛伦生物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赛伦生物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赛伦生物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赛伦生物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赛伦生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赛伦生物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赛伦生物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中国·北京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 郭海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金园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82,107,137.22 | 150,921,948.0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641,207,523.29 | 722,590,846.58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36,678,957.69 | 22,634,950.2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8 | 488,112.00 | 1,489,329.5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794,640.40 | 712,416.7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43,275,462.94 | 44,748,509.9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1,811,112.16 | 5,832,375.59 |
流动资产合计 | 916,362,945.70 | 948,930,376.5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6,593,941.8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08,979,777.03 | 58,351,109.28 |
在建工程 | 七、22 | 41,840,485.62 | 54,604,190.2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七、23 | 2,891,422.12 | 3,460,677.25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631,985.77 | 11,407,486.65 |
无形资产 | 七、26 | 23,032,095.77 | 23,789,652.77 |
其中:数据资源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634,651.11 | 874,598.0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7,998,184.10 | 9,909,713.0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4,662,409.70 | 550,8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3,671,011.22 | 179,542,169.10 | |
资产总计 | 1,120,033,956.92 | 1,128,472,545.6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311,620.50 | 3,635,753.9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204,866.20 | 2,926,660.8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8,138,301.13 | 7,686,022.26 |
应交税费 | 七、40 | 1,114,122.04 | 460,639.9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6,493,691.05 | 9,431,873.6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9,700.00 | 16,5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93,447.16 | 758,429.4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66,146.00 | 86,392.72 |
流动负债合计 | 19,622,194.08 | 24,985,772.6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4,003,157.65 | 12,200,215.63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907,996.44 | 5,445,951.8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911,154.09 | 17,646,167.48 | |
负债合计 | 24,533,348.17 | 42,631,940.16 |
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08,220,000.00 | 108,22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878,087,814.86 | 878,087,814.8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51,677,171.45 | 45,817,944.5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7,515,622.44 | 53,714,846.0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095,500,608.75 | 1,085,840,605.4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股东权益合计 | 1,095,500,608.75 | 1,085,840,605.47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120,033,956.92 | 1,128,472,545.63 |
公司负责人:范志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金报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0,358,305.13 | 149,332,221.9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41,207,523.29 | 722,590,846.5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36,678,957.69 | 22,634,950.2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66,362.00 | 1,277,129.5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66,949,501.32 | 60,443,122.6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5,410,847.19 | 33,051,116.7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758,368.81 | 5,832,375.59 | |
流动资产合计 | 972,829,865.43 | 995,161,763.3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50,000,000.00 | 55,053,898.5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5,219,597.09 | 39,789,788.77 | |
在建工程 | 38,128,132.73 | 1,925,131.3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8,438,883.56 | 8,783,464.8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23,192.25 | 1,661,962.9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639,909.70 | 65,8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7,349,715.33 | 107,280,046.46 | |
资产总计 | 1,120,179,580.76 | 1,102,441,809.7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114,229.13 | 3,657,026.9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204,866.20 | 2,926,660.83 | |
应付职工薪酬 | 7,456,829.13 | 7,026,062.26 | |
应交税费 | 811,473.85 | 290,389.98 | |
其他应付款 | 6,236,359.54 | 8,533,389.0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9,700.00 | 16,500.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66,146.00 | 86,392.7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889,903.85 | 22,519,921.7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94,080.1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94,080.19 |
负债合计 | 18,889,903.85 | 25,114,001.95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108,220,000.00 | 108,22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77,953,130.07 | 877,953,130.0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1,159,123.66 | 45,299,896.75 | |
未分配利润 | 63,957,423.18 | 45,854,781.01 | |
股东权益合计 | 1,101,289,676.91 | 1,077,327,807.83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120,179,580.76 | 1,102,441,809.78 |
公司负责人:范志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金报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斌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94,915,924.94 | 190,144,196.6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94,915,924.94 | 190,144,196.6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3,439,085.68 | 150,176,048.4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2,770,555.87 | 46,187,098.4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795,252.05 | 1,533,350.50 |
销售费用 | 七、63 | 54,520,612.25 | 53,836,304.92 |
管理费用 | 七、64 | 22,186,727.90 | 20,513,989.06 |
研发费用 | 七、65 | 23,839,957.85 | 30,411,906.84 |
财务费用 | 七、66 | -1,674,020.24 | -2,306,601.33 |
其中:利息费用 | 430,189.00 | 648,255.48 | |
利息收入 | 2,161,838.76 | 2,881,192.1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587,234.77 | 331,534.5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961,651.43 | 7,743,781.5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418,076.47 | -7,354,292.6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207,523.29 | 2,590,846.5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85,439.30 | -997,071.1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9,209,017.29 | -3,653,259.4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446,155.6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1,984,947.79 | 45,983,980.3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5,463.01 | 13,149.4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424,357.61 | 581,860.6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0,566,053.19 | 45,415,269.2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6,275,649.91 | 6,640,937.5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290,403.28 | 38,774,331.6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290,403.28 | 38,774,331.6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290,403.28 | 38,774,331.6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4,290,403.28 | 38,774,331.6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4,290,403.28 | 38,774,331.6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41 | 0.36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41 | 0.3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范志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金报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斌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94,915,924.94 | 190,144,196.65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46,977,037.72 | 48,024,424.09 |
税金及附加 | 1,158,853.47 | 1,138,009.26 | |
销售费用 | 54,520,612.25 | 53,836,304.92 | |
管理费用 | 16,949,514.47 | 17,983,003.03 | |
研发费用 | 24,691,453.20 | 31,406,860.17 | |
财务费用 | -2,071,897.99 | -2,953,710.16 | |
其中:利息费用 | 31,778.92 | ||
利息收入 | 2,161,256.43 | 2,879,995.49 | |
加:其他收益 | 3,531,002.82 | 243,105.6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9,325,829.36 | 7,743,781.5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053,898.54 | -7,354,292.6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07,523.29 | 2,590,846.5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85,765.61 | -997,816.9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59,954.79 | -335,110.8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0.0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7,028,996.47 | 49,954,111.1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3,149.49 | ||
减:营业外支出 | 1,389,960.50 | 518,558.9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5,639,035.97 | 49,448,701.76 | |
减:所得税费用 | 7,046,766.89 | 7,356,130.6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592,269.08 | 42,092,571.1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592,269.08 | 42,092,571.1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8,592,269.08 | 42,092,571.1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范志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金报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5,164,953.49 | 181,091,244.9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108,816.03 | 343,480.9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982,727.02 | 3,354,498.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256,496.54 | 184,789,224.5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904,758.97 | 12,021,522.4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0,985,791.27 | 58,163,115.6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435,384.27 | 25,361,233.2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2,677,153.40 | 56,423,429.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5,003,087.91 | 151,969,300.5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253,408.63 | 32,819,923.9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77,805,270.00 | 2,69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6,970,574.48 | 17,713,663.2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036.99 | 2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94,782,881.47 | 2,707,733,663.2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9,368,782.59 | 28,674,773.3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906,979,110.00 | 2,995,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78,047,892.59 | 3,023,674,773.3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34,988.88 | -315,941,110.1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627,200.00 | 81,157,500.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45,170.00 | 686,492.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772,370.00 | 81,843,992.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72,370.00 | -81,843,992.5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七、79 | -30,838.30 | 156,656.8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31,185,189.21 | -364,808,521.8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150,921,948.01 | 515,730,469.8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2,107,137.22 | 150,921,948.01 |
公司负责人:范志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金报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斌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5,164,916.98 | 181,091,244.9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108,816.0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78,634.86 | 3,178,751.3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052,367.87 | 184,269,996.2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6,521,665.18 | 35,602,356.5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3,084,655.90 | 50,534,818.3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086,462.35 | 23,298,394.3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669,425.95 | 64,044,108.4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2,362,209.38 | 173,479,677.7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90,158.49 | 10,790,318.5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77,805,270.00 | 2,69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6,970,574.48 | 17,713,663.2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0.00 | 2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94,775,944.48 | 2,707,733,663.2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102,871.51 | 8,725,867.3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906,979,110.00 | 2,995,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61,781,981.51 | 3,003,725,867.3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993,962.97 | -295,992,204.0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627,200.00 | 81,157,5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627,200.00 | 81,157,5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627,200.00 | -81,157,5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0,838.30 | 156,656.8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026,083.16 | -366,202,728.7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9,332,221.97 | 515,534,950.6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0,358,305.13 | 149,332,221.97 |
公司负责人:范志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金报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斌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8,220,000.00 | 878,087,814.86 | 45,817,944.54 | 53,714,846.07 | 1,085,840,605.47 | 1,085,840,605.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220,000.00 | 878,087,814.86 | 45,817,944.54 | 53,714,846.07 | 1,085,840,605.47 | 1,085,840,605.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859,226.91 | 3,800,776.37 | 9,660,003.28 | 9,660,003.2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290,403.28 | 44,290,403.28 | 44,290,403.2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 |
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859,226.91 | -40,489,626.91 | -34,630,400.00 | -34,630,4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859,226.91 | -5,859,226.9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34,630,400.00 | -34,630,400.00 | -34,630,4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 |
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220,000.00 | 878,087,814.86 | 51,677,171.45 | 57,515,622.44 | 1,095,500,608.75 | 1,095,500,608.75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8,220,000.00 | 871,487,814.86 | 41,608,687.43 | 100,314,771.55 | 1,121,631,273.84 | 1,121,631,273.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220,000.00 | 871,487,814.86 | 41,608,687.43 | 100,314,771.55 | 1,121,631,273.84 | 1,121,631,273.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6,600,000.00 | 4,209,257.11 | -46,599,925.48 | -35,790,668.37 | -35,790,668.37 |
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774,331.63 | 38,774,331.63 | 38,774,331.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600,000.00 | 6,600,000.00 | 6,6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6,600,000.00 | 6,600,000.00 | 6,6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4,209,257.11 | -85,374,257.11 | -81,165,000.00 | -81,165,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209,257.11 | -4,209,257.1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81,165,000.00 | -81,165,000.00 | -81,165,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220,000.00 | 878,087,814.86 | 45,817,944.54 | 53,714,846.07 | 1,085,840,605.47 | 1,085,840,605.47 |
公司负责人:范志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金报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斌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8,220,000.00 | 877,953,130.07 | 45,299,896.75 | 45,854,781.01 | 1,077,327,807.8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220,000.00 | 877,953,130.07 | 45,299,896.75 | 45,854,781.01 | 1,077,327,807.8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859,226.91 | 18,102,642.17 | 23,961,869.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8,592,269.08 | 58,592,269.0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859,226.91 | -40,489,626.91 | -34,630,4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859,226.91 | -5,859,226.91 | |||||
2.对股东的分配 | -34,630,400.00 | -34,630,4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220,000.00 | 877,953,130.07 | 51,159,123.66 | 63,957,423.18 | 1,101,289,676.91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8,220,000.00 | 871,353,130.07 | 41,090,639.64 | 89,136,467.00 | 1,109,800,236.7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220,000.00 | 871,353,130.07 | 41,090,639.64 | 89,136,467.00 | 1,109,800,236.7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00,000.00 | 4,209,257.11 | -43,281,685.99 | -32,472,428.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092,571.12 | 42,092,571.1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600,000.00 | 6,6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6,600,000.00 | 6,6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4,209,257.11 | -85,374,257.11 | -81,165,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209,257.11 | -4,209,257.11 |
2.对股东的分配 | -81,165,000.00 | -81,165,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220,000.00 | 877,953,130.07 | 45,299,896.75 | 45,854,781.01 | 1,077,327,807.83 |
公司负责人:范志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金报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斌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概况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631521822M,法定代表人:范志和。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于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0,822.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10,822.00万元;
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青浦区华青路1288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总部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青路1288号。
(三)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公司是一家主营抗血清抗毒素的生物医药公司,主要从事抗血清抗毒素等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
)、各类抗蛇毒血清、抗狂犬病血清等。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由董事会通过及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存货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大于100万元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大于100万元 |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大于1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金额大于1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金额大于100万元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单项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变动占期初合同负债余额的3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万元 |
重要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金额大于1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金额大于200万元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单个项目金额大于200万元 |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 单个项目占研发投资总额的30%以上且金额大于200万元 |
重要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活动金额大于200万元 |
重要的合同变更 | 变更/调整金额占原合同金额的30%以上且金额大于200万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5%以上,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占集团合并净利润的10%以上 |
重要子公司 | 子公司净资产占公司净资产5%以上,或子公司净利润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10%以上 |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的重大活动 |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对当期报表影响大于净资产10%,或预计对未来现金流影响大于相对应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的活动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
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
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如果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除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外,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账龄根据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计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款项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除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账龄根据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计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款项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无风险组合 | 银行承兑汇票 |
风险组合 | 商业承兑汇票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账龄根据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计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款项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进行处理。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除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外,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账龄根据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计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款项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发出商品、产成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相关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如下:
(1)对于原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其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对于发出商品、产成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有效期低于6个月的全额计提减值。
(3)对于在产品:结合产成品的减值进行分析,对所对应的产成品存在减值的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
(4)对于自制半成品:公司结合历史上自制半成品的到期报废情况及不同种类血浆的特点,分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
1)抗蛇毒血浆按照其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针对马破免疫球蛋白血浆存在库龄较长、周转率低的风险特征,且历史上存在除偶发情况外因长库龄而报废的情况,马破免疫球蛋白血浆在前述计提方法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未发生减值迹象的前提下,公司按照库龄组合测算马破免疫球蛋白血浆的预计可变现净值。公司管理层结合历史经验,根据马破免疫球蛋白血浆不同库龄账面余额按照固定比例计算其存货跌价准备,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库龄组合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0 |
1-2年 | 15 |
2-3年 | 50 |
3-4年 | 80 |
4-5年 | 90 |
注:公司自制半成品-血浆的保质期为5年,对于5年以上的血浆,公司直接进行报废处理,不再计提跌价准备。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采取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详见本节5.13进行处理。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账龄根据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计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金额100万以上(含)的合同资产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终止经营的定义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
(1)终止经营应当是公司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的经营和现金流量在公司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是能够与公司的其他部分清楚区分的。
(2)终止经营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终止经营应当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或者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终止经营应当满足一定的时点要求。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组成部分应当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处置,包括已经出售和结束使用(如关停或报废等);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实验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3.本公司各类在建工程具体转固标准和时点:
类别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完工;(2)建设工程已达到设计要求,并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验收;(3)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待安装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并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
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1.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2.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计量。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生产性生物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马匹 | 1.5 | 0 | 66.67 |
3.收获或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农产品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4.资产负债表日,以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生物资产,当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按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之存货所述方法计提跌价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公益性生物资产不摊销也不计提减值准备。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40-50 |
专利及非专利技术 | 10 |
软件 | 5-10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本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是:(1)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2)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职工薪酬、材料费、折旧费及摊销、技术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2.研发支出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内部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时点具体标准为:
(1)生物制品新药研发项目,需要经过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取得临床批件并进入Ⅲ期临床试验前为研究阶段;药品研发进入Ⅲ期临床试验后为开发阶段;通过不分期的验证性临床后即可申报生产的新药研发,在取得临床批件后进入开发阶段。(2)对于工艺改进类的药品研发项目,完成中试生产且中试生产产品达到预计质量标准后进入开发阶段。开发阶段之前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进入开发阶段以后的支出符合可直接归属于该技术的必要支出均予以资本化(包括试验费支出、检验费支出、技术转让款等),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购买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予以资本化,购买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比照上述自研项目的规定进行处理。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即取得新药证书或者取得改进后的产品生产批文后确认为无形资产核算。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公司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0、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利润分享计划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1)本公司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如果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经营业绩或职工贡献等情况提取的奖金,属于奖金计划,比照短期利润分享计划进行处理。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外,职工参加由本公司设立的退休福利供款计划。职工按照一定基数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供款。本公司按固定的金额向年金计划供款,供款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设定受益计划
(1)内退福利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亦向满足一定条件的职工提供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外的补充退休福利,该等补充退休福利属于设定受益计划,资产负债表上确认的设定受益负债为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减去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设定受益义务每年由独立精算师采用与义务期限和币种相似的国债利率、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计算。与补充退休福利相关的服务费用(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和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
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抗蛇毒血清系列、马破免疫球蛋白等。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①商品销售:
公司按照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交付给买方并经其签收后确认收入。
②技术服务:
公司按照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验收方式,将合同约定的服务交付给买方并经其验收后确认收入。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①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公司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②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③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④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公司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公司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公司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公司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4.收入确认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本公司的相关业务不存在对收入确认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判断依据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2)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3、6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30%后余值的1.2%计缴 | 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大丰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编号为GR202231006947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8,221.00 | 24,400.00 |
银行存款 | 182,078,916.22 | 150,897,548.01 |
其他货币资金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合计 | 182,107,137.22 | 150,921,948.0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1.期末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
2.单独披露期末无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41,207,523.29 | 722,590,846.58 |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641,207,523.29 | 722,590,846.58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641,207,523.29 | 722,590,846.5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8,593,183.70 | 23,787,703.84 |
1年以内小计 | 38,593,183.70 | 23,787,703.84 |
1至2年 | 17,148.00 | 40,701.79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8,610,331.70 | 23,828,405.6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610,331.70 | 100.00 | 1,931,374.01 | 5.00 | 36,678,957.69 | 23,828,405.63 | 100.00 | 1,193,455.41 | 5.01 | 22,634,950.22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38,610,331.70 | 100.00 | 1,931,374.01 | 5.00 | 36,678,957.69 | 23,828,405.63 | 100.00 | 1,193,455.41 | 5.01 | 22,634,950.22 |
合计 | 38,610,331.70 | / | 1,931,374.01 | / | 36,678,957.69 | 23,828,405.63 | / | 1,193,455.41 | / | 22,634,950.2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38,610,331.70 | 1,931,374.01 | 5.00 |
合计 | 38,610,331.70 | 1,931,374.0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93,455.41 | 737,918.60 | 1,931,374.01 | |||
合计 | 1,193,455.41 | 737,918.60 | 1,931,374.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公司一 | 5,985,165.16 | 5,985,165.16 | 15.50 | 299,258.26 | |
公司二 | 3,691,307.56 | 3,691,307.56 | 9.56 | 184,565.38 | |
公司三 | 3,250,774.28 | 3,250,774.28 | 8.42 | 162,538.71 | |
公司四 | 2,241,960.00 | 2,241,960.00 | 5.81 | 112,098.00 | |
公司五 | 2,034,945.50 | 2,034,945.50 | 5.27 | 101,747.28 | |
合计 | 17,204,152.50 | 17,204,152.50 | 44.56 | 860,207.6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43,112.00 | 90.78 | 1,489,329.52 | 100.00 |
1至2年 | 45,000.00 | 9.22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488,112.00 | 100.00 | 1,489,329.5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公司一 | 325,002.00 | 66.58 |
公司二 | 90,000.00 | 18.44 |
公司三 | 45,000.00 | 9.22 |
公司四 | 21,750.00 | 4.46 |
公司五 | 6,360.00 | 1.30 |
合计 | 488,112.00 | 1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94,640.40 | 712,416.70 |
合计 | 794,640.40 | 712,416.7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32,887.41 | 73,593.01 |
1年以内小计 | 632,887.41 | 73,593.01 |
1至2年 | 3,700.00 | 184,500.00 |
2至3年 | 184,500.00 | 696,500.00 |
3年以上 | 36,750.00 | |
合计 | 821,087.41 | 991,343.01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组合 | 292,147.18 | 288,316.75 |
其他 | 528,940.23 | 703,026.26 |
合计 | 821,087.41 | 991,343.01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78,926.31 | 278,926.31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52,479.30 | -252,479.3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6,447.01 | 26,447.0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8,926.31 | -252,479.30 | 26,447.01 | |||
合计 | 278,926.31 | -252,479.30 | 26,447.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公司一 | 528,940.23 | 64.42 | 其他 | 1年以内(含1年) | 26,447.01 |
公司二 | 184,500.00 | 22.47 | 押金保证金 | 2-3年(含3年) | |
公司三 | 50,496.88 | 6.15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含1年) | |
公司四 | 29,144.38 | 3.55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含1年) | |
公司五 | 13,858.38 | 1.69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含1年) | |
合计 | 806,939.87 | 98.28 | / | / | 26,447.01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322,128.11 | 499,000.00 | 3,823,128.11 | 5,001,280.69 | 499,000.00 | 4,502,280.69 |
在产品 | 11,222,946.11 | 11,222,946.11 | 8,404,641.77 | 8,404,641.77 | ||
产成品 | 8,746,585.09 | 8,746,585.09 | 5,701,585.37 | 5,701,585.37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129,796.10 | 129,796.10 | 323,920.67 | 323,920.67 | ||
自制半成品 | 26,439,763.95 | 7,086,756.42 | 19,353,007.53 | 33,547,542.81 | 7,731,461.40 | 25,816,081.41 |
合计 | 50,861,219.36 | 7,585,756.42 | 43,275,462.94 | 52,978,971.31 | 8,230,461.40 | 44,748,509.91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99,000.00 | 499,000.00 | ||||
自制半成品 | 7,731,461.40 | 3,033,151.95 | 3,677,856.93 | 7,086,756.42 | ||
合计 | 8,230,461.40 | 3,033,151.95 | 3,677,856.93 | 7,585,756.42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系对应的产成品及自制半成品直接销售、生产领用及报废处置所致。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477,793.17 | 5,746,724.90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70,228.60 | 85,650.69 |
定期存款 | 9,263,090.39 | |
合计 | 11,811,112.16 | 5,832,375.59 |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赛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6,593,941.81 | -10,418,076.47 | 6,175,865.34 | 0.00 | 6,175,865.34 | ||||||
小计 | 16,593,941.81 | -10,418,076.47 | 6,175,865.34 | 0.00 | 6,175,865.34 | ||||||
合计 | 16,593,941.81 | -10,418,076.47 | 6,175,865.34 | 0.00 | 6,175,865.34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上海赛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6,175,865.34 | 6,175,865.34 | 资产基础法 | 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可变现价值或重置成本 | 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 | |
合计 | 6,175,865.34 | 6,175,865.34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8,979,777.03 | 58,351,109.2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08,979,777.03 | 58,351,109.2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实验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4,902,745.92 | 23,770,050.37 | 30,129,803.65 | 8,368,907.12 | 2,536,364.92 | 2,238,060.00 | 131,945,931.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459,648.32 | 1,560,470.75 | 2,109,880.43 | 910,623.45 | 288,856.10 | 63,329,479.05 | |
(1)购置 | 1,560,470.75 | 2,070,130.43 | 910,623.45 | 288,856.10 | 4,830,080.7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8,459,648.32 | 39,750.00 | 58,499,398.3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54,773.56 | 46,159.00 | 7,788.00 | 223,745.00 | 2,132,465.56 | ||
(1)处置或报废 | 1,854,773.56 | 46,159.00 | 7,788.00 | 223,745.00 | 2,132,465.56 | ||
4.期末余额 | 121,507,620.68 | 25,284,362.12 | 32,239,684.08 | 9,279,530.57 | 2,817,433.02 | 2,014,315.00 | 193,142,945.4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1,524,322.59 | 19,518,711.36 | 13,290,330.17 | 6,008,827.93 | 1,937,015.55 | 1,315,615.10 | 73,594,822.70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76,208.49 | 962,859.77 | 3,548,435.95 | 1,021,764.69 | 173,640.71 | 281,477.33 | 11,664,386.94 |
(1)计提 | 5,676,208.49 | 962,859.77 | 3,548,435.95 | 1,021,764.69 | 173,640.71 | 281,477.33 | 11,664,386.94 |
3.本期减少金额 | 920,397.79 | 43,851.05 | 7,398.60 | 124,393.76 | 1,096,041.20 | ||
(1)处置或报废 | 920,397.79 | 43,851.05 | 7,398.60 | 124,393.76 | 1,096,041.20 | ||
4.期末余额 | 36,280,133.29 | 20,437,720.08 | 16,838,766.12 | 7,030,592.62 | 2,103,257.66 | 1,472,698.67 | 84,163,168.4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85,227,487.39 | 4,846,642.04 | 15,400,917.96 | 2,248,937.95 | 714,175.36 | 541,616.33 | 108,979,777.03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378,423.33 | 4,251,339.01 | 16,839,473.48 | 2,360,079.19 | 599,349.37 | 922,444.90 | 58,351,109.28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1,840,485.62 | 54,604,190.26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1,840,485.62 | 54,604,190.2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厂房二期扩建 | 37,891,132.73 | 37,891,132.73 | 1,925,131.35 | 1,925,131.35 | ||
缓冲车间 | 3,421,903.09 | 3,421,903.09 | 2,623,077.09 | 2,623,077.09 | ||
其他零星项目 | 395,449.80 | 395,449.80 | 290,449.80 | 290,449.80 | ||
质量回顾软件 | 132,000.00 | 132,000.00 | ||||
培训中心项目 | 49,765,532.02 | 49,765,532.02 | ||||
合计 | 41,840,485.62 | 41,840,485.62 | 54,604,190.26 | 54,604,190.26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厂房二期扩建 | 150,000,000.00 | 1,925,131.35 | 35,966,001.38 | 37,891,132.73 | 25.26 | 25.26 | 募集资金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培训中心项目 | 60,000,000.00 | 49,765,532.02 | 8,694,116.30 | 58,459,648.32 | 97.43 | 100.00 | 自筹 | |||||
缓冲车间 | 3,500,000.00 | 2,623,077.09 | 798,826.00 | 3,421,903.09 | 97.77 | 97.77 | 自筹 | |||||
合计 | 213,500,000.00 | 54,313,740.46 | 45,458,943.68 | 58,459,648.32 | 41,313,035.82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种植业 | 畜牧养殖业 | 林业 | 水产业 | 合计 | ||||
类别 | 类别 | 马匹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014,900.00 | 8,014,90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98,500.00 | 6,498,500.00 | |||||||
(1)外购 | 6,498,500.00 | 6,498,500.00 | |||||||
(2)自行培育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360,300.00 | 7,360,300.00 | |||||||
(1)处置 | |||||||||
(2)其他 | 7,360,300.00 | 7,360,300.00 | |||||||
4.期末余额 | 7,153,100.00 | 7,153,100.00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554,222.75 | 4,554,222.7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02,514.98 | 5,002,514.98 | |||||||
(1)计提 | 5,002,514.98 | 5,002,514.9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295,059.85 | 5,295,059.85 | |||||||
(1)处置 | |||||||||
(2)其他 | 5,295,059.85 | 5,295,059.85 | |||||||
4.期末余额 | 4,261,677.88 | 4,261,677.8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91,422.12 | 2,891,422.1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60,677.25 | 3,460,677.25 |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251,978.62 | 18,251,978.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935,482.39 | 11,935,482.39 |
(1)处置 | 11,935,482.39 | 11,935,482.39 |
4.期末余额 | 6,316,496.23 | 6,316,496.2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844,491.97 | 6,844,491.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4,211.84 | 614,211.84 |
(1)计提 | 614,211.84 | 614,211.84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74,193.35 | 4,774,193.35 |
(1)处置 | 4,774,193.35 | 4,774,193.35 |
4.期末余额 | 2,684,510.46 | 2,684,510.4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31,985.77 | 3,631,985.7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407,486.65 | 11,407,486.65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620,873.00 | 8,570,000.00 | 2,051,749.00 | 38,242,622.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7,620,873.00 | 8,570,000.00 | 2,051,749.00 | 38,242,622.0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967,270.10 | 8,570,000.00 | 915,699.13 | 14,452,969.2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22,972.44 | 134,584.56 | 757,557.00 | ||
(1)计提 | 622,972.44 | 134,584.56 | 757,557.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590,242.54 | 8,570,000.00 | 1,050,283.69 | 15,210,526.2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030,630.46 | 1,001,465.31 | 23,032,095.7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653,602.90 | 1,136,049.87 | 23,789,652.7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大丰基地建设费 | 874,598.07 | 239,946.96 | 634,651.11 | ||
合计 | 874,598.07 | 239,946.96 | 634,651.11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543,577.44 | 2,101,956.47 | 9,702,843.12 | 2,133,952.61 |
计提的销售折让 | 2,180,681.70 | 327,102.26 | 2,797,586.28 | 419,637.94 |
联营企业顺流交易未实现损益 | 3,749,547.17 | 562,432.08 | ||
租赁负债 | 4,296,604.81 | 1,074,151.20 | 12,958,645.06 | 3,239,661.2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496,009.43 | 1,274,401.41 | 8,129,581.13 | 1,219,437.17 |
子公司可弥补亏损 | 12,882,291.05 | 3,220,572.76 | 9,338,367.75 | 2,334,591.94 |
合计 | 37,399,164.43 | 7,998,184.10 | 46,676,570.51 | 9,909,713.0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以技术成果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 17,293,867.93 | 2,594,080.19 | ||
使用权资产 | 3,631,985.77 | 907,996.44 | 11,407,486.65 | 2,851,871.66 |
合计 | 3,631,985.77 | 907,996.44 | 28,701,354.58 | 5,445,951.85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962,409.70 | 2,962,409.70 | 88,300.00 | 88,300.00 | ||
预付生产性生物资产款 | 462,500.00 | 462,500.00 | ||||
履约保函保证金 | 11,700,000.00 | 11,700,000.00 | ||||
合计 | 14,662,409.70 | 14,662,409.70 | 550,800.00 | 550,800.00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700,000.00 | 11,700,000.00 | 其他 | 2024.10.18-2026.10.10 | ||||
合计 | 11,700,000.00 | 11,700,000.00 | / | /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85,645.15 | 2,959,302.08 |
1-2年(含2年) | 147,659.00 | 523,607.34 |
2-3年(含3年) | 41,471.84 | 141,494.51 |
3年以上 | 136,844.51 | 11,350.00 |
合计 | 1,311,620.50 | 3,635,753.93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204,866.20 | 2,926,660.83 |
合计 | 2,204,866.20 | 2,926,660.8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128,979.25 | 56,026,497.82 | 55,494,350.39 | 7,661,126.6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37,567.01 | 6,113,139.12 | 6,073,531.68 | 477,174.45 |
三、辞退福利 | 119,476.00 | 385,448.00 | 504,924.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7,686,022.26 | 62,525,084.94 | 62,072,806.07 | 8,138,301.13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685,488.00 | 47,948,645.58 | 47,433,470.58 | 7,200,663.00 |
二、职工福利费 | 1,231,682.06 | 1,231,682.06 | ||
三、社会保险费 | 271,981.25 | 3,514,557.25 | 3,518,458.82 | 268,079.6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65,192.65 | 3,346,948.23 | 3,351,863.34 | 260,277.54 |
工伤保险费 | 6,788.60 | 132,217.00 | 131,203.46 | 7,802.14 |
生育保险费 | 35,392.02 | 35,392.02 | ||
四、住房公积金 | 171,510.00 | 2,354,811.00 | 2,333,937.00 | 192,384.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976,801.93 | 976,801.93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7,128,979.25 | 56,026,497.82 | 55,494,350.39 | 7,661,126.68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24,307.04 | 5,927,886.10 | 5,889,478.90 | 462,714.24 |
2、失业保险费 | 13,259.97 | 185,253.02 | 184,052.78 | 14,460.21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437,567.01 | 6,113,139.12 | 6,073,531.68 | 477,174.4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06,342.67 | 96,932.96 |
房产税 | 359,928.02 | 131,921.30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33,204.20 | 163,997.4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5,443.99 | 5,123.98 |
土地使用税 | 32,779.73 | 32,779.73 |
教育费附加 | 25,317.13 | 4,846.65 |
印花税 | 17,826.83 | 22,638.28 |
环境保护税 | 2,388.27 | 2,399.58 |
资源税 | 891.20 | |
合计 | 1,114,122.04 | 460,639.90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9,700.00 | 16,500.00 |
其他应付款 | 6,473,991.05 | 9,415,373.61 |
合计 | 6,493,691.05 | 9,431,873.6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9,700.00 | 16,500.00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合计 | 19,700.00 | 16,5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5,450,226.78 | 8,934,049.56 |
保证金 | 500,000.00 | |
代扣代缴款 | 523,764.27 | 476,924.05 |
应付施工款 | 4,400.00 | |
合计 | 6,473,991.05 | 9,415,373.61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93,447.16 | 758,429.43 |
合计 | 293,447.16 | 758,429.43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66,146.00 | 86,392.72 |
合计 | 66,146.00 | 86,392.7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5,344,590.00 | 17,460,787.53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1,047,985.19 | 4,502,142.47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3,447.16 | 758,429.43 |
合计 | 4,003,157.65 | 12,200,215.63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8,220,000.00 | 108,22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49,353,130.07 | 849,353,130.07 | ||
其他资本公积 | 28,734,684.79 | 28,734,684.79 | ||
合计 | 878,087,814.86 | 878,087,814.8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5,817,944.54 | 5,859,226.91 | 51,677,171.4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5,817,944.54 | 5,859,226.91 | 51,677,171.4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期增加系根据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3,714,846.07 | 100,314,771.5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3,714,846.07 | 100,314,771.5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4,290,403.28 | 38,774,331.6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859,226.91 | 4,209,257.11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4,630,400.00 | 81,165,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7,515,622.44 | 53,714,846.0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4,915,924.94 | 42,770,555.87 | 190,125,849.48 | 46,187,098.44 |
其他业务 | 18,347.17 | |||
合计 | 194,915,924.94 | 42,770,555.87 | 190,144,196.65 | 46,187,098.44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2024年度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194,915,924.94 | 42,770,555.87 |
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 37,226,957.96 | 16,369,882.69 |
抗蛇毒血清 | 157,688,966.98 | 26,400,673.18 |
按经营地分类 | 194,915,924.94 | 42,770,555.87 |
境内 | 193,504,597.95 | 42,250,146.66 |
境外 | 1,411,326.99 | 520,409.21 |
合计 | 194,915,924.94 | 42,770,555.8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抗蛇毒血清、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销售收入,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客户交付商品,按照与客户约定的结算方式和金额,客户在送货清单上签字,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此类业务合同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为主要责任人,公司未承担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销售合同中附有质量保证条款,该质量保证不构成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一项单独的服务。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755,691.92 | 527,685.2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44,927.74 | 441,900.34 |
教育费附加 | 329,122.34 | 327,765.14 |
土地使用税 | 131,118.92 | 135,228.32 |
印花税 | 94,234.31 | 91,173.18 |
环境保护税 | 39,265.62 | 9,598.32 |
资源税 | 891.20 | |
合计 | 1,795,252.05 | 1,533,350.50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5,183,558.20 | 23,383,196.98 |
学术推广费 | 21,263,357.47 | 22,636,539.55 |
差旅费 | 6,460,014.77 | 6,253,548.83 |
其他 | 1,613,681.81 | 1,563,019.56 |
合计 | 54,520,612.25 | 53,836,304.92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090,883.67 | 11,187,200.76 |
固定资产折旧费 | 3,793,735.31 | 1,800,871.21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1,965,807.55 | 1,693,518.76 |
业务招待费 | 1,461,600.08 | 1,712,749.81 |
存货报废 | 1,394,766.44 | 1,640,828.52 |
交通及差旅费 | 675,331.08 | 1,149,796.60 |
无形资产摊销费 | 332,031.96 | 67,488.59 |
车辆使用费 | 316,790.06 | 281,261.54 |
物料消耗 | 283,064.24 | 33,932.55 |
办公费 | 260,569.01 | 370,933.31 |
会务费 | 95,500.00 | 115,978.00 |
保险费 | 92,673.15 | 78,310.02 |
其他 | 423,975.35 | 381,119.39 |
合计 | 22,186,727.90 | 20,513,989.06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880,204.33 | 8,474,379.58 |
技术服务费 | 6,572,217.60 | 12,399,201.39 |
物料消耗 | 4,606,153.19 | 5,648,149.35 |
折旧费 | 3,414,073.62 | 3,478,665.01 |
交通及差旅费 | 141,793.46 | 121,417.03 |
办公费 | 50,491.50 | 90,954.42 |
其他 | 175,024.15 | 199,140.06 |
合计 | 23,839,957.85 | 30,411,906.84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30,189.00 | 648,255.48 |
减:利息收入 | 2,161,838.76 | 2,881,192.14 |
汇兑损益 | 31,790.62 | -116,589.91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25,838.90 | 42,925.24 |
合计 | -1,674,020.24 | -2,306,601.33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项扶持 | 1,446,700.00 | |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企业扶持资金 | 1,196,400.00 | 30,000.00 |
稳岗补贴 | 200,926.50 | 20,173.00 |
青浦区技术中心认定扶持资金 | 200,000.00 | |
被征地人员用工补贴 | 183,996.00 |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15,820.64 | 141,114.12 |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人才团队资金补助 | 110,900.00 | |
上海市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高企补助 | 100,000.00 | |
大丰区涉农补贴 | 26,425.00 | 35,025.00 |
扩岗补贴 | 12,000.00 | 3,000.00 |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 | 8,054.38 | 31,096.95 |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 | 3,755.60 | 11,235.50 |
上海青浦科学技术协会院士专家站资助 | 50,000.00 | |
上海市青浦区就业促进中心一次性就业补贴 | 4,000.00 | |
两新党组织考核奖 | 3,000.00 | |
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就业奖励 | 1,000.00 | |
政府征地占用补贴 | 1,890.00 | |
杨松涛课题经费专项结余款 | -17,743.35 | |
合计 | 3,587,234.77 | 331,534.57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418,076.47 | -7,354,292.6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 | 14,379,727.90 | 15,098,074.21 |
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3,961,651.43 | 7,743,781.52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07,523.29 | 2,590,846.58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207,523.29 | 2,590,846.58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37,918.60 | -789,256.9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52,479.30 | -207,814.18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485,439.30 | -997,071.15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033,151.95 | -3,653,259.43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6,175,865.34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9,209,017.29 | -3,653,259.43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使用权资产租赁变更 | 1,440,483.79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5,671.84 | |
合计 | 1,446,155.63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3,149.48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3,149.48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5,463.01 | 0.01 | 5,463.01 |
合计 | 5,463.01 | 13,149.49 | 5,463.0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035,254.36 | 18,818.35 | 1,035,254.36 |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1,035,254.36 | 18,818.35 | 1,035,254.36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70,000.00 | 352,000.00 | 370,000.00 |
滞纳金 | 13,498.27 | 211,042.25 | 13,498.27 |
其他 | 5,604.98 | 5,604.98 | |
合计 | 1,424,357.61 | 581,860.60 | 1,424,357.61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902,076.41 | 7,493,374.3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626,426.50 | -852,436.82 |
合计 | 6,275,649.91 | 6,640,937.57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0,566,053.1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584,907.9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68,602.8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76,956.2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926,051.3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3,499,781.83 |
其他 | -2,043,881.05 |
所得税费用合计 | 6,275,649.9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收入 | 3,587,234.77 | 331,534.57 |
存款利息收入 | 2,072,588.37 | 2,881,192.14 |
收到经营性往来款 | 1,322,903.88 | 129,539.89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12,232.01 | |
合计 | 6,982,727.02 | 3,354,498.6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性支出 | 52,007,046.15 | 55,504,687.05 |
经营租赁支出 | 651,004.00 | 700,000.00 |
罚款支出 | ||
其他营业外支出 | 19,103.25 | 215,042.25 |
押金保证金及代收代付款 | 3,700.00 | |
合计 | 52,677,153.40 | 56,423,429.3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 2,994,775,844.48 | 2,707,713,663.25 |
合计 | 2,994,775,844.48 | 2,707,713,663.25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2,906,979,110.00 | 2,995,000,000.00 |
购建长期资产 | 59,368,782.59 | 28,674,773.37 |
合计 | 2,966,347,892.59 | 3,023,674,773.37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在建工程项目支出。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履约保函保证金 | 11,700,000.00 | |
合计 | 11,7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 1,145,170.00 | 686,492.50 |
合计 | 1,145,170.00 | 686,492.5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租赁负债 | 12,200,215.63 | 8,197,057.98 | 4,003,157.6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58,429.43 | 293,447.16 | 458,677.50 | 299,751.93 | 293,447.16 | |
合计 | 12,958,645.06 | 293,447.16 | 458,677.50 | 8,496,809.91 | 4,296,604.81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4,290,403.28 | 38,774,331.6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209,017.29 | 3,653,259.43 |
信用减值损失 | 485,439.30 | 997,071.1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8,732,142.07 | 15,504,823.7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14,211.84 | 912,598.92 |
无形资产摊销 | 757,557.00 | 739,348.1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39,946.96 | 239,946.9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40,483.79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29,582.52 | 17,900.8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07,523.29 | -2,590,846.5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30,200.70 | 531,665.5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61,651.43 | -7,743,781.5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11,528.91 | -624,287.0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537,955.41 | -228,149.7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60,104.98 | 6,131,874.4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416,301.84 | -22,993,667.2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322,600.50 | -502,164.79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253,408.63 | 32,819,923.9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82,107,137.22 | 150,921,948.0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50,921,948.01 | 515,730,469.8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185,189.21 | -364,808,521.8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82,107,137.22 | 150,921,948.01 |
其中:库存现金 | 28,221.00 | 24,400.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82,078,916.22 | 150,897,548.0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2,107,137.22 | 150,921,948.0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368,586.58 |
其中:美元 | 51,275.19 | 7.1884 | 368,586.58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9,344,920.00 |
其中:美元 | 1,300,000.00 | 7.1884 | 9,344,920.00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_111101项目_111101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短期租赁 | 676,002.02 | 718,999.98 |
合计 | 676,002.02 | 718,999.98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795,174.0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880,204.33 | 8,474,379.58 |
物料消耗 | 4,606,153.19 | 5,648,149.35 |
折旧费 | 3,414,073.62 | 3,478,665.01 |
技术服务费 | 6,572,217.60 | 12,399,201.39 |
交通及差旅费 | 141,793.46 | 121,417.03 |
办公费 | 50,491.50 | 90,954.42 |
其他 | 175,024.15 | 199,140.06 |
合计 | 23,839,957.85 | 30,411,906.8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3,839,957.85 | 30,411,906.84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大丰有限公司 | 江苏 | 5,000 | 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温泉村九组 | 动物(除野生动物)血浆的采集、销售;生物技术的开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保健产品的开发;谷物、蔬菜种植;饲料加工、生产、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赛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市徐汇区岳阳路77弄20号二层2530室 | 医药科技、生物科技(除转基因生物、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 22.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上海赛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赛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3,734,263.53 | 10,732,571.88 |
非流动资产 | 40,746.32 | 31,496,868.28 |
资产合计 | 3,775,009.85 | 42,229,440.16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 3,214,240.55 | 2,213,777.82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3,214,240.55 | 2,213,777.82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23,369.25 | 8,803,445.71 |
调整事项 | -123,369.25 | 7,790,496.10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749,547.17 | |
--其他 | -123,369.25 | 11,540,043.27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0.00 | 16,593,941.81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28,301.89 | 18,867.92 |
净利润 | -47,354,893.04 | -33,428,603.12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7,354,893.04 | -33,428,603.1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无。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3,471,414.13 | 190,420.45 |
合计 | 3,471,414.13 | 190,420.45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银行借款、货币资金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公司的运营融资。本公司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1.金融工具的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2024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182,107,137.22 | 182,107,137.2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41,207,523.29 | 641,207,523.29 | ||
应收账款 | 36,678,957.69 | 36,678,957.69 | ||
其他应收款 | 794,640.40 | 794,640.40 | ||
其他流动资产 | 9,263,090.39 | 9,263,090.3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700,000.00 | 11,700,000.00 |
②2023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150,921,948.01 | 150,921,948.0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22,590,846.58 | 722,590,846.58 | ||
应收账款 | 22,634,950.22 | 22,634,950.22 | ||
其他应收款 | 712,416.70 | 712,416.70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①2024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应付账款 | 1,311,620.50 | 1,311,620.50 | |
其他应付款 | 6,473,991.05 | 6,473,991.0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3,447.16 | 293,447.16 | |
租赁负债 | 4,003,157.65 | 4,003,157.65 |
②2023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应付账款 | 3,635,753.93 | 3,635,753.93 | |
其他应付款 | 9,415,373.61 | 9,415,373.6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58,429.43 | 758,429.43 | |
租赁负债 | 12,200,215.63 | 12,200,215.63 |
2.信用风险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及某些衍生工具,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客户群广泛地分散于不同的部门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定性标准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公司的违约概率以应收款项历史迁移率模型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3.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公司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公司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可转换债券、融资租赁和其他计息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1,311,620.50 | 1,311,620.50 | |||
其他应付款 | 6,473,991.05 | 6,473,991.0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3,447.16 | 293,447.16 | |||
租赁负债 | 325,175.82 | 338,020.32 | 3,339,961.51 | 4,003,157.65 |
接上表: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3,635,753.93 | 3,635,753.93 | |||
其他应付款 | 9,415,373.61 | 9,415,373.6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58,429.43 | 758,429.43 | |||
租赁负债 | 793,696.40 | 860,450.78 | 10,546,068.45 | 12,200,215.63 |
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不存在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金融负债,其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风险较低。
(2)汇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外汇变动风险主要与本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关。
本公司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由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销售或采购所致。本公司境外销售额列示见本节七、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期末外币项目列示见
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贴现 | 应收票据 | 7,926,551.27 | 已全部终止确认 |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已转移 |
合计 | / | 7,926,551.27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票据 | 票据贴现 | 7,926,551.27 | -31,778.92 |
合计 | / | 7,926,551.27 | -31,778.92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641,207,523.29 | 641,207,523.29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41,207,523.29 | 641,207,523.29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其他 | 641,207,523.29 | 641,207,523.29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41,207,523.29 | 641,207,523.2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工具系公司期末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641,207,523.29元,按照其合同约定预估收益率计算其期末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情况详见本节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上海佳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
苏州置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上海置磊艺术品有限公司 | 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上海国盛典当有限公司 | 范铁炯担任董事 |
上海赛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范铁炯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46.43%股份 |
上海瑞健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董事许华胜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合肥瑞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董事许华胜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瑞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许华胜任董事 |
上海方心健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许华胜任董事 |
上海星和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石铁流持股85.00%并任执行董事 |
许华胜 | 公司董事 |
石铁流 | 公司董事 |
刘军岭 | 公司独立董事 |
叶榅平 | 公司独立董事 |
傅以尚 | 公司独立董事 |
刘涟 | 公司监事会主席 |
苏武平 | 公司监事 |
朱连忠 | 公司职工监事 |
成琼 |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刘金报 | 财务总监(2025年2月7日任职) |
李绍阳 | 前财务总监(2025年2月7日离职) |
张浩 | 公司总经理助理 |
张志平 | 公司总经理助理 |
彭良俊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127,336.00 | 6,089,669.09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朱连忠 | 745.00 | |
其他应付款 | 成琼 | 15,834.60 | |
其他应付款 | 李绍阳 | 1,663.0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1,644,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1,644,000.00 |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本公司的经营及策略均以一个整体运行,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提供的财务资料并无载有各项经营活动的损益资料。因此,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仅有一个经营分部,本公司无需编制分部报告。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8,593,183.70 | 23,787,703.84 |
1年以内小计 | 38,593,183.70 | 23,787,703.84 |
1至2年 | 17,148.00 | 40,701.79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8,610,331.70 | 23,828,405.6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610,331.70 | 100.00 | 1,931,374.01 | 5.00 | 36,678,957.69 | 23,828,405.63 | 100.00 | 1,193,455.41 | 5.01 | 22,634,950.22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38,610,331.70 | 100.00 | 1,931,374.01 | 5.00 | 36,678,957.69 | 23,828,405.63 | 100.00 | 1,193,455.41 | 5.01 | 22,634,950.22 |
合计 | 38,610,331.70 | / | 1,931,374.01 | / | 36,678,957.69 | 23,828,405.63 | / | 1,193,455.41 | / | 22,634,950.2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38,610,331.70 | 1,931,374.01 | 5.00 |
合计 | 38,610,331.70 | 1,931,374.0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93,455.41 | 737,918.60 | 1,931,374.01 | |||
合计 | 1,193,455.41 | 737,918.60 | 1,931,374.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公司一 | 5,985,165.16 | 5,985,165.16 | 15.50 | 299,258.26 | |
公司二 | 3,691,307.56 | 3,691,307.56 | 9.56 | 184,565.38 | |
公司三 | 3,250,774.28 | 3,250,774.28 | 8.42 | 162,538.71 | |
公司四 | 2,241,960.00 | 2,241,960.00 | 5.81 | 112,098.00 | |
公司五 | 2,034,945.50 | 2,034,945.50 | 5.27 | 101,747.28 | |
合计 | 17,204,152.50 | 17,204,152.50 | 44.56 | 860,207.63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6,949,501.32 | 60,443,122.68 |
合计 | 66,949,501.32 | 60,443,122.6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0).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062,266.85 | 8,871,289.52 |
1年以内小计 | 7,062,266.85 | 8,871,289.52 |
1至2年 | 8,807,925.77 | 17,839,067.76 |
2至3年 | 17,839,067.76 | 17,224,562.92 |
3年以上 | 33,266,687.95 | 16,786,802.48 |
合计 | 66,975,948.33 | 60,721,722.68 |
(1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组合 | 66,179,166.84 | 59,773,658.93 |
押金保证金组合 | 267,841.26 | 251,563.75 |
其他 | 528,940.23 | 696,500.00 |
合计 | 66,975,948.33 | 60,721,722.68 |
(1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78,600.00 | 278,600.0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本期计提 | -252,152.99 | -252,152.9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6,447.01 | 26,447.0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8,600.00 | -252,152.99 | 26,447.01 | |||
合计 | 278,600.00 | -252,152.99 | 26,447.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公司一 | 66,179,166.84 | 98.80 | 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 |
公司二 | 528,940.23 | 0.79 | 其他 | 1年以内 | 26,447.01 |
公司三 | 184,500.00 | 0.28 | 押金保证金 | 2-3年 | |
公司四 | 50,496.88 | 0.08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
公司五 | 29,144.38 | 0.04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
合计 | 66,972,248.33 | 99.99 | / | / | 26,447.01 |
(1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053,898.54 | 5,053,898.54 | ||||
合计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5,053,898.54 | 55,053,898.54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大丰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赛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53,898.54 | -5,053,898.54 | |||||||||
小计 | 5,053,898.54 | -5,053,898.54 | |||||||||
合计 | 5,053,898.54 | -5,053,898.54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4,915,924.94 | 46,977,037.72 | 190,125,849.48 | 48,024,424.09 |
其他业务 | 18,347.17 | |||
合计 | 194,915,924.94 | 46,977,037.72 | 190,144,196.65 | 48,024,424.09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2024年度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194,915,924.94 | 46,977,037.72 |
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 37,226,957.96 | 8,055,505.15 |
抗蛇毒血清 | 157,688,966.98 | 38,921,532.5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194,915,924.94 | 46,977,037.72 |
境内 | 193,504,597.95 | 46,456,560.72 |
境外 | 1,411,326.99 | 520,477.00 |
合计 | 194,915,924.94 | 46,977,037.7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抗蛇毒血清、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销售收入,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客户交付商品,按照与客户约定的结算方式和金额,客户在送货清单上签字,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此类业务合同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为主要责任人,公司未承担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销售合同中附有质量保证条款,该质量保证不构成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一项单独的服务。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053,898.54 | -7,354,292.6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4,379,727.90 | 15,098,074.2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9,325,829.36 | 7,743,781.52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10,901.2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71,414.1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207,523.2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4,379,727.9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3,640.2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045,278.7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6,040,647.5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06 | 0.41 | 0.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9 | 0.26 | 0.2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范志和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