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3证券简称:汇宇制药公告编号:2025-028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6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87元,共计募集资金2,472,132,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98,874,763.7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73,257,236.23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12,582,391.7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60,674,844.46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0月18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44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36,067.4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78,233.48 |
股票回购 | B2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3 | 93,500.00 | |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 B4 | 26,5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注] | B5 | 7,690.74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7,196.32 |
股票回购 | C2 | 2,974.98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3 | - | |
募集资金本期累计用于现金管理 | C4 | 45,300.00 | |
累计赎回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 C5 | 71,8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注] | C6 | 2,045.0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85,429.80 |
股票回购 | D2=B2+C2 | 2,974.98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3=B3+C3 | 93,500.00 | |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 D4=B4+C4-C5 | - | |
利息收入净额[注] | D5=B5+C6 | 9,735.7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5 | 63,898.44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63,898.44 | |
差异 | G=E-F | - |
[注1]利息收入净额是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汇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营业室、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府大道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子公司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0000461614),同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汇宇海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4日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汇宇海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122623086014 | 47,510,062.47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 128905914010118 | 1,537.52 | |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营业部 | 79220100040104647 | 0.00 | |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020000437622 | 22,642,663.43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分行 | 8111001013000771157 | 165,853.2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府大道支行 | 73150078801600000470 | 40,353,144.19 | |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020000518918 | 205,811,927.83 | |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020000545986 | 140,433,621.40 | |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020000513455 | 182,065,583.29 | |
合计 | 638,984,393.33 |
注: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子公司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0000461614),截至2024年9月25日,公司已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人民币45,300万元,累积实现收益155.1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赎回的余额为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1,561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其中拟使用自有资金2,70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8,861万元,占公司超募资金总额的63.66%。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项目已累计投入使用超募资金13,031.7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事项。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上述回购事项,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139,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5%。本次回购已支
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1.26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使用超募资金2,974.98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汇宇制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汇宇制药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4年度)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36,067.4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171.3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4,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1,904.7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4.4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 | 是 | 67,941.00 | 35,941.00 | 35,941.00 | 1,918.30 | 33,611.68 | -2,329.32 | 93.52 | 2024年7月 | 30,325.75 | 不适用 | 否 |
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 | 是 | 42,790.50 | 40,790.50 | 40,790.50 | 3,001.08 | 37,989.98 | -2,800.52 | 93.16 | 2024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创新药物(HY-0002a)项目 | 是 | 20,000.00 | 20,000.00 | 321.82 | 494.00 | -19,506.00 | 2.47 | 项目尚处于研发阶段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创新药物(HY-0006)项目 | 是 | 14,000.00 | 14,000.00 | 302.44 | 302.44 | -13,697.56 | 2.16 | 项目尚处于研发阶段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小计 | 190,731.50 | 190,731.50 | 190,731.50 | 5,543.64 | 152,398.10 | -38,333.40 | ||||||
超募资金投向 | ||||||||||||
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 | 否 | 28,861.00 | 28,861.00 | 28,861.00 | 1,652.68 | 13,031.70 | -15,829.30 | 45.15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500.00 | 13,500.00 | 13,5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 否 | 2,974.98 | 2,974.98 | 2,974.98 | 2,974.98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不适用 | 28,861.00 | 45,335.98 | 45,335.98 | 4,627.66 | 29,506.68 | -15,829.30 | 65.0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219,592.50 | 236,067.48 | 236,067.48 | 10,171.30 | 181,904.78 | -54,162.7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因需调整车间布局与相应建设、验收等环节周期增加,致使项目实施建设周期延长。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5年6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次董事会第十九次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1,147.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250号)。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置换“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9,957.29万元,已置换“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11,190.65万元,合计已置换21,147.94万 |
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存款类产品45,300.00万元,赎回71,800.00万元,累计实现收益155.1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额0.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6,067.48万元,高于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超募资金45,335.98万元,多余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或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予以处理。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集资金结余63,898.44万元,形成原因主要系项目建设还未完成、项目还处于研发阶段以及部分已结项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尾款及保证金导致。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事项。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自设立在乐山市商业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未使用金额为44.46元。[注]公司募投项目“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于2024年7月予以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 | 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 | 35,941.00 | 35,941.00 | 1,918.30 | 33,611.68 | 93.52 | 2024年7月 | 30,325.75[注] | 不适用 | 否 |
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 | 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 | 40,790.50 | 40,790.50 | 3,010.82 | 37,999.73 | 93.16 | 2024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创新药物(HY-0002a)项目 | 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321.82 | 494.00 | 2.47 | 项目尚处于研发阶段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创新药物(HY-0006)项目 | 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 | 14,000.00 | 14,000.00 | 302.44 | 302.44 | 2.16 | 项目尚处于研发阶段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10,731.50 | 110,731.50 | 5,553.38 | 72,407.85 | / | / | 30,325.75 | 否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公司综合考虑自身业务需求、行业发展趋势和实际经营情况等相关因素,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以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投资总额调减20,000.00万元,调减后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将用于公司创新药物HY-0002a项目的研发,有利 |
于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推动研发项目取得阶段性结果。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内容调整及延期的议案》,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内容调整及延期的议案》。2.公司综合考虑自身业务需求、行业发展趋势和实际经营情况等相关因素,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以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的投资总额调减12,000.00万元和“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调减2,000.00万元,调减后募集资金14,000.00万元将继续用于公司创新药物(HY-0006)项目的研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推动研发项目取得阶段性结果。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内容调整及延期的议案》,于2024年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内容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注]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2024年实现收入33,730.54万元,对应实现毛利30,325.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