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余超生,作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余超生,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12月至2010年3月,在广东为正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0年4月至今在广东明祥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及律师。曾任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起担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且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2024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14次,实际出席董事会14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7次,应参加股东大会7次,出席公司股东大会7次。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本人对2024
年任职期间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召集人召集并主持了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对相关候选人的当选条件、选任程序进行了核查,以保障候选人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等事项,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年报审计期间,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外,还通过以下方式履职:
1、 主动查阅监管动态,时刻关注专业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不定期获取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及资本市场最新动态;
2、通过现场办公、座谈、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反馈,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七)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涉及问题包括公司生产经营等,广泛听取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2024年度未涉及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制定或者变更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独立的原则,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结合自
身的专业优势,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余超生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