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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 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债券代码: 123109 债券简称: 昌红转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科技”或“公司”)就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46,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226.2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773.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8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13.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7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081,011.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18,988.4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29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41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447,737,735.85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62,890,752.72
其中:2024年度投入募集资金13,635,996.09
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83,156,901.65
2022年度投入募集资金180,001,512.83
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186,096,342.15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金额15,929,714.42
减:项目结余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776,697.5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0.00
减:暂时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余额0.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0.00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以及于2024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403,618,988.49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10,398,103.95
项目金额(元)
其中:2024年度投入募集资金136,503,010.00
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173,895,093.95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金额7,523,974.6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00,744,859.22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余额20,000,000.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0,744,859.2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与监管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存储和注销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额(元)注销日期
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76797475430302024年5月22日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926007880160000153002023年8月17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76797472116202024年5月22日
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上虞支行营业部36888042647602024年5月29日

注: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与其分别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024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元)
1昌红科技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营业部751077409705136.89
2昌红科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坪山支行7926007880180000205524,562,093.24
3昌红科技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33811010010016133056,146,510.27
4深圳柏明胜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33811010010016169536,118.82
合计80,744,859.22

2023年9月5日,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柏明胜”)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深圳柏明胜通过租赁厂房实施募投项目,但受限于租赁厂房的布局,无论是精密模具的研发、医疗洁净厂房的装修,还是生产设备的布局,公司都无法按最优的方案进行规划,也不利于引进和留住高端人才,因此,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柏明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88号335室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分期和调整投资规模的议案》,将“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进行分期实施,深圳柏明胜实施“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新增的实施主体浙江柏明胜将实施“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同

时,募投项目建设期将由12个月延长至3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报告期内,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4月12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1,186,323.06元,其中投入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为58,906,323.06元以及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2,280,0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82号)。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4,861,800.70元及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1,526,081.53元,置换资金总额56,387,882.23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420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于报告期内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继续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及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30亿元(含)。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76,697.5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办理销户手续,公司尚未使用的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100,744,859.22元,其中,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受托人产品名称认购金额 (万元)起息日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是否赎回实际 收益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坪山支行结构性存款2,000.002024-12-302025-2-50.85%或2.15%--

说明: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在存关联关系。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报告期前曾发生变更,如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所述,2021年10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建设期发生调整。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44,773.7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63.6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289.0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二期)32,500.0032,500.001,363.6034,015.30104.66%2024年3月31日2,733.91
补充流动资金12,273.7712,273.770.0012,273.7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4,773.7744,773.771,363.6046,289.07----2,733.91---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44,773.7744,773.771,363.6046,289.07----2,733.9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和投产周期较短,受医疗器械行业特性制约,新产品注册备案、客户验证及设备效率提升周期超出原计划,产能爬坡期较长,尚未完全释放,导致收入增长未及预期;2、新增固定资产年折旧成本上升,阶段性的设备调试成本增加,进而导致短期利润承压。 上述原因共同导致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二期)效益未达预期水平,后续将随产能释放逐步改善。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1)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浙江柏明胜为公司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与深圳柏明胜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同意增加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88号335室为实施地点。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天国富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二期)整体建设期由12个月延长至36个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4月12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1,186,323.06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82号)。 (2)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外汇、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外汇、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天国富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在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二期)开发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个环节,减少费用支出。该募投项目已于报告期内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76,697.5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1-2: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40,361.9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650.3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039.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26,500.0013,302.235,210.978,039.9560.442025年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34,000.0017,196.808,439.3313,112.8576.252025年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9,500.009,862.879,887.01100.2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0,000.0040,361.9013,650.3031,039.81---------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80,000.0040,361.9013,650.3031,039.8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目前处在建设期,公司未正式投入生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4,861,800.70元及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1,526,081.53元,置换资金总额56,387,882.23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420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0,744,859.22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80,744,859.22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前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期实现的效益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二期)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32,500.0032,500.001,363.6034,015.30104.662024年03月31日2,733.917,605.72
合计--32,500.0032,500.001,363.6034,015.30104.66--2,733.917,605.7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1)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浙江柏明胜为公司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与深圳柏明胜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同意增加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88号335室为实施地点。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天国富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分期和调整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实施分期,并调整投资规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天国富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和投产周期较短,受医疗器械行业特性制约,新产品注册备案、客户验证及设备效率提升周期超出原计划,产能爬坡期较长,尚未完全释放,导致收入增长未及预期;2、新增固定资产年折旧成本上升,阶段性的设备调试成本增加,进而导致短期利润承压。 上述原因共同导致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二期)效益未达预期水平,后续将随产能释放逐步改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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